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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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办公室负责站里车辆调度、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办理减免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责任经济索赔工作。

二、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管理办法,并不断健全、完善。

三、业务科室因工作需要用车,须提前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全面平衡派车。

四、本站职工私人用车以及职工家属因病、因事需要用车,须经站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五、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擅自在其它地方存放。

六、车辆维修、购买部件,到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同意后再到指定地点维修和购买部件。

正常维护、小修保养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大修、购买部件由处长批准。

七、汽车加油在指定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刷卡消费。

没有特殊情况不再使用现金加油。

每月30日到办公室登记行车里程,以便考核和掌握百公里耗油情况。

八、每月一次安全例会。

根据不同时期和上级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自觉遵守纪律和法律意识;及时传达《安全简报》、《事故通报》中与交通相关的事故案例,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河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河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河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河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除必须遵守《条例》外,还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未明确的条款以《条例》为准。

第四条《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由本省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二章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第五条交通标志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和辅助标志。

第六条交通标线分为:车行道中心线、车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停止线、减速让行线、人行横道线、导流线、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接近路面障碍物标线、停车位标线、港湾式停靠站标线、出入口标线、导向箭头、左转弯导向线、路面文字标记、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路边线轮廊标。

第七条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应按国家《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制作和设置,不准自行增设其他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八条有关单位需要在道路上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时,必须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车辆第九条经批准制造、改装的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实行技术监督。

严禁用维修配件拼装机动车辆。

第十条机动车号牌必须按下列规定安装:(一)正式号牌、教练号牌、试车号牌应分别安装在车体前端中部或偏右和后端中部或偏左明显部位。

(二)临时号牌、补牌证、移动证应贴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的明显位置,无驾驶室的贴在车辆前部明显位置。

(三)挂车号牌安装在车体后端中部或偏左明显位置。

第十一条机动车保险杠除悬挂车辆号牌外,不准悬挂其他牌、匾。

第十二条凡领有正式号牌的大型客车、客货两用车、货运汽车挂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挂车的车厢后面,必须按规定喷刷本车号牌放大号。

两侧车门应喷刷单位名称或车主地址,并保持字迹清晰、完整。

小型出租汽车必须安装“出租”字样的顶灯。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综述车辆交通安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水平,提出以下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车辆选购和注册管理1. 车辆选购:符合国家车辆安全标准,经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购买时需提供合法的购车发票和合格证明。

2. 车辆注册管理: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将车辆注册登记,携带相关证件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并领取合法牌照。

3. 车辆年检:每年按规定时间进行车辆年检,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并及时办理年检合格证明。

三、车辆行驶和路线管理1. 车辆行驶规范: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在行驶过程中,应及时打开车灯,保持车身干净,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2. 路线选择: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选择交通拥堵少、安全性高的道路,避免通过高风险区域或道路。

3. 警示标识和标线:车辆应根据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车道,保持车辆行驶的方向和速度稳定。

四、车辆维护和保养管理1. 定期保养:司机应按照规定时间和里程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检查车辆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等重要部件的工作状态,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 维修保养记录:对每次保养和维修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修时间、项目、费用等信息,以便排查和解决潜在问题。

3. 故障处置: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联系维修服务,避免出现更大的安全隐患。

五、车辆安全设备和器材管理1. 安全设备配备:车辆应配备正常工作的灭火器、安全锤、急救箱等必要设备,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救助能力。

2. 车载摄像头:车辆应配备车载摄像头,用于记录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情况,便于事故调查和证据准确性。

3. 轮胎检查:驾驶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轮胎的状况,包括胎压、胎纹、胎面磨损等,确保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六、违规处理和安全教育1. 违停处罚:对于违章停车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处罚,采取罚款、扣分等措施,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行车运输安全管理措施正式版

行车运输安全管理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行车运输安全管理措施正式版行车运输安全管理措施正式版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切实加强西翼1520S运输安全管理,根据我矿20xx年运输管理措施规定,5T蓄电池式电机车不能进入主运输大巷运行。

