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章行政赔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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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

10-第十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
3、行政司法有利于提高效率,节约相对人的 时间和金钱。最后,行政司法有利于及时、 快捷解决争议,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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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司法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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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适用准司法程序裁决法 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处理的特定争议案件的 制度,是行政司法的最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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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门行政裁判的受案范围
商标评审委员会管辖下述六类案件: 1、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不予公
告不服的案件; 2、异议人对商标局准予注册决定不服的案件; 3、被异议人对商标局不予注册 决定不服的案件; 4、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已注册商标无效不服的案件; 5、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已注册商标无效的案件; 6、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宣告已注册商标无效的案
行政裁决的主要客体是民事争议,如有关自然 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知识产权争议、 侵权赔偿争议等。但行政裁决的客体也包括某 些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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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仲裁
(一)行政仲裁与民间仲裁 民间仲裁是非国家机关的民间团体主持的仲裁,
行政仲裁则是国家行政机关主持或国家行政机 关与社会团体共同主持的仲裁。行政仲裁不同 于民间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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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仲裁
(四)行政仲裁机构 行政仲裁机构从属于行政机关,是行政机关设置 的处理和裁决特定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例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从属于劳动行政管理机关, 是劳动行政管理机关设置的处理和裁决劳动争议 的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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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仲裁
(五)行政仲裁程序 1. 当事人提起行政仲裁的申请。 2. 行政仲裁申请的初步审查和受理。 3. 仲裁前的准备。 4. 调解。 5. 作出仲裁裁决。

行政赔偿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行政赔偿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具体包括适用法律法规性质错误; 适用法规条款错误;以及适用无效(失效或未生效)的法律、 法规等。
C、违反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违反行政程序法规定的 行政行为必须经过的步骤和必须具备的形式等。如不经过应 该经过的步骤;附加不应该经过的步骤;颠倒程序与步骤; 不遵守时限方面的规定等。
法赔偿又分为刑事司法赔偿和非刑事司法(民事行政审判)赔 偿两类。但以刑事司法赔偿为主。
[END]
典藏
PPT 5.1.2 行政责任与行政赔偿
1.行政违法
行政违法系指行政主体或其公务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 害人民合法权益之行为。其主要形态为:
A、主要证据不足。证据不足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 行为时,认定事实不确凿、不充分。具体包括证据不确凿和 证据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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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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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行政赔偿
5.1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 5.2 行政赔偿的范围
5.3 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 5.4 行政赔偿的方式与标准 5.5 行政赔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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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
5.1.1 国家赔偿概述 5.1.2 行政责任与行政赔偿 5.1.3 行政赔偿与相关概念之比
D、超越职权。主要是指行政主体超越法定职权范围作出的行 政行为。具体形态有超越管辖权和超越自由裁量权。
E、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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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行政责任与行政赔偿
F、不履行法定职责; G、违法的事实行为等。 2.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于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行政权力或 者不履行法定职责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形式主要有: A、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这属于一种补救性的行政责任。也是行政主体 承担行政责任的最基本最起码的形式。 B、履行职责。这主要是在行政主体不依法履行行政职责时承担法律责任 的一种方式。 C、变更行政行为。变更行政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既 有违法的情形,也有合法的部分。 D、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已经造成相对人 合法权益损害的情况下,行政主体依法应当赔偿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害。 E、行政处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章

