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保险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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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的思考【摘要】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本文从背景介绍、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入手,分析了我国保险业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监管不足的原因以及改进措施。

在展望未来时,提出了对我国保险业监管的展望,并给出了建议与思考。

通过对监管的前景进行探讨,总结了保险业监管问题的重要性,也为监管提出了改进的方向和目标,希望能够为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关键词】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现状,存在问题,监管不足,原因,改进措施,前景,展望,建议,思考,总结。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保险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风险转移、资金融通、国民经济调节等重要功能,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险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类型不断丰富,保险产品也越来越多样化。

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保险市场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和挑战,监管问题也日益凸显。

保险业监管是保障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但当前我国保险业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监管机构职责不清、监管缺乏统一标准、监管手段不够有效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保险市场的稳健发展,也影响了保险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和形象。

对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思考,探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展望未来,对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分析当前监管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关改进措施和展望,旨在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通过对我国保险业监管现状的全面了解,可以更好地把握当前保险市场的动态变化,从而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保险业发展迅猛,但监管体制与市场需求之间仍存在不协调之处,监管漏洞和监管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

本文旨在深入挖掘监管不足的根源,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保险监管经验,提出科学合理的监管改进措施,为我国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试论我国保险行业监管问题

试论我国保险行业监管问题

试论我国保险行业监管问题作者:卢荡来源:《现代职业教育·职业培训》2017年第01期(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辽宁沈阳 110122)[摘要]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我国保险行业随着社会发展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当前,“一行三会”是我国保险监管主体的分业监管模式,我国保险行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一套属于我国自己的保险行业监管制度,该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但在应用实施的过程中还是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在此,对当前我国保险行业监管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参考意见。

[关键词] 保险行业;监管问题;保险公司[中图分类号] F840.3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03-0191-01保险行业是对人们利益进行保护的行业,它和人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只有保险行业稳定持续发展,人们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并且,随着我国社会不断发展,我国人均经济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因此,人们对保险行业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保险行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人们密切关心的问题。

保险行业是关乎人民利益的行业,应该得到重视。

保险行业监管制度是对保险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是保险行业稳定持续的发展的保障,只有提高监管效率,才能对保险行业稳定持续的发展起到推进作用,这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利益,需要重点关注。

因此,我们需要对保险行业存在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找到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保障人民的利益。

一、我国保险监管的现状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保险行业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我国保险行业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保险行业占据我国的经济比重逐渐增大,逐渐成为我国的经济支柱之一。

保险行业的保费收入逐渐变高,面对此现象,我国对许多地区建设监管机构,对保险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当前,我国各地区之间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没有对数据信息做到共享管理,都是各地区监管机构对自己地区的数据信息进行管理,资源数据无法做到共享,所以各地区的保险行业多多少少都存在差异,我国对各地区保险行业无法做到统一管理,颁布的规定因为各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在实行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本地区做出一定的调整。

论我国寿险偿付能力监管

论我国寿险偿付能力监管
1 .投资风险有所加大 。随着保 险资金投 资渠道 的不断拓 最低偿付准备金数额。对短期业务, 主要考虑 保费收入、 未决赔
宽 , 险业正在逐步进 入一些 全新 的领 域 , 保 如直接 投资股票市 款和分保 比例等因素确定法定最低偿付准备金 ( 即偿付能力额 场、 境外 投资 、 础设施 投 资等 领域 , 基 由于保 险公 司在投 资经 度)对长期业务 , 。 主要考虑数理准备金和 风险保额 的因素, 同时 , 个
2 .资本注入不足。对寿险公司来说 , 一旦它获准在 国内经
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究其原 因除年初 以来 的雪灾、 地震 营保 险业 务后, 它就 失去 了不 断向公 司注入 资本 的动力 。2 0 08 和洪 水灾害直接导致保险公司赔付增加 , 股票市场不 断走低也 年底平安集 团 、 太保集 团分 别召开董事会 , 过 了向各 自控股 通 影响 了投 资收益 ; 而保 费规模持续 增加 , 部分 公司发展模 式粗 子公司平 安寿 险、 保寿 险增 资 2 0亿元 和 8 太 0 0亿元的议案。但
的风 险研 究》 中指 出, 从保险经营 的实 际盈利 能力来 看, 虽然寿 险公 司资产与负债变动不协调, 使寿险公 司的财务缺乏稳定性。
险资金 的投资渠道从 19 年 以来不 断拓宽 ,但总 的投 资收益 98 率还 取决于资金的运用率和投 资回报率 , 而寿险经营 费用 的居 二、 国外寿险偿付能 力监管 发达 国家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经历了几 十年, 甚至 上百年的
放 , 品结构不 合理导致 实际 资本 减少 , 产 降低 了偿付能力充足 是与较快的保费增长相 比, 两家寿 险公 司的责任准备 金增量却
率; 部分 公司治理 结构存在缺陷, 短期经营行 为突出, 这都对监 减少。1 ~9月 , 平安寿险的提取保险责任准 备金净额仅 为 2 1 9 管工作提 出更高要求 。 偿付 能力监管作 为寿险业健康发展 的重 亿元 , 比去年同期减 少 5 . 资产负债不匹配 。 险公司 出现 68 %。 寿 要保 障, 历来为国 内外 理论 界所 关注 。李秀芳在 《 中国寿险业资 偿付能力危机就是因为资不抵债, 而导致资不抵债 的一个重要 产 负债管理 研究》中指 出, 然 中国没有 出现寿 险公 司倒 闭的 原因就是 公司的资产负债不匹配。寿险公司的资产期 限远远小 虽 现象 , 但不等 于说 中国的寿险公司没有危险 。央行 的连续 降息 于负债期 限, 银行 利率 的短 期波动 , 就会影 响寿险公 司对 未来 使寿 险业 面临严峻 的考验 , 大量出售的传统保单给寿 险业 带来 资金运用 收益率 的估 计, 而影响寿 险准 备金 的提 取 , 成寿 进 造 巨大 的损 失, 这一现象 的根本原 因则在于 寿险公 司的“ 良 而 不 险公司负债的剧烈波动,而寿险公司 的资产 由于期限较短 , 其 行为 ’ 成寿险公司的资产 负债不 匹配 。封进在 《 谴 中国寿险经营 市场价值变动不大或变动的性质与负债不一致, 这就 造成 了寿

