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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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流

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的标准程序和具体步骤,为小微企业信贷人员提供日常工作的依据,根据银监会下发的《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特点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以简化程序、风险可控、兼顾效率与质量为出发点,规范了某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常规业务各环节的相互联系,适用于全行小微企业贷款常规业务及全行从事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信贷人员。

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信贷人员的职业素质、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决定了服务的质量。在整个业务流程中信贷人员要提高自我组织与自我管理能力。

第二章贷款营销与受理

第三条小微企业贷款的营销。宣传、营销和推广应贯穿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的各个阶段,并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和有针对性的使用宣传资料、广告媒体等多种营销方式和信息渠道,向更多的目标客户(包括存量客户和潜在客户)传递我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理念、产品和服务信息,从而使有效需求得到可持续的增长。

第四条小微企业贷款营销的发起。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宣传、营销和推广可以由信贷经理个人发起也可以由微贷中心策划发起。信贷经理个人发起的宣传、营销和推广主要是‚点‛的营销,其中包括:

(1)信贷经理直接营销(如直接拜访、户外宣传、电话营销);

(2)潜在客户推荐的商业伙伴或朋友;

微贷中心策划发起的宣传、营销和推广主要是‚面‛的营销,主要包括:

(1)公众性营销渠道(如新闻媒体、产品或品牌广告等);

(2)我行业务合作方的推荐;

(3)社会性机构及非盈利性组织(如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推荐;在上述所有的宣传、营销和推广方式和渠道中,以信贷经理直接营

销方式为主,其他的营销方式作为辅助和补充营销渠道。

第五条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申请受理的目的。业务申请阶段也是筛选潜在客户的阶段。在此阶段小微企业贷款中心信贷经理、业务团队主管或后台人员通过与申请人进行简捷和标准的交流,判断申请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客户群体以及是否符合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基本条件,了解申请人的基本需求并推荐适用的产品。

对申请续贷、变更已放款业务条件及其他非常规业务的客户,此环节应根据客户已有授信业务进展情况和贷后维护状况予以简化,或针对应当关注的核心问题有重点地进行沟通。

第六条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的途径。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或登门的方式向业务团队了解小微企业贷款情况,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经营证件向业务团队提出贷款申请。

第七条业务团队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受理阶段的人员职责。如果客户通过电话或登门到我行业务团队询问小微企业贷款事宜,业务团队值班信贷经理负责接待客户并安排信贷经理提供客户咨询;当相关的信贷经理不在时,由后台人员负责客户咨询。

第八条申请小微企业贷款的基本准入条件。如申请人经过初步咨询对小微企业贷款表现出足够的兴趣,信贷经理可以在这一阶段有目的地了解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小微企业贷款的基本要求,了解申请人的潜在还款能力、生意及家庭的稳定情况。与申请人的这次面谈应视作第一次筛查,通过询问申请人生意是否满足以下核心前提条件,了解申请人是否有资格申请小微企业贷款业务:(1)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不涉及法律禁止从事的活动;

(3)申请人的正常持续生产经营达六个月以上;

(4)申请人目前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位于我行经营区域范围内;

(5)申请人的贷款需求符合我行小微企业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6)申请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具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7)申请人的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8)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9)其它《某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第九条申请小微企业贷款时需要递交的基本申请资料。信贷经理也

可初步了解申请人及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经营时间、经营规模、资产规模等财务指标。还应特别留意经济、社会及技术等其他所有影响申请人信誉或还款能力的因素。申请人需明确担保方式,如采用保证担保的,信贷经理明确告知申请人还需提交的保证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相关资料。在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后,信贷经理应立即告知申请人是否可以递交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申请小微企业贷款时需要递交的基本申请资料应至少包括:(1)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它可以证明其生产经营依法存续的证明文件)。

当信贷经理无法做出决定或不确定所做的判断是否准确时,应与业务团队主管或其他高级信贷经理进行商讨。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贷款的基本准入条件或业务范围,信贷经理应将理由及原因告知申请

人;如果申请人符合申请贷款的基本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则信贷经理告知申请人申请贷款的流程并为申请人填写《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申请表》,将申请人在申请阶段提供的有效基本资料等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核查申请人及其关联人是否在其它业务团队办理过相关业务。告知申请人申请小微企业贷款所需基本资料,以及请主借款申请人填写《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包括在申请阶段以及在调查阶段获得的资料)需真实、完整、有效,经办信贷经理/后台人员要复印留存,并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同时签字确认;对于足以对贷款偿还产生实质影响的重要资产证明复印件,经办人员要现场调查核实,以保证资产的真实性。

第十条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受理后业务团队人员的职责。在每天工作结束时,信贷经理将填好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申请表》及申请资料递交给业务团队主管。主管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申请表》分配给信贷经理,负责此笔申请的信贷经理将客户身份资料及客户《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交给后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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