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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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9.12•【字号】东府办〔2005〕64号•【施行日期】2005.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05〕64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二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城市管理局)近年来,我市围绕“一年一大步,五年见新城”的战略目标和“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致力于“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城市环境,市容市貌不断改观,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先后荣获“广东省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等称号。

但与目前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望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现代化水准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构建和谐东莞,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建立健全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针对目前各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弱化、人员配备不足、管理效能低下等问题,全面建立市、镇(区)、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工作。

各镇区要逐步将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执法职能归口其市政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管理。

二、科学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及绿地专项规划在完成镇(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各镇区(含松山湖和虎门港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全面兼顾、科学协调,邀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单位于2006年6月前完成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及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

《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城市绿化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城市规划区和各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5类:(一)公共绿地: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及公共小游园、街道和广场的绿地、人行道林带、花坛、绿岛等;(二)专用绿地: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的绿地;(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四)防护绿地:指城市中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五)城市及郊区的革命纪念地、风景名胜区。

第四条各镇(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东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化规划;(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的验证;(四)临时占用绿地申请的审批;(五)砍伐、迁移城市绿化植物或拆除花坛、花带、花坪申请的审批;(六)城市绿化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审批以及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七)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条各镇(区)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市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工商、交通、电力、电信及公安等有关部门应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范本(doc 83页)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范本(doc 83页)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范本(doc 83页)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说明书东莞市万江区办事处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2008.12前言2006年7月,我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把“创园”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城市产业升级的重要实践。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的是打造宜居生态城市,建设和谐幸福家圆。

借此契机,结合环境“五整治”活动,全市各镇街结合各自发展特征开展绿地系统规划。

万江区位于东莞市区的西部,是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万江区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未来万江按照“一城、两区、三河、四带、五组团”的发展格局,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和优化城市环境,大力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建设宜居、宜业万江,打造“水岸新城、和谐万江”的城市形象。

2007年3月,受万江区办事处的委托,我院承担了万江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

随后项目组着手进场踏勘、收集基础资料、确立构思原则,5月份形成了规划初步方案,与规划所多次交流后于9月份正式向区领导汇报,规划方案的整体构思和空间布局得到充分的肯定,于2007年11月份召开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会。

