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证券交易所章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按零额买卖证券征收
有时董事会对成员、 成员商号和成员公司固定征收零额买卖证券费。 这种费用的多少由 它们各自作为零股经纪人在交易所零星股票买卖交易的数量所决定。 这种费用不能超过任何 零额买卖中每股的1/4美分。这种费用的交纳时间与征收方式可由董事会决定。
联合成员
(4)“联合成员”一语系指:
1成员商号中的普通合伙人, 或控制商号成员的雇员, 也不是交易所的成员, 但他按交 易所法规的规定已成为合伙成员。或
2 不是交易所会员的成员公司之雇员, 该成员公司交易所法规的规定是联合成员, 者是:
a该公司的主要执行高级职员,或者是,
b控制该公司的人。
非成员
(5)“非成员”系指既不是成员、联合成员、也不是成员商员与成员公司者。
1控制成员、成员商号或成员公司的人,或者为,
2由成员、成员商号或成员公司分别控制或共同控制并从事证券或类似交易的人。 以上所用的 “控制”、“个人” 与“从事证券或类似交易” 等将在交易所法规中加以定义。 公众持有的证券
(8) “公众持有的证券”系指由成员公司发行的任何级别的证券,这种证券由 其以上不是成员、联合成员或成员公司雇员的个人作为受益者所拥有。
中文名 纽约证券交易所章程(节录)国家地区 法规类型 法规效力 发布时间
纽约证券交易所章程 (节录 )
第一条 名称、宗旨与定义
1001名称
第一款 本公司的名称应为“纽约证券交易所” 。
(修正案于1971年2月12日正式通过;1971年2月18日生效) 1002宗旨
第二款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宗旨:
(1)提供交易场所以便利其成员的交易活动;为其成员、联合成员、商号成员公司成员 提供其它便利, 在其会员、 联合成员、商号成员与公司成员中保持高标准的商业信用与诚实; 提高与强调公平交易原则;
九条的规定按照董事会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度享受免费优惠的成员。
国家紧急情况存在的确定
董事会将根据本款不时地决定这个国家的全国紧急情况是否存在, 条款规定的范围之内。
会费的分配 据第九条第一款第(1)项或第二款的规定,董事会可将成员交纳的会费分成二个部分。 一部分作为成员提供给交易所按季节付款的日常费用; 另一部分作为成员提供给交易所的资 本投资,包括对其附属机构的贷款以负担资本支出。
(1982年2月7日通过,1983年2月22日修正) 1452费用 按净佣金征收
第二款 董事会将不时对成员、 成员商号与成员公司征收一些固定费用。 这种费用的多 少是由与交易所中进行交易有关的股票、认股证书、(股东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增资股票的)
优惠权或债券的数量与价值量, 或由对交易所交易征收的佣金或净佣金量所决定的。 按照本 款规定, 对任何成员、 成员商号或成员公司征收的, 与任何一个月份内出售与购买股票债券 有关费用总额, 不能超过该月内有关购买与销售证券的成员、 成员商号或成员公司之净佣金 总额的2%。这种费用支付的时间与征收方式可由董事会决定。
(1981年1月21日修正)
第十条 会费与罚金——征收净用金——其它的费用——对拖欠支付的罚款。
1451会费 董事会规定的会费额 第一款(1)第九条第一款第(1)项和第二款规定的会员应交会费的金额由董事会根据不 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加以规定,一般每日历年度不超过1500美元。该项会费不由包括会员依 本法规应交的罚款和其它类似费用, 及依第十六条会员应提供的捐款。 会费应在每月的第一 天先支付。
分期支付的会费额,至少在每次支付日的前三天由董事会决定。
(2)按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要获得或保持每年的会员的资格,成员应交纳的会 费额为下述各项之和;这种会费不包括依交易所法规成员应交的罚金和其它类似的费用。
1每年年初之前会员得据成员资格的合法租约交纳年平均应付租金;此后成员才可在六
个月(或当时租赁市场规定的其它期限取得成员资格。
有投票权的股票
(9)“有投票权的股票”系指某公司的股票,其持有者有权投票选举该公司的董事。 无投票权的股票
(10)“无投票权的股票”系指除有投票权的股票而外的任何其它的公司股票。
全体董事
(11)“全体董事”是指在没有空缺情况下交易所应有的董事总数。
(12)以上所有的“控制” “个人”与“从事证券或类似交易”等将在交易原则中加以定 义。
21500美元,及
3若某成员为初次获得成员资格,则须交纳5000美元,以上会费必须在接纳为会员和
更新会员资格之前金额支付。
豁免军人成员的会费
在国家紧急时期, 董事会可根据某些现役军人成员的要求豁免其会费的交纳, 的条件与程序由董事会决定。能享受这种豁免的会员为:
1在美国军队中服现役的成员;
2在与美国联盟或有联系的国家之军队服役的成员,以及在董事会做决定时不能利用第
(1)“成员”是指作为交易所成员之一的某个自然人,其含意中并不包括交易所中的联 合成员。但是,一个成员可以与一个成员商号或成员公司相联。
成员资格
(2)“成员资格”系指交易所中的所有成员,并不指联合成员。
百度文库成员商号
(3)“成员商号”系指不属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豁免之列而以从事证券活动的经 纪人或交易商身份注册并由证券交易所董事会批准为 “成员商号” 的商号。 其至少有一个普 遍合伙人或雇员为交易所的成员, 或据交易所法规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而拥有成员商号的地 位。
成员公司
(6)“成员公司”系指不屑《1934年证券交易法》豁免之列而以证券经纪人或交易人身 份注册且由证券交易所董事会批准为 “成员公司” 的公司。 成员公司至少得有一个高级职员 或雇员为交易所的成员,或通过董事会依交易所规定批准后而拥有成员公司的地位。
核准人
(7)“核准人”系指既不是成员与联合成员,又不是成员商号与成员公司雇员的人,其 系根据交易所法规的规定而成为核准人的。他或者是
(2)履行《纽约非盈利公司》所规定的“商会”职能;
(3)履行《1934年证券交易法》所规定的“交易”职能;
(4)履行附属于上述职能,且依《纽约非盈利公司法》组成的公司所允许的一切活动。
(1971年2月18日修订生效)
1003定义
第三款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款所定义的专门术语的含意将适用于本法规。
成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