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洞室开挖监理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人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环节。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主要职责1. 监督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过程安全;2. 监督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3. 监督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4. 检查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四条人员要求1. 监理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监理证书,具备相关的工程管理经验;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经验,对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特点和安全要求有深刻了解;3. 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五条施工准备阶段1.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确保其满足安全要求;2.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确认其合法有效;3.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用地和场地布置情况,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第六条施工阶段1. 检查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2. 检查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设备和材料,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3. 检查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人员,确认其持证上岗,具备相关操作技能;4. 监督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单位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警示标识、防护网等;5. 检查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过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6. 检查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七条防止事故发生1. 监督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和义务;2.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制度,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3.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发现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查明原因;4.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5. 整理安全生产记录,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等。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前言这份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旨在确保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安全可靠,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事故发生。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二、监理部门及人员1. 监理部门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或机构负责,并派遣专业的监理人员进行实施;2. 监理人员应具备土方开挖工程及相关安全知识,同时具备相关的工程监理证书。
三、监理准备工作1. 安全监理人员应提前熟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2. 安全监理人员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了解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3. 安全监理人员应核对工程施工场地的环境、地质情况等相关信息,制定相应安全监督计划。
四、监理内容1. 土方开挖前,监理人员应检查挖掘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2.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3. 土方开挖工程中,监理人员应监督挖掘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操作,并定期检查设备的维护情况;4.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不得超过最大挖掘深度、不得在人员附近进行土方开挖等;5.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安全网、护坡等,确保其安全有效;6. 土方开挖工程中,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土方开挖的质量,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7. 土方开挖工程完成后,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地的环境整洁有序,并与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工作。
五、监理记录与报告1.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2.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提供安全监理报告,向相关单位汇报安全监理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应急措施1. 监理人员应了解应急疏散方案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2. 施工现场应设立应急逃生通道,并配备灭火器材、急救箱等应急设备。
完整版)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完整版)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B13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1.专业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依据3.监理工作控制流程1.专业工程特点:1) 本工程基础设计根据xxx股份有限公司所做《xxx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本工程场地类别为三类,不液化,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2) 基槽(坑)超深部位处理:≤500mm时,将基础垫层加厚;>500mm时采用级配碎石分层夯实,每层厚≤250mm,夯实系数≥0.97,垫层底面每边超出基础底边≥0.4H,垫层顶面每边超出基础底边≥300mm放坡按基坑开挖期间保持边坡稳定。
3) 基础验收后应及时回填,回填土应在基础墙两侧同时回填,分层夯实(每层厚≤250mm),压实系数≥0.94.2.监理工作依据:2.1 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变更、监理规划。
2.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2.3 经审核批准的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及工艺工法。
3.监理工作控制流程:3.1 认真熟悉图纸,掌握施工工艺标准,验收规范。
3.2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对其内容不周密之处,提出修改意见,至审批完成。
3.3施工工程的关键部位需要预先控制,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4控制流程:在施工前,需要熟悉图纸和设计要求,掌握施工工艺规范,验收标准,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并签认施工技术方案和人员上岗证。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监理、测量放线技术复核、各分项工程验收签认、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等。
3.5土方开挖(附录:土方工程施工技术)3.5.1基坑(槽)土方开挖1)为了防止塌方,确保安全施工,开挖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来维持坑壁槽边的稳定。
根据土质和基坑(槽)的深度,在开挖时确定放坡或加临时对撑的形式来保持土壁稳定。
2)在土方开挖超过一定深度时,可采用放坡形来维持边坡的稳定。
放坡坡度的大小需要考虑土质、挖土深度、边坡留置时间、排水情况、边坡上部荷载及土方开挖方案等因素。
3)如果场地的限制不能按要求放坡,或因土质的原因,放坡所增加的土量很大,可以采用设置对撑的施工方法,如横撑式支撑、锚着对撑、板桩对撑及地下连续墙等。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范本(2篇)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范本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土方开挖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护现场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通过对土方开挖过程中的监理细则的制定与执行,提高土方开挖工程的效率与质量,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
二、作业前准备1. 开展前期调研,了解地质情况和土壤材料特性,编制专业设计方案。