浅论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监管

浅论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监管

浅论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监管作者:李嘉睿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4年第1期李嘉睿(渤海大学,辽宁锦州 121001)摘要:本文探讨了伴随着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我国保险业风险监管也在随之逐步完善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同时本文认为有效的保险业风险监管也是完善我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的重要一部分,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业风险监管制度,防止市场失灵、优化保险资源配置对于促进我国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保险业;风险;监管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01-0096-02在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的全球化进程中,经济周期、金融危机伴随着整个社会发展。

自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几次金融危机的发生,大量公司破产,人们的风险意识越来越强烈,保险监管成为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保险业风险监管保险业风险监管是为了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制定并执行相关规则的机制。

它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主要包括政府对整个保险市场体系控制和监督政策等制度制定方面;微观层面主要是指对政府保险机构的设立、准入、经营范围以及资本充足性、偿付能力方面的具体监管行为。

目前,我国的保险业风险监管主要是政府主导的分业监管模式,具体的监管执行由中国保监会以及地方保监局负责,对我国保险机构进行全面管理。

这些管理和监督包括保险机构的市场准入、保险费率及保险条款以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资金投资运作等等。

在法律政策方面,我国先后颁布并实施了《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等保险法律规定;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标志着我国保险基本法的建立。

2002年我国加入WTO后,为了适应我国和国际保险市场的变化,首次对《保险法》修正并将偿付能力纳入监管范围。

为了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和形势变化,2009年再次对《保险法》进行了修订,强调监管制度从基于业务规模、单一的风险因素向多种因素转移,并且国家保监会也开始督促保险公司改善其偿付能力。

论我国再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再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保 . 时 成 立 商 业再 保 险 公 司 。 允 许 境 内 同 各 公 司 之 间 分 保 和 互 换 业 务 , 许 各 类 分 允
分 保 比 例 降 低 为 2 % , 取 消 了禁 止 向 国 0 并 外 分 出的 规 定 . 只保 留 了 金 融 监 督 管 理 部
年 来屡 屡 出 现 。在 这 里 , 家 作 为 总 监 控 国
量保持 变动性 和稳定性 的统一 。
4国家 调 控 与 市 场 调 控 的 结 合 。 所 有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来 看 , . 从 完 全 由 市 场 自 由竞 争 而 无 需 政 府 调 控 的农 产 品 市 场 是 不 存 在 的 。可 以这 样 说 , 界 农 产 品价 格 政 策 的走 向将 是 在 发 挥 市 场 机 制 的 基 世 础上 , 当的进行 政府调 控。 适 参 考文献 :
fl dz i K e i s i “ h so t n fr t n o Ru s n l An re wicn k, T e lw r s mai f a o o si a
a rc lue” OECD Die trt fr giut r , rco ae o Agiut r, F s e e a d rc lue ih f s n i
再 保 险 的 监 管 主 要 集 中 于 对 法 定 分
保 的具 体 规 定 。法 定 分 保 一直 采 用 比侧 分
保 的 形 式 ,9 5年 以 前 《 险 企 业 管 理 暂 19 保
再 保 险 是 保 险 的 保 险.它 作 为 风 险 的
底 , 民 币 业 务 一直 不 办 理 分 保 。 随 着 其 人
『】李典 军 ,9 9 《 罗斯 与东 欧各 国农业 改革 的比较分 析) < 4 1 9 :俄 ,东 欧 中 亚 研 究》 5期 ・ 济 第 经 『】林 跃勤 ,0 5 《 罗斯 农 业经济 改革及其 对 中国 的借 鉴) < 5 2 0 :俄 ,新

保险监管研究论文

保险监管研究论文

保险监管研究论文保险监管是指政府或其他相关机构对保险行业进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以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保险业是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其稳定健康的运作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保险市场的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险监管显得愈加重要。

保险监管研究是指通过对保险监管政策、制度及其实施效果等进行系统研究,来提高保险监管能力和效率的学科领域。

保险监管研究的目的在于发现和解决保险监管面临的问题,推动行业自律和发展,同时保护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在保险监管研究中,论文是评估保险监管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

保险监管研究论文研究的重点通常包括:保险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保险产品开发、销售和营销管理,投资和资产负债管理,客户服务和风险管理。