会后,项目组针对各专家提出的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邀请了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科技股股长刘颂颂高级农艺师作为项目顾问,形成了本规划的最终成果。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万江区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使本次规划能够顺利的开展,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规划背景篇 (1)一、规划背景与规划意义 (1)(一)规划背景 (1)(二)规划目的与意义 (2)二、工作阶段划分与技术路线 (3)(一)工作阶段划分 (3)(二)技术路线 (4)第二部分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一、概况及现状分析 (5)(一)概况 (5)(二)城市绿化现状调查分析 (9)二、万江区规模确定 (25)(一)万江区与东莞市对比分析 (25)(二)相关规划指引与万江区未来规模确定 (27)三、重点问题思考 (30)(一)如何确定合理的绿化建设指标30(二)充分体现滨水地区建设的特点.. 30(三)充分考虑滨水地区和全区的关系 (30)(四)注重历史文化传统的发扬 (31)(五)滨水地区的城市设计和景观特色 (31)(六)滨水地区用地功能的重组 (31)(七)滨水地区的交通组织 (32)(八)滨水地区开发和防洪设施的关系 (32)(九)重视渐进式开发与可操作性 (33)四、规划总则 (33)(一)规划范围 (33)(二)规划年限 (33)(三)规划依据与原则 (33)(四)规划理念 (36)(五)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 (37)五、城市绿地空间结构 (41)(一)规划结构 (41)(二)城市绿地系统的文化意义 (43)六、城市绿地系统布局 (45)七、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46)(一)规划手段 (46)(二)城市绿地分类 (46)(三)公园绿地(G1)规划 (53)(四)生产绿地(G2)规划 (66)(五)防护绿地(G3)规划 (68)(六)附属绿地(G4)规划 (70)(七)其他绿地(G5)规划 (77)八、园林绿化植物规划 (77)(一)园林植物种植与生长现状 (77)(二)植物资源与生长环境分析 (92)(三)规划原则 (94)(四)园林植物规划 (94)九、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117)(一)总体现状分析 (117)(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建设的目标 (117)(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层次与规划 117(四)保护措施与对策 (119)(五)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 (119)十、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20)(一)古树名木范畴及分级标准 (120)(二)古树名木分布、数量及树种 (120)(三)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37)十一、分期建设规划 (138)(一)近期建设规划(2007-2010) .. 138(二)中期建设规划(2011-2015) (142)(三)远期建设规划(2016-2020) .. 142十二、实施措施 (144)(一)法制保障措施 (144)(二)行政管理措施 (144)(三)资金保证措施 (145)(四)舆论宣传措施 (145)第一部分规划背景篇一、规划背景与规划意义(一)规划背景1、国家和省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与建设的要求近几年来,东莞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范本(doc 83页)_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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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范本(doc 83页)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说明书东莞市万江区办事处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2008.12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规划背景篇 (1)一、规划背景与规划意义 (1)(一)规划背景 (1)(二)规划目的与意义 (2)二、工作阶段划分与技术路线 (3)(一)工作阶段划分 (3)(二)技术路线 (4)第二部分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一、概况及现状分析 (5)(一)概况 (5)(二)城市绿化现状调查分析 (9)二、万江区规模确定 (25)(一)万江区与东莞市对比分析 (25)(二)相关规划指引与万江区未来规模确定 (27)三、重点问题思考 (30)(一)如何确定合理的绿化建设指标30(二)充分体现滨水地区建设的特点.. 30(三)充分考虑滨水地区和全区的关系 (30)(四)注重历史文化传统的发扬 (31)(五)滨水地区的城市设计和景观特色 (31)(六)滨水地区用地功能的重组 (31)(七)滨水地区的交通组织 (32)(八)滨水地区开发和防洪设施的关系 (32)(九)重视渐进式开发与可操作性 (33)四、规划总则 (33)(一)规划范围 (33)(二)规划年限 (33)(三)规划依据与原则 (33)(四)规划理念 (36)(五)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 (37)五、城市绿地空间结构 (41)(一)规划结构 (41)(二)城市绿地系统的文化意义 (43)六、城市绿地系统布局 (45)七、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46)(一)规划手段 (46)(二)城市绿地分类 (46)(三)公园绿地(G1)规划 (53)(四)生产绿地(G2)规划 (66)(五)防护绿地(G3)规划 (68)(六)附属绿地(G4)规划 (70)(七)其他绿地(G5)规划 (77)八、园林绿化植物规划 (77)(一)园林植物种植与生长现状 (77)(二)植物资源与生长环境分析 (92)(三)规划原则 (94)(四)园林植物规划 (94)九、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117)(一)总体现状分析 (117)(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建设的目标 (117)(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层次与规划 117(四)保护措施与对策 (119)(五)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 (119)十、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20)(一)古树名木范畴及分级标准 (120)(二)古树名木分布、数量及树种 (120)(三)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37)十一、分期建设规划 (138)(一)近期建设规划(2007-2010) .. 138(二)中期建设规划(2011-2015) (142)(三)远期建设规划(2016-2020) .. 142十二、实施措施 (144)(一)法制保障措施 (144)(二)行政管理措施 (144)(三)资金保证措施 (145)(四)舆论宣传措施 (145)第一部分规划背景篇一、规划背景与规划意义(一)规划背景1、国家和省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与建设的要求近几年来,东莞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1.08•【字号】东府办〔2011〕133号•【施行日期】201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133号有关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和《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座谈会纪要》(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0〕101号)的有关精神,切实推进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保护石马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按照《关于印发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0〕8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绿化整治的必要性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吸烟降尘、调节气候、美化景观等功能。

加强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是恢复河流生态功能、实现流域“青山常在、碧水长流”的有效途径,也是构筑区域生态屏障、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是贯彻《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的需要“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功能,维持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

加强珠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是《珠三角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是实现“四年大发展”的具体要求。

目前,石马河两岸的部分林地树种单一、群落结构简单、树龄老化,抗病虫害、抗污能力差,亟需进行绿化改造,促进林分向地带性植被演替,增加乔木覆盖率,增大生物总量,构筑稳定、完善的流域生态体系。

(二)加强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是改善流域水质的需要石马河流经东莞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常平、谢岗和桥头等镇,是东莞人民的重要用水来源之一,其水质好坏直接关系到东莞经济社会的发展。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30•【字号】东府[2006]66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06〕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六月三十日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政府有关精神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着力改善东莞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

为深入推进该项工作,结合我市农村环境卫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精神,围绕市“十一五”规划要求,切实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改善农村人居条件,优化农村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环卫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推进我市城市升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环境卫生整治,至2007年6月底,全市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环卫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三、整治范围在全市32个镇(街)596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四、整治内容整治环境卫生,主要整治镇村“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环卫管理机构,规范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镇村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构建镇村环卫管理长效机制。

具体内容是:(一)保洁范围全面覆盖。

建立健全镇(街)、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环卫管理机构,落实属地负责制,使农村环卫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都有人负责,不留卫生死角。

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系统规划

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论文《城市绿地规划》课程论文东莞生态园规划分析完成时间:2016年6月30日摘要简介总则城市定位、目标与策略区位图与中心区结构图协调区用地规划与系统图土地利用现状与空间结构图用地规划图与交通规划图水体景观与绿地系统图绿地系统规划生态功能分区与景观系统规划生态规划水体整治规划规划措施与建议生态优先、以水为源。

东莞生态园是东莞市级湿地生态园,高端产业配套服务区,将建成以生态为主的综合园区,打造成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配套园区,成为东莞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东莞生态园总体规划是在“东莞市东部快速路沿线(六镇)土地统筹协调规划”(以下简称六镇协调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修改完成。