为满足西翼1520S生产需要,经矿研究决定特许5T列车组通过主平硐进出西翼1520S;但5T蓄电池式电机车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如下措施:一、机车运行区间:井口至西翼1520S 运输巷。

二、机车运行时间规定:早班第一趟。

三、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投入使用:(一)司机室必须有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

(二)有警铃(喇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

(三)撒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四)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

(五)列车有红尾灯。

(六)机车每年年审合格。

二、行驶列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巷道轨道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二)道岔必须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禁止使用牛尾道岔。

(三)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每周应对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情况报调度室安排处理。

三、行车调度及联络信号符合以下要求:(一)生产连队将所需料车或矿车数量、类别、运往地点告知井口调度室,井口调度人员通知运输队相关管理人员,安排机车司机和跟车员专车运送。

新道路交通法及新道路交通法2023

新道路交通法及新道路交通法2023

新道路交通法及新道路交通法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3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车辆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提高交通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道路、桥梁、隧道、停车场等交通设施。

第三条交通车辆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保障安全、提高效率、服务公众的原则。

第二章交通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车辆管理工作。

第五条交通、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交通车辆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交通车辆管理制度,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交通车辆管理措施第七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科学规划交通网络,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第八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车辆的登记、检验、报废等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

第九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

第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维护交通秩序。

第十一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提高公众的交通意识。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指示,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交通停车规定,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第十七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交通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规定总则模版

车辆管理规定总则模版

车辆管理规定总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确保车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车辆管理工作,包括各类机动车辆以及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原则是依法管理、公正执法、优化服务、保障安全。

第四条车辆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车辆管理主要任务包括:加强车辆登记、审验和备案管理;完善车辆维护和保养制度;严格车辆驾驶员的资质管理;做好车辆路检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加强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第七条车辆管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遵守意识。

第二章车辆登记、审验和备案管理第九条车辆登记制度是车辆管理的基础,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条车辆登记应当包括车辆所有人的基本信息、车辆的技术参数、使用性质等内容。

第十一条车辆登记必须真实、准确,车辆所有人应当主动提供真实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车辆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车辆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车辆登记机关应当对车辆登记手续进行审验,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车辆登记机关应当定期进行车辆备案管理,及时核实车辆的使用状况和车辆所有人的变更情况。

第三章车辆维护和保养制度第十五条车辆维护和保养是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增加车辆寿命的重要措施。

第十六条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车辆维护和保养,并确保维修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十七条车辆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当定期进行,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外观质量。

各部门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正式版

各部门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正式版

各部门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正式版交通安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在维护交通安全方面有着不同的职责。

下面是各部门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的正式版:1.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是交通安全的主要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制定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加强交通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1.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1.3开展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交通事故,迅速排除交通隐患;1.4建设和管理交通信号灯、监控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交通运行的安全畅通;1.5组织交通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制定相应的交通安全措施和预警机制。

2.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是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部门,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规划和建设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确保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2.2组织实施交通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职业安全培训和监督;2.3管理车辆技术标准和安全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2.4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意识;2.5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3.城市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是负责城市交通管理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制定和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管理方案,科学合理规划道路和停车场区域;3.2管理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标志牌等,及时修复和更新;3.3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监管和执法,对违法停车、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治;3.4开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推动公共交通网络建设和智能化管理;3.5组织和管理城市交通安全活动,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交通素质。

4.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是负责培养和教育学生的部门,其在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如下:4.1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包括交通规则、交通常识、安全乘车等方面的教育内容;4.2组织学生参与交通安全社区服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4.3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4.4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正式版)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正式版)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保护人身安全,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提高通行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公安机关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市容、交通、工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 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科学方法, 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

?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科研机构、院校开展交通科技研究, 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第五条车辆驾驶人和行人应当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纵容、指使、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车辆, 不得妨碍交通警察执行公务。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 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领导,将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经费投入。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保障机动车辆安全性能。

第七条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第八条机动车辆应当依法登记、检验、投保,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注册、变更、转移、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车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严格考核驾驶资格,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公平地处理交通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合力。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的管理,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维护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使用公司车辆的情况。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2. 法治意识3. 依法行驶4. 严格执法,全员参与5. 事故预防四、驾驶证明办理1. 公司要求所有使用公司车辆的员工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