为了更好地论证,保险监管研究论文通常需要进行数据分析和案例研究,以详细说明不同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监管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未来挑战。

保险监管研究论文需要遵循科学研究的规范,包括问题意识的确立、研究设计的合理性、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样本的选择等。

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和工具,包括问卷调查、深度访谈、案例分析等,以更好地完成研究目的。

文章需要系统评估保险监管的成功度,同时指出其不足之处,以便制定更有效的保险监管措施。

一些典型的保险监管研究论文包括:《中国保险监管政策的创新研究》、《基于增量和存量双角度中国保险监管政策评价》、《我国保险市场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研究》等。

这些经典保险监管研究论文以其良好的研究方法和推理逻辑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成为其他学术研究者的参考标杆。

保险监管研究对于促进保险业实现稳健高质量的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监管研究一方面需要坚持学术原则,另一方面,也要符合实际需求和政策导向,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热点,及时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总之,保险监管研究论文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监管工具,需要通过科学研究方法,分析保险市场现状和监管实践,探索保险监管的创新之路,遵循以客观、严谨的态度,为推动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024年我国保险业开放问题论文

2024年我国保险业开放问题论文

2024年我国保险业开放问题论文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保险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放进程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保险业开放的现状、问题与挑战,以及未来发展的趋势和对策建议。

一、中国保险业开放的历史背景中国保险业的开放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资保险公司开始进入中国市场。

然而,早期的开放进程相对缓慢,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份额有限。

进入21世纪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和中国经济的崛起,中国保险业的开放步伐逐渐加快。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准入政策的放宽和外资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中国保险业的开放程度不断提升。

二、中国保险业开放的现状目前,中国保险业已经形成了外资保险公司与本土保险公司共同竞争的市场格局。

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涵盖了寿险、财险、再保险等多个领域。

同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份额也在稳步提升,成为推动中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中国保险业开放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本地化程度仍然较低,对市场环境、消费者需求等方面的了解不够深入。

其次,外资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服务质量等方面与本土保险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此外,监管政策的不完善、市场准入门槛过高等因素也限制了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发展。

三、中国保险业开放的问题与挑战监管体系不完善中国保险业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监管政策和法规体系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

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创新空间。

同时,监管标准的不统一和监管效率的不高也给外资保险公司带来了额外的成本和风险。

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外资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和市场份额的扩大,中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

本土保险公司为了维护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纷纷加大创新力度和提高服务质量。

外资保险公司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我国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二、 保 险监 管的 内涵
保险业实现原保 险保费收入 1 6 1 2 0 . 1 8亿元 ,同 比增长 3 8 . 1 8 %; 行业总资产 1 3 9 7 6 9 . 0 0亿元 , 较年初增长 1 3 . 0 8 %; 资金运用余额
为 1 2 1 1 0 9 . 3 0 亿元 , 较年初增长 8 . 3 3 %。 不仅如此 , 在保险公司的 资金运用收益方面的上升趋势也 比较明显 。
管的 内涵以及 重要性加 以阐述 , 然后结合 实际对保 险监 管发展现状 以及监管 问题详细分析 , 最后 结合 实际对保 险监 管的问题成 因以及 优化策略 详细探 究, 希望能通过此 次理论研究 , 对保 险监管的整体质量提 高起 到保 障作 用。
关键词 : 保 险监 管 ; 重要性 ; 监 管措 施
些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这就需要对这些保险监
四、 我 国 的保 险监 管 存 在 的 主 要 问题 及 成 因 分 析
管问题及时地解决 , 只有 如此才能促进保险监管 的良好发展。 ( 一) 保 险监管 的问题分析 第一 , 监 管力度不 强。我国的保 险监管在发展 中 , 还存在着 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 在风险监管 的力度上还有待加强 , 对保 险市 场的可持续发展保 障力度不够 。我国的保险监管机构 , 在对保 险
元, 是 国际金融危机 以来 的最好水平。 而进入 2 0 1 6 年, 保险业仍
指导老师 : 魏 鑫。

1 0 1 -
2 o 1 5 — 2 o 1 6 保 险监 管费用对 比
2 0 1 5 保 费收入2 . 4 7 S - - f r  ̄ 元 行业总资产 达到 实现 利润2 8 2 4 4 C
1 2 . 4 万亿元 兀

我国保险治理监管研究

我国保险治理监管研究

我国保险治理监管研究保险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推动市场经济建设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治理和监管,只有通过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监管,才能确保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对我国保险治理监管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保险治理的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保险公司数量逐年增加,保险产品种类不断扩大,保险资产规模迅速扩大。

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些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董事会和管理层权责不清、内控机制薄弱、治理缺位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市场监管不力,导致了一些不法行为频发,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也损害了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保险治理的重要性保险治理是指对保险公司内部运营、组织结构、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

保险治理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消费者权益。

保险产品属于金融产品,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是为了降低风险和获得保障,因此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尤为重要。

只有保险公司的治理规范,内部管理严密,才能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2. 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保险市场是一个特殊的金融市场,需要保持秩序、稳健发展。

只有通过规范的治理和有效的监管,才能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稳定运行。

3. 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规范的治理和监管可以促进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完善,提高经营效率,从而提高盈利能力。

4. 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保险公司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稳定的发展对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性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严格的治理和监管,才能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

