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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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关于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若干意见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若干意见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发文字号】珠建建[2007]110号【发布部门】珠海市建设局【发布日期】2007.07.26【实施日期】2007.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珠海市建设局关于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若干意见(珠建建〔2007〕110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方针,力争五年内使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现根据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单位工程的设计或施工需要发包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设计或施工单位时,应实行总包单位负责制,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负相应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工程发包。

二、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和<珠海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实施细则》。

㈠设计单位不按通病防治要求进行设计的,审图机构审查不予通过。

特别是梁纵筋布置,应符合《珠海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15.2条、15.3条的要求,审图机构应严加审查。

㈡施工单位不按通病防治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不予验收。

㈢通病防治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合同中应予载明。

三、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积极解决当前工程建设中的热点问题:㈠位于欠固结软土地基上的建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当条件允许时,宜先做预压处理,使地基达到正常固结状态。

当条件不允许时,应在建筑物室内标高下做梁板结构承担地面荷载,进出建筑物的管线应设计变形协调装置且易维修、更换。

㈡积极稳妥地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

质量强市!珠海明年底前将实现这些

质量强市!珠海明年底前将实现这些

质量强市!珠海明年底前将实现这些工程质量提升“小目标”文/黎莉芩“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月”接踵而至在广东住建系统积极开展系列活动之时,珠海也迅速行动起来!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质量行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开展,珠海市住规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2018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执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住宅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等的大检查行动,誓将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坚持到底!小编了解到,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尤其是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项目。

行动检查内容多达八大项,涵盖了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各个环节,可谓一场认认真真的“大动作”!先来晒晒这“八大项”检查内容: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质量责任主体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根据《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重点检查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的到位及履职情况,签订《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情况(需核对上岗证、身份证和签名)。

2、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情况。

3、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

4、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包括已施工的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及构配件检验检测、工程观感质量、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混凝土强度回弹、钢筋位置扫描、砌体砂浆灰缝钻孔、水电设备安装等。

6、根据《2018珠海市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抽查钢筋原材及连接件、防水材料、砂氯离子含量、管材管件和电线电缆等建筑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进场复验要求的材料的进场复验情况;混凝土试块留置及养护情况,现场有无混凝土试件养护设备及其运行情况;并重点对钢筋原材及连接件、防水材料、砂氯离子含量、管材管件和电线电缆实施监督抽样检测。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5.19•【字号】珠府〔2023〕39号•【施行日期】2023.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1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全市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四区”叠加重大历史机遇,牢牢把握“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的总抓手,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强化系统观念和战略思维,突出科学降碳、精准降碳、依法降碳、安全降碳,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明确各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未来型生态型智慧型城市,为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探索新路径作出珠海贡献。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和碳排放效率持续提升。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珠海建设实施方案

珠海建设实施方案

珠海建设实施方案一、城市发展规划1.1强化城市定位珠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应充分发挥其地理、资源和政策优势,明确城市定位,打造成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基地和宜居宜业生态城市。

1.2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按照“一心两翼、多区协同”的空间布局,加快发展中心区,提升东部、西部发展翼,推动各区域协同发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2.1交通设施2.1.1完善交通网络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港口码头等交通网络,提高城市交通便捷度。

2.1.2推进公共交通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优化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和服务质量,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2.2能源设施2.2.1加强能源保障加大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供应设施建设,确保能源安全稳定。

2.2.2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三、产业发展3.1重点发展产业3.1.1高科技产业依托珠海现有的高科技产业基础,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

3.1.2现代服务业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3.2产业政策3.2.1优化产业政策制定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吸引企业投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2.2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生态环境建设4.1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环境监管,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2绿化提升加大绿化投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打造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

五、民生保障5.1教育医疗加大教育、医疗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市民需求。

5.2社会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

六、文化建设6.1文化传承挖掘珠海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传承,弘扬优秀传统美德。

6.2文化创新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七、国际合作7.1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拓展对外交流渠道,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提升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提升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提升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珠府办〔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提升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24〕3号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提升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若干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3日珠海市提升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切实强化公共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工程,是指各级政府投资的房屋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

企业投资的线性工程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制定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建设、交通、水利、轨道交通、通信、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职责负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依职能对公共工程文明施工费用予以保障。

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公共工程统筹单位,做好辖区内公共工程统筹管理。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公共工程文明施工负首要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责任。

