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打击非法行医哨点监测试点实施方案.docx

合集下载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19日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卫生安全,及时杜绝新冠疫情防控的漏洞和隐患,织密“防控网”,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风险,维护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医师行医、“黑诊所”、“假医游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探索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的长效监管机制和措施,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杜绝非法行医,严防因诊疗场所不规范,消毒杀菌不到位,治疗操作不正确,贻误病人病情,造成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一)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师行医以及无证非法行医行为。

严厉打击未取得合法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行为,通过转让、买卖、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使用过期、失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近年来,由于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发展不平衡,导致了不法分子在医疗行业中的泛滥。

这些不法分子钻空子,擅自在街头巷尾设立诊所、开设医院,进行非法行医活动,严重破坏了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正常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为了打击非法行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一项打击非法行医的实施方案。

一、加大执法力度要打击非法行医,必须要提升执法部门对非法行医的查处力度。

一方面,要强化对街头巷尾非法诊所等地点的监管,在应急时刻第一时间开展临场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消除非法行医隐患;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非法医院的调查力度,建立健全非法医院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建立非法医院名录来强化早报、早曝、早治,有效地削弱非法医院的生存基础。

二、严格管理执照认证为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必须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压缩产生的非法行医空间。

首先,在发放医疗机构执照方面,要严格审核,减少非法医疗机构的产生。

同时,要定期对持证机构开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迹象的行为,重点之处予以严厉查处。

提高医疗机构的标准达到正规化,让更多的非法诊所因标准不达标而自然消失,最终营造出规范有序的医疗卫生市场环境。

三、加强公共宣传教育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不仅需要打击非法行医,还需要加强公共宣传教育。

在医疗服务广告发布时,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审查、审定广告的真实性及合法性,防止不法分子借医疗广告标榜自己的医术水平,误导患者认为其具有医疗资质。

此外,对于患者,要开展医疗安全知识的普及,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增强保护自身权益的知识和意识。

四、加强协调配合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综合性的任务,必须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

政府部门要加强协调,提高效率,形成合力。

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有关单位也应加强沟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完成任务。

总之,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必须要紧抓不放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整治方案范文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整治方案范文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整治方案范文____年打击非法行医整治方案一、背景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从业资格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个人或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其存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侵犯了正规医疗机构和合法医生的利益。

为了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整治方案。

二、目标1. 构建严密的非法行医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阻止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

2. 加强非法行医信息化管理,提高整治效率和效果。

3. 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安全。

三、整治措施1. 完善监测机制(1)建立健全非法行医监测体系,通过整合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力量,形成跨部门、跨地区的合力。

(2)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监测、分析非法行医信息,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

(3)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2. 加强执法力量(1)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

(2)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3)加大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提高公众意识(1)加强对非法行医行为的宣传教育,普及人民群众对合法医疗行为的认识,提高辨别非法行医的能力。

(2)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公众群众了解到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3)开展非法行医案例曝光活动,引导公众关注非法行医行为,增强社会对非法行医的共识和谴责。

4. 加强业务协作(1)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协作和信息共享。

(2)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迅速移交非法行医案件,严惩非法行医的违法犯罪行为。

5. 推进信息化管理(1)建立健全非法行医信息数据库,对非法行医人员和机构进行登记和管理。

(2)加强互联网医疗诊疗行为监管,建立健全网络医疗诊疗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取缔非法网络医疗机构。

2023年医疗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2023年医疗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2023年医疗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而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的保障。

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面打击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1.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1)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对新设立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批和核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医疗机构的全面监管和信息共享。

(3)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处罚和取缔。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1)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培训,提高他们的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2)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对医疗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评估和记录,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和吊销执业证书。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1)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和预警制度,对患者投诉和医疗服务价格异常进行及时监测和处理。

(2)加大对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价格虚高和欺诈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4.加强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1)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医保覆盖范围和报销比例,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2)加大对医疗保障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审计力度,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1)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建立医疗犯罪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

(2)加强与药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共同打击医疗器械和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相关工作。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例文(二篇)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例文(二篇)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例文为____《____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____》(____[-]____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____梧州支队后勤部____《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___(梧卫法监[-]____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____为指导,全面____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____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____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____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1. 引言非法行医是指未经许可或无资质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健康风险和经济损失。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打击非法行医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提出一套打击非法行医的实施方案,以保护患者权益和提高医疗质量。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建立健全非法行医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标准,明确惩罚力度。