三、保险监管的改革与创新在当前大力推进国企改革和深化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我国的保险监管也在不断改革与创新之中:1. 坚持市场化监管思路。

保险业依法监管

保险业依法监管

保险业依法监管保险监管作为现代行政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保险业发展中举足轻重。

目前,我国保险监管工作中尚存在很多法律、法规、规章空白,亟待加大行政立法力度,切实解决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现代行政是法治行政,依法监管是保险监管要自始至终贯彻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同时依法监管也是体现保险业特点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推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形势下,分析和把握依法监管的内涵,对做好保险监管工作,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极其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一、依法是保险监管的灵魂保险业的依法监管是指保险监管部门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实施保险监管行为。

保险监管作为行政行为之一种,其依法性体现着现代法治行政的理念。

保险监管是政府在商业保险领域的行政行为,必须体现出现代行政的法治理念,而依法应成为保险监管的灵魂。

保险监管工作人员应树立有限政府与有限权力的观念,培养监管即服务的思想,摒弃那些监管部门是保险市场主体上级领导机关的陈腐等级思想,以法律至上、依法行政的全新法治理念来指导保险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从而使我国保险监管工作渗透着清新向上的现代法治思想,树立起保险监管部门权威、高效、服务的崭新形象。

伴随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监管工作也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

我国保险管理体制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五十年代,我国保险管理体制是属典型的“财政型”,即“财政管保险”。

到了八、九十年代,保险管理体制演变为“金融型”,即“银行管保险”。

从实践看,这两种保险管理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与保险业迅猛发展的趋势相比,仍显得难以适应。

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国政府开始全面推进金融体系的现代化改革,重点完善了金融监管体系,1998年,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我国保险监管体制的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保险监管机制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从而形成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三大专业监管机构组成的监管组织体系。

依法监管体现为保险监管职权法定我国保险监管部门作为行政主体之一种,其职责、权力由法律授予。

论保险业监管

论保险业监管

集 资 能力 , 每年 世 界 上 数 以亿 万 计 的 资 金流 人 保险 公 司 。 了 为 保证 承诺 的偿 付能 力 , 司必 须 进 行 再投 资 以 获取 所 需利 润 。 公 因 此 , 险 资金 是 金 融 市场 的 主体 力 量 之一 。 险 公 司是 金 融 保 保 市 场 主要 的机 构投 资 者 。对 这 一部 分 资 金 及公 司 的行 为 进 行 监 控 , 疑有 利 于 金 融 市场 的平 稳 运 行 。 无 尤其 是 在 中 国这 样 一 个 处 于经 济 转 型 时期 的 国家 , 善 的 金 融市 场 尚未 形 成 , 控 完 监 保 险 公 司 的投 资行 为 更 是 具 有 重要 意 义 。 ( ) 利 于 帮 助政 府 实 现 某 些 总体 政 策 目标 二 有 保 险 以其 独 特 的经 营风 险 的 性质 将 其 自身 和 国民经 济 的 各 行 各 业 紧密 联 系 在 一起 , 保 险业 进 行 监管 , 证 其合 法 经 对 保 营 , 少欺 诈 行 为 , 利 于 全 社 会 的风 险 分 散 , 减 有 保证 受 损 企 业
管制 垄 断力 量 , 限制 经 济租 金 或 “ 利 ”防 止 或 减少 由于外 部 暴 ,
作 为 宏观 经 济 的 重要 组 成 部 分 ,保 险业 的 自我 运 行机 制 对经 济 发 展和 资 源 分 配起 着 重 要 的作 用 ,而 对行 业 的 有效 监 管则 可 以通 过 积极 引 导 使其 成为 宏 观 经 济 的有 力 调控 杠杆 之
21 0 2年 1 月 第 9卷 第 1 期
湖北 经 济 学 院 学报 ( 文 社 会科 学 版 ) 人
o ra f b i iest f o o c { ma ie n o i ce c sca S in e Un y Ec i l

论我国银行保险的风险及监管引导

论我国银行保险的风险及监管引导

点。
了“ 国农 业银 行南 京 长 虹 路 支 中 虹路 支行 储 蓄 ( ) 等业 务 章 , 1” 构
三、 代理 协 议 模 式 下 我 国银 行储 蓄” 中国农 业银 行南京 长 和“
保监会 21 0 0年 2月发 布 的 行保 险 业务的 主要风 险
{ 0 9年 保 险 中 介 市 场 报 告 》 20 显
从本 质 上 说 , 保 代 理 协 议 成对 投保人 的误导 和欺诈 。江 苏 银
示, 全年 保 险兼 业 代 理 机 构 实 现 是一 种粗放 型 的发展模 式 。保 险 保 监局 对其处 以吊销 保 险兼 业代
佣 金收人 2 2 1 2.2亿元 , 比增长 公 司如果将 全部 精力集 中在渠 道 理许 可证 , 处 5万元 罚 款 的严 同 并
行业高度一体化发展 , 优势互补 , 利于金融 风险在银行业 和保 险业之 间溢 出和 流转, 股权合作 公 司法人或法人集 团 创新