2.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测,确定开挖范围和深度。
3. 按照相关规范,编制土方开挖施工图纸,明确开挖工程的具体要求。
4. 确保开挖现场清晰标示,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有合格的专职监理人员,负责对土方开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记录。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开挖,确保开挖的范围和深度与设计要求一致。
3. 在开挖过程中,对于土方稳定性差的区域,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开挖坑底必须平整,排除杂物和水泥砂浆等,保证施工后的基础质量。
5. 制定成本控制措施,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辆,尽量减少运输成本。
四、安全管理1. 开挖前,必须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醒工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工人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3. 严禁在开挖作业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施工安全。
4. 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业的消防器材,以备发生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使用。
5. 在开挖过程中,严禁使用无资质的爆破工具和设备。
五、施工记录与验收1. 监理人员需定期记录施工现场情况,包括进度、质量和安全状况等内容。
2. 对土方开挖工程进行过程实时监控,确保施工质量和效率。
3.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多次开挖检查,并进行记录。
确保开挖范围和深度的准确性。
4. 完成开挖工程后,由监理人员组织验收,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5. 将土方开挖过程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后期工程质量评估和技术追溯。
六、总结与建议1.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加强与监理人员的沟通与配合,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基坑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基坑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基坑开挖是建筑施工的重要环节之一,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理。
本文就基坑开挖安全监理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论述,以指导相关人员的工作。
一、实施细则的目的与范围1.1 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确保基坑开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开挖过程、支护和排水。
适用于所有参与基坑开挖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2.1 公司领导层公司领导层应制定基坑开挖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2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实施基坑开挖工作,并负责项目安全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3 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对基坑开挖工作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评估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2.4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配合安全监理人员的检查和整改工作。
三、前期准备3.1 前期资料准备在开挖工程前,施工单位应向安全监理人员提供有关基坑开挖的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资料,并报告施工计划。
3.2 基坑勘测施工单位应进行基坑位置、深度和土层情况的勘测,评估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3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并指导施工。
四、开挖过程4.1 施工设备和机具施工单位应确保开挖所使用的设备和机具符合安全要求,并经过检测和维护。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机具稳定性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4.2 施工人员培训施工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3 基坑排水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排水方案,及时排除基坑内的积水,保证开挖过程中的工作场地干燥,防止基坑塌方。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范文(3篇)
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监理细则概述本监理细则旨在规范深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理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到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和顺利进行。
1.2 监理细则适用范围本监理细则适用于深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1.3 监理责任和权限1.3.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1.3.2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措施等进行审核和监督,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和意见。
1.3.3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实地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难点。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配合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和验收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2.1 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2.1.1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编制深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并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2.1.2 施工方案应包括开挖方法、施工工艺、支护措施、监测控制等内容,并确保与设计要求相符。
2.1.3 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或通过审批。
2.2 施工准备工作2.2.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临时设施搭建、设备材料准备等。
2.2.2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地质勘察,了解地质情况和施工条件。
2.2.3 施工单位应与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管3.1 施工质量控制3.1.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质量控制。
3.1.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确保质量的可控性。
3.1.3 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基坑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基坑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基坑开挖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进行。
第三条监理应负责对基坑开挖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条监理应与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等进行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基坑开挖工程的安全施工。
第五条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负责制定监理方案、监理计划和监理报告,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
第二章监理方案第六条监理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制定监理方案,明确基坑开挖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监测预警、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内容。
第七条监理方案应提前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取得相关单位的认可。
第八条监理方案应定期审查和更新,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监理计划第九条监理应根据监理方案制定监理计划,明确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理内容、监理工作时间和监理需求。
第十条监理计划应提前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监理工作的协调进行。