投资人的原告资格确认

农村土地承包人的原告资格确认
10
非国有企业案件中的原告资格确认
11
股份制企业的原告资格确认
第 11 页
三、原告资格的转移
原告资格的转移,是指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时,由特定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受”其原告资格。
原告资格转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有权起诉的公民死亡
二、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
(一)原告资格确认的一般规则
第9 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 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成为行政诉讼原告。
二、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
第 10 页
(一)原告资格确认的其他规则 在司法实践中,确立原告资格非常复杂,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盖章的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当事人无需判断该行政行为是由哪个行政机关具体做出的,当事人只需选择生效文书上署名或盖章 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即可,这样便于当事人选择被告。
• 2.组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其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以组建该 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原告资格的转移
一、行政诉讼原告的概述
第8 页
(一) 行政诉讼原告的概念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1.行政诉讼原告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行政诉讼原告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行政诉讼原告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案例分析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题(一)惠州市辖下龙门县化工厂未经批准擅自向本县一河流内设置排污口,排放大量工业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县环保局责令化工厂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并报经市环保局批准,对该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罚款;县化工厂认为,省政府颁布的《防治水污染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的罚款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而县环保局却对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处罚,明显违法,欲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龙门县化工厂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复议?1.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是龙门县人民政府或县环保局的上一级部门机关即惠州市环保局;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选择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别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二)A县发生旱灾,从外地运到一批救灾物资,该县B乡民政所委托各村发放救灾物资,C村在发放救灾物资时把李某遗漏,李某不服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李某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1.李某应以乡政府为被告,因乡政府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实际实施者,C村只是被委托的组织;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三)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答:是;因其对朱某进行非法殴打,且在未作任何取证的情况下,将朱某行政拘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朱某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要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四)在2003年10月15日,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红头文件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实现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八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八版)
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变更。是指行 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力)义务所 指向的对象(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发生变更。
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变更。指行政 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力)义 务发生变化。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灭,从而使 原行政法律关系消灭。
(2)行政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因被 撤销或履行不复存在,从而使行政 法律关系消灭。
(三)行政法 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了实现对国家的政 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 项事务的管理,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 性文件的总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1)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 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行政法律规 范的存在。
(2)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 法律事实。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变更。包括主 体的增加、减少和改变。
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
(力)与义务是由行政法律规范 预先规定的。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 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 性。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在形式上的重要特点之一。
02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 法所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 的权利(力)与义务内容的各 种社会关系。简言之,行政 法律关系就是受行政法调 整的行政关系。但行政法 律关系和行政关系又有区 别

2020年最新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题目和答案)

2020年最新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题目和答案)

2020年最新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题目和答案)(管理学-行政管理)1.[单选题]下列案件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2分)A.因人民政府对某工作人员的开除决定引起的纠纷.B.因政府制定关于植树造林的规范性文件引起的纠纷C.因某国家机关对其内部某公务员的降职决定弓起的纠纷D.因人民政府责令某企业停产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定弓|起的纠2.[单选题]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惩戒措施是()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C.行政许可D.行政强制3.[单选题]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依据是()。

(2分)A.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B.依据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法定形式C.依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D.依据行政行为作出是否必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4.[单选题]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A.企业事业单位B.被委托的组织C.社会团体D.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单选题]行政职责的核心是()(2分)A.依法行政B.强制性C.不可处分D.先行处置6.[单选题]行政许可公开原则不包括()。

(2分)A.公开国家秘密B.公开实施主体C.公开实施期限D.公开实施程序7.[单选题]以下关于行政合同的叙述中错误的是()A.契约自由的原则完全不适用于行政合同B.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C.行政合同相对于行政命令而言,更能发挥相对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D.行政合同中体现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以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的双方行政法律关系8.[单选题]属于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是()。

A.辞退B.退休C.升职D.离休9.[单选题]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一般由()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分)A.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地B.行政机关所在地C.行政相对人住所地D.违法行为发生地10.[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

行政法1.行政主体: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的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关和组织。

1.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过程中,针对特定人和特定事件做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具体决定和措施的行为。

2.行政职责: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所必需承担的义务。

3.行政诉讼管辖: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物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5.行政职权:指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并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

7.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性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法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8.简易程序:又称非正式程序,指行政主体对案情简单的行政事务予以处理和执行,或者在紧急情况下没收、扣押违法物品、工具等所应遵守的程序。

9.第二审程序: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尚未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10.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11.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以独立的法律地位于管理者的身份参加行政法律关系时所应具备的条件。

12.行政征收:行政主体基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的取得税、费以及土地、企业等其他财产权益的行政行为。

13.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当有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