其次,加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确保对非法行医者的有效打击。

此外,建立公开透明的行医证照信息系统,公布合法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资质信息,便于患者选择正规医疗服务。

3. 加大执法力度为了打击非法行医,执法部门需要加大力度进行打击。

首先,建立专门监察机构,加强对非法行医的监测和检查,对涉嫌非法行医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严格的核查和处罚。

其次,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

同时,扩大公众举报渠道,鼓励患者和社会大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4. 提高公众意识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认识和防范意识的重要方法。

加强对患者和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合法医疗服务的认识,增强辨别非法医疗机构和个人的能力,减少受骗损失。

此外,加大对非法行医案例的曝光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让公众了解非法行医的危害和后果,鼓励更多人参与打击非法行医。

5. 提供医疗援助为了解决一些地区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政府需要提供更多的医疗援助。

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投资力度,提高医疗设施和技术水平,减少患者因资源不足而求助于非法医疗机构的情况。

同时,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降低患者就医负担,提高正规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6. 加强合法医疗机构的管理除了打击非法行医,还应加强合法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建立完善的机构评审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定期进行医疗机构的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加强医疗机构的专业培训,提高医生和护士的业务水平和医疗技术能力。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一、背景和目标非法行医是指在没有医疗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医疗活动,其中包括无资质诊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非法销售药品、非法行医诊所、非法开展手术等行为。

非法行医活动给公众带来严重的卫生风险和经济损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打击和取缔。

202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 加强监管机制建设- 完善非法行医举报渠道,建立快速有效的举报受理机制;- 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管,建立健全合法经营的医疗机构名单;- 配置专门的监管人员,对重点地区和行业进行日常监管和巡查。

2. 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非法行医打击和取缔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强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组织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展开集中打击和取缔行动。

3. 加强宣传和教育-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的认识和辨识能力;-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合法经营、规范执业;-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加大对非法行医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压力。

4. 加强跨部门协作- 加强与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配合,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打击非法行医的责任;- 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5. 加强技术手段支持- 建立非法行医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线索比对,加强对非法行医的发现和打击;- 加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非法行医监管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效能和打击效果;- 推广使用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医疗机构和医生执业行为的实时监管。

三、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1. 前期准备(2024年下半年)- 组织开展非法行医问题调研,摸清行业现状、主要问题和症结所在;- 制定非法行医打击和取缔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建立健全非法行医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021/11/14
11
非法采供血的危害
1、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械 ,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采集血液,或者采集、供应 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 、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 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 、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等病原微生物的。
※登记内容包括: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地点、 行医时间和特点、诊疗行为、诊疗标识、报告时间、 接报人、卫生监督机构查处后的通报信息、定期随访 监测反馈信息等。
※报告内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时间、地点 和行医人员数量等信息。
22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的协查
一、对卫生监督机构通报的非法行医重点地区和个案进行巡访、 核查。
20
信息报告
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时, 应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2021/11/14
21
21
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
※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 查处效果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辖区卫生监督 机构。
※协管员发现或者收集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的违法行为信息,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并做好登记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 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 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11/14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

非法行医监测一级哨点履职责任状

非法行医监测一级哨点履职责任状

非法行医一级监测哨点履职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县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保障哨点高效常态运行,切实履行哨点监测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净化全县医疗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特与你哨点签订非法行医监测工作履职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一级哨点为镇卫生所,所长或副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非法行医监测监控体系各项工作制度履行情况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一级哨点负责责任区内医疗机构不规范医疗行为和非法行医行为进行监测。

2、按《哨点监测信息报告及反馈制度》的要求,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报告,并于每月30日前向县卫生监督所汇总报告月度监测信息;对责任区被查处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追踪监测,并向县卫生监督所反馈监测结果。

3、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做好对非法行医等不规范执业行为的查处。

4、向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提高群众安全就医的意识。

5、建立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公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6、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非法行医等不规范执业行为监测水平,同时负责对二级哨点进行培训与考核。

7、完成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卫生监督所与一级哨点单位各执一份。

海安县卫生监督所(盖章)一级哨点单位(盖章)
所长: 负责人:
2015年月 2015年月。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__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打击民营医疗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医改办〔20__〕__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__个月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全县所有民营医疗机构二、检查重点(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重点检查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价、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医疗机构过度诊疗行为。

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职责分工(一)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负责建立本辖区内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牵头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医政医管科。

组织医学临床领域专家配合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对明显存在过度医疗行为的,及时通报局综合监督与法规科和县卫生监督所,同时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日常要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及行政指导,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