建设单位在公共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措施方案

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措施方案

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措施方案一、提升工程质量意识1.加强员工培训通过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提高员工对于工程质量管理的认识和要求,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树立鲜明的工程质量意识。

2.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于质量管理工作得到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质量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一种鼓励和惩罚并举的管理氛围。

3.深入部门宣传通过开展工程质量月活动、举办相关讲座等形式,深入部门宣传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标准化的工程施工流程,建立工程质量管理的全过程控制体系。

2.加强内部审核定期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有效性。

3.推行质量管理信息化推行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对工程质量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提高对工程质量的管理精度和反应速度。

三、加强供应商管理1.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机制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机制,对进入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和质量管理能力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质量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

2.建立供应商质量监督体系建立供应商质量监督体系,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抽检和监督,确保所供产品的质量达到公司的标准。

3.建立供应商质量长效机制与供应商签订长效质量管理协议,约定双方在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划分,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质量问题。

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1.建立独立的质量监督部门设立独立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加强工程质量检验对工程各阶段的施工过程和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能够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3.加强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对完成的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加强对安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珠海市建筑质量专项防治措施

珠海市建筑质量专项防治措施

珠海市建筑质量专项防治措施为了治理当前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现根据我市工程实际,特别是已有工程质量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制订如下专项措施:一、外墙有砌体的建筑工程不宜采用爬升式外脚手架。

如确需采用的应配备相应的施工操作平台,保证外墙砌体外侧随砌随勾缝,外墙施工质量检查能够随时进行,外墙淋水试验发现的质量问题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复。

实施前应制定爬升式外脚手架使用专项质量保证方案,并报工程所在地质检站备案。

二、混凝土结构墙中的竖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三、采用螺纹连接的钢筋接头除应遵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107-2010有关规定外,还应加强下列工序(环节)的质量控制:一)施工单位应按照107-2010 6.1.1规定对加工钢筋接头的工人进行培训,并应按照107-2010 7.0.2规定做工艺试验,检验培训效果。

质检站将进行随机抽查。

二)钢筋接头的端部应先磨平后开牙,开牙后施工与监理单位应按照107-2010 7.0.5规定划分验收批,再按照107-.1.2和 6.1.3规定的内容和数量,对接头的加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三)钢筋连接头安装后,施工与监理单元应按照107-2010 7.0.6划定的办法和数目, 107-2010 6.2.1、6.2.2划定要求校核拧紧扭矩。

随后还必须按照107-.0.7强制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在已安装的钢筋工程中随机截取接头试件进行检测与质量评定。

四、设计单元在肯定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时应验算两侧梁板截面和配筋,使其满足拆模后承当自重和正常施工荷载感化的要求。

5、两侧有剪力墙的楼梯间,其步级、苏息平台在安装模板时应设置封口面板,封口面板应预留振动棒插入口和出气孔,包管剪力墙在浇筑混凝土过程当中能够使用振动棒正常振捣。

六、混凝土浇筑完毕的养护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2002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混凝土柱墙带模养护工夫不得少于14天;提前拆模的从拆模当日起应接纳塑料布对混凝土柱墙全部外表做严密覆盖,养护工夫不得少于14天,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固结水。

珠海市建筑质量专项防治措施

珠海市建筑质量专项防治措施

珠海市建筑质量专项防治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珠海市的建筑行业发展迅猛,但也出现了不少建筑质量问题,这对于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

因此,珠海市采取了一系列专项防治措施来保障建筑质量,下面就介绍几条重要措施。

一、强化建筑监管为确保建筑质量,珠海市加强了建筑监管力度,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和加强科技手段,避免了一些施工单位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

同时,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加强了日常巡查,建立起日常巡查制度,对违规施工、违规建筑等进行严格查处,保证建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加强资质认证珠海市建筑业的发展也需要一支安全、质量过硬的工程队伍作为后盾,因此,珠海市加强了对于建筑工程承包商的资质认证。

对于没有资质证书的建筑企业,将不允许其参与施工和投标等。

同时,市级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将对取得资质证书建筑企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施工过程一直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要求,防止施工企业进行一些不规范的操作,保证建筑质量。

三、做好工程质检在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珠海市建筑业监督部门通过加大对于施工场地的检查力度,确保施工人员对于建材的选用、操作流程的规范性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

同时,市级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将对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并修正工程质量问题,对于工程取得合格验收证书前,将每日进行巡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