14.羁束行政行为:指行政法律规范已经规定的非常具体,行政主体在处理行政事项做出裁断时,只能严格依法规定,而毫无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十章行政奖励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十章行政奖励

行政给付
3、行政给付具体形式 ----抚恤 抚恤的对象:一是为公共事业和人民利益伤残的人 二是为公共事业和人民利益牺牲的人的家属 受抚恤人生活应不低于当地中等水平 ----补助 补助的对象: 生活特别困难的公民 受补助人生活应达到当地最低生活线
二、行政奖励
1、行政奖励的概念 行政奖励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对为国家和社会 做出较大贡献的组织或个人给予奖赏或表彰。
第十章-----第十五章讲的全是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章 行政给付 与 行政奖励
一、行政给付
1、行政给付的概念 行政给付,也称行政救助。 是行政主体(往往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 对失业、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遭遇天灾人祸、生活特别困难的公民给予救济。
行政给付
2、行政给付的内容 行政给付内容大致分两种: 一是物质给付,给钱、发放生活资料等。 二是权益给付,如:免费上学、免费看病 安排就业、提供住房等。
பைடு நூலகம்
二、行政奖励
2、行政奖励的方式 行政奖励大致有三种方式: 一是精神性奖励,如通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 二是物质性奖励,如发放奖金、发放实物; 三是优待性奖励,如安排就业、免除税费、 晋升工资、农转非等。 探讨优待性奖励

国开作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4(第10-12章,权重25%)92参考(含答案)

国开作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4(第10-12章,权重25%)92参考(含答案)

题目:《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 )。

选项A:强行摊派选项B:没收财物选项C:罚款选项D:国防行为答案:国防行为题目:关于行政复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选项A:申请人、第三人不能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选项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不得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选项C: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选项D: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作出行政复议裁定答案: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题目: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管辖。

选项A:地域选项B:指定选项C:移送选项D:级别答案:地域题目: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张某的录像机的决定,张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

对此,()。

选项A:国家承担大部分行政赔偿责任选项B: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选项C:国家承担部分行政赔偿责任选项D: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答案: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题目: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

选项A:五人以上的单数选项B:三人以上的单数选项C:四人以上的双数选项D:二人以上的双数答案:三人以上的单数题目: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选项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D: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题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

选项A:行政复议决定选项B:行政复议仲裁选项C:行政复议裁定选项D:行政复议判决答案:行政复议决定题目: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

选项A:地方性法规。

2021年国开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1、2、3、4答案

2021年国开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1、2、3、4答案

2021年国开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1、2、3、4答案2021年国开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1的答案如下:1.退休是消灭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一种方式。

2.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广泛且易于变动。

3.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4.根据行政法的作用标准,行政法可以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

5.行政主体指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关或组织。

6.国务院各部、委员会、XXX、XXX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总称为部门规章。

7.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8.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职权的行政行为属于无效的行政行为。

9.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必须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其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试题10:行政行为已经完成了原定目标和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应该废止。

试题11: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以及行政法规和规章。

试题12:行政具有法律性、国家强制性、国家意志性以及执行性,这些是行政的特征。

试题13: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中,行政主体的意志和行为具有单方性,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行政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

试题14:我国地方行政机关包括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一般地方行政机关以及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试题15: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可以引起公务员法律关系发生的是选任、聘任、委任和考任。

试题16: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职权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条件包括拥有法定职权、具有法定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拥有独立行政经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以及依法成立。

试题17: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包括行政职权的行使应当合法、行政程序也应当合法以及行政主体的设立必须合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之行政救济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之行政救济

第十章行政救济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申请人的损失包括()A、所有损失B、直接损失C、间接损失D、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王某被公安机关非法拘禁,该案中赔偿请求人是()A、王某B、王某父母C、王某之妻D、王某的成年子女3、市工商局的赔偿费用由()财政支出。

A、市工商局B、省工商局C、市人民政府D、省人民政府4、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A、5倍B、10倍C、15倍D、20倍5、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实行()A、两审终审制B、一级复议制C、一级审查制D、以上都不对6、对某省一行政公署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向()申请复议。