最 大 化提 高 金 融 资 源 配 置效 率 。
易产生监管套利 , 大了金融业 的系统性 增 风险

( ) 国银行保 险 的发展 现 三 我

口 范 云 飞
为银行 网点 或理财 中心代理 销售 两种 形式 。理 论 界普 遍 认 为 , 以
银保产 品 。
银莲 釜 笺
及金 融 合 作 等 竞 争 优 势 。 近 年
金融 控股集 团为代 表 的股 权合作
对银 行 而 言 , 行 保 险 既 是 模 式 是 银 行 保 险 发 展 的 高 级 阶 银
行 管理 。从 长远 来 看 , 行 保 险 银
银行保 险是 我 国保 险业 和银 要 实现 深层 次合 作 与 发 展 , 必 就

我国保险监管特点论文(全文)

我国保险监管特点论文(全文)

我国保险监管特点论文保险业是经营保险商品的特别行业。

保险业作为经济损失补偿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的进展和RM生活的安定,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因此,世界各国对保险业都进行监管是必定的。

一、保险业的特点保险业作为社会经济系统中专门处理风险的行业,具有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点。

这种特点具体体现在保险商品的特别形态和保险经营方式的特别性。

1.保险商品的特点保险是一种提供风险保障的经济活动,保险商品是无形的商品。

一般商品有具体的价值与使用价值,而保险商品不具备感官性特征,其价值与使用价值很难直接被人感知,又因为是无形的商品,看不见摸不着,很难刺激人们的感官,因此很难激起人们的购买欲望。

人们对风险及其后果的畏惧与对保险的必要性的理解往往局限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在这之前容易存在侥幸心理。

然而,安全观念上的保险消费则需要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发生。

保险商品的这种需求严峻滞后于消费的特点对保险经营具有重大的影响。

保险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另一方面是:商品功能的迟滞性。

它虽然是服务形态的商品,但不同于旅游、文化之类的服务形态的商品,因为旅游等形成的商品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几乎是同步进行的,生产过程的完成往往就是消费过程的结束;而保险商品则不是这样;消费者购买的是一个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承诺(提供赔偿或保障),人们购买的保险商品不能获得现时的利益,这种承诺是一种信用,被保险人交纳保费在前,遭受风险损失后能否得到赔偿则取决于保险人履行合同的愿望和能力。

2.保险经营的特点保险商品是一种特别的商品,保险经营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经营的特点。

(1)保险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

一般企业的经营资产来自于自有资本的比重较大,因为他们的经营受其自有资本的约束,所以必须拥有雄厚的资本为其后盾。

保险企业也必须有自有资本金,但是保险企业的经营资本主要来源于投保人按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

而这些保险费正是未来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负债。

(2)保险经营风险的特别性。

关于当前我国保险监管的几点思考

关于当前我国保险监管的几点思考

关于当前我国保险监管的几点思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监管大概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国内保险业刚恢复的初始阶段,保险监管和保险经营没有明确分离。

第二阶段是以 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为标志,我国保险监管与保险经营正式分离,国务院用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保险监管的职责。

第三阶段是以199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颁布为标志,我国保险监管开始进入了一个依法监管的新阶段。

第四阶段以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为标志,我国的保险监管开始进入一个专业化监管的新时期。

目前我国的保险监管正在从市场行为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转变。

保险监管是政府对保险市场的一种干预行为。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始终是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带有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

现代经济生活中,大多数国家都属于混合经济,市场和政府共同对经济资源的配置发挥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本文拟就对保险监管的一些基本问题谈点个人想法。

一、保险监管必要性对保险业实施监管是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通常做法。

关于保险监管的必要性一般可从两个层面上来进行分析。

第一个层面就是所谓的市场失灵理论。

所谓市场失灵,是指经济生活中存在市场垄断,信息不完全,外部负效应,免费搭车等经济现象。

而一旦市场失灵,政府就应当对市场进行适当的干预,以确保市场的活力和效率。

保险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会出现种种市场失灵的情况,因此政府应当对保险市场进行干预。

第二个层面可以从保险行业的特点来进行分析。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保险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业具有许多独有的特性,如保险是一种无形产品,保险是对未来财务支付的一种承诺,保险是一种比较复杂的产品,保险是一个社会性很强的行业,保险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稳定等等。

正是由于保险业的这些特性,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因此,一般国家政府都对保险业实施比较严格的监管措施。

关于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的思考【摘要】我国保险业监管面临着诸多问题,如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手段滞后等。

本文从监管现状分析入手,提出监管改革建议,包括加强监管制度完善和技术创新,以及强化监管监督。

在我们总结分析了当前监管问题,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前景,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对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的重视,并推动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率,从而保障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保险业监管、问题意识、监管现状、监管改革、监管制度、监管技术、监管监督、总结分析、未来展望、建议措施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保险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迅速壮大,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业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和发展,监管问题日益凸显。

保险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风险隐患、道德风险等多种问题,监管亟待加强。

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监管法规、制度和规章也日益完善。

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如监管制度滞后、监管手段落后、监管技术不足等。

加强保险监管,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已成为当前重要问题。

为了更好地应对我国保险业监管面临的挑战,本文将对我国保险业监管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探讨如何完善监管制度,推动监管技术创新,加强监管监督。

本文还将进行总结分析,展望未来,并提出相关建议措施,以期为我国保险业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问题意识我国保险业监管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监管缺乏有效性和及时性。

由于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监管部门往往难以跟上行业变化的步伐,导致监管不够及时,监管措施不够有效,容易出现漏洞和监管盲区。

