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2005版) 电建质监(200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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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电力工业部文件电建[1995]36号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通知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质量监督中心站:为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结合电力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我部对原能源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将审定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印发给你们。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行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和国家计委有关规定,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发挥和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全国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含住宅与文化卫生设施)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电力建设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代表其政府部门行使工程质量监督权。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不代替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调试机构的质量管理职能。

第四条根据专业性质,受生产部门和外单位的委托,对委托项目有能力进行质量监督的中心站,可承担监督任务,并按规定收取监督费。

第五条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测的火电、送变电工程,不得并入电网,不能申报电力部优质工程和优质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六条电力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三级设置:电力部设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各网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有基建工程项目的供电局和各大、中型火电、送变电工程项目设质量监督站。

各网局质量监督中心站,除具有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职能外,并负责电网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质量监督中心站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配备:㈠质量监督中心总站,站长由主管部长兼任,副站长由建设协调司司长兼任,部建设协调司负责办理日常质量监督事务。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2005版)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2005版)
第三章 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 第十三条 总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 业标准;组织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及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 (三)负责对各中心站的考核和资格认定。 (四)负责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 (五)负责对电力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考核和资格认定。 (六)直接负责组织大中型水电工程、跨地区输变电工程和特大型或特殊火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受理 工程开工前的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七)参加国家重点电力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特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完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其它任务。 第十四条 中心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 业标准;贯彻落实总站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负责本地区(除总站直接负责的)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办理工程开工前的工程质量监督 申报手续。向总站报送年度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以及上级政 府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信息。 (三)按照质量监督工作计划,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等,及时对电力建设工程各 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并结合不定期的巡检和 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书。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四)负责对各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考核和资格认定。 (五)负责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 (六)仲裁有关工程质量争端,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及时向总站上报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 的重大问题。 (七)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签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论签证书》,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档案。 (八)完成总站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加强与本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 (九)华能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由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和项目所在地区中 心站联合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需经共同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 行业标准;贯彻执行上级机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受委托,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中心站指定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工作;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配 合中心站对该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工作。向中心站报送年度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有关文 件资料。 (三)根据工程进度,按照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典型大纲》及时组织监督检查, 参与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四)仲裁有关工程质量争端,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及时向中心站上报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 的重大问题。 (五)完成中心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真题答案电力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真题答案电力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真题后有答案(电力工程)第1题(4分)单选题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的规定,下列监督检查的内容中,属于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责任的是()。

A.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等文件审批手续齐全B.对各施工承包单位的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查C.验评项目范围划分表的编制准确、完整并经过监理审核D.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核第2题(4分)单选题按照《监理规范》的规定,下列导致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要返工的情况中,不属于施工质量事故的是()。

A.设计标准不符合规范的要求B.设备安装不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C.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D.建筑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第3题(4分)单选题承包商成立的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由()担任委员会主任。

A.总监理工程师B.承包商的总工程师C.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承包商的项目副经理D.第4题(4分)单选题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李某在执行项目监理任务时,对承包人发布了违反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指示,造成了工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随后监理单位辞退了李某。

下列关于此项事故处理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A.建设单位应按照民法的有关规定,直接追究李某的事故损失责任B.由于监理单位已对事故责任人做出了处理,建设单位不再追究监理单位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C.由于李某发布错误指令属于职务行为,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赔偿建设单位的损失后不再追究李某的个人责任D.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赔偿建设单位事故损失后,还应追究李某的个人责任第5题(4分)单选题对已投产的电力工程项目,在达标考核预检合格基础上进行复检时,重点考核项目进行抽查的抽检率不应小于()。

A.30B.50C.60D.70第6题(4分)单选题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的职责分工,依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和质监大纲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属于()的职责。

A.质量监督总站B.质量监督中心站工程质量监督站C.D.工程监理机构第7题(4分)单选题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规定,工程施工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组织竣工验收。

【精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

【精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5〕57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明确职责,规范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总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1994年9月印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了修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讨、审查,完成了修订工作。

现印发审定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共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请认真贯彻执行.原《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修订说明原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于2001年11月,委托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组织河北、山西、天津和内蒙古等五个电力建设工程质监中心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于1994年9月颁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修订,使其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化改革的要求.原94年版“质监大纲”颁发执行十多年来,在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从而全面提高工程投产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工作是以94年版“质监大纲”为基础,本着在继续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原则进行的。

