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护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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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护协议书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成华区环城生态功能区空置土地
委托管护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已拆待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华府〔2013〕45号)和成华区环城生态功能区领导小组《关于研究成华区“198”功能区土地复垦及管护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以及成华区环城生态功能区土地整治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护,现委托乙方负责实施环城生态功能区部分空置土地管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管护范围
管护范围:绕城高速两侧、与新都木兰交界,距龙潭场镇五公里处的亩。
二、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按协议约定按时拨付管护费用给乙方。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管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限时整改。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报送管护方案(主要包括管护工作措施、人员配备情况和岗亭、对讲机、手电筒等主要设备情况)。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核同意的管护方案进行管护。
3、乙方承诺始终按照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已拆待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成华区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安全、防汛工作的有关要求,负责对本协议约定地块范围内的安全、消防、环境卫生、禁烧、违法用地、扬尘(渣土倾倒)、防汛等进行日常管护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禁止事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
4、乙方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管护责任区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乙方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平场、回填等事务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上报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在完善相关手续情况下方可实施。
四、管护费用
1、地块管护费:管护总面积约为亩,按元/亩·年计算,一年管护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柒佰陆拾元整)。甲方除支付上述管护费外,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管护费用。
2、管护费用拨付:甲方向乙方按半年度拨付管护费用,每半年末拨付总包干价的45%,余下10%将在管护完成后进行拨付。
五、管护期限
管护期限为2013年4月01日起至2014年3月30日止。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没有按时拨付管护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拨付。
2、乙方未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管护方案进行严格管护,致使管护地块内存在安全隐患(含非法储存危化品)、违法用地(乱搭乱建、渣土倾倒、设置广告牌和通讯、电力设施等)、城乡环境差等突出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如乙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每次按总管护费用的百分之二对乙方进行扣减,情节严重,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在管护区范围内出现乱倒渣土、垃圾及扬尘,必须及时清理和整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经甲方同意,在管护范围内进行平场、回填等事务,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管护费用。
5、乙方在管护期限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事故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管护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
七、其它
1、乙方所报经甲方审核同意的管护方案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附件:《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土地管护方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