六镇协调规划主要从东莞市域甚至更大区域层面上,初步确定生态园的定位及“生态优先、以水为源”的规划构想,同时通过对六镇生态安全、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市政配套等的深入研究,重点解决生态园同周边镇区的衔接与协调发展问题。

东莞生态园不是孤立地建设东部的“第七个镇” ,而是统筹和集约六镇镇区各种发展资源,实现土地的高效和高质利用,实现东莞镇区高标准的城市化目标。

东莞生态园应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节能减排” 、“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指导下的新型的、深度城市化发展模式的示范项目。

因此,坚持生态优先、治水为前、以绿为基、以水为源的原则,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实施大项目带动策略。

东莞生态园的规划建设将以全新的社会资源观,梳理、重组东莞东部地区的城市服务链和产业链,以生态环境整治为抓手,城市空间整合为手段,产业优化提升为目标,成为东莞社会经济双转型的示范项目。

总则为加快东莞市中心城区城市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四位一体”的中心城区格局形成,统筹协调区域发展,建立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态园健康有序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与要求,特编制《东莞生态园总体规划( 2007-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

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10)

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10)

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0•【字号】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长李毓全二○一○年三月二十日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园属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及供公众休憩、观赏、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普及活动的场所。

具体的公园名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

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经费上保障和支持公园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科研工作,鼓励推广应用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按照建设生态型、节约型园林以及保护文化、自然遗产的要求,加强对公园文化、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

公园建设和管理可以通过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模式多层次、多渠道进行,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园或者以捐赠、资助、认养等方式参与公园建设。

第四条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园的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属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各公园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园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市国土、规划、建设、林业、环保、卫生、财政、物价、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本市辖区内的公园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各公园附设的停车场、公园内的景点、游乐项目、设施等需要收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市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

东莞生态园总体规划

东莞生态园总体规划

东莞生态园总体规划(2007-2020)说明书东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二〇〇八年五月目录第 1 章. 概述 (1)1.1 规划背景 (1)1.2 项目意义 (1)1.3 规划年限 (1)1.4 规划依据 (1)1.5 规划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规划目标 (2)1.7 技术路线 (2)第 2 章. 区域发展关系分析 (3)2.1 全球化发展背景 (3)2.2 珠三角发展环境与趋势 (3)2.3 东莞发展环境与趋势 (4)2.4 东莞六镇关系协调 (5)第 3 章. 园区发展条件分析 (5)3.1 现状条件 (5)3.2 现状问题 (6)第 4 章. 城市定位、目标与策略 (7)4.1 城市定位 (7)4.2 发展目标 (7)4.3 发展策略 (7)第 5 章. 生态本底修复 (9)5.1 生态修复规划 (9)5.2 水系整治规划 (10)5.3 绿地系统规划 (13)第 6 章. 产业发展与产业空间选择 (14)6.1 产业发展目标 (14)6.2 园区产业选择 (14)6.3 产业发展模式与空间布局 (17)6.4 产业发展时序 (17)第7 章. 发展模式与空间结构 (18)7.1 规划原则 (18)7.2 园区用地选择方案 (18)7.3 规划构思 (19)7.4 发展模式选择 (19)7.5 空间结构 (20)第8 章. 城市规模与用地布局 (21)8.1 城市规模 (21)8.2 用地布局 (22)第9 章. 综合交通规划 (24)9.1 现状概况及存在问题 (24)9.2 规划原则 (24)9.3 规划目标 (25)9.4 道路系统规划 (25)9.5 旅游交通规划 (28)9.6 公共交通规划 (28)9.7 静态交通规划 (29)9.8 步行及非机动车交通 (29)9.9 其他交通设施规划 (29)第10 章. 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30)10.1 规划原则 (30)10.2 规划目标 (30)10.3 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30)10.4 分类布局指引 (30)10.5 公共设施配套规划 (31)第11 章. 总体城市设计 (31)11.1 总体空间形态 (31)11.2 景观系统规划 (32)第12 章. 给水工程规划 (33)12.1 现状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33)12.2 规划依据 (33)12.3 规划目标 (33)12.4 规划原则 (34)12.5 用水量预测 (34)12.6 水源及水厂 (34)12.7 供水干管 (34)第13 章. 雨水工程规划 (35)13.1 现状概况 (35)13.2 规划依据 (35)13.3 规划目标 (35)13.4 规划原则 (35)13.5 雨水工程规划 (35)第14 章. 污水工程规划 (36)14.1 现状概况 (36)14.2 规划依据 (36)14.3 规划目标 (36)14.4 规划原则 (36)14.5 排水体制的选择 (36)14.6 污水量预测 (36)14.7 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水处理厂 (37)14.8 南畬朗污水处理厂选址 (37)14.9 污水管网 (37)第15 章. 电力工程规划 (38)15.1 现状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38)15.2 规划依据 (39)15.3 规划目标 (39)15.4 规划原则 (39)15.5 负荷预测 (39)15.6 110千伏及以上系统规划 (40)15.7 高压走廊规划 (41)第16 章. 通信工程规划 (41)16.1 现状概况 (41)16.2 规划依据 (43)16.3 规划目标 (43)16.4 规划原则 (43)16.5 业务量预测 (43)16.6 通信设施规划 (44)第17 章. 燃气工程规划 (44)17.1 现状概况 (44)17.2 规划依据 (44)17.3 规划目标 (45)17.4 规划原则 (45)17.5 用气量预测 (45)17.6 场站规划 (46)17.7 输配系统规划 (46)第18 章. 环境保护规划 (46)18.1 现状概况 (46)18.2 规划依据 (46)18.3 规划目标 (47)18.4 规划原则 (47)18.5 环境功能区划与控制目标 (47)18.6 环境功能综合区划 (47)18.7 环境污染控制对策 (48)第19 章. 环卫工程规划 (49)19.1 现状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49)19.2 规划依据 (49)19.3 规划目标 (49)19.4 规划原则 (49)19.5 垃圾量预测 (49)19.6 垃圾收运 (50)19.7 垃圾处理 (50)19.8 环卫基础设施 (51)第20 章. 综合防灾工程规划 (51)20.1 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51)20.2 消防工程规划 (53)20.3 抗震防灾工程规划 (53)20.4 地质灾害工程规划 (54)20.5 人防工程规划 (55)第21 章. 分期开发建设指引 (56)21.1 分期开发建设原则 (56)21.2 分期开发建设时序 (57)21.3 分期开发建设指引 (57)第22 章. 近期建设规划 (57)22.1 规划原则 (57)22.2 近期用地规模 (58)22.3 重点建设项目 (58)第23 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59)23.1 开发管理模式 (59)23.2 土地开发基本思路 (59)23.3 项目开发模式选择 (60)23.4 实施建议与政策保障 (61)第 1 章. 概述1.1 规划背景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一方面,形成了很强的经济实力及城市魅力;另一方面,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及土地利用方式大量地消耗了土地资源,使自身的资源优势逐渐减弱,并且严重的影响未来经济发展的后劲。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东府办〔2020〕35号•【施行日期】202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6日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逐步使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不断增强我市防涝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活动,包括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以及城市更新、环境提升等改造类建设项目,列入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的项目除外。