A、该省人民政府B、该省行政公署C、国务院D、该省人大7、对某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作的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管辖。

A、市公安局B、市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C、西城派出所D、市人民政府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A、可以申请复议B、不可以申请复议C、法院判决后,不服可再申请复议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二、多项选择题:1、行政复议应遵循()原则。

A、合法、及时、准确、便民B、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复议权C、书面复议原则D、一级复议制2、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

A、申请人B、被申请人C、第三人D、复议代理人3、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为依据。

A、法律B、法规C、规章D、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4、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管辖。

A、本级工作部门B、本级人民政府C、上一级工作部门D、上一级人民政府5、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国家应予赔偿。

A、违法实施行政处罚B、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C、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D、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6、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除金钱赔偿外,还包括()A、恢复原状B、停止侵害C、排除妨碍D、返还财产7、我国行政赔偿的途径有()A、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B、单独就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C、在行政复议程序中与其他问题一并提出D、在行政诉讼中与其他问题一并提出三、判断题: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国家需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十章行政赔偿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十章行政赔偿1

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 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赔偿的事实根据的理由; 具体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 提交申请的时间;
3、申请的受理
A、审查: 是否符合要求赔偿的要件; 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 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是否是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 B、注意 申请书内容、形式有缺漏,告知予以补正; 没有请求权的,告知要由有请求权的人申请; 已丧失申请权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 4、申请的拒绝 方式 本机关无赔偿义务 本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 不是法定国家赔偿范围 收到申请后置之不理,超过法定期限不予赔偿的
3、违法责任原则
行政主体违法行为侵害相对方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 应赔偿。
第三节 行政赔偿范围
一、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1、违法拘留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 (1)、违法拘留 (2)、违法限制人身自由
劳动教养 收容审查 强制治疗与强制戒毒 强制遣送 强制传唤 行政扣留 其它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以此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伤害与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委托行政机关; 四、行政复议机关; 五、上述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机关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
第六节 行政赔偿程序请求国家赔偿时,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以及通过法院解决行 政赔偿纠纷的方式。 行政赔偿原则上“行政先行处理” 民事赔偿则直接向法院起诉 刑事赔偿对于赔偿机关不服的先向上级赔偿机关申请 复议,行政赔偿没有。 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可向法院 起诉,而刑事赔偿在复议后向法院只能申请告别程序 即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 行政赔偿请求可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 刑事赔偿则不可。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简答题1.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有法定依据;3)违法事实确凿;4)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2)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的罚款;2。

简述行政征收的作用?1)行政征收是国家实现其管理职能,满足财政支出需要的保障;2)行政征收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具有管理经济并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3)行政征收属于经济利益的再分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别,公平负担,协调各种利益团体和各阶层的利益;3。

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1)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行政行为;2)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权;4)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5)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行政合同发生的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则,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予以解决。