监管力度不够强劲。

虽然我国保险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监管资源不足、监管人员不够专业等问题,导致监管力度不够强劲,一些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

保险业监管理论

保险业监管理论
8.4.1 保险业监管理论
一、保险业监管的概念
1、保险业监管的涵义:保险业监管,又叫“保险监管”,是指一个国家对本 国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包括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两个方面。 2、保险业监管的对象:保险业监管的对象是保险法律关系中人的行为与活动, 其中最主要的保险人和保险中介组织的市场准入与业务活动。具体包括:(1) 保险险种;(2)涉及社会公众和强制保险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3) 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4)保险公司的业务整顿; (5)保险公司的业务接管;(6)保险事故的评估、鉴定与精算;(7)保险 人的理赔与保险金的给付。
二、保险业监管的目标
(1)保证保险人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防止保险 欺诈,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3)优化市场机制,维护保险当事人之间的 公平合理关系;(4)确保保险中介人的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和能力。
三、保险业监管的体系
1、保险监管法规; 3、保险行业自律; 2、保险监管机构; 4、保险信用评级。
四、保险监管的方式
表述之一:“公告管理”、“规范管理”、“实体管理”。 述之二:“公示主义”、“准则主义”、“批准主义”。
五、保险业监管的必要性
(1)保险经营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 (2)保险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 (3)保险发展存在市场失灵和破坏性竞争。
end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对象不完全1.投保人质量参差不齐在我国保险市场上,有相当部分的投保人是用别人的钱来投保,风险和权利主要由别人来承担和享受,他们没有实现消费者剩余最大化的愿望投保的主要目的是在投保行为中为自己谋利。

其中很大一部分投保人是企业,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这些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不是看该保险公司是否经营比较稳健、信誉较好、服务质量高或者价格低,而是把保险公司给他的回扣作为一个衡量标准。

2.部分保险人产权依然不明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府垄断的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我国保险公司产权的状况已经得到改善。

合资保险公司和民营保险公司的兴起,使保险公司产权更加商业化和市场化。

部分保险公司上市,标志着保险企业产权市场自由交易的趋势。

但在保险市场中,政府的市场参与程度仍较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产权边界模糊。

这种情况造成在其经营上不但要追求微观盈利的目标,还要满足政府的偏好。

同时由于产权不清晰引起的约束机制的缺乏,导致保险企业不顾企业长期发展,追求企业短期指标。

(二)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1.保险价格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国内非寿险市场已经实行费率市场化,保险公司有了更多自主权。

除法定保险产品和涉及多方利益的保险产品(如投连险等)需要保监会特别审批外,很多保险产品只需要向保监会报备即可。

这也就意味着,在差异化竞争环境下,保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能自主定价,进而自主针对市场需求开发出适合的险种,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放开对费率的统一管制。

费率还未能完全真正反应市场供求关系。

首先,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使保险公司不能根据风险单位的划分来对不同风险单位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和不同程度的风险保障,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采取违规经营方式来变相适应市场供求的变化。

其次,保险公司很难对最终效益负责,微观主体缺乏激励约束机制。

费率管制使保险公司不重视自己产品的价格、承保质量,因为经营亏损是政府定价的结果。

浅析我国保险业监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浅析我国保险业监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36浅析我国保险业监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杨皖豫 王舜尧(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 100081 )【摘 要】2017年是保险行业的“严”监管年,这一年夜凸显了保险监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保险业近几年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需要加大监管力度;接着详细介绍了保险监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探讨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立足于这些问题,结果我国基本国情,对我国保险业监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保险监管;偿付能力;混业经营;公司治理1.引言保险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人们管理风险和规避风险的方式,因此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保险公司本身会遭遇风险。

但是2008年的AIG 事件为人们敲响了警钟,AIG集团是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在2008年金融海啸中濒临破产,进一步促进了次贷危机的恶化。

AIG事件之后,人们清晰地认识到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三大马车,本身会给金融市场带来难以估量的冲击。

各个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政策,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大大加强。

我国的保险市场虽然起步时间晚,近几年来我国保险行业也跨越式发展壮大,保险公司遍地开花,保费收入总额不断增加,资金投资方式和渠道不断增多。

国家政府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也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投资大笔资金去支持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架构保险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位置。

目前我国保险业资金投资总量不断增加,我国保险机构所持资产达到16.36万亿元,已经成为全球很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

同时保险业积累的大量资金通过金融长短期工具如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进入市场,不仅大力支持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市场运转,而且保险业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因此,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种类也在不断增多,相关部门需要合理加大监管力度、监管深度,及时调整监管方式。