四、开展诚信建筑活动珠海市建筑业监管部门还开展了诚信建筑活动,目的是通过让企业在活动中承诺、交流等方式,引导企业树立起诚实守信、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将优秀诚信企业树立成为建筑业发展的榜样,对于那些做法不规范、信誉不良的企业进行制止和惩处,保障建筑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五、建立健全保险制度针对建筑项目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珠海市建筑行业开展了建筑质量保险制度。

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做到有保险可理赔,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对于建筑质量控制的重视度。

综上所述,珠海市的这些专项防治措施,保障了建筑质量安全,同时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珠海市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珠海市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珠海市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年)为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行动计划(年)》要求,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以提高工程质量为核心,以现代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行政执法为手段,牢固树立“质量即生命、质量即效益、质量即品牌”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扎实推进建筑业标准化、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为建设美丽、幸福和平安珠海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年底,通过加快建筑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强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市场有效调控、行业促进发展、企业行为自律的良好发展氛围,优势企业快速成长,人员素质显著提升,质量强市建设效应明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

——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

到年,全市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建设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住宅性能得到明显改善。

每年努力创建个或以上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

——深入实施建筑标准化和节能战略。

加快引导建筑企业向产业化、工业化、标准化转型升级,增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确保新建建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新(改、扩)建民用建筑(含新型产业建筑)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进一步完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打造建筑市场动态大数据平台,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三、工作任务(一)紧抓重点环节,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抓好勘察设计质量源头。

优良的勘察设计是优质工程的前提。

勘测要“细”,设计要“精”。

高度重视外业资料的收集,把设计的准备工作做细、做实,对技术标准、技术方案等要进行充分的比选论证,加强设计方案的审查。

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

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

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31•【字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届〕第四十二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届〕第四十二号《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已由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31日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2024年10月31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促进质量创新发展,发挥新质生产力的质优关键作用,提高珠海质量总体水平,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产业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创新发展活动。

第三条本市质量创新发展工作应当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市场导向、变革创新、绿色发展的原则,弘扬城市质量精神。

第四条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创新发展工作格局。

第五条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质量创新发展领导工作机制,由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协调解决质量创新发展重大问题。

第六条市、区政府应当积极推进质量创新发展,履行以下职责:(一)将质量创新发展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珠海质量指数并纳入地方统计;(二)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质量考核体系和质量激励机制;(三)制定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时,应当与质量创新发展工作相协同;(四)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加大财政、金融等资源投入,为质量创新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五)健全质量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机制,引导社会建立质量教育体系;(六)依法开展其他质量创新发展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质量强省 2014—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质量强省 2014—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质量强省2014—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04.24•【字号】•【施行日期】2014.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质量强省2014—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建设质量强省2014—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质监局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4年4月24日广东省建设质量强省2014—2015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粤府〔2013〕96号),明确2014-2015年我省质量工作重点,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标准化工作(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重点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LED照明、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城际轨道交通、汽车、船舶、钢铁、石化、核电设备、风电设备、数控机床等制造业领域,研究出台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推动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

到2015年,力争相关标准体系覆盖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使用等全过程。

重点在金融、现代物流、商务会展、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外包服务和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体系,推动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

(省质监局牵头会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知识产权局、金融办等单位负责)(二)大力推动企业联盟标准建设。

在家用电器、陶瓷建材、纺织服装、水产等优势传统产业专业镇和产业园区及外贸基地等产业集聚地推动实施企业联盟标准,提高传统产业标准化水平,促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12•【字号】粤办函〔2016〕517号•【施行日期】201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6〕5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质监局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2日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和2016年广东省质量大会精神,明确2016-2017年我省质量工作重点,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一)提升产品质量。

围绕国家部署的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种重点消费品,以及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电声器材(无线传声器、扬声器)、厨房电器具(电烤箱、吸油烟机、电磁炉)、皮具/箱包、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电吹风)等我省确定的5类10种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增加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

将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家用燃气具、儿童用品、箱包皮具、纸制品、洗涤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及用品、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等11类商品作为流通领域重点监管对象,全面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西部地区加快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西部地区加快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西部地区加快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22•【字号】珠府〔2022〕74号•【施行日期】2022.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西部地区加快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意见珠府〔2022〕74号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有力支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加速融入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按照珠海市第九次党代会“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的决策部署,提高珠海城市发展平衡性协调性,现就推动西部地区(金湾区、斗门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抢抓重大发展机遇,坚持产业第一、畅通交通网络、做强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更多优质资源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将西部地区打造成为创新能力卓越、产业层级高端、优质要素汇聚、产城深度融合、辐射带动强劲的珠海发展新引擎,有力支撑珠海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二)发展定位——珠江口西岸都市圈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

