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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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标题:小学招生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小学招生实施细则是指小学在招生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定和程序,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本文将从招生对象、招生程序、录取标准、特殊情况和监督机制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1.1 招生范围:小学招生对象主要为适龄儿童,一般为6-8岁的儿童。

1.2 招生资格:招生对象需符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入学条件,如户籍、年龄等。

1.3 招生名额:每个小学根据学校规模和教学资源确定招生名额,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

二、招生程序:2.1 招生公告:学校需提前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招生时间、招生名额、招生条件等。

2.2 报名登记:家长需按照招生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材料。

2.3 抽签或面试: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名额,学校可采取抽签或面试等方式进行筛选。

三、录取标准:3.1 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特长等因素进行评价。

3.2 优先录取:对于家庭困难、特殊情况下的学生,学校可给予优先录取。

3.3 公平公正:学校在录取过程中需确保公平公正,不得搞拉票、拉关系等行为。

四、特殊情况:4.1 异地安置: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情况,学校需提供相应的安置政策。

4.2 特殊教育需求:对于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学校需提供相应支持和服务。

4.3 公平竞争:学校需确保特殊情况下的学生与其他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五、监督机制:5.1 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家长监督:家长可通过投诉电话、信函等方式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5.3 公众监督:媒体和社会公众也可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

总结:小学招生实施细则是小学招生工作的重要规范,通过规范的招生对象、程序、录取标准、特殊情况和监督机制,可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希望各地小学在实施招生细则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实验一小章程

实验一小章程

阳光实验一小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第一小学校;英文表述为NO.1 Primary School。

第三条本校由区教育局举办,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属于区教育局划归地段的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2个班级,按教育局规定确立班额数。

第五条办学理念:为孩子的童年播种一颗幸福的种子第六条办学目标:关注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办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政府放心的学校。

第七条以“勤学、善思、自主、创新”为学风,以“勤勉、踏实、进取、奉献”为教风,把学校办成师生共同成长的乐园。

学生培养目标为:学生培养目标为:勤学善思、自主创新、健康自信、感恩责任;教师发展目标:敬业爱岗,锐意进取,精于教书,勤于育人。

第八条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积极依靠社区及家庭力量,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各方教育功能,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九条《学校办学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全体师生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十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由区教育局直接管理,学校校长由上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学校工作起监督、保证作用;教代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20072008学年度下学期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20072008学年度下学期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2007—2008学年度下学期
外语特色学校展示活动方案
活动目的:
沈阳市实验学校于2007年11月被沈阳市教育局命名为首批外语特色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展示我校英语、双语教学特色和深厚的外语教学底蕴,接受社会广泛的监督,特举办“外语特色学校”展示活动。

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15日(周四)上午8:20----11:00
二、活动地点: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一部
(沈河区广昌路40号平安保险公司后,永环小区内)
三、活动安排(见附表)
外语特色学校展示活动安排Schedule of English show
外语特色学校展示活动教学现场观摩安排表Teaching Demo Schedule。

2014年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招生及均衡分班

2014年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招生及均衡分班

2014年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招生及均衡分班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近几年一直压力很大,因此今年的招生要做好合理划分入学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大力推进均衡发展。

以公平公正为核心、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实验小学发展相适应的更加公开透明的新生招生工作体系。

1、2014年6月份前统计出适龄入学儿童数,7月份确定招生片区和招生班级数量及每班人数。

2、做一个招生简章放在学校门口,上面写上招生的对象、范围、时间和要求,供提前关注招生的家长和路人了解并做宣传。

3、为了多渠道、全方位地为广大家长提供招生服务,让家长更好地了解招生信息,建立《实验小学阳光招生网》,网址上注明对口地段和报名办法。

4、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网上公布,实行公开、透明。

做到“四公开”、和“四不准”。

“四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四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不准违反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5、建立实验小学电脑均衡分班系统,实行均衡分班,当场公开学生编班花名单,班主任排队,依次抽签决定自己在哪个班。

当场公开宣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花名单,已经公布,不得变动。

6、今年的招生细则和方案要结合去年实验小学招生制度,再做适当详细调整。

7、学生人数和片区划分暂且都是求知数,现在迫在眉睫的是精通计算机的人员做好网上招生和均衡分班的系统软件。

8、指定精通计算机软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网上招生和学习使人进步,相信能就一定能成功均衡分班的系统软件,并做好招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湛河区实验小学2014年2月。

