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秸秆禁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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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秸秆禁烧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措施、严防死守,部门联动、综合利用”的工作思路和要求,通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督察等有力措施,努力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早安排部署
为确保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及时安排部署,及时将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市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任政字〔2016〕205号)以及《2016年**市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书》送到各乡镇、办事处,并对市区周围2公里,铁路、高速公路两侧1公里,国道、省道等干线两侧及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和电力设施周围公里的重点禁烧区域加大了巡查力度。同时,强化12369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秸秆焚烧情况。
二、广泛宣传,营造禁烧氛围
禁烧期间,我局将市政府印发的秸秆禁烧通告张贴到各乡、镇、村,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各村广播站、宣传车流动广播进行宣传,在市区街道两侧的垃圾收集区,张贴禁烧标语,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利用的好处,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对焚烧秸秆的危害进行广泛宣传。三是编写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禁烧形势及好的做法,指出火情隐患及禁烧重点区域,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态势,有力推动了禁烧工作的开展。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条幅320条,刷写标语200余条,张贴通告2000份,共印发5期秸秆禁烧工作动态,营造了秸秆禁烧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强化执法检查
一是层层明确责任。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地块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细化禁烧任务,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到田间地头,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监察大队各辖区中队加强巡查,每天深入各辖区督促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推动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执法监管。从10月10日起,以重点禁烧区域为检查重点,深入田间地头进行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加大监管力度,发现焚烧现象,及时扑灭并通报相关乡镇。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20
余人次,发现6处焚烧点,具体情况如下:
1、6月8日—16日,鄚州七里庄发现秸秆焚烧点,面积大约50亩。监察人员及时进行了扑灭,并将情况向鄚州镇政府进行了通报。
2、6月12日下午4点左右,七间房村民郭恩华在焚烧秸秆过程中,引燃周边柴草,造成部分村民损失,面积大约6亩。乡政府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灭火,当事人被公安部门带到派出所询问,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并及时督促当事人对造成损失的村民进行赔偿。
3、6月12日,在徐庄桥到西八方搬迁楼路段发现秸秆焚烧点,着火面积30亩,监察人员当即与中华路办事处及消防队联系,及时将火扑灭。公安部门也介入进行了处理。
4、9月9日下午,在吕公堡镇南头村(金桥东400米路南),发现一处玉米秸秆焚烧点,起火面积约10亩,将此情况通报给了吕公堡镇政府领导。
5、环保部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发现位于(经度、纬度)我市长丰镇田口村西南与大城县北魏乡冯远庄村西北交会处一起焚烧现场,监察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查看,现场火已灭,着火面积约50余亩。经向田口村村干部了解及走访过路捡拾玉米的村民,证实该处焚烧点为大城县北魏乡冯远庄村地界,无法查证点火人员及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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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月16日,在高速两侧进行秸秆焚烧工作巡查,发现一处着火点,过火面积约七八亩,执法人员及时对火势进行了扑灭,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苟各庄乡政府,要求乡政府加强宣传和巡查,防止此类现象发生。
接下来,我局将不断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强化督导,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进一步建立禁烧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