规划建设区域重大合作平台,加快产业导入和人才集聚,培育壮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产业集群,担当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核心区。

充分发挥空港、海港、港珠澳大桥的综合优势,坚持跨江跨海通道引领、轨道交通先导、高快速路网联通,打造海陆空一体的现代化交通体系。

——产城深度融合发展的先行区。

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培育产城融合重大发展平台,建设功能复合、富有弹性的城市空间单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融合、人口与产业集聚相协调。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珠府〔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4日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一)发展环境从宏观环境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大国博弈更趋激烈,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在高通胀、高债务、高利率制约下,世界经济增长动能趋弱,风险挑战增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世界经济增长2.9%,较2023年回落0.1个百分点。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但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的供给优势持续显现,宏观政策空间仍然充足,发展的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世界银行预计2024年中国经济增长4.5%,我国仍是全球增长的主要动力源和稳定器。

从珠海自身看,今年是澳门回归25周年、珠海建市45周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3周年,各类政策红利不断显现。

随着过去两年我市抢抓发展机遇,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积极发展产业新赛道,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攻坚,经济增长的动力不断增强、动能持续释放,必将带动珠海高质量发展加速崛起。

(二)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1313”思路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树立新作风、扛起新使命、增创新优势、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作为,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珠海贡献。

珠海市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防治操作指南

珠海市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防治操作指南

珠海市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防治操作指南序为有效提高珠海市工程质量,防止常见问题发生,特制定本操作指南,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常见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一、施工质量管理1.1 施工前1.1.1 明确施工标准,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各项技术规范和标准。

1.1.2 完善施工方案,详细规划施工流程和方法,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2 施工中1.2.1 建立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施工工艺的监督和检查。

1.2.2 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1.3 施工后1.3.1 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二、材料管理2.1 材料采购2.1.1 严格选择材料供应商,确保所购材料合格可靠。

2.1.2 对采购的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立即退回。

2.2 材料使用2.2.1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材料,不得擅自替换或减少使用量。

2.2.2 对于易受污染或易腐蚀的材料,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质量。

三、施工设备管理3.1 设备采购3.1.1 选择正规的设备供应商,对设备进行严格把关。

3.1.2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2 设备使用3.2.1 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设备。

3.2.2 对于老化或损坏的设备,及时更换或修理,以保障施工质量。

四、环境保护措施4.1 垃圾处理4.1.1 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

4.1.2 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2 清洁工作4.2.1 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清理,确保周围环境整洁有序。

4.2.2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和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五、工程验收5.1 施工质量验收5.1.1 对已完成的施工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

5.1.2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要求责任人及时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珠建质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建质规〔2022〕1号各相关单位:为确保“隐蔽工程”监管做到法治引领、有据可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16日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吸取“7·15”事故的惨痛教训,确保“隐蔽工程”监管做到法治引领、有据可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通过“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可视化、信息化措施,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为珠海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全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施工全过程执行视频监控并加装实时计量监控设备(一)重要“隐蔽工程”必须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每个重要“隐蔽工程”作业面不少于2个监控。

隧道工程项目须按照挖掘进度设置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洞内作业监控到位。

视频资料每周刻录光盘上交建设单位长期保存,随施工资料一并归档。

对市政、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每半个月采用无人机航拍生成正射影像图,并上交建设单位长期保存,建设、监理单位应通过航拍图片核实项目隐蔽工程实施、措施费用落实等情况。

(责任单位:施工单位)(二)对于水泥土搅拌桩项目,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深层自动监控设备、监控平台、水泥浆自动拌和设备、水泥计量设备等,对水泥土搅拌桩的深度、水泥用量等进行实时监控,施工监控数据每日施工完成后经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报建设单位存档。

珠海市质量通病与预防措施

珠海市质量通病与预防措施

珠海市质量通病与预防措施一、引言珠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之一,经济发展迅速,但在质量管理方面也面临一些通病。

本文将针对珠海市质量通病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二、质量通病分析1. 产品质量问题在珠海市的制造业中,存在着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高等问题。