第四条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

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

第五条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水务局承担。

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林业、气象等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11]119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11]119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11〕11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生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东莞市生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目标,以现代林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生态宜居东莞为核心,以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重点,完善林业管理体制,实施精细化管理,努力提供更多生态文化产品,不断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实现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双增目标,打造“城市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城郊森林化、城乡一体化”的生态格局,推动林业朝着公益化、规模化、科学化的方向不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东莞林业“十一五”回顾“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牢牢把握建设“宜居生态城市”的战略目标,以森林公园建设为重点,提高森林生态质量,丰富生态文化内涵,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之路;以重点工程和科技项目作支撑,建设以地带性森林群落恢复为目标、树种结构良好、具有多效益的生态公益林体系;以资源保护为依托,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营建农田林网、红树林等。

“十一五”期间,我市林业建设不仅实现了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预期目标,还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积累了丰富经验,为继续保持林业良好发展态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林业现状1、森林面积和蓄积现状至2010年底,全市国土总面积246500公顷,林业用地面积60660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58198.2公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7.06•【字号】东府办〔2007〕68号•【施行日期】2007.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6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为重点解决我市规划面临的“三位一体”主城区建设、东部快速路地块统筹、长安滩涂围垦、松山湖工业园、虎门港、东部工业园建设、“四整四聚”用地整合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八大问题,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建设用地供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现就我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宏观布局的战略调整,以有效保障建设用地供给为总体目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同步发展。

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按“严格控制、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实际操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深化“城镇进圈、工业进园、民宅进区”三进的集约用地原则,重新整合土地资源,实施“四整四聚”(整合城镇建设向中心镇集聚,整合工业建设向综合园区集聚,整合民宅建设向中心区集聚,整合耕地保护向规模经营集聚)、空间管制和双线管制。

二、规划原则(一)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

(二)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为核心,以人为本设定建设总量,严格控制建设增量和规模。

(三)坚持统筹区域发展,保障各业用地,优化城乡发展格局。

(城市规划)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

(城市规划)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

(城市规划)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塔县城市公园系统规划思路前言我县开展创建国家旅游城市工作,把“创园”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城市产业升级的重要实践。

创建国家旅游城市的目的是打造宜居城市,建设和谐幸福家园。

借此契机,结合环境“五整治”活动,全县城区发展特征开展公园绿地系统规划。

万江区位于东莞市区的西部,是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万江区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未来万江按照“一城、两区、三河、四带、五组团”的发展格局,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和优化城市环境,大力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建设宜居、宜业万江,打造“水岸新城、和谐万江”的城市形象。

