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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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
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4月至6月,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两级联动的方式,对2016年以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及考核、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和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四个方面,重点是永安溪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检查的主要工作是:一是参加全省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建立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意见;二是县、乡两级政府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三是召开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听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四是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调研;五是县人大常委会组织7个执法检查小组,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分赴20个乡镇(街道)进行检查,听取自查情况汇报。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两年多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在开展宣传教育、饮用水源保护、水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近年来,先后编制了《2016-2016年××县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县城镇供水水源规划》,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体系。完成了全县水功能区划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抓好城乡改水,大力推进城镇集中式供水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水质安全监测制度和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根据《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开展重点污染源治理,认真落实减排任务,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水污染状况得到遏制。特别是通过对医化企业和“三废银”行业污染、河道采砂、农业面源污染等进行整治和监管,永安溪水开始变清,永安溪流域12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已达到相应功能区的要求,罗渡出境交接断面水质保持达标。
(三)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力度加大。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8月投入商业运行,建有出水自动监测系统,建成配套管网公里,泵站2座,平均日处理污水量万吨,目前运行正常。基本完成横溪、白塔镇污水处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部分乡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积极开展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有125个村分别采用生态湿地、沼气或接入城市排污管网等方式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围绕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推广新型农作制度,发展农牧结合型规模养猪场12个,果园养鸡5万羽,稻鱼共育面积8000亩。大力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工程,全县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0万亩、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7万亩,应用生物物理防控技术和推广绿肥种植,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大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力度,完成17个规模养殖场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新建规模型沼气工程6个。大力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和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先后完成或在建大中小型畜禽养殖沼气工程8个,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46处,户用沼气用户近5000户,减少了农村人畜粪便污染,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条件。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污水排放量在逐年增加,石材加工行业无序发展,水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水污染防治还没有形成全民共识。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全社会对水环境保护的认识仍处在较低水平,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仍不强,对水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一些职能部门的职责意识还不强,对石材加工、饮用水源保护等监管工作,还存在着职责不明确,监管主
体未落实等现象;有的企业水污染防治意识不强,违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村群众的传统卫生观念仍未有根本转变,随意向河塘、沟渠水体及周围倾倒垃圾的行为普遍存在。
(二)饮用水安全仍令人担忧。一是县城供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县城供水水源来自西岙水库和北岙流域,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省道仙东线易发生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上游磐安境内医化污染、采制砂污染及其它生产生活污染、水库水体富营养化及库区一些人为活动等,对饮用水质量安全构成威胁。二是城乡供水一体化尚未形成。除下各、横溪外,大多数乡镇没有集中供水设施,水质难以保证,农村分散式供水工程设施简易,多数没有净水处理设施,有些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行,饮水安全隐患严重。
(三)水环境污染和水资源破坏严重。一是永安溪石材加工污染问题突出。我县石材加工行业发展无序,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力,永安溪沿岸及支流石材加工点达60多家,但在工商登记的只有15家,且整体布局分散,绝大多数加工企业没有污水治理设施设备,直接向永安溪排放高浓度泥浆水、倾倒废料,这些泥浆沉积在溪石上,难以分解自净,影响水生生物生存,严重破坏永安溪生态环境。二是向永安溪倾倒生产生活垃圾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将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倒入河道。三是工业污染点多面广,部分医化企业存在治污投入不足、排污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和偷排、漏排等现象;“三废银”冶炼行业整治后
出现反弹,小型分散的非法冶炼时有发生。四是渔业资源面临枯竭。河道采砂和石材加工污染,对水体造成破坏,严重影响鱼类生存繁殖。渔业资源培育艰难,渔政执法监管乏力,捕捞过度及各类毒鱼、炸鱼等违法捕鱼的现象屡禁不止。
(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艺需要进一步改进,污泥处置问题有待解决;污水收集管网等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污水收集率不高;乡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特别是横溪、白塔镇污水处理工程还未动工,已建的乡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由于配套管网跟不上,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导致污水集中处理率较低,生活污水直排现象随处可见。
(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任务较重。一是农业投入品监管较难。农资经营网点违规销售禁用、限用农资现象仍然存在,不少生产者片面追求用药施肥短期效果,使用违禁高毒高残留农药现象屡禁不止,滥施化肥现象普遍存在,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同时,农药、化肥包装物造成二次污染现象也比较突出。二是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畜禽生产总体上还处于粗放、落后的经营状态,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治理率不高,效果不够理想。有的规模养猪场治污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污染物缺乏有效治理,直排水体现象仍较为严重;小型养猪场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农村生活污染严重。农村居住分散,生活污水收集较难,生活垃圾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