2. 公司负责为员工办理相应的驾驶证,并确保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驾驶证过期或被吊销的员工不得继续使用公司车辆。

4. 驾驶证因酒驾、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被吊销的员工不得使用公司车辆。

五、车辆安全检查1. 所有使用公司车辆的员工在每次使用车辆前必须进行车辆安全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状况、刹车系统、灯光系统、轮胎状况等。

3. 如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并停止使用车辆,等待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4. 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车辆安全培训,掌握正确的车辆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

六、日常驾驶行为规范1. 所有员工在驾驶公司车辆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2. 不得私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车辆马力、更换刹车系统、更换轮胎规格等。

3. 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包括接听电话、发短信、查看邮件等操作。

4. 车辆驾驶员不得带领未持有效驾驶证的人员乘坐车辆。

5. 车辆驾驶员不得携带可燃物品、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品。

七、事故处理1. 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

2. 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证据,及时报警,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向保险公司报案。

3. 驾驶员必须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资料。

4. 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公司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赔偿。

八、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2021年新交通法规全文00001word版

2021年新交通法规全文00001word版

线师213新交通法规定全文213新交通法规定全文关键词213新交通法规定全文来源华律网整理时间213年1月1日浏览4996次公安部1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交通违法的处理1、闯红灯,记6分。

罚1元。

2、酒驾,扣12分。

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超速2%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从2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元。

4、超速行车,罚款2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元。

6、逆行,罚款2元。

7、违停车,罚款2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href="/topic21/jtsghty/">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最新版《交通法》电子版

最新版《交通法》电子版

最新版《交通法》电子版
本文介绍了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电
子版内容。

该电子版可在全国各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安全公
共服务网站上获取。

新版《交通法》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它修订并强化
了一系列交通安全规定和罚则,以更好地保障公众行车和路上行人
的安全。

该电子版《交通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该部分详细列出了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联的各项法律法规,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2.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该部分详细阐述了许多人们可能并不知晓但与道路交通安全息
息相关的常识,例如驾驶员的血液酒精浓度、儿童乘车规定等。

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该部分介绍了各类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含义和使用方法,以
及遵守标志和标线的重要性。

4. 道路交通手势信号
该部分列举了几种常见的手势信号,例如手势停止、指示直行、指示左转等,并强调了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如何进行救助和报警等。

总之,电子版《交通法》的升级使公众更加便捷地获取到最新
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也使公众们更加了解道路交通标志、
标线和手势信号的含义和重要性,从而更加将安全注意放在首位。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前言本办法依据国家现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板块化管理要求及工作实际,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Q/ZN 201003-2010)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工作自2014年8月开始,至2014年9月底完成初稿,经集团公司安监主任会议讨论形成报批稿,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战略管理与法律部会审,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董事长批准后正式发布。

2014-12-302014-12-30Q本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系统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由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修订本规定由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与技术管理部归口本规定修订部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与技术管理部本规定主要修订人:王毅本规定初审人:滕卫明、卢建明本标准会审人:夏晶寒、来郁郁本规定审核人:胡松如本规定审定人:童亚辉、朱松强本规定批准人:吴国潮本规定由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与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交通安全管理办法》(Q/ZN 201003-2010)、《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Q/ZN 202018-2010)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职责。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板块管理公司、板块营运企业、集团公司直管企业。

板块营运企业、集团公司直管企业依据本办法对下属企业进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

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4月30日颁布,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法与旧法比较篇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法与旧法比较篇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法与旧法比较篇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在这次调整中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重点都在这里扣分减少0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0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0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04●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05●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06●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扣分增加01●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0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条款变化01●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02●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03●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04●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05●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06●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07●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08●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条款增加01●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02●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条款移除01●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02●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03●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04●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05●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保障驾驶人和乘车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机动车辆的操作行为,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第三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履行驾驶责任,确保自己的安全和周围车辆的安全。