2007年3月,受万江区办事处的委托,我院承担了万江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

随后项目组着手进场踏勘、收集基础资料、确立构思原则,5月份形成了规划初步方案,与规划所多次交流后于9月份正式向区领导汇报,规划方案的整体构思和空间布局得到充分的肯定,于2007年11月份召开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会。

会后,项目组针对各专家提出的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邀请了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科技股股长刘颂颂高级农艺师作为项目顾问,形成了本规划的最终成果。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万江区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使本次规划能够顺利的开展,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规划背景篇1一、规划背景与规划意义1(一)规划背景1(二)规划目的与意义2二、工作阶段划分与技术路线3(一)工作阶段划分3(二)技术路线4第二部分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5一、概况及现状分析5(一)概况5(二)城市绿化现状调查分析7二、万江区规模确定15(一)万江区与东莞市对比分析15(二)相关规划指引与万江区未来规模确定17三、重点问题思考20(一)如何确定合理的绿化建设指标20(二)充分体现滨水地区建设的特点20(三)充分考虑滨水地区和全区的关系20(四)注重历史文化传统的发扬21(五)滨水地区的城市设计和景观特色21 (六)滨水地区用地功能的重组21(七)滨水地区的交通组织22(八)滨水地区开发和防洪设施的关系22 (九)重视渐进式开发与可操作性23 四、规划总则23(一)规划范围23(二)规划年限23(三)规划依据与原则23(四)规划理念26(五)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27五、城市绿地空间结构29(一)规划结构29(二)城市绿地系统的文化意义30六、城市绿地系统布局33七、城市绿地分类规划33(一)规划手段33(二)城市绿地分类34(三)公园绿地(G1)规划35(四)生产绿地(G2)规划42(五)防护绿地(G3)规划44(六)附属绿地(G4)规划46(七)其他绿地(G5)规划52八、园林绿化植物规划52(一)园林植物种植与生长现状53(二)植物资源与生长环境分析57(三)规划原则58(四)园林植物规划58九、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65(一)总体现状分析65(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建设的目标65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层次与规划66(四)保护措施与对策67(五)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68 十、古树名木保护规划68(一)古树名木范畴及分级标准68(二)古树名木分布、数量及树种69(三)古树名木保护规划74十一、分期建设规划75(一)近期建设规划(2007-2010)75(二)中期建设规划(2011-2015)76(三)远期建设规划(2016-2020)76 十二、实施措施77(一)法制保障措施77(二)行政管理措施77(三)资金保证措施78(四)舆论宣传措施78第一部分规划背景篇一、规划背景与规划意义(一)规划背景2、塔县美化城市环境与生态环境整治的相关要求塔县政府为打造宜居环境,在县城规划创建22个城市公园体系,维系塔县生态安全格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分类建设标准》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分类建设标准》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分类建设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1.09•【字号】东府办〔2011〕135号•【施行日期】2011.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分类建设标准》的通知东府办〔2011〕13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分类建设标准》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东莞市城市与社区绿道分类建设标准根据东委办发〔2011〕6 号文件精神,2011年至2014年我市城市及社区绿道建设分为完全新建型、重度改建型、中度扩建型和轻度完善型四个类型,并分别按70万元,60万元,50万元和35万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补贴。

为保证我市绿道建设质量,对城市与社区绿道各类型建设标准以及达到标准的判定条件作出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一)绿道慢行道主材质应以暖色系为主。

(二)各绿道按类型建设需达到相关的标准,不达标准的不给予补贴。

(三)本标准各判定条件为最低标准。

绿道建设工程分为慢行道、绿化景观、标示系统、驿站和水电五个部分,其中建设类型按慢行道的建设情况进行划分,四个建设类型的绿化景观、标示系统、驿站和水电的建设标准相同。

二、慢行道建设标准要求完全新建型绿道建设标准要求详见表1-1;重度改建型绿道建设标准要求详见表1-2;中度扩建型绿道建设标准要求详见表1-3;轻度完善型绿道建设标准要求详见表1-4。

表1-1 完全新建型绿道建设标准要求完全新建型绿道建设标准要求用地条件要求宽度要求工程饰面材质要求建设工艺标准备注在未人工建设场地上新建慢行道。

慢行道宽4米以上,其中自行车道宽2.5米以上,人行道宽1.5米以上。

新建自行车道饰面材质需采用彩色沥青、地坪漆或彩色透水混凝土。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25•【字号】东府〔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25日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城市绿化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规划、国土、林业、住建、交通、电力、通信、工商、环保及公安等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把城市绿化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建设管理资金及用地,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提高公众绿化和环境意识。

第五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保护植物多样性,优化植物配置,推广无公害防治有害生物技术,发展节约型绿化,推进城市河道、景观水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自然化建设与修复。

第六条推动城市立体绿化建设进程,解决用地资源紧缺与城市绿化建设之间的矛盾,丰富城市园林绿化的空间结构层次,优化城市生态系统。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绿化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绿化及其设施的义务,对破坏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城市绿化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等共同编制。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生态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生态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生态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30•【字号】东府[2006]68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生态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06〕6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整治生态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六月三十日东莞市整治生态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整治生态环境工作,是我市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优化城市整体环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果、创建国际花园城市的一个重要步骤。