配合发展营商办研究建立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强化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

(四)县卫生监督所。

开展全县各民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检查,同时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防止院内感染事件发生;配合综合监督与法规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联合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上级交办案件。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6•【字号】铁政办发 [2020]26 号•【施行日期】2020.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6日铁岭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34号)精神,推进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行业、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坚持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坚持社会共治,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底前,全市建成职责明晰、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打造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建设健康铁岭、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市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一)明确监管责任,形成多元治理格局。

1.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全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力度,筑牢监管底线。

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预警能力;2. 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及时发现、报告、处置;3. 保障医疗机构内部及就诊患者的健康安全。

三、组织架构1. 医疗机构设立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监督和指导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工作;2. 各科室设立传染病疫情监测员,负责本科室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3. 医疗机构设立传染病疫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四、监测内容1. 传染病疫情监测范围: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鼠疫、霍乱、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等;2. 监测内容:病例信息、疑似病例信息、密切接触者信息、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等。

五、监测流程1. 病例报告: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报告;2. 病例调查:传染病疫情监测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病例调查,了解病例的基本信息、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等;3. 密切接触者追踪: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了解其健康状况,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4. 信息报告:传染病疫情监测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六、监测措施1. 医务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识别和报告能力;2. 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实现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实时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3. 宣传教育: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和公众的防控意识。

七、监督管理1. 健康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导,确保制度落实;2. 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打击无证行医实施方案最新

打击无证行医实施方案最新

打击无证行医实施方案最新
在当前社会,无证行医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打击无证行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最新的打击无证行医实施方案,以期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将加强对无证行医的监管力度。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建立健全无证
行医的监测系统,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医务人员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

其次,我们将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

对于发现的无证行医行为,将依法
予以严厉打击,严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同时,对于涉及的医疗机构也将依法进行处罚,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行为。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通过加强对医务人员
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源头上减少无证行医的发生。

最后,我们将加强对无证行医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无证行医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医疗行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受到无证行医的伤害。

综上所述,我们的打击无证行医实施方案将通过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加
强培训和教育、加强宣传和教育等多种措施,全面有效地打击无证行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二O一二年八月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秦卫发(2012)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通知》(甘卫发监函2012 361号)和《天水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天水市函2012 10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活动。

(二)清理整顿超地点、超范围行医,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坚决打击发布非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欺骗广大患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工作重点(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和药店无证“坐堂医”。

依法查处非法医疗美容机构。

查处以“义诊”、“免费检查”、“专家咨询”、“讲座”等名义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以及借助虚假广告,招摇撞骗、误导和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行为。

市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市医疗市场出现了一些无证行医现象,这些非法医疗机构和从业者利用不规范的操作,给患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净化医疗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决定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

二、目标明确1.打击目标:依法取缔无证行医的医疗机构和从业者。

2.工作目标:确保我市医疗市场秩序井然,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三、行动步骤1.调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摸清无证行医的情况,建立数据库。

2.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区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无证行医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3.集中整治:对摸底排查出的无证行医机构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

4.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无证行医。

四、具体措施1.加强领导:成立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严格执法:对无证行医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4.落实奖励政策:对举报无证行医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5.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无证行医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无证行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狠抓落实:对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要细化分解,确保落到实处。

3.督促检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4.及时汇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汇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六、后期工作1.建立档案: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无证行医案件,建立档案,便于管理和查询。

2.加强培训:对医疗机构和从业者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3.完善制度:根据专项行动的成果,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医疗市场秩序井然。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合法医疗许可证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往往涉及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资质医生和其他从业人员。

非法行医活动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可能导致医疗事故、传染疾病传播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为了保障公众的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整治非法行医现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整治目标1.在全国范围内根除非法行医现象,引导公众就医选择合法、安全的医疗机构。

2.严厉惩治违法行医行为,有效打击非法行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

3.加强监管力度,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确保医疗过程合法、安全、规范。

三、具体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1)在各类媒体上广泛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呼吁公众选择合法医疗机构就医。

(2)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合法医疗知识,引导公众正确就医观念。

(3)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的法律意识。

2.加强监管力度(1)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许可证办理和监管体系,对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监管。

(2)加强对医生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严格控制医师执业证书的发放。

(3)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巡查和打击,建立举报机制,加大打击力度。

3.加强执法力度(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执法力度。

(2)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行医犯罪。

(3)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犯罪分子,追究其责任。

4.加强社会监督(1)加强医疗机构的社会评价,鼓励公众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价,形成舆论监督。