第十一条监理计划应定期更新和调整,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二条监理应对监理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计划的实施情况和质量。
第四章监理报告第十三条监理应根据实际监理情况和工程施工进展,撰写监理报告,明确工程施工的安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监理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单位,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监理应对监理报告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问题的解决和整改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章安全检查第十七条监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基坑开挖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____)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____)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____8、基坑周边建筑物,公用设施分布,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基坑工程正向大,单层建筑面积大。
土方开挖工程通常实行劳务分包,技术管理薄弱,总包方以包代管,承包人往往注重进度,经常违规操作,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极易酿成基坑坍塌等安全事故,因而土方开挖工程已经成为比较复杂和风险比较大的分项工程。
为此,监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在预控,施工实施过程坚持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施工的原则,加强巡查、观测,依靠信息化管理,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监理准备工作(1)审查设计图纸,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对其中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
(2)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
(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土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
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2、现场检查(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
(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
(3)加强巡视,尤其是重要部位,对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地下室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地下室开挖监理实施细则引言地下室开挖是建筑工程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步骤。
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合规性,地下室开挖监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地下室开挖监理的实施细则,以指导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和管理。
一、监理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的工程管理经验。
2. 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监理人员应具备批准图纸和文件的能力,并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监理人员应仔细阅读和熟悉地下室开挖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确保理解工程的要求和施工方案。
2.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沟通,并了解他们的施工计划、材料准备和设备配置等情况。
3. 监理人员应核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确认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开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1. 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核实地下室的开挖进度和施工质量。
2. 监理人员应关注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如防护网、安全警示标识等,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3. 监理人员应监督和检查土方开挖、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4. 监理人员应检查排水系统的安装和正常运行情况,确保地下室内的排水畅通。
5. 监理人员应关注地下室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质量和安全管理1. 监理人员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试验数据和成品验收证书等材料,确保材料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等。
3. 监理人员应组织开展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
五、问题处理和记录1. 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下来。
2.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问题和矛盾。
地下室开挖监理细则
地下室开挖监理细则地下室开挖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部分,为了确保土方开挖质量、施工安全以及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必须进行监理工作。
本细则旨在规范地下室开挖监理的各个环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控制。
一、监理前准备工作1.方案审查:监理工作在开挖前必须首先进行方案审查,确认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地下室结构设计、防水方案等。
2.现场勘查:监理工作应在地下室开挖前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地下情况、土质、地下水位等因素,为监理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二、施工期监理1.开挖质量监控:监理人员应对地下室开挖的质量进行监控,包括土方的均匀挖掘、边坡坡度控制、土方堆放等方面。
2.防水施工监管:监理人员应对防水层施工进行监管,包括材料选择、施工工艺、防水层的质量检测等。
3.支护结构监督:监理人员应对地下室支护结构的施工进行监督,包括支撑体系、锚杆锚索等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4.地下水位监测:在地下室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地下水位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地下水渗漏问题。
三、安全检查和控制1.开挖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开挖作业的安全进行检查和控制,包括检查挖掘机械的运行状况、开挖边坡的稳定性等。
2.通风和照明:监理人员应对地下室开挖现场的通风和照明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良好。
3.消防设施:监理人员应对地下室开挖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火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安全生产教育:监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工程验收1.节点验收:监理人员应对地下室开挖的关键节点进行验收,确保各个施工环节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2.质量验收:监理人员应对地下室开挖的质量进行验收,包括地下室结构的表面平整度、墙体的垂直度、防水层的完整性等。
五、监理报告和记录1.日志记录:监理人员应当每日记录施工情况,包括开挖进度、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
2.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定期撰写监理报告,汇总工程进展、施工质量、安全情况等,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地下洞室开挖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地下洞室开挖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校核:编写:目录1 适用范围 (1)2 编制依据 (1)3专业工程特点 (2)4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2)5现场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控制要点 (3)6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 (6)7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 (13)8采用的表式清单 (15)1 适用范围1.1本细则适用于隧洞洞室石方开挖施工监理。
1。
2监理机构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负责该项目的石方洞挖工程施工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工作。