过去二十多年,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以土地换发展”的模式,城市的扩张速度远超人们的预想,土地消耗速度惊人,区域生态环境出现了恶化的趋势。

此时实施整治生态环境工作,十分及时,十分必要。

整治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围绕我市“十一五”的发展目标,通过对山、水、田、林、路、街、区、村等生态环境的建设和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使全市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建设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整治生态环境工作,应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通过生态环境的改造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统筹协调,为群众提供舒适、自然、便利、安全、人性化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设施。

(二)以绿为魂坚持以绿为魂,以绿化为主要手段,以绿化东莞大地为主要目标。

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方案

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方案

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方案1. 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建设发展带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绿地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城镇绿地对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份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方案,成为了迫切的需求。

2. 规划目标本规划旨在通过合理规划和布局城镇绿地系统,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营造宜居城市,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具体规划目标包括:- 提高城市绿化率,确保每个居民能够享受到足够的绿地空间;- 保护珍贵的自然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抵御自然灾害和环境污染的能力;- 制定科学的管理和维护制度,确保绿地系统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 规划内容3.1. 绿地系统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原则:在规划绿地系统时,应优先保护和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

- 公平合理原则:在城市绿地布局中,应均衡分布绿地,方便城市居民能够便利地享受到绿地带来的好处。

- 多样性和创新原则:在设计绿地系统时,应注重多样性和创新,结合城市地理特点和文化特色,打造特色鲜明的绿地。

3.2. 绿地系统规划范围本规划的绿地系统范围涵盖整个城镇区域,包括公园、绿化带、街头绿化等各类绿地。

3.3. 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建设城市中心绿地。

将城市中心的空地和废弃地块改造为绿地,为城市居民提供放松休闲的场所。

- 建设社区绿地。

在每个小区设置社区公园和绿化带,方便社区居民进行户外活动和交流。

- 建设交通道路绿地。

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美化城市景观,净化空气。

- 建设生态保护地。

设立相应的生态保护区,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生态系统。

3.4. 绿地系统管理和维护- 建立绿地系统管理机构,负责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 制定绿地管理和维护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绿地系统的长期稳定发展。

- 加强绿地监测和评估,定期对绿地系统进行综合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7〕2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7〕2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7〕2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8日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下雨时自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海绵城市建设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

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重大转变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促进城市水系统良性循环,建设水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生态都市”的中心工作,抢抓机遇,统筹规划,示范引导,突出重点,面向全局,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健康发展。

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六月2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分析 (8)一、土地利用现状 (8)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12)三、土地利用形势 (13)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6)一、市域发展战略 (16)二、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原则 (17)三、土地利用目标 (18)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优化 (20)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0)二、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23)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5)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30)一、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30)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32)三、重点镇(街)土地利用指引 (38)第六章重点区域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41)一、自然保护区空间管制 (41)二、水体空间管制 (42)三、生态绿地空间管制 (44)四、工业用地空间管制 (46)I五、廊线空间管制 (51)第七章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52)一、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53)二、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和落实占补平衡制度 (53)三、提高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 (54)四、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55)五、储备耕地后备资源 (55)六、完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制度体系 (56)第八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57)一、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加强用地布局引导 (58)二、推进“三旧”改造,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59)三、优化整合工业用地 (60)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60)五、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61)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67)一、中心城区建设规模控制 (67)二、中心城区发展布局 (69)三、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71)四、中心城区生态绿地建设 (74)第十章土地整合与集聚 (75)一、“四整四聚”方针 (76)二、“四整四聚”措施 (77)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81)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81)二、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81)三、重点建设项目 (82)II第十二章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85)一、生态主轴 (85)二、生态廊道 (86)三、生态绿核 (86)四、重点生态保护区 (86)五、生态节点 (87)六、网络状绿化带 (88)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90)一、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体系,提高规划法律效力 (90)二、加大规划宣传,营造依法用地、规划用地的社会氛围 (90)三、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束和指导机制 (91)四、运用经济调控机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91)五、加大规划管理力度,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92)六、加强规划监察执法力度,构建和谐用地秩序 (93)七、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94)附表 (95)III附图:1、东莞市地理区位图2、东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3、东莞市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4、东莞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5、东莞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6、东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7、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图(2006—2020年)8、东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9、东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IV前言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部,地处东经113º31´-114º15´、北纬22º39´-23º09´。