(2)建立医疗机构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公布医疗机构的资质信息、评价等相关信息,方便公众选择医疗机构。

(3)设立非法行医举报热线,鼓励公众积极向执法机构举报非法行医活动。

四、推进机制1.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工作。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政法函〔2017〕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微整形”、“黑诊所”、“号贩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一)以城市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私人工作室、会所、美甲店、生活美容院等)为重点,查处美容机构、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五)坚持打击“号贩子”行为,以医疗资源集中区域、优势医疗资源集中的三级医疗机构、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实施步骤(一)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月至**月)。

区直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排查非法行医机构。

甘泉县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甘泉县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甘泉县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优化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健康,夯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基础,依据《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行政审批局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村卫生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村卫生室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

第四条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级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

第五条稳妥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卫健局在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县人民政府是村卫生室管理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将村卫生室管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保障并逐步加大对村级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保障村卫生室良好运行。

第七条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工作,县卫健局负责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监督管理等工作。

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隶属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是村卫生室直接业务管理机构。

第三章设置与建设第八条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二)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三)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做好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单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社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社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很荣幸服务于我院这个团队。

鉴于乡村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工作多样复杂性,加之一人兼数职,许多事情需亲力亲为。

作为我院办公室的负责人,深感责任重大。

通过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对以后的工作整理出一些思路并阐述如下:一对我院协管工作的理解二整体的工作思路(3)积极配合好我院财务人员做好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或丢失等不良现象发生。

(4)完善办公室耗材控管,办公室定期回收其他部门的废旧打印纸,并进行可利用与不可利用的分类,立起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5)加大内部职工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争取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医护人员进行轮岗培训,提高我院的整体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

(6)对我院的各团队的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成绩、模范作用,信任度等进行德、智、能,勤综合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给各队绩效评价参考提供有效依据之一。

①接待上级各级领导的各种上访咨询人员等。

②做好我院内外所属范围的环境卫生,保持荣誉,再拿大奖。

③关心职工生活,做好后勤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县打击非法行医哨点监测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XX省打击非法行医哨点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
神,为做好我县哨点监测工作,利用监测网络作用,做到及时、高效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网络,提高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现率;通过向就医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提高群众就医安全防范意识; 精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一是确定哨点单位,明确哨
点负责人
及信息报告人员;二是完成监测哨点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三是制定监测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处置流程;四是配合哨点监测工作,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工作步骤
(-)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动员部署(时间:X月XX日前)完成哨点监测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布置落
(二)确定哨点单位,建立工作制度(时间:X月XX日前)县级医疗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各公安派出所为我县
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单位,承担非法行医监测哨点任务。

医疗机构中县级医院分管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哨点负责人。

医疗机构须建立内部监测网络,并确保正常运转,提高非法行医发现率。

各公安派出所在哨点监测
中的任务按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关于建立卫生、公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XX卫〔2016)58号)文件中的要求执行,对发现的非法行医线索及时通知卫生部门,必要时协助查处。

完成哨点监测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的制定,明确处置流程,并随实施方案一同下发。

(三)建立非法行医信息监测哨点信息数据库(时间:x月x 日前)县卫生监督所和各监测哨点单位均需按要求建立非法行医信
监测哨点信息数据库。

数据库主要包括以下信息:哨点单位名称、地点、哨点信息报告人、联系电话、报告内容,处理结果、追踪监测情况,以及监督所(或分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大宣传(时间:X月〜XX月)结合历年来非法行医地点基本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和广大农村
地区的实际情况,配合哨点监测工作,根据受众面不同,开展以农村地区为主的大宣传活动,使非法行医在城郊结合部等农村地区逐渐失去市场。

具体形式:结合县文广新局"电影下乡"活动,在农村电影播放前将打击非法行医宣传片作为片头播放;结合农村广播节目,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制作宣传折页10000份,在公安警务广场活动中发放,在医疗机构中向就诊群众发放;印刷宣传墙报1000份,在医疗机构宣传栏内张贴。

通过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对非法行医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其正确择医。

(五)实施非法行医打击活动(时间:全年)
利用监测哨点网络优势,动态掌握全县非法行医动向,对哨点上报的非法行医信息,县卫生监督所(或监督分所)要及时处置,对非法行医
行为"露头就打,决不姑息"。