2 编制依据本细则主要根据以下文件进行编制(不限于):(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2)《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3)《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SL 377—2007;(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5)《爆破安全规程》BG6722—2003;(6)《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SL631-20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填表说明》2016年版;(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0)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设计合同文件等。
3专业工程特点爆破工程属特种行业管理,需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承担,安全要求高、高风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有一定干扰。
隧洞工程为本工程主要分部工程,也是建设项目总工期控制性工程,洞室石方开挖为隐蔽单元工程,具有施工作业空间受限、洞室成型要求较高(光面爆破)、地质结构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要求监理机构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安全技术规程、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工作程序实施监理。
4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4.1 每座隧洞工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经监理部批准后开工。
4。
2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部工程开工条件进行检查:(1)发包人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了施工用地、移交了施工控制点、提供了施工图纸.(2)分期提供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道路、供电设施等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水电站地下洞室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水电站地下洞室开挖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水电站地下洞室的开挖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在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必须加强监理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电站地下洞室开挖监理的实施细则。
2. 监理前的准备工作在水电站地下洞室开挖监理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2.1 制定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制定具体的监理计划,包括监理人员的组成、监理方式和监理时间安排等内容。
2.2 确定监理内容监理单位应确定监理的内容和检查重点,包括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地质勘探报告、土方开挖验收和地下水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2.3 确定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且应与被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2.4 定期开展工程检查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水电站地下洞室开挖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监理人员的监理职责监理人员应执行以下监理职责:3.1 施工方案的审核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符合相关要求。
3.2 现场跟踪监督监理人员应对现场施工进行跟踪监督,并及时记录施工进度、问题和整改过程等。
3.3 质量验收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质量进行验收,包括土方开挖后的支护施工、底部正平差施工、地面保护等方面的验收。
3.4 各类报告的审核监理人员应对各类报告进行审核,包括地质勘探报告、土方开挖验收报告、地下水处理报告等。
3.5 问题及时处理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4. 监理报告的编写监理人员应定期编写监理报告,包括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5. 结束监理工作水电站地下洞室开挖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单位应编写监理报告并进行备案,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回访,以确保工程的持续安全运行。
6. 总结水电站地下洞室开挖监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本文介绍了监理前的准备工作、监理人员的监理职责、监理报告的编写和结束监理工作的流程,希望对相关人员对于水电站地下洞室开挖监理工作的实施起到一定的帮助。
地下洞室施工监理细则
土石方开挖、填筑及基础处理地下洞(井)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项目管理部1.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地下洞(井)开挖、喷锚支护、衬砌、回填灌浆等施工项目。
1.2 本细则的编制依据是:(1)水电施工监理规范、监理合同及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2)工程项目技术条款、设计文件;(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 5099-1999)等国家、部颁相关规程、规范等。
2.施工准备2.1地下洞井工程开工前28天,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包括:(1)施工总布置图;(2)开挖爆破设计、施工方法、现场生产性试验等技术措施;(3)出渣方式及施工设备;(4)洞口保护措施和施工安全支护;(5)施工照明、排水、通风、排烟、除尘、通信措施;(6)施工进度计划;(7)质量、安全措施;(8)劳动力和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等。
2.2 工程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放线,测量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复测检查,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可提出开工申请报告。
2.3 监理工程师收到开工申请报告后,应对施工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为具备开工条件后下达开工令。
3.地下洞(井)工程施工程序3.1 施工程序(1)施工准备;(2)洞口及井口明挖、保护处理及场地清理;(3)洞、井开挖及安全支护;(4)开挖断面清理;(5)地质素描;(6)喷锚支护;(7)混凝土衬砌;(8)回填灌浆;(9)排水孔施工;(10)检查验收。
3.2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并督促工程承建单位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实行工序交接制度,上一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进行必要的签证。
4.洞井开挖4.1开挖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或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工程承建单位实施“三级检查制度”,按合同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内容包括:(1)审核、签发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组织设计交底,编写会议纪要。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保护工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拆除、挖掘、填土等土方工程活动。
第三条安全监理任务安全监理应进行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安全监督检查,提出合理建议,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技术。
第四条安全监理原则(一)预防为主:重点强化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
(二)安全优先:在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安全第一。
(三)综合管理:综合运用技术、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强对土方开挖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施工前的安全监理第五条项目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一)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方案的审查,对土方开挖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参与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
(四)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明确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经验要求。
第六条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一)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二)参与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