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23—2023)目录一、现状与挑战 (1)二、原则与目的 (3)(一)指导思想 (3)(二)规划原则 (3)(三)规划目的 (5)(四)指标体系 (5)三、重要任务 (5)(一)水环境保护 (5)(二)大气环境保护 (13)(三)固废污染防治 (16)(四)噪声污染防治 (19)(五)辐射环境监管 (21)(六)生态环境保护 (22)(七)循环经济发展 (29)四、保障措施 (34)(一)建立综合决策机制, 理顺环境管理体制 (34)(二)加强管理能力建设, 健全减排“三大体系” (36)(三)推行环境信息公开, 增强公众参与意识 (38)(四)保障环保资金投入, 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40)附表1 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43)附表2 河流水环境功能区及其水质保护目的 (44)附表3 城市污水解决工程建设方案 (45)附表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46)附表5 城乡生活垃圾废弃物处置工程方案 (46)附表6 东莞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47)附表7 环境保护重点建设工程表 (48)一、现状与挑战。

近年来, 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把环境保护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并采用了一系列重大措施。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乡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减缓, 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环境保护取得了很大成就, 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我市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一是经济增长方式粗放,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

我市仍以外源性经济为主, 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 产业升级转型的积极性不强, 自主创新能力偏弱, 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主线性转变, 产业构成大多是传统的高污染行业, 结构性污染突出。

二是水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内河涌“黑臭”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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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5)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3月一、规划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以优化城市环境为着力点,大力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建设宜居宜业东莞;以人居环境优化、园林城市建设为目标,重新制定与自然人文资源保护相协调、与城市空间结构相适应、与城市产业发展相契合、与宜居生活相统一的绿地系统,并整合海绵城市建设、山体公园建设、城市绿道建设,打造富有特色的东莞绿地系统。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并结合东莞实际情况,编制《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

1.2规划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确定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5年。

其中,规划近期至2020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1.3规划范围与规划层次本次规划包括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两个编研层次。

(1)研究范围:指东莞市行政辖区范围,面积2465平方公里。

(2)规划范围:包括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和松山湖管委会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312.37平方公里。

园林绿地系统的各项指标在规划范围(即四个街道和管委会)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统计。

二、规划目标2.1规划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形成生态健全、功能完善、环境优良、自然与城市紧密结合、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的岭南生态宜居水乡名城和现代生态都市,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名录。

(1)市域层次: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深莞惠经济圈生态腹地有效保育以东江及其支流、莲花山脉、狮子洋近岸海域滨海湿地等大尺度水系、山脉、湿地景观为特色的全域绿地生态格局,实现水系统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科学、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一体游憩系统完善、城市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的目标,充分发挥服务珠江口东岸地区的区域生态改善、文化展示和游憩服务的综合功能,充分引领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领域创新突破。

(2)规划区层次:岭南生态宜居水乡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全面实现格局清晰、功能完善、古今辉映的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系统。

滨水绿色开放空间体系逐步建成,公园总量达标、层级完善、布局合理,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2近期目标(2016-2020)增强城市生态功能,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充分利用规划区的水网、山体自然景观和森林资源优势,通过科学布局、合理规划,融人文景观和自然风景为一体,打造现代生态都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公园、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要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

2.3远期目标(2021-2035)完善和巩固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及其山水园林特色,全面建成符合多元化需求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

城市绿化与城市文化、环境建设高度协调,城乡绿化和谐一体,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

2.4规划指标体系规划区绿地系统指标体系详见附表1。

三、市域绿地系统规划3.1市域生态空间结构规划东莞市域的生态空间结构划分为“核心+廊道+基质”的复合生态空间结构。

(1)生态核心:形成五处生态核心:银瓶山生态核、大屏山-黄甫山生态核、大岭山-水濂山-同沙生态核、黄唇鱼-威远岛生态核、东莞城市湿地生态核。

(2)生态廊道:形成“2+3”的生态廊道结构:莲花山脉区域生态主廊道、珠江-东江生态主廊道,以及西、中、东三条生态副廊道。

“2+3”的生态廊道系统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调控洪水等功能,同时串连各个生态区,形成全市域完整的、连续性的生态系统。

(3)生态基质:市域内的“农田-林地”网络形成市域的绿色生态基质。

市域内的河网水系形成市域的蓝色生态基质。

3.2市域生态要素控制(1)自然保护区东莞市市域内自然保护区共有6处:东莞市自然生态保护区、灯心塘自然保护区、马山自然保护区、莲花山自然保护区、银瓶山自然保护区和黄唇鱼自然保护区。

(2)森林公园东莞市域范围内共有森林公园14处,其中有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为观音山森林公园,市级森林公园13个。

(3)水源保护区东莞市域内水源保护区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

其中,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4处,水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15处。

(4)湿地东莞市湿地类型包括3种湿地类、9种湿地型。

湿地公园建设以湿地生态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乡村小型湿地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依托湿地修复功能,逐步改善水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

(5)生态要素管控要求生态要素管控要求列表详见附表2.3.3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1)生态控制线划定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基础,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现状生态用地和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法定保护空间、禁、限建区划入生态控制线。

(2)生态控制线管控生态控制线分两级管控:一级管制区为禁止建设区,总面积为175.91平方公里。

一级管制区实施最严格保护,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监管,市人民政府开展日常管理。