这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的材料选用不当、工艺流程不规范、设备老化等原因导致的。

2. 服务质量问题在珠海市的服务行业中,客户投诉率较高,主要是由于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效率低下、服务流程不完善等原因引起的。

3.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在珠海市的建设工程中,存在着施工质量不达标、工程验收不合格等问题。

这主要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等原因引起的。

三、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1. 加强质量管理在制造业中,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工艺流程规范执行,设备定期检修维护。

同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2. 提升服务质量在服务行业中,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同时,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积极回应客户的需求和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

3. 强化施工管理在建设工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施工人员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施工标准。

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四、结论通过对珠海市质量通病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质量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到位、技术水平低下等原因引起的。

因此,要解决质量问题,需要加强质量管理,提升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珠海市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建设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五、参考文献[1] 张三. 现代质量管理[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2] 李四. 服务质量管理[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3] 王五.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M].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5.。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建设工地施工围挡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建设工地施工围挡

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监督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的通知》(珠规建质〔2017〕178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建设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通知》(珠规建质〔2018〕1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管理,提升建设工程工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使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成为城市美丽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围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工程现场施工围挡督查、检查行动,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围挡材质、结构和外观造型施工等重要环节的各项工作,淘汰使用彩钢板、钢围栏围挡,确保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围挡整治提升任务。

二、工作范围全市范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三、工作内容及任务(一)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责任主体行为监督,要求各责任主体方管理到位,责任到位,针对本次行动制定具体围挡施工措施及监理细则,并按所制定的方案及相关图集、图例标准规范、规定各司其职。

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围挡材质、围挡结构、外观造型的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加大处罚的力度。

(二)各区、各单位要按照《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的通知》(珠规建质〔2017〕178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建设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通知》(珠规建质〔2018〕17号)要求,认真做好建筑工地围挡整治提升工作,重点做好城市主要路段、重大活动及重点交通出入口涉及区域范围内建筑工地围挡整治提升工作。

四、工作步骤(一)部署自查阶段。

即日起至2018年3月11日,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再次通过微信或文件送达等方式,确保《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的通知》(珠规建质〔2017〕178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建设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通知》(珠规建质〔2018〕17号)文件送达全市范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并要求本辖区所有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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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行动计划(2016-2018年)》要求,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以提高工程质量为核心,以现代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行政执法为手段,牢固树立“质量即生命、质量即效益、质量即品牌”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扎实推进建筑业标准化、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为建设美丽、幸福和平安珠海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通过加快建筑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强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市场有效调控、行业促进发展、企业行为自律的良好发展氛围,优势企业快速成长,人员素质显著提升,质量强市建设效应明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

——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

到2018年,全市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建设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住宅性能得到明显改善。

每年努力创建2个或以上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

——深入实施建筑标准化和节能战略。

加快引导建筑企业向产业化、工业化、标准化转型升级,增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确保新建建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改、扩)建民用建筑(含新型产业建筑)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进一步完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打造建筑市场动态大数据平台,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三、工作任务(一)紧抓重点环节,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1.抓好勘察设计质量源头。

优良的勘察设计是优质工程的前提。

勘测要“细”,设计要“精”。

高度重视外业资料的收集,把设计的准备工作做细、做实,对技术标准、技术方案等要进行充分的比选论证,加强设计方案的审查。

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行性,有足够的设计深度,尽量减少或避免施工时的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要与审图、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及时提供质量咨询服务。

2.严格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把关。

进一步细化规范各类建材质量检测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强化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进场验收和复检工作,确保见证取样的真实性。

对复检或抽检不合格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查处,杜绝不合格建材用于工程建设中。

3.健全地方标准,完善常见问题防治。

为提高工程质量,进一步减少工程质量“渗漏裂”等常见问题,我市将继续执行《珠海市现浇楼板裂缝专项防治措施》、《珠海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工程专项技术措施》、《珠海市建筑质量专项防治措施(2012版)》等多项地方性标准规定,切实将相关措施落到实处。

针对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增订或修订完善相关的专项技术治理措施,作为地方性标准规定在全市强力执行。

4.深化工程施工样板引路。

加强监督交底告知。

对主体结构的模板、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施工标准要求作专门告知,要求企业建立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关键环节落实情况实时影像和现场抽查双监控,确保主体结构不发生质量问题。