(三)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四)参与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检查。
(五)监督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监理第七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一)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确保不损坏周边建筑物和设施。
(三)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监督施工单位定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地下室基坑开挖及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地下室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部年月日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1、经业主确认(盖章)的全部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地质勘察报告》以及本工程的《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和《监理规划》;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供的《建水盛世临安三期项目(A地块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GB50330-2013)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8、《建筑桩基础技术规》(JGJ79-2012)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JGJ79-2012)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12、其他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度性标准等。
三、专业工程概况根据相关技术规程规和本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开挖采用反斗挖掘机分台阶放坡大开挖,其中第一台阶放坡系数为1:0.33,高度为2-3.76m,第二台阶放坡系数为1:0.33,深度至基坑底标高上3m;作业方式为机械坑作业。
根据周边建(构)筑物分布以及场地开挖要求,结合工程地质条件,采用如下具体支护措施:(1)基坑西侧和南侧:采用1C20钢筋锚杆+挂网喷锚结合放坡开挖喷射100厚C20细石砼的支护结构形式,详见基坑平面布置图及剖面图;基坑顶设置截水、排水沟,基坑侧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
(2)基坑北侧临靠3栋一侧和东侧临靠29栋一侧:采用先用长螺旋桩机钻孔至比桩的设计标高深于2米后再用φ426管子进行一次复打(反插)的振动沉管灌注桩护壁桩,要求成桩直径≥φ450;混凝土等级为C25,钢筋为HPB235、HRB400。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维护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路堤挖填、水坝开挖等各类土方开挖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的编制目的是规范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确保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具体要求以本细则为依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监督检查方案。
第四条建立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责任制,明确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责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监理主体责任第五条土方开挖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和技术能力,承担土方开挖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职责。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对土方开挖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专业意见。
对于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的施工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改进,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对于存在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订和改进。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对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整改。
第三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承担土方开挖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岗位。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施工围挡、安全网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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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L**XZ-0** ************工程监理第**标段地下洞室开挖监理实施细则****************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第**标段监理部20**年**月**日目录1、总则 (2)1.1编制依据 (2)1.2适用范围 (2)1.3负责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员及分工 (2)2、开工审批内容及程序 (3)3、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5)3.1施工过程监理 (5)3.2隧洞开挖数据及地形图规格 (5)3.3隧洞开挖监测和资料整理工作 (5)3.4隧洞开挖施工措施计划 (6)3.5隧洞开挖发现异常的处理 (6)3.6工程质量检验原则 (6)3.7工程质量检验要求 (6)3.8地下照明和通风 (7)3.9排水设备 (7)3.10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7)4、施工质量控制 (8)5、单元工程划分及验收 (9)6、工程计量和结算支付 (10)地下洞室开挖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编制依据(1)***********工程施工第**标段施工合同;(2)***********工程施工第**标段招标、投标文件;(3)***********工程施工第**标段设计图纸及说明;(4)***********工程监理第**标段监理合同、监理规划;(5)《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8)《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10)《**************办关于做好********市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9]**号);(11)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工程施工第**标段的地下洞室开挖工程。
1.3负责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员及分工1.3.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地下洞室开挖施工监理的组织管理工作;1.3.2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地下洞室开挖施工监理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履行与地下洞室开挖工程有关的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履行与地下洞室开挖工程有关的监理员职责;1.3.3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测量监理工作。
2、开工审批内容及程序2.1施工单位在施工放样前7天,完成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工作,并将下述成果资料报送监理部:(1)首级施工控制网布置图,测量技术设计书(或观测大纲)(如果本项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完成);(2)首级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平差计算(包括成果表)及测量技术总结(如果本项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完成);(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加密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
施工单位应在土方开挖前3天,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单位复核,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
监理单位的复核,并不减轻施工单位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
2.2施工单位应在现场放样前3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设置、校核测量、编号情况及平面图;(2)计算的放样数据;(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5)测量专业人员的设置,使用的仪器、设备配置以及仪器设备检验和校正情况;(6)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7)质量控制和验收措施。
