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一体化项目融资方案优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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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煤电一体化项目融资方案优化【摘要】本文根据项目融资的特点,综合国内煤电一体化项目的融资状况,提出了适合当前煤电一体化项目的科学合理的现实方案融资的方案,对同类项目融资理论性和可操作性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煤电一体化;融资优化
近年来,由于燃煤价格不断攀升,导致“市场煤”和“计划电”的矛盾日益突出,火电行业出现大面积的政策性亏损。煤电一体化项目煤源稳定,燃料价格不受煤炭市场制约,不需燃料运输费用,可大幅降低发电成本。煤、电、运一体化经营,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实现强强联合就成为了各地不断涌现出的项目新兵。
1.煤电一体化项目融资的特点
煤电一体化项目初始投资成本大,其投资成本既包括电厂部分投资也包括了煤矿部分投资。以2×1000mw电厂配套年产800mt煤矿的煤电一体化项目为例,该项目仅电厂部分投资约达70亿元,煤矿部分投资约达40亿元,总投资达110亿元。
投资额巨大是该项目的显著特点。由于项目极大得利用了坑口能源的便利条件,煤炭运输成本低廉,使得作为项目主导产品的电力成本显著降低,因此,该项目往往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优势。因此,当前在国家积极推进绿色煤电一体化项目发展的同时,提供多渠道的融资模式,为项目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至关重要。这
里笔者遵循企业融资成本与收益相适应原则,采用啄食顺序理论设计出如下融资途径供煤电一体化项目选择。
项目融资根据融资来源的不同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是节约成本的一种方法,大部分煤电一体化项目应该首先选择内部融资。对于企业而言,这种筹资渠道的财务风险比较小,它使企业的实力增加的同时,相应增加企业的信用度,从而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由于项目投资大,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风险较单纯的电厂项目投资或单纯的煤矿项目投资显著增强,因此,内部投资往往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该特点尤其是在煤电一体化项目的启动阶段凸显。另外,由于内部融资往往无资金成本压力,不会带来项目投资成本的巨额攀升,因而,它是当前煤电一体化项目融资的重要手段。只有在充分挖掘了项目投资主体的资金潜力后,才可以考虑向外部融资发展。
外部融资,即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以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融资很难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于是外部融资就成为公司为保持迅速发展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在当前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外部融资通常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证券市场寻求融资的渠道。
2.煤电一体化项目融资方案的设计
2.1 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包括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也包括企业发行的债券、民间信贷等。债权融资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不影响原有股东的
控制权,投资者只有按期收取本息的权力,没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分配红利的权力。煤电一体化项目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的融资渠道可以有以下几种:第一,通过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因为这类融资一般具有利率低、政策性强、公共性特点,其融资成本介于商业银行与财政之间,所以应该是银行贷款的首选。第二,可以通过信用担保的形式向银行贷款。由于煤电一体化项目往往是国家重点项目,因此可以利用政府的影响力,直接拿到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第三,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如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等,也是煤电一体化项目可以争取的融资渠道。为鼓励发展中国家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有些国际金融机构在很多细分领域都有资金规划,因此,煤电一体化项目可向有关国际金融机构申请国际融资。
2.2 争取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债券融资是长期债务资本融资的一种方式,符合国家要求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的政策取向,而且与股权融资、银行贷款相比较,具有以下优点:
(1)筹集资金规模大、期限长,有利于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2)债券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可以锁定企业的利息费用支出,规避利率风险;(3)以期限较长、利率较低的债券替换其它债务形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4)具有明显的财务杠杆作用,同时债券利息在税前列支,可以减少税收支出;(5)避免企业股权被稀释,不影响原有企业的管理结构和控制权;(6)债券融资理念具有新意,通过债券上市有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提高企业的资本运营能力。
债券的主要缺点是:必须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集中兑付,且有刚性,债券额度受国家控制。煤电一体化项目的推动是对电力建设的有力支持,同时必将为电力债券市场带来活力。煤电一体化项目公司将进一步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为公司加快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2.3 信托融资
在国外,信托业务是与证券、银行业务并列的三大金融支柱之一。信托的简要含义就是信任委托,它是以信任为基础,以财产所有权为前提,依照一定的目的,委托人将财产、资金或其他资产委托他人代为管理、运营的经济行为。简单地说,信托业务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从业务品种上看,信托业务有资金信托、财产信托、股权信托、债券信托、动产信托等。在我国,信托是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收益人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信托能将众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闲散资金集合起来,形成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投资于产业、资本领域,或用于货币市场的运作。信托的投融资功能对拓展社会闲散资金的投资渠道,缓解投资与融资之间的供需矛盾,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4 合理利用外资
从80年代初开始,多年来电力行业利用外资进行了多种融资方式的尝试,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
国外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如购买国外设备)、项目融资(包括bot 方式)以及合资或合作、成立合营公司、境外发行股票、项目发债等。不同形式外资各有优劣,如世界银行及亚洲开发银行提供低息贷款,不过常附有购买设备等附加条件。利用外资是对公司电力建设资金的有力补充,此外在引进资金的同时还能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近年来的外汇体制改革更为煤电一体化项目利用外资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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