并按《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实施指引(2013版)》要求制作质量样板进行展示,样板制作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采取各项构造措施、工艺措施,有效防治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并纳入日常质量监督执法的主要内容。

5.严控住宅分户验收和工程预验收质量。

根据《珠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分户验收工作,特别是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实施全覆盖。

各方责任主体应强化工程质量责任意识,确保分户验收资料和结论真实、准确、可靠。

对分户验收中存在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进行检验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在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预验收质量,特别是大中型工程项目、保障性住宅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必须在预验收阶段整改完成,保证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6.推进住宅居住性能进一步提升。

推行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住宅性能,促使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品质好、环境好的高品质住宅,进一步提高全市住宅性能品质的总体质量,大力提升我市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

7.鼓励工程质量争先创优。

进一步严格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着力推动创建优质工程。

对信誉好、实力强、品牌优的企业通过评优授奖、舆论支持等手段给予鼓励手段发挥优质工程奖的标杆示范作用,推动企业管理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通过开展观摩会、交流会,引导企业学习省内外先进的质量创优经验,促进企业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8.加强施工周边环境调查。

严格贯彻落实《珠海市地下工程施工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周边环境调查工作,并在施工中减少地下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以维护既有建筑居民的正当权益,有效解决施工对周边影响造成的纠纷。

(二)深化依法行政,健全优化质量监管体系。

1.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3项制度,促进项目负责人依法履行质量责任。

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因勘察、设计、施工原因造成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存在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2.创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信息化建设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施工验收标准,强化对工程项目的过程监督抽查,特别是加大工程项目涉及结构安全的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抽查力度。

工程质量实行差别化监管。

工程质量的重点也从注重抓工程实体质量转变为查处责任主体行为与抓工程实体质量并举。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责令其整改并做好信用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市建设信息网站上公开。

3.强化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联动管理。

健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设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行政许可、执法监察等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建立协商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对所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执法权限委托,定期与监督机构分析研究问题,加大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力度。

4.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研究制定出台《珠海市检测市场管理规定》,并建立检测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对进入市内的外来检测企业依法进行监管。

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检测责任。

严格按照国家和市有关检测管理的规定和标准,规范检测程序、严格检测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和准确。

市、区级工程质量检测与质量监督信息应共享互通,及时反馈,形成质量监管的合力。

5.持续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

建材打假与监督执法实行无缝对接并常态化,对使用不合格以及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工地坚决进行行政处罚,而对生产和提供者,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名单,禁止其产品在本地区建筑工程中使用,并联合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在建设信息网上对外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6.提高质量管理信息化水平。

健全完善我市工程质量信息化监管系统,打造建筑市场动态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企业、人员、项目三大基础信息数据库,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建设全市商品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对混凝土生产、使用、监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完善全市统一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平台。

7.推进大诚信体系建设。

整合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平台,并力争与市主要金融机构联动,完善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咨询中介等机构招标项目诚信评价成果的综合应用,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企业的质量意识,促使企业主动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遵守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促进全市建筑工地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的整体提升。

8.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

要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查处的违法行为都要在建设信息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问题突出的应在本地媒体上予以公布。

通过加强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提高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坚持绿色建设,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1.引导构建现代化建筑产业链。

制订出台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管理制度,鼓励建筑企业转型升级,从传统手工业为主向产业化、工业化、标准化发展。

建立1-2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2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推进部品生产规模化和产业化。

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

积极推动建筑业与建材业相融合发展。

2.积极参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建立的现代建筑业部品、部件目录库,认真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图集、安全防护标准图集及有关规范标准。

鼓励建筑企业参与或主导编制与产业化、工业化、标准化相关联的配套标准。

以保障性住房推荐系列户型和模块化设计方法为切入点,引导设计单位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和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标准化设计。

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单位主导制订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如《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环境空气中苯及TVOC检测方法》,以及参与修订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广东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等。

3.促进BIM技术应用。

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联合成立BIM技术联盟。

促进BIM技术在大型复杂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推广应用,促进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水平。

在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和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2个BIM技术中心,横琴自贸区新建房屋建筑全面推广应用BIM技术,全市申报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绿色示范小区全部采用BIM技术。

4.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制订《珠海市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珠海市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导则》、《珠海市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标准图集》等一批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标识的技术指引或导则;编制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尽快出台《珠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绿色建筑行政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市场服务体系,形成具有珠海特点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和工作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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