2017年对于保险行业来说,可谓是有史以来监管最严格的一年。

这一年,保监会在官网上不断披露严惩消息,开出监管函达到37张,罚单900多张,数量超出去年一倍。

论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论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2 0 1 3 年1
论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口李 杰
( 中国海洋大学 山青岛 2 6 6 0 0 0 )
摘 要: 深入研 究我 国保 险监 管法律 制度 , 不难发现 其在保 险监 管法制建设 、 监 管模 式、 保 险行 业 自 律组 织、 偿付 能力监管体 系和保险 中介监管制度 存在诸 多问题 。新形势下 , 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我 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和法律体 系 关键 词: 保险监管 法律制度 法律体 系 我 国保 险监管法律制度 及 实务指南 , 制定新生命表 , 建立非寿 险精算 制度 等。2 0 0 2 年来 , 保监 ( 一) 保 险监 管法律制度 的概念与特 征 会 先后颁布 出台 3 0 余项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积极推动保 险市场依 般来 说, 保险监管法律制度具 有以下法律特征 。 法 经营和监管机构 依法 监管 。两个层 次的法律规范相互作用 、 互 为补 第一 , 保 险监 管法律制度具有干预 性。保险监管机 构在试试保险 充 , 形成结构分 明、 逻 辑严谨 的保险监管法 律体系, 极大丰富完善 了保 监管过程 中行使保 险监督管理权 是代 表政府干预保 险市场 活动 , 从而 险监管的 内涵和外 延, 为保 险业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 的制度保障 。 约束保险组 织依 法进行保 险经营 , 将 保险市场 活动 纳入合法的范 围之 二、 建立保 险监 管法律制度 的必要性 内, 因此保 险监管法律制度是 一种外 在的、 干预性 的国家 强制机制 。 ( 一) 保 险市场 失灵迫切需要保 险监 管法律制度 第二 ,保险监管法律制度具 有法 定性。该制度通 过保险立法 的形 保险监管法律 制度产生的主要原 因在 于保险市场失灵 。 现 实中的 式, 确定保险业经营规 则和保险组织 的资格 条件 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 以 几乎所有 的市场 都是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 的,具有 自然垄断性质 的保 此作为衡量保 险行为的法律标准 , 保 险监管机构正 是依据 法律法规的 险市场更是如此 。这种不 完全 竞争状态可能直接导 市场 失灵。保 险市 规定行使监 管权 履行监管职责 。 场 失灵表现 为垄 断、 外部影响、 公共物 品和 不完全 信息 。 诸如单个保 险 第三 ,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具有专业性和广泛性 。专业性表现在保 公司和少 几家保 险公司独 占保 险市场所形 成的完全垄 断和寡头垄 断、 险监管法律 制度 是专 门适用于保 险市场的法律规范 体系,效力及于整 保险双方 的交 易行为对他人产生无法 补偿 的正效应或负效应 、 信 息不 个保险市场 且不能被其他法律制度代 替。广泛性表现 在保险监管法律 完全或不对称导致 的保 险合同订立和履行 的不确定及交易行为前后 的 制度的 内容十分广 泛 , 涵盖保险 公司的资格条件 、 资金运 用、 各种保险 逆 选择和道德风 险。当市场失灵 的情况 发生后,作为对其矫正 的政府 经营活动 以及整 个保险领域 中各 个保 险活动环节 的监督 和管理 。 监 管和干预便有存 在的理 由了 政府建立保 险监 管法律制度 , 通过保 第四 , 保 险监管法律制度具有 严格 性。保 险市场 经营活动特有的 险价格管制等方式进行 监管, 可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 减少 因保 险市 行业性质 , 决 定 了其具有高于其他 行业的风险性 。同时, 保险市场对于 场失灵所带来 的社会福利损失 。 通过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偿付 能力监 市场经济发展特 有的经济补偿职 能, 更关 系到各行业、 个社会组织和千 管标准 , 维护保 险人的信誉和全体被保 险人的利益和防止道德风 险发 家万户 的生产连续性和生 活稳 定性。基于此 ,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的法 生 , 弥补市场缺 陷。 律约束 力度 、 广度均要 高于其他行 业, 构成严格 的监 督管理制度 。 ( 二) 保 险经 营的负债性需要保 险监管法律制度 ( 一) 我 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和法律体系 与一般企业相 比, 保险企业在 资金来源 上具有其特殊性一 负债经营 改革开 放以来 , 我 国形成 了较为完备的保 险监 管法律制度和法律 性 。 负偾性这一特 点要求保险企业应当具订足够 的资金支付这些 负债, 体系 , 基本建 立 以《 保险法》 为核心法律 , 由国务院颁布 的行政法规和保 所 以稳健经 营就应当是保险企业遵循 的基本准则 。 在现代 市场 经济条 监会颁布 的部 门规章 、 规 范性 文件等构成 的一 套相 对完整 的保 险监 管 件下 , 对利润 的诉求是所有企业 的首要 经营 目标 , 保 险企业亦不例 外。 法律体系 通常而言 , 高利 润必然伴随着高风险 , 为避 免保险企业 为追 求高利润而 我 国现 行保险监管法 律体 系主要 由两个层 次法 律规范构成 。 第 一 承受高风 险, 从 而影响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 , 就需要对其经 营行为进行 层次指现行 保险法 , 它承担统领 保险监管 、 维护保 险市场秩序 、 规 范保 监管 , 确保其 不违反稳健经营 的原则。 险合 同行 为的基本法作用 。 特别 是对于 2 0 0 2 年《 保险法》 , 2 0 0 9 年修订 ( 三) 现代 保险发展有强化保 险监管的强烈需求 的《 保 险法》 增加 了维护 社会 经济秩序和社会 公共利益条款 , 扩展 了保 首先 ,保险法保护被 保险人利益立法价值 的实现需要 强化保险监 险社会功 能, 深化了监管 内涵 , 进 一步 明确保险监管机构 的偿付 能力监 管与保险人相 比, 被保险人 处于弱势地位 , 这就导致在保 险法律关系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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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保险业的监管
热点简述:保险业作为金融业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在社会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保险业面临极大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保障保险业的迅速长久的发展,保险业的监管就变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保险业;保险监管;发展
新中国成立60 周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的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发生里深刻变化,与新中国成立初相比,保险行业由小到大,从一个基础薄弱,可有可无的行业逐步发展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