2017沈阳小学生入学出生日期截止时间

2017沈阳小学生入学出生日期截止时间

2017沈阳小学生入学出生日期截止时间6月1日,沈阳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沈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以下是关于2017沈阳小学生入学出生日期最新消息,希望大家认真阅读!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截止出生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连日来,很多家长据此认为上学时间有松动,甚至有人解读小学入学儿童出生截止日期可推迟到12月31日。

沈阳市此次通知明确,2017年沈阳市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今年沈阳市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方式,片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片区确需调整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2017年,各地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各地学区划分方案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学区划分方案要在8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之后统一发布。

民办学校不得采用考试形式选拔生源通知要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原则上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继续实行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措施,指标到校占招生计划的比例为高中招生总数的70%。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和大连市第23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2017年度招生计划列入中考招生提前录取批次,这两所学校将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及空军、海军招生机构的考查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兴城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

兴城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

兴城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25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15‟19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通知》(葫教通字…2017‟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制定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一、义务教育招生总体原则以国家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按照相对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根据我市城乡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公办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学校分布情况、招生能力、师资力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各校招生数量及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妥善入学。

二、义务教育招生实施办法(一)城内小学招生工作1、城内各小学预计招生计划及招生学区根据各校招生能力和区域内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大致数量,制定城内各小学新一年级招生计划如下:兴城市城区内户籍及暂住城区内的农村和外地户籍在兴务工人员子女(含驻军、驻在单位),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3、小学新一年级招生办法(1)2017年城内各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统一安排,本学区适龄儿童招生工作由各校完成,集中招生时间从6月5日开始,截止于6月16日前完成。

(2)家长在所在学区学校为适龄子女报名时要如实填写《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房产证、购房税票、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因房产证办理了抵押贷款或按揭购房而出具不了房产证原件的,必须提供有房产管理部门验印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购房契税证和购房发票。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落实指标到校政策执行方案(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落实指标到校政策执行方案(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落实指标到校政策执行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5.25•【字号】沈教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落实指标到校政策执行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学校):现将《沈阳市全面落实指标到校政策执行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教育局2023年5月25日沈阳市全面落实指标到校政策执行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全面落实指标到校政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实行指标到校政策的通知》(辽教办〔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我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发展为抓手,系统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1.全面落实。

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等省市直属及新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公办学校均要落实指标到校政策,确保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不打折扣全面落地。

2.逐步提升。

结合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发展实际,逐年提升指标到校生计划比例,确保政策调整科学、稳健、顺畅实施。

3.统筹发展。

充分保障学生、学校、区县(市)和全市教育发展权益,统筹兼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发展。

沈阳市入学政策

沈阳市入学政策

沈阳市入学政策
沈阳市入学政策旨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平等的入
学机会。

根据该政策,学校录取学生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居住地址:根据学校的入学范围划定,学生需居住在该范围内方可申请入学。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减少通勤时间和负担。

2. 年龄限制: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必须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要求才能申请入学。

通常情况下,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初中一年级为12周岁。

3. 学籍证明:申请入学的学生必须提供学籍证明,包括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单等。

这有助于学校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潜力,以便进行合理的分班和课程安排。

4. 公平竞争:学校录取学生时,普遍采用面试、测试或考试的方式评估学生的
能力。

这旨在公平竞争,确保录取决策基于学生的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

5. 特殊情况优先:一些特殊情况的学生,如残疾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
可能享受特殊政策对待。

这是为了照顾弱势群体,确保他们能够平等获得教育机会。

总之,沈阳市的入学政策致力于公平、公正地为所有学生提供入学机会。

这样
的政策有助于建立一个平等、包容的教育环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适合自己的教育资源。

2017沈阳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和平

2017沈阳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和平

2017沈阳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2017年和平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和平区热点学校要求
两证(房证、户口本)合一、人户合一;
房主为父母(父母无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可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同户同住;房证、户口1年以上(8月31日前);
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热点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到2020年,热点学校要求房证、户口满2年以上;
到2021年,热点学校要求房证、户口满3年以上。

由于学校在持续规划建设中,学区划分不固定,以当年官方公布为准。

2017年和平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2017年和平区学位分配表(初中)和平区热点学校要求
1、两证(房证、户口本)合一、人户合一;
房主为父母(父母无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可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同户同住;房证、户口1年以上(8月31日前);
2、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3、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热点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到2020年,热点学校要求房证、户口满2年以上;
到2021年,热点学校要求房证、户口满3年以上。