第四条驾驶人在驾车前应当了解所乘车辆的性能特点和驾驶技巧,熟悉车辆的操作手册,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保险证明,并定期进行车辆年检。

第六条驾驶人应当随时检查车辆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包括车身是否有损坏、轮胎是否充气等。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车辆。

第七条驾驶人应当随时关注交通信息,遵守交通信号,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第二章驾驶操作规范第八条驾驶人应当正确使用座椅和安全带,调整座椅和车辆的驾驶姿势,确保驾驶时视野良好,手松、肩松、脚踏实地。

第九条驾驶人应当掌握正确的起步技巧,包括踩离合器、挂挡、踩油门等操作。

第十条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当保持稳定的车速,注意交通流量和道路条件,防止超速、疾驶和随意变道。

第十一条驾驶人应当熟练掌握制动系统和转向系统的使用方法,减速和停车时要提前刹车,转向要慢速平稳,避免急刹急转。

第十二条驾驶人在超车时应当选择合适的时机和位置,提前打开转向灯,鸣喇叭,并注意观察后方车辆的情况,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驾驶人在夜间驾驶时应当打开车灯,并保持良好的视线,避免驾驶疲劳,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人在遇到恶劣天气条件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降低车速、开启雨刮器、开启车灯等。

第十五条驾驶人不得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遵守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驾驶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报警,确保自己的安全,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应急事故处理第十七条驾驶人在机动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打开警示灯、拉起故障标志、离开车道等。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式版)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式版)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交通安全管理, 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 确保生产经营、厂内运输、其他运输活动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

3、职责3.1 各单位负责所在区域运输车辆的统一管理和日常检查, 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 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3.2 各生产单位部室对辖区范围内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各单位、相关部室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 严格禁止无证驾驶。

禁止将车辆转交给他人驾驶, 如需要经主管人员许可。

4.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1)工作认真负责, 沉着稳重。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

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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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版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
度并组织落实。

2.负责管理公司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负责办理车辆的养路、保险、税收、年审等有关手续。

4.负责车辆调度,派车要填制派车单。

5.负责驾驶员的管理,组织安全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对司机的安全规章执行情况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6.负责车辆燃油、维修等有关费用的管理,制订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努力降
低各项费用。

三、交通安全管理
1.定期对司机和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考试,司机考试不合格待岗培训。

2.公司除每年至少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外,重大节假日前也要组织相应的教育,要求职工无论是开车、骑车或是步行都要模范地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3.出车前必须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油满水足,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车。

4.乘人、载货车辆不准超载、超速,
出长途车时,驾驶员事先要充分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四、车辆管理
1.车辆实行两级管理,公司使用车辆由安全生产部管理;分支机构配属或租赁的车辆由分支机构自行管理。

2.所有车辆要建立单车行使记录台帐,每次用车后详实记录行车里程、时间、往返地点、用途、使用燃油量等项目,将车辆行使记录作为车辆耗油、维修、保养、大修、报废的依据,也作为对驾驶员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3.市区内使用公司车辆需提前一天申请,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派车。

出本市用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临时用车由安全生产部安排。

4.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每年要编制计划下达。

车辆日常定期的维修、保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自负责,发生的费用安全生产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报销。

临修、超范围修理要事先提报《车辆维修申请单》,经安全生产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修。

5.所有车辆油耗实行单车核算,由安全生产部下达计划和考核办法,实行节奖超罚。

6.车辆在行使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坏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应立即汇报安全生产部部长,经同意可以就地进行修理,待回来后补齐相关的手续。

五、驾驶员管理
1.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具有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道德。

2.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凭派车单出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要及时认真填写《车辆行使记录》。

4.确保车辆在安全状态下出行,并随时保持车辆整洁。

5.遵守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坚持中速行驶,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确保交通安全。

6.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离车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可以停放的地点,锁死车门。

7.负责日常的车辆维护保养工作,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制度,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8.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否则由此导致的车辆损毁、失窃等损失由个人负担。

六、有关违规事故的处理
1.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将公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员本人负担罚款费用和全部损失。

2.因超速、超车、任意停车等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罚款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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