保障市场由封闭走向开放,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型保险市场之一。

在我国保险业短短的发展历史上,有较长的一段时期实施的是保险模式和政策。

应当指出,这种与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垄断经营模式在我国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因此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然而,在这种经营模式下,保险不属于商品的经济范畴,保险经营行为本质上是政府行为,保险监管也失去了意义和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险垄断经营模式已不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弊端也愈加明显,打破这种市场垄断经营模式已具有客观必然性。

1985年,我国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这一条例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保险市场应采取多元化模式,否定了垄断经营模式,从而掀开了我国保险业的新篇章。

从理论上说,制定这一法规的基本目的在于确立我国保险市场竞争体制,推进保险经济发展;制定这一法规的理论依据在于市场经济和市场机制具有提高经济活力、有效调节社会资源的功能。

“保险监管应当干什么?”,也就是说,保险监管的基本职能是什么?首先,应明确保险监管中监管的含义与管理和监督、管理经济计划中的含义不同。

保险监管的基本职能有两个,一是规范保险市场行为;二是调控保险业发展。

保险监管的性质是国家干预保险经济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具有干预经济的基本职能。

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国家既是宏观经济的管理得,又是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者。

具体而方,政府执行的主要经济职能是:(1)确立法律体制;(2)决定宏观经济稳定政策(3)影响资源配置以提高经济效率;(4)建立影响收入分配的方案。

就某一行
业而方,国家的干预职能同样表现为规范和调控。

就调控而言,国家对行业的调控主要表现为制定产业政策。

所谓产业政策是指国家规划、干预和诱导产业形成和发展的一种政策,其目的在于引导社会资源在产业部门之间以及产业内部的优化配置,建立高效益的均衡的产业结构,根据政府的介入程度,政府实施产业政策的方法:(1)直接干预。

具体手段有直接投资、强制性的行政管制等。

(2)经济手段。

采用有差异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价格政策、工资政策等,来改变其产业所处的环境条件,影响生产要素的流动,扶持或限制某些产业的发展。

(3)立法措施。

通过立法,干预产业结构和产业组织的形成。

(4)指引和协调。

主要是按照市场原则和市场信号提供信息服务。

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产业部门,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管,同样在规范保险市场行为,消除“市场失灵”情况的同时,应制定保险产业政策,调控保险业的发展并同样应采用上述实施产业政策的方法。

需要指出,在我国由于保险市场经程度较低,市场机制的发育程度也较低,更需要政府行使部分配置保险资源的职能,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

因此,在我国保险监客实践中,应当注意把保险监管的这两部分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保证监管达到预期效果。

当然,在保险监管中,也应防止出现以下两种倾向:一是干预的范围超越了弥补市场发育不足的职能,妨碍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二是过份强调政府的调职能,忽视了完善市场机制的任务。

也就是说,应防止国家监管变成经济计划管理的情况发生。

还需指出,在履行调控保险业发展这一保险监管职能时其中重要一点是如何使保险业发展能满足企业、家庭和个人处理风险的要求,对于这一监管任务,可以视为保险监管的社会责任。

目前,我国保险理论和实践往往将保险监管的目的简单地限定在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方面。

虽然,这一监管任务并没有错,但是这种看法和做法往往限制了保险监管者的视野,忽视了社会上非被保险人的利益。

如果保险业所承担的风险,因顾及公司自身利益始终限于传统的风险种类而没有发展时,那么保险监管者与保险经营者事实上处于同一地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活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已明显提高。

但是由于市场经营主体不足,缺乏有效竞争机制,缺乏市场创新,保险需求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满足。

保险市场的垄断性依然非常明显。

当前我国保险业已步入最佳发展时期。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应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1)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保险法律体系,为培育保险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2)改革我国保险产业布局,根据经济区域合理配置保险产业资源;(3)扩大保险市场开放试点城市,在引进国外保险资本的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的保险技术,促进民族保险业的发展;(4)加强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在增加市场主
体数量的国时,加快保险基金的积累,增强其偿付能力和承保能力;(5)充分发挥保险行为自律作用,将部分政府监管的内容转交给保险行为协会,为保险监管今年逐步过渡到以偿付能力为主的监管模式创造条件;(6)推进保险公司体制改革,逐步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进行重组,加快保险公司上市的步伐。

保险业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但同时也是高风险的特殊行业。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安全、有序地发展,必须切实加强保险业监管。

为此,我们应从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和监管现状出发,充分借鉴国际保险业监管的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水平。

现如今,我国保险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1989年中国保监会成立。

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监管也在不断进步完善。

近年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保险监管发生了深刻变化。

2006年,保监会形成了以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为支柱的监管框架,借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核心监管原则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引入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制度,初步形成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

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保险业发胀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日益优化,为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总之,中国保险市场是世界上潜力最大的市场,使世界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保险业必将在未来的国际保险业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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