由于学校在持续规划建设中,学区划分不固定,以当年官方公布为准。

2017辽宁沈阳“小升初”信息普查5月开始 学区方案8月公布

2017辽宁沈阳“小升初”信息普查5月开始 学区方案8月公布

今年沈阳市“⼩升初”信息普查已经陆续开始,⼩学新⽣信息普查⼯作预计5⽉份陆续开始,各区时间不⼀。

教育部门将依据普查情况敲定最后的学区划分⽅案,这⼀⽅案近年来都是在8⽉中旬公布。

⼩学毕业⽣信息普查要先填写登记表,部分区要求家长到对应社区盖章确认。

毕业⽣所在学校⽼师会对毕业⽣房证和户⼝本进⾏检查核实,普查重点为是否满⾜“两证合⼀”条件。

不符合“两证合⼀”条件的情况,要按照“有房⽆户⼝”“⽆房有户⼝”“外来务⼯”等情况服从分配。

⽬前,部分区已经开始⼩学毕业⽣同区升学普查,还有⼀些学⽣因家庭搬迁等原因需要跨区升学的,会在稍晚些时候填写跨区登记表,以⼩学班主任通知为准。

学校会到学区房检查是否实地居住 ⼀些热点学校不仅要求“两证合⼀”,还有“时间限制”“⼈户不分离”等严格要求,因此,在信息登记和初步查验“两证”后后续还有多次普查,家长们可根据热点学校要求对照⾃⼰家是否符合条件。

初中学校介绍,⼈户不分离检查⼀般会从7⽉开始不定期、不定时由对应初中派⽼师,到学⽣登记表的住址敲门查看是否实地居住。

如果发现学区房出租或者并未按照登记信息实地居住,将影响正常⼊学。

有的⽼师在实地查验时会询问学⽣的个⼈洗漱⽤品摆放位置等信息,以确认实地居住。

如果遇到抽查时家中⽆⼈的情况,抽查⽼师会电话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回到家中接受抽查访问。

学区划分⽅案每年都有微调 按照往年惯例,2017年《学区划分⽅案》预计8⽉中旬左右发布,从⽬前各区透露的信息看,今年学区不会有⼤的调整,热点学校⼊学限制条件也不会有⼤的调整。

但从以往经验来看,每年学区划分⽅案和相关说明都会有微调,提醒家长留意查看。

教育⼈⼠提醒,想买学区房的家长尽量选择学区稳定、近⼏年变化较⼩的社区,尽量选择已经有⼊学成功案例的房源。

已经买房的学⽣家长要检查⼀下户⼝簿和房产证是否合⼀,房主、户主是否对应,学⽣是否在户⼝上,是否满⾜各区时间限制等等。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9.25•【字号】辽教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教发〔2017〕4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籍建立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分级负责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省内各地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本行政区域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是学生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学籍信息收集、转接、汇总、校验、上报,应用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沈河区实验小学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沈河区实验小学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沈河区实验小学2020年6月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辖区片实际情况,严格按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现就2020年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认真落实《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惠普性,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1、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保证本校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入学,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防止生源无序流动。

3、根据我校实际,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操作,确保招生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

4、统筹安排,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妥善解决群众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张招弟副组长:何大伟杜得利组员:李亚辉李丽红张存敏张海峰李晓红黄菊霞戴丽琼四、具体要求1、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做好符合年龄的辖区内的儿童的招生工作,不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2、根据相关要求及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学校班级规模为45人以内,四个教学班,坚决杜绝不足龄新生入学。

3、采取免试报名入学,不办任何形式的特长班。

4、招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五、招生细则1、招生范围:瀛洲路以东,王城大道以西,关林路以南,伊洛路以北(含理工学院)。

2、招生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学习能力的儿童。

凡小于六周岁一律不能入小学。

2017年 沈阳市学区划分

2017年 沈阳市学区划分

2017年沈阳市学区划分2017年,沈阳市进行了学区划分,这一举措对于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及学生的学习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以下46个方面来详细阐述这次学区划分的背景、意义以及实施情况。

1.学区划分的背景:沈阳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学生面临着就近入学难题,教学质量参差不齐。

2.学区划分的目的:为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使学生能够就近接受优质教育。

3.学区划分的原则:以学生为本,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政府管理。

4.学区划分的依据:考虑学生人口密度、学校教学资源、入学条件等因素进行划分。

5.学区划分的范围:涵盖沈阳市所有的中小学校。

6.学区划分的标准:学校的办学质量、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

7.学区划分的细则:具体划分的方案和程序。

8.学区划分的影响:对学生、学校、家庭以及教育部门的影响。

9.学区划分的实施时间:2017年开始实施。

10.学区划分的推动者:沈阳市政府。

11.学区划分的参与者:各相关教育部门、学校负责人、家长代表等。

12.学区划分的过程: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和协商确定划分方案。

13.学区划分的结果:划分出了若干个学区,每个学区内包含若干所学校。

14.学区划分的调整: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15.学区划分的效果:通过学区划分,达到了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生学习压力的效果。

