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阅览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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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阅览室图书管理方案
公司图书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公共资源,是打造公司文化氛围、创建学习型组织
一、本规定对公司行政管理部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本规定包括图书设施的设置目的,在于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合理运行
企业图书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企业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条本企业图书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企业图书由行政部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收人以本企业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制度第十四条、十五条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企业或撕剪。但企业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企业参考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部门主管具名借用。
二、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三、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四、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偿。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五、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
时间:2008-6-19 14:46:00
第一条、为使公司图书管理合理化,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图书分为专业书籍和期刊杂志两种。
(一)专业书籍:A工具书类,B科普类,C经济管理类(1人力资源,2企业管理,3财务,4营销企划),D文学类,E学习类,F典籍类(二)期刊杂志:订阅期刊和自购杂志。
第三条、图书购买的规定:
(一)各类图书和期刊由公司统一购置和订阅。
(二)购买书目和期刊杂志须向总经理申报批准。
(三)购书时应遵循经济实用原则,反对浪费。
第四条、所购图书及期刊由公司指定专人登记、造册、编号、管理。
第五条、借阅制度:
(一)凡欲借阅图书书籍、杂志者,应先向管理人员登记,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取书。
(二)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严重破损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如有遗失照原价格的两倍予以赔偿。
(三)总部人员每人每次限借专业书籍二本、杂志一本;驻外人员每人每次限借专业书籍三本、杂志二本。
(四)总部人员所借书籍均在一周内归还;驻外人员在总部所借图书,应在一月内归还。期限已至而未归还者,不得再请求借书。逾期者可续借一次,但不得转借他人。
(五)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六条、离职时,必须还清所借书籍、杂志。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爲满足各部门生産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着作等。
第三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负责管理,并於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二章图书购置
第五条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徵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总经办档案员汇总,总经办主任审阅後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後方可办理。
第七条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後,应及时送至档案室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签字後,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式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图书保管
第八条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於“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
并填制图书卡插放於图书之末页。
第九条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十条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图书借阅
第十一条员工借书分爲个人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部门专用图书,由部门经理签名借用。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
手续比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外单位借阅有关图书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後,方可办理,但须严格限定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四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爲公共叁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第十五条专业性强的工具书经研究可以长期借用。一般技术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六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叁考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九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至11点,下午3点至4点,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二十条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爲限。
第二十一条借书册数以两册爲限。
第二十二条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但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六章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三条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档案员取书,档案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後,一并与借阅单妥爲保
管。
第二十四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档案员收讫,档案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第七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