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遗产办颁布的)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遗产办颁布的)

象为遴选出的370项在全国层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大运河遗产,即“中国大运河遗产”。

规划范围涵盖遗产分布范围及其在文化遗产概念下的背景环境,规模总计7692平方公里。

3、项目成果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工作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其中包括规划文本和图纸、分段规划图纸和表格、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以及GIS支持系统等。

规划文本对大运河遗产进行了认定,对遗产价值和现状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规划的原则、目标与基本策略;明确了保护区划与管理规定;制定了保护措施,提出了遗产的利用与展示以及管理的方案。

同时对遗产的研究和近期的工作也进行了规划。

图1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文本规划图纸是保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区位图、大运河遗产分段示意图、历史沿革图、遗产构成总图及分段图、保护等级现状图分段图、遗产年代图、保存现状评估图、河道遗存管理现状图、水资源利用现状图、航运功能现状图、遗产展示现状图、考古工作现状图、规划重要点段分布图、保护区划图、展示规划图和近期规划图等,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将中国大运河分为十个大段,为了更好的对运河遗产进行保护,分省分段的编制了分段规划。

图2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图纸图4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GIS支持系统:大运河遗产GIS支持系统建立了准确、完整的大运河遗产数据库,建成大运河遗产数据集成管理系统,对大运河遗产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为政府、文物管理部门、研究人员、社会公众等提供大运河保护管理、利用、研究的基础信息平台。

该系统用户登陆执行“中国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规划支持系统”目录下的“大运河保护规划辅助支持系统.exe”文件,就可进入程序启动。

GIS系统界面由系统标题、系统菜单栏、图形显示控制区、图形显示窗口、鹰眼图窗口和动态提示栏构成。

图6 GIS定位测量界面定位测量:单击快捷菜单中的按钮或“地图操作”菜单中的“点位量测”项,系统会自动弹出消息框,显示用户在地图中点击的当前点的坐标值。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4•【字号】洛政办[2011]116号•【施行日期】201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1〕116号)老城区、瀍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为积极推进我市大运河相关遗产点的保护、展示和申遗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大运河整体保护和联合申遗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运河整体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改善大运河文化遗产及其环境景观的保护现状,深入发掘、展示我市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宝贵价值,积极推进我市申遗工作深入开展,为福民强市战略实施、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中原经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大运河相关遗产点的保护、展示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现大运河遗产的世代传承和永续利用,丰富洛阳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提高古都的文化品位和国际影响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功能和品位,服务于社会公众,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

三、主要任务(一)保障编制规划在国家、省文物局的指导下,聘请高水平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洛阳市大运河遗产总体保护规划》,完成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2处申遗点以及通济渠(隋唐洛阳城段)的详细保护规划。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完成时间:2011年8月底前(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拆除遗产点本体及其周边不协调建筑物,以保护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施部分运河故道的治理提升工程;征用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本体及其周边区域土地,以保证保护展示建设项目的实施。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实施《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实施《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实施《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
体规划》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公布日期】2012.12.20
•【文号】文物保函[2012]2286号
•【施行日期】2012.12.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实施《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
划》的函
(文物保函〔2012〕2286号)
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以下简称会商小组)第二次会议的要求,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2011年4月2日,会商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总体规划。

此后,国家文物局就保护规划又进行了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会商小组各成员单位就修改后的总体规划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审阅同意,现由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公布实施《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

请各成员单位按照总体规划的保护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推进大运河遗产保护整治和展示利用工作,为大运河永续发展和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专此。

附件:《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略)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大运河 保护措施

大运河 保护措施

大运河保护措施各位朋友,咱们今天来好好聊聊大运河的保护措施。

这大运河啊,那可是咱们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得好好保护着。

首先咱们来说说为啥要保护大运河。

这大运河就像是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见证了无数的历史变迁,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和经济价值。

要是不好好保护,那它就可能“生病”,甚至“倒下”,咱们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可就缺了一大块。

所以,保护大运河那是刻不容缓!那具体咋保护呢?这第一步,得加强立法保护。

为啥要立法呢?这就好比给大运河穿上一件法律的“铠甲”,让那些想破坏它的人不敢轻举妄动。

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比如不能随便在河边乱搭乱建,不能往河里乱排污水等等。

这法律条文得写得清楚明白,让大家都知道保护大运河是有法可依的。

第二步,加强监测和评估。

这就像是给大运河做“体检”,随时掌握它的“健康状况”。

得定期派人去查看河道的情况,看看水质有没有变差,河岸有没有坍塌,河边的生态环境有没有遭到破坏。

而且这监测不能走过场,得实实在在地记录数据,分析问题。

一旦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赶紧想办法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步,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大运河周边的生态环境就像它的“外衣”,得让这件“外衣”漂漂亮亮的。