4。

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5。

简述我国关于公务员辞退的法定情形。

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2)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其考核等次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4)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其工作,本人拒绝对其的合理安排;5)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注意:公务员被辞退,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6.简述行政诉讼起诉被受理的条件?1)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有明确的被告;这一条要求,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必须具体清楚地向法院表明控告谁,即被诉行为是由哪个行政主体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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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求偿渠道
5.讲理。即赔偿决定书必须说明理由并在 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6.救济。即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在三个月的 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 赔偿请求人应在三十日的法定期限内申 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 请作出赔偿决定。
完善赔偿程序
完善赔偿程序是本次国家赔偿法的修改重点, 宏观上有七大变化:
扩大赔偿范围
一是通过对取消确认前置的修改,确定 司法最终裁决原则,将申请赔偿必须具 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确认自己的职务行 为违法的客观条件,变成赔偿请求人在 一定条件下认为侵权机关有侵害其合法 权益的职务行为并造成损害即可请求赔 偿的主观条件,扩大了司法管辖的侵权 行为范围。
扩大赔偿范围
二是通过对归责原则的修改,将单一的 违法归责原则修改为“违法归责、结果 归责、过错归责”等多元归责体系,扩 大了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范围。
1.便民。即申请赔偿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 头申请;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 申请;赔偿请求人不限于受害人本人。
2.负责。即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 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的 收据;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 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 正的全部内容。
畅通求偿渠道
3.民主。即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 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 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 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
4.约束。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 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无论决定赔偿,还是决定不予赔偿的, 都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 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二是明确赔偿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办理司 法赔偿案件的内设机构;
三是对赔偿委员会的组成人数不再设定 上限;
完善赔偿程序
四是明确赔偿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审判员; 五是确定赔偿委员会办案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只在必要时进行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组 织质证; 六是规定了司法赔偿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只在特殊情况下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 举证; 七是明确了赔偿委员会的办案期限为三个月, 只有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经本院院长批 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完善赔偿程序
八是赋予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生效赔 偿决定均有申诉权,改变了审判实践中不承认 赔偿义务机关有申诉权的认识;
九是规定了本院院长和上级法院对生效赔偿决 定的审判监督权,明确了上级人民法院及其赔 偿委员会对下的监督指导职能;
十是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生 效赔偿决定的监督权。
畅通求偿渠道
立法机关为了改变受害人请求国家赔偿 难的状况,畅通请求渠道,决定取消国 家赔偿程序中的确认前置程序,相应的 删去了原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 款中的“依法确认”四个字,并删去了 第二十条第二款有关确认申诉的规定。
畅通求偿渠道
除取消确认前置程序外,在具体的操作和保障 程序上有以下几点变 确认的前置程序(第九条、第二十条);
二是为妥善解决纠纷,减少申诉上访,增加了 协商程序(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三是增加了举证责任和听证质证的规定(第十五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完善赔偿程序
四是明确了赔偿决定的送达时限(第十三 条、第二十三条);
第十章 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的修改
1994年5月12日八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 通过;
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 会议修正;
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国家赔偿法的修改
修改决定共27个条文,对原国家赔偿法 的35个条文作了比较全面的修改。
突出体现在:扩大了赔偿范围、畅通了 求偿渠道、完善了赔偿程序、提高了赔 偿标准、改进了经费保障。
扩大赔偿范围
五是对造成损害的赔偿范围的扩大。如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增加了 造成身体伤害的护理费,造成部分或者 全部丧失行为能力的护理费、残疾生活 辅助具费、康复费、继续治疗费等,第 三十六条增加了变卖财产的价款明显低 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返还执行的罚款、罚金和追缴或者没收 的金钱以及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 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扩大赔偿范围
三是通过对侵权行为范围的修改,明确 部分不作为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侵权行为的形式进行修正,将征收财 物、摊派费用规范为“征收、征用财 产”,从而扩大了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 范围。
扩大赔偿范围
四是对侵权客体保护范围的扩大。修改 前的国家赔偿法没有将精神权益纳入保 护范围,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
五是完善了赔偿案件的起诉、复议条件 (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六是设定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案 件的期限(第二十八条);
七是增加了对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的申 诉复查、审判监督、检察意见的规定(第 三十条)等等。
完善赔偿程序
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审理程序来讲, 有十个方面的新意:
一是赋予赔偿委员会对案件的最终司法 审查决定权;
提高赔偿标准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对侵犯公民人身权 利,特别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在身体受伤害的情况 下,除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外,增加了护理费;在 身体受伤致残的情况下,增加了护理费、残疾生活辅 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 疗所必需的费用。对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所抚 养的人,除支付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外,还保留 对死者生前所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并 将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修改成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执行,显示了赔偿标准的提高。
提高赔偿标准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因侵犯 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不仅要在侵权影响的 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 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 害抚慰金。从法律修改中的讨论意见和司法实 践的调研情况看,精神损害抚慰金重在抚慰, 要从行为性质、情节、后果,行为人的过错程 度、善后弥补措施等综合考量。明确用金钱方 式赔偿精神损害,无疑是修改国家赔偿法的一 个重要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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