16.学区划分的挑战:可能会引起家长的不满,学校资源的再分配等问题。

17.学区划分的监督:教育部门对学区划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8.学区划分的评估:每年对学区划分的效果进行评估,适时调整。

19.学区划分的启示:其他城市可以借鉴学区划分经验,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20.学区划分的启动仪式:在2017年初举行,树立了学区划分的旗帜。

21.学区划分的信息发布:对学生、家长等相关人员进行学区划分知识宣传。

22.学区划分的效果分析:通过实际数据分析,验证学区划分的效果。

23.学区划分的政策支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学区划分的实施。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精选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精选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xx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x教基【2017】x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xx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是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xx市教育局2017年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为单位负责,努力解决辖区内适龄儿童就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就近入学是指按地段划分学区,相对就近入学。

各学校不得跨学区招收学生。

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

坚持就近入学,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读公办学校,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三)多部门联动审核原则。

对学生的小学学籍、户籍、房产、政策性照顾材料、随迁子女积分材料等入学信息,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房户一致原则。

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招生对象(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三类:1.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我市、我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x教基【2016】x 号,x斗字【2014】x号,详见附件1、附件2)。

3.符合《xx市xx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随迁子女。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xx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或根据残疾儿童的生活、学习能力情况向学区内学校申请随班就读。

实验学校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公告

实验学校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公告

实验学校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区实际,就将我校区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目标严格执行“相对就近、划片入学”政策,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全面推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小学、初中招生对象为户籍在县城或生活居住在县城的,属于实验学校本部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招生学区根据《XX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确定,初中招生不与学生毕业小学对接。

具体入学条件分为:小学: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2.有城区户籍、其父母(家庭)在城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3.因公调入我县城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子女。

初中:1.有城区户籍、其父母(家庭)在城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2.因公调入我县城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子女。

凡属县内跨学区就学需填写《XX县义务教育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审核同意后,向拟就读学校申请。

三、招生原则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籍(不含挂靠户籍,下同)、家庭居住地(须为家庭自有房产,下同)、父母就业区域位置,相对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四、学区划分小学:XX路以南fXX路以东fXX路以东fXX桥-XX以西区域。

XX村同时对接XX四小,XX苑同时对接XX三小。

初中:XX以东-XX路以东一XX路以南fXX大道-XX河以北fXX大道一XX路以北fXX路以西区域。

XX中心学校学区毕业生,XX小学学区的XX社区户籍毕业生升入XX初级中学,XX小学学区归的户籍毕业生升入实验学校XX 分校学区;XX中心学校(本部及XX小学)学区的户籍毕业生,可就近选择XX初级中学XX分校或实验学校就读。

2017辽宁沈阳小升初入学流程

2017辽宁沈阳小升初入学流程

【导语】对于沈阳⼩升初⼊学时的具体流程,很多家长都是⼀头雾⽔,⼩编就来谈谈所知道的⼀些⼩升初的情况,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学籍移交所有⼩升初的学⽣,他的档案、学籍在⼩学毕业后都会由原⼩学移交到对⼝的中学!⽐如⼩明,就读于⼀⼩,⽽⼀⼩对⼝的初中是⼀中,那么他⼩学毕业后,⼀⼩就会将他的档案、学籍送到对⼝的中学,并上报到区教委,区教委再上报到市教委。

因为初中还是义务教育,教委要根据学校的⼈数拨经费到学校。

⼆、新⽣报到不管择不择校,都要到对⼝中学办⼿续。

⼩明⼩学毕业后,不管择不择校,都要到⼀中去办⼿续。

因为他如果不报到,⼀中就流失了⼀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所以才有这项规定,凡要择校到民办学校的学⽣,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续。

只不过⼩明要向⼀中说明,他要参加民办中学⼆中的摇号,⼀中就会给⼩明办理相关⼿续。

另⼀⽅⾯,也可以控制⼩明只能参加⼀个民办学校的择校。

这个通知书是由⼀⼩发到⼩明的⼿⾥。

三、择校结果择校结果,⼀分为⼆。

⼩明选择了择校,他到民办学校⼆中去报了名。

接下来就会有两种结果,⼀种是⼩明参加摇号成功了,⼆中会通过教委将⼩明在⼀中的学⽣档案,学籍划到⼆中。

⼀种是参加摇号不成功,那么⼩明就只有回到原来对⼝的⼀中就学。

四、继续择校痴⼼不改,继续择校⼩明摇号没有成功,但是也不想去⼀中上学,他该怎么办呢?这时候⼩明的家长找到了教育质量⽐⼀中好的三中,三中经过考虑同意了⼩明到三中就读。