2.3进洞口明挖及其洞挖工程开挖前7天,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要求、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隧洞方开挖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部审核。
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内容应包括:(1)开挖施工布置图;(2)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3)开挖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4)明挖段的边坡及洞口的防护;(5)出碴、弃碴措施及其土石料的利用计划与土石场堆置设计;(6)施工排水、通风、照明措施;(7)安全作业措施及出现不良地质条件时的安全防护预案;(8)预留保护层的设置和措施;(9)施工进度计划报告;(10)质量保证措施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2.4任何单项工程开工前7天,施工单位应对开挖剖面的实地放样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到监理部审核。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但是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保证放样准确性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2.5隧洞、岸坡等按着设计要求开挖,首先对进洞口危岩、不安全边坡进行处理并经设计、监理、施工联合验收,符合进洞安全要求才能进入洞内施工。
在清理就绪后,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报送中间申请检验报告。
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安排进行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工作。
2.6上述报送的文件和需要审签的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
监理部审阅后在限定时间内送返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7除非施工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
否则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单的3~12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2.8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工程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可视为已经审阅。
3、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3.1施工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测量工作,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应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控制图、进行测量放线,按实际地形测量开口轮廓位置;在施工过程中,测量、检查开挖数据及高程;(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原始资料,如覆盖层、竣工建基面等内容的纵、横数据面图及地形图;(3)测绘岸坡及其它开挖部位的开挖施工现场地布置图及各阶段开挖面貌图;(4)提供单项工程各阶段和竣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5)有关基础处理的测量工作。
3.2隧洞开挖数据及地形图规格(1)原始地面地形比例为:1∶100~1∶500;(2)用于工程量数据计算的断面比例为1∶100~1∶200;(3)竣工建基面地形图比例为1∶100~1∶200。
3.3隧洞开挖监测和资料整理工作在整个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好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原始记录资料,以利于监理工作的进行。
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包括下述内容:(1)观测资料;(2)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配置以及劳动力组合;(3)机械生产效率及主要材料消耗量;(4)施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措施及处理过程;(5)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所完成的工程量;(6)质量检查原始资料。
若开挖完成,施工单位还必须主动配合施工地质工程师完成相应开挖部位的地质描图;并向监理部报送竣工测绘图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说明。
3.4隧洞开挖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核定的施工措施文明施工,加强技术管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出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随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审核。
3.5隧洞开挖发现异常的处理施工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它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设计单位、施工地质责任单位和监理部,供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时参考。
3.6工程质量检验原则(1)施工单位首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
未经施工单位自检或自检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单元工程(或工序),监理部有权拒绝检验。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后报验的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后方予签认。
3.7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暗挖土方工程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8-1 暗挖法土方开挖外形尺寸允许偏差表3.8地下照明和通风(1)在地下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技术条款及SL378-2007第12章的规定,提供全部地下开挖工作面的照明。
(2)地下开挖作业的卫生标准以及通风、防尘和防有害气体的要求应遵守SL378-2007第11章的规定。
(3)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配置监测气体浓度所必须的仪器仪表,以及报警信号系统,这些设备及仪表应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和校正。
(4)严禁地下开挖中使用烧汽油或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乙烯、丁烯)的内燃机。
3.9排水设备(1)在地下开挖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排水系统,负责在每一掌子面设置足够的排水设备和设施(包括量测仪表),并负责全部排水设备和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和维护。
(2)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批准的水流控制计划,采购、运输、安装和维修地下水量测仪表,这些仪表应能准确地量测地下排出的水量,所有量测仪表均应有出厂产品合格证书,并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和校正。
(3)除合同规定或监理单位指示应予保留的设备和设施外,施工单位应在地下开挖完工后,拆除排水系统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包括工作平台、管线、量测仪表和电缆等)。
3.10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监督施工单位真实、齐全、完善、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表,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自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检验。
地下洞室开挖工程需要进行质量评定的单元工程有:洞身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4、施工质量控制4.1开口轮廓位置和开挖数据面的放样,应保证开挖规格,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覆盖层的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50㎝,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5㎝。
4.2洞口掘进前,应仔细勘察围岩的稳定性,并对危险部位进行处理和支护,洞口的边坡开挖完成后,在进行洞脸土体和起始洞段开挖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洞口土层松动和塌方;洞口开挖中,要注意以下事项:(1)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垂直作业;(2)做好危石清理,坡面加固,防护及排水工作;(3)进洞前须注意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或采取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挖洞口。
4.3开挖过程中,应定期检测隧洞方向、中心线和高程,每次放炮后,均应进行规格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应及时修正。
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规格检查应符合下列精度要求:(1)开挖放样误差,一般不大于10cm;(2)断面测量相对于中线的误差不大于5cm;(3)断面间距一般不大于5m,对起伏差或线型变化较大的部位,应适当加测断面;(4)一般地质条件下,洞室径向超挖值不得大于20cm,也不应出现欠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