本次修订增加了《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检查典型大纲》。

目的是,针对工程特点,向各责任主体宣讲质量监督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监检工作计划,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

电建质监【2005】57号文

电建质监【2005】57号文

电力建设工程量督质监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5]57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明确职责,规范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总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1994年9月印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了修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讨、审查,完成了修订工作。

现印发审定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共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十九日主题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大纲通知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05年10月20日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修订说明原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于2001年11月,委托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组织河北、山西、天津和内蒙古等五个电力建设工程质监中心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于1994年9月颁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修订,使其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化改革的要求。

原94年版“质监大纲”颁发执行十多年来,在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从而全面提高工程投产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工作是以94年版“质监大纲”为基础,本着在继续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原则进行的。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第一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2、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2)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3、质监站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向建管科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

1、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监督员。

及时确定责任质监员,明确监督责任。

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责任质监员应当根据受监工工程的规模特点、难点、结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等编制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方案的编制应有针对性,并明确以下监督重点:(1)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内容和方式;(2)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部位(包括监督检测)的具体内容和方式;(3)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内容。

3、质监站应及时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4、监督人员在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时应持证上岗,且不少于2人。

三、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内容。

1、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主要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参与工程项目的检测单位;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按本手册相关规定内容进行。

2、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实体责任监督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以必要检测的监督检查制度。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真题答案(电力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真题答案(电力工程)

注册监理⼯程师继续教育真题答案(电⼒⼯程)注册监理⼯程师继续教育真题后有答案(电⼒⼯程)第1题(4分)单选题按照《电⼒建设⼯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的规定,下列监督检查的内容中,属于对建设单位质量⾏为责任的是()。

A.施⼯图纸及设计变更等⽂件审批⼿续齐全B.对各施⼯承包单位的⼈员资格进⾏了审查C.验评项⽬范围划分表的编制准确、完整并经过监理审核D.对⼯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了审核第2题(4分)单选题按照《监理规范》的规定,下列导致影响⼯程使⽤寿命和正常运⾏,需要返⼯的情况中,不属于施⼯质量事故的是()。

A.设计标准不符合规范的要求B.设备安装不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C.施⼯⼯艺不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D.建筑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第3题(4分)单选题承包商成⽴的现场施⼯安全委员会由()担任委员会主任。

A.总监理⼯程师B.承包商的总⼯程师C.承包商的项⽬经理D.承包商的项⽬副经理第4题(4分)单选题监理单位的监理⼯程师李某在执⾏项⽬监理任务时,对承包⼈发布了违反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指⽰,造成了⼯程重⼤⼯程质量事故,随后监理单位辞退了李某。

下列关于此项事故处理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A.建设单位应按照民法的有关规定,直接追究李某的事故损失责任B.由于监理单位已对事故责任⼈做出了处理,建设单位不再追究监理单位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C.由于李某发布错误指令属于职务⾏为,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赔偿建设单位的损失后不再追究李某的个⼈责任D.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赔偿建设单位事故损失后,还应追究李某的个⼈责任第5题(4分)单选题对已投产的电⼒⼯程项⽬,在达标考核预检合格基础上进⾏复检时,重点考核项⽬进⾏抽查的抽检率不应⼩于()。

A.30B.50C.60D.70第6题(4分)单选题按照《电⼒建设⼯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的职责分⼯,依据质量监督⼯作计划和质监⼤纲组织对在建⼯程进⾏监督检查,属于()的职责。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共6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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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文件电建[1995]36号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通知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质量监督中心站:为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结合电力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我部对原能源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将审定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印发给你们。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行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和国家计委有关规定,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发挥和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全国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含住宅与文化卫生设施)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电力建设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代表其政府部门行使工程质量监督权。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不代替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调试机构的质量管理职能。

第四条根据专业性质,受生产部门和外单位的委托,对委托项目有能力进行质量监督的中心站,可承担监督任务,并按规定收取监督费。

第五条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测的火电、送变电工程,不得并入电网,不能申报电力部优质工程和优质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六条电力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三级设置:电力部设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各网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有基建工程项目的供电局和各大、中型火电、送变电工程项目设质量监督站。