生态保护红线区在一级管制区内划定。

二级管制区包括限制建设区,以及适宜建设区中的连片农林用地、重要交通市政廊道防护绿地、大型城市公园绿地以及其它需要管控的区域等,严格控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管控。

一级管制区和二级管制区的管控要求参照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草案)和《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等要求,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在生态控制线专项规划中制定,通过分级管理,提高生态线管理的精细度和可操作性。

3.4规划区生态绿地结构布局规划构成“绿核——廊道——斑块”生态空间结构网络:绿核:由水濂山生态公园-东莞市自然生态保护区-同沙水库共同构建绿地核心,形成城中心绿肺。

绿色生态廊道:分别基于河流湿地、自然山体山脉构建两条绿色生态廊道,作为城市空间发展的生态屏障和绿色通廊。

斑块:由农业斑块、森林斑块、河滨滩涂湿地斑块等构建生态保护控制型斑块。

四、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4.1城市绿地规划指标规划通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对绿地进行指标控制。

城市绿地规划指标表详见附表3. 4.2规划区绿地结构规划在落实总规的基础上,打造“一主两次三轴,多园点缀,绿脉织网,山水环城”的绿地系统格局。

一主两次:打造以黄旗山城市公园、水濂山森林公园和同沙生态园组成的绿地主核心,突出自然山水特色并与城市功能相融合,形成集休闲娱乐、观光游赏等多功能复合的城市活力中心。

分别打造以松山湖、东莞城市湿地公园为依托的绿地景观节点,构成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核心,满足居民对城市公园的需求。

三轴:(1)山水人文景观轴——由西向东串联汾溪河、东莞水道、可园、人民公园、黄旗山城市公园等重要的滨水、绿地、历史文化节点,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的山水人文景观风貌轴。

(2)生态都市景观轴:沿东莞大道串联城市主体功能轴,打造体现东莞生态都市特色的景观轴。

(3)绿色转型示范轴:串联松山湖绿色转型示范平台,探索绿地建设与产业协调发展之路。

多园:合理布局城市内部公园绿地,形成完善的绿地服务功能,与道路绿网、带状公园共同构建城市绿地网络。

绿脉:由城市内部的河流水系、生态绿道、带状公园,构成。

绿脉连接各级公园,融入休闲健身理念,突出山水园林特色,形成具有一定密度的网络覆盖城市,在城市植入绿色景观的同时,方便居民休闲游憩和通勤出行。

山水环城:城市组团外部构造滨水-郊野公园环,由城市外围河流水系、郊野公园、山地公园、综合园及生态绿廊构成。

结合城市带状公园及城市交通绿道形成完善的区域休闲游憩体系,同时构筑城市组团外的风景环和生态屏障。

4.3公园绿地(G1)规划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分四种类型: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和专类公园。

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总面积3462.37公顷。

其中,综合公园19处,面积2018.08公顷;社区公园120处,面积414.07公顷;游园共计237处,总面积212.49公顷;专类公园19个,面积817.73公顷。

(1)综合公园(G11)规划规划综合公园19处,9处现状保留,分别是元美公园、黄旗山城市公园、山泉水钓鱼场公园、人民公园、榴花公园、中央岛群公园、月湖公园、月荷湖公园、松山湖中心公园。

规划升级7处,分别为汾溪河公园、龙湾湿地公园、神仙灶公园、温塘公园、迎宾公园、雅园公园、松山湖城市公园。

规划新增3处,分别为垄山公园、东城公园、三角洲公园。

其中东城公园为结合“三旧”改造图斑新增的综合公园。

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见附表4.(2)社区公园(G12)规划本次规划建设开放式的社区公园共120处,面积约414.07公顷;规划新增78处,现状提升29处,现状保留13处。

(3)专类公园(G13)规划规划区设置专类公园19处,面积817.73公顷,现状保留11处,规划新增8处。

(4)游园(G14)规划至2035年,规划游园237处,总面积212.49公顷,主要分布在居住用地集中的区域,结合道路街旁、零星空地、小山小湖设置。

4.4防护绿地(G2)规划至2035年,规划防护绿地总面积1438.00公顷。

包括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卫生隔离带、滨水防护绿带等。

4.5广场用地规划(G3)规划广场用地15个,其中现状保留4个,规划新增11个,总面积为137.24公顷。

4.6附属绿地(XG)规划根据《东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各类用地的绿地率控制指标。

4.7区域绿地(EG)规划区域绿地分为4个中类:风景游憩绿地(EG1)、生态保育绿地(EG2)、区域设施防护绿地(EG3)、生产绿地(EG4)。

区域绿地规划一览表详见附表5。

4.8城市绿线的划定本次规划严格落实东莞城市总体规划的绿线划定,规划区范围内划定市级绿线管控面积3175.21公顷。

附表附表1规划指标体系一览表附表2生态要素管控要求列表附表3城市绿地规划指标一览表附表4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附表5规划区区域绿地规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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