为加大打击力度,县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
公安机关驻卫生监督机构联络室等作用,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执法
活动。

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依法做好司法移送工作。

(六)总结评估阶段(时间:X月底前)
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
难进行梳理,并总结试点经验,在下阶段非法行医打击工作加以推广运用。

同时,做好迎接省局验收评估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重视监测哨点运转机制建设。

建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是医疗
执法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执法监督工作模式的具体体现。

各哨点单
位要根据方案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围绕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责任制。

县级
医疗机构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 建立起医院与科室、服务中
心与服务站的内部监测网络。

其中,县级医院防保科科长或医务科科长及
各社区卫生中心助理监督员为监测哨点的一级信息报告人,相关科室负责
人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为二级信息报告人,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情
况由二级信息报告人报告一级信息报告人,再由一级信息报告人报告县卫
生监督机构。

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哨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卫
生局和省卫生监督局报告,以便完善哨点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二)加强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工作政策宣传。

通过宣传,使哨点单位成员充分认识哨点的作用,增强执行哨点任务的主动性;通过哨点作用的发挥与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强大声势,震慑非法行医行为。

(三)加强非法行医信息报告与处置。

哨点单位在辖区内发现有非
法行医现象,应及时报告给县卫生监督所(或分所X县卫生监督所接报后
要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行医窝点。

相关单位在工作中要加强沟通衔接,共同
完成监测哨点试点工作任务。

附件:1.非法行医哨点监测工作职责
2.非法行医哨点监测工作制度
3.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哨点监测工作流程图
4.非法行医信息报告登记一览表(哨点单位使用)
5.非法行医哨点信息处置情况一览表(监督机构使用)
哨点信息报告人
附件1
非法行医哨点监测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监督所
1、建立非法行医哨点数据库;
2、 向哨点宣传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发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品, 指导哨点向群众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
3. 受理并组织查处哨点报告的非法行医行为;
4、非法行医行为(包括其他途径获得的非法行医线索)被查 处后告知哨点(信息报告人)查处结果,并由哨点信息报告人追踪 查处效果/反馈信息。

二. 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单位
1、建立非法行医监测的哨点信息报告人数据库;
2、了解责任区内非法行医情况,向卫生监督所(或分所)及 时报告非法行医行为;
3、向就医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提高群众就医安全防范
意识。

1、 了解责任区内非法行医情况,向哨点或监督所报告非法行 医行为;
2、 协助监督所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3、 对责任区内被查处的非法行医点进行监测,向监督所(或 分所)反馈监测结果。

附件2 :
非法行医哨点监测工作制度
一、实行哨点监测信息报告、反馈制度。

信息报告分为即时报告和阶段报告两种方式。

即时报告采用电话报告,阶段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即时报告:指监测哨点二级信息报告人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及时
向一级信息报告人报告,并由一级信息报告人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同时作好报告记录,附件4、必要时,可直接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或拨打96301 o
阶段报告:指一个月内的汇总式报告。

如报告期间内未发现非
法行医行为情况,则采取零报告方式。

由哨点单位一级信息报告人负责填
写上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延用《责任区内涉嫌违法案件报告登记表》(省公共卫生表59 ),其余哨点单位阶段报告填写附件4O
信息反馈:指非法行医被依法查处后,为确保查处效果,由哨
点信息报告人进行追踪并将追踪结果反馈给卫生监督所(或分所X
卫生监督机构对哨点上报的监测信息,以及查处、追踪监测、
反馈等情况做好登记记录(附件5 X
二、实行哨点联系人制度。

县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全县监测哨点
联络名册,并按日常监管责任区块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与哨点负责
人、信息报告人建立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 , XXX (卫生网);XX分所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 , XXX (卫生网X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需及时通知哨点单位。

三、建立卫生监督机构与哨点互相监督机制。

哨点医疗机构在发挥哨点职能的同时,与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形成互相监督机制,即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哨点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行政监督;哨点对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奖惩制度。

对监测工作做得较好的哨点医疗机构、哨点信息报告人,由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精神和(或)物质奖励。

对于发现非法行医窝点而隐瞒不报的哨点医疗机构,由监督所上报卫生局,在公共卫生(3大类12项)考核时进行相应扣分。

附件3 :
查处结果反馈 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哨点监测工作流程图
哨点单位科室或社区 卫生服务站发现非法 行医情况,汇报二级信 息报告人 报一级信息报告人
聲 报县卫生监督所(或分
g 所)


卫生监督部门组织查 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