但这种就读,只能属于借读的性质。

⼩明的学籍还是在原来对⼝的⼀中,中考时要到⼀中考试。

同时⼩明的家长还要到⼀中去办理保留学籍的⼿续,费⽤要交多少,就看家长的谈判艺术。

⼩明的爷爷后来找到⼀个关系,直接找到市教委,最后将⼩明的学籍转到了三中。

五、⾃由招⽣命运掌握在⾃⼰⼿上⼤家都知道了,2011年⼩升初电脑摇号与⾃主招⽣的⽐例是5:5。

这⾥⾯就有很⼤的操作空间。

⼩明有两个表哥,⼩华和⼩刚。

⼩刚的家长能⼒很强,早早就搞定了⼆中的⼀个⾃主招⽣名额。

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南.doc

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南.doc

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南一、实施主体道里区公办小学校。

二、招生范围招收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三、所需材料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等证件。

四、工作流程1.小学校在招生前期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或通过网站、微信等发布招生启事或公告。

2.招生期间,学校组织收取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等证件,进行审核。

遵循“两个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进行登记,发放录取通知书。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入学。

五、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六、监督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指南一、总体原则在坚持对口直升的基础上,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就读。

二、实施主体各区公办初中学校。

三、招生范围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四、所需材料小学生学籍档案。

五、工作流程1.完成小学学业。

2.小学生毕业学校统一向对口初中学校移交小学生学籍档案。

3.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

六、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七、监督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指南一、总体原则高中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组织招生录取。

二、实施主体教育行政部门授权招生考试部门组织实施。

三、所需材料考生报名信息及中考成绩。

四、工作流程1.公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指南。

2.组织初中学校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3.组织全市统一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沈阳浑南创新一小招生简章

沈阳浑南创新一小招生简章

沈阳浑南创新一小招生简章尊敬的家长:欢迎您选择我校作为您孩子的教育培养机构。

为了让您对我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要求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特编写本《沈阳浑南创新一小招生简章》。

希望通过此文档,能够为您提供详尽、清晰的招生信息,使您能够更好地为孩子选择学校。

一、招生政策我校对外招生主要面向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至8周岁(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

同时,对于转学入学的学生,我校也提供必要的录取机会。

二、招生优势1.优质教育资源:我校位于浑南新区,周边有多所知名大学,丰富的教育资源为孩子们的学习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课程设置:我们注重学科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并通过创新教育方法的引入,激励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3.师资力量:我校拥有一支富有经验、高素质的教师团队,他们专注于每个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性化教育。

4.优秀校园环境:我校校园面积宽敞,绿树成荫,环境优美。

配备了先进的教学设施和体育设备,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三、招生流程1.填写报名表:家长须前往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报名表,需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

2.初步审核:我校将对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招生条件。

如有问题,将及时与家长沟通并协助解决。

3.面试笔试: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参加我校的面试和笔试环节,通过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4.公布录取结果: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并与家长进行沟通,提供入学相关事宜。

四、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我校的招生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X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电子邮箱:*****************感谢您对我校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期待着您和孩子的加入,一同开启美好的学习旅程!此为中英互译AI助手生成,如有错误,请您谅解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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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
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为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本地段居民的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领导机构: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必须严格贯彻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严格把好入学原则。

2、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努力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预计招生人数:
今年适龄儿童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我校今年预计招生人数如下表:
三、特殊情况预案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我校属热点学校,不属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但存在如下问题:
1.属外来务工人员,但在我学区购买房屋,但未满三年。

2.属外来务工人员,但在我学区购买房屋,房证日期已经满三年,
并在此居住,但户口并未迁入本地。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

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登记,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房产住址、户口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市改造,已经动迁没有房产证,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属本地居民的,需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有动迁合同。

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房屋公有变私有,手续办理过程中,无法提供房证。

5.房产证房主虽是孩子直系亲属,但未在户口本中、中途迁出后又迁入、或迁入不满三年。

6.孩子出生后一直未落户,导致孩子户口不满三年。

(四)跨学区入学问题。

确需在我区借读的,如港澳台外商到我区投资,其子女入学问题。

四、工作说明:
1、我校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为小学一年
级招生创造良好氛围。

2、我校将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联系电话。

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工作。

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的现象,以维持正常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小学招生一律不进行测试,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及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学校不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
201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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