各网局质量监督中心站,除具有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职能外,并负责电网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质量监督中心站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配备:㈠质量监督中心总站,站长由主管部长兼任,副站长由建设协调司司长兼任,部建设协调司负责办理日常质量监督事务。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是什么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是什么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行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和国家计委有关规定,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发挥和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电力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没有电的话当前生活很多事情都已经无法进行,所以关于电力工程的建设政府都是非常关心的,而且总是会有电力方面的规划,为了电力的更好发展自然会进行电力工程建设,而且国家对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有相关规定的,所有的电力工程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那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规定是什么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行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和国家计委有关规定,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发挥和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全国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含住宅与文化卫生设施)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电力建设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代表其政府部门行使工程质量监督权。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不代替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调试机构的质量管理职能。

第四条根据专业性质,受生产部门和外单位的委托,对委托项目有能力进行质量监督的中心站,可承担监督任务,并按规定收取监督费。

第五条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测的火电、送变电工程,不得并入电网,不能申报电力部优质工程和优质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六条电力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三级设置:电力部设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各网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有基建工程项目的供电局和各大、中型火电、送变电工程项目设质量监督站。

各网局质量监督中心站,除具有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职能外,并负责电网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质量监督中心站的归口管理工作。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2005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水电、新能源等发电工程和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代表政府行使工程质量监督职能,负责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的监督行为不替代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能和责任。

第四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开工前,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监督费。

第六条未通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电力建设工程,不得接入公用电网运行。

第七条本规定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依据,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应服从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八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三级设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九条国家电网公司受委托承担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商有关电网公司、发电公司、中电联组建总站。

总站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总站站长和秘书长由国家电网公司派人担任。

第十条总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中心站(华能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继续保留)。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5〕52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结合当前电力管理体制和电力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完成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的修订工作。

经报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通过,形成《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现印发执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同时废止。

请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暂行)二○○五年十月十九日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2005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水电、新能源等发电工程和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代表政府行使工程质量监督职能,负责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的监督行为不替代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能和责任。

第四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开工前,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监督费。

第六条未通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电力建设工程,不得接入公用电网运行。

电建质监【2005】57号文

电建质监【2005】57号文

电力建设工程量督质监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5]57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明确职责,规范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总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1994年9月印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了修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讨、审查,完成了修订工作。

现印发审定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共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十九日主题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大纲通知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05年10月20日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修订说明原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于2001年11月,委托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组织河北、山西、天津和内蒙古等五个电力建设工程质监中心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于1994年9月颁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修订,使其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化改革的要求。

原94年版“质监大纲”颁发执行十多年来,在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从而全面提高工程投产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工作是以94年版“质监大纲”为基础,本着在继续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原则进行的。

电建质监〔2005〕52号 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的通知

电建质监〔2005〕52号 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的通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
电建质监〔2005〕52号
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规定(暂行)》的通知
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结合当前电力管理体制和电力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完成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的修订工作。

经报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通过,形成《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现印发执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同时废止。

请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 1 —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暂行)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规定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
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
联合会。

2005年10月19日印发 — 2 —。

电力工程监理继续教育题库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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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的职责分工,依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和质监大纲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属于( )的职责。

A.质量监督总站B.质量监督中心站C.工程质量监督站D.工程监理机构2.按照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要求,不属于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的内容是()A.基础开挖至设计高程B.主厂房零米以下基础基本完C.主厂房上部结构施工中期D.主厂房主体结构完成,汽机房结构已到顶3.目前电力行业执行的标准规范中,《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属于()。

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地方标准D.企业标准4.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规定,工程施工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组织竣工验收。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监理单位D.质量监督机构5.对已投产的电力工程项目,在达标考核预检合格基础上进行复检时,重点考核项目进行抽查的抽检率不应小于()。

A.30%B.50%C.60%D.70%6.监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的原则是()。

A.以整体工程为基础、工序控制为重点B.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工序控制为重点C.以整体工程为基础、单元工程控制为重点D.以工序控制为基础、单元工程控制为重点7.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李某在执行项目监理任务时,对承包人发布了违反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指示,造成了工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随后监理单位辞退了李某。

下列关于此项事故处理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A.建设单位应按照民法的有关规定,直接追究李某的事故损失责任B.由于监理单位已对事故责任人做出了处理,建设单位不再追究监理单位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C.由于李某发布错误指令属于职务行为,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赔偿建设单位的损失后不再追究李某的个人责任D.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赔偿建设单位事故损失后,还应追究李某的个人责任8.按照《监理规范》的规定,下列导致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要返工的情况中,不属于施工质量事故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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