多种点树,多种点草,让河边的风景美起来。

对于已经被破坏的生态区域,得赶紧进行修复,比如治理被污染的土壤,恢复被破坏的湿地。

这就像是给大运河做了一次“美容”,让它重新焕发出青春的光彩。

第四步,得做好文化传承和宣传。

大运河可不是一条普通的河,它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

咱们得把这些文化挖掘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

可以通过举办文化活动,比如运河文化节,让大家感受运河的魅力。

还可以拍纪录片、出书籍,把运河的故事讲给全世界听。

让大家都知道,咱们的大运河那是宝贝中的宝贝!第五步,鼓励公众参与。

这大运河是大家的,保护也得靠大家。

可以组织志愿者活动,让热心的朋友们一起参与到运河的保护中来。

比如说一起清理河边的垃圾,一起宣传保护运河的重要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9•【字号】豫政办[2012]159号•【施行日期】2012.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59号)有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提高遗产开发利用水平,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大运河是世界上开凿最早、航程最长的运河,是举世闻名的伟大工程和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

大运河河南段遗产是大运河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文化遗产中的突出代表和珍贵的文化资源,包括河道、水源、堤堰、码头等运河水工遗存,仓库、桥梁等运河附属遗存,以及运河城镇、历史街区、文物建筑、碑刻、古遗址等运河相关遗存。

近年来,在有关省辖市、县(市)和省直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运河河南段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长期自然侵蚀和个别地方保护不力,一些河段和遗产点存在人为毁坏、环境污染、景观不协调等突出问题,大运河遗产的保护管理、合理利用任务繁重。

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做好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逐步改善大运河环境景观,充分挖掘大运河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人文内涵,有利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有利于打造具有中原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促进我省文化旅游业发展;有利于改善沿线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大运河河南段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利用好大运河河南段遗产。

大运河洛河段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大运河洛河段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47
潘寨关帝庙
清代
洛阳市洛龙区李楼街道潘寨村南焦(寨)潘(寨)路与胜利渠交汇处西北
48
楼村郭家老宅
明代
洛阳市渡河区李楼街道
楼村幸福街门牌34号
49
孙村孙文周宅院
清代
洛阳市渡河区白马寺镇孙村正街27号
50
孙村孙家瑜宅院
清代
洛阳市渡河区白马寺镇孙村正街23号
51
孙村孙氏家庙
明代
洛阳市渡河区白马寺镇孙村正街
42
妥灵宫
清代
洛阳市老城区东南隅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文明街东端
编α
保护级别
类型
名称
年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地理位置
43
丽景门旧址
民国
洛阳市老城区西大街
U
洛泗严关
明代、清代
洛阳市老城区洛浦办事处滨河北路
45
太平萧家老宅
清代
洛阳市洛龙区洛龙区李楼街道太平村委会东北100米
46
洛阳市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
古建筑
茹凹村韩家民居
清代
洛阳市洛龙区安乐街道茹凹村老西街中部
5
古建筑
白马寺
东汉至清代
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镇
6
祖师庙
明代
洛阳市老城区北大街
7
洛阳周公庙
明代、清代
洛阳市老城区定鼎南路
8
河南府文庙
明代
洛阳市老城区文明街中段
9
洛阳山陕会馆
清代
洛阳市老城区九都东路
10
潞泽会馆
清代
洛阳市渡河回族区新街
11
近现代重要史迹
八路军驻洛阳办事处旧址
1938—1942年

大运河保护实施方案

大运河保护实施方案

大运河保护实施方案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运河工程的杰作,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重要的经济功能。

然而,由于长期的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大运河的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为了有效保护大运河,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的保护方案势在必行。

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大运河保护的重视程度。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大运河文化和历史的认知,引导人们尊重和保护大运河这一重要的文化遗产。

其次,要加强大运河的生态环境保护。

大运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一直是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我们需要加强水域和岸线的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减少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排放,保护水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同时,要加强大运河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大运河沿线分布着大量的历史文物和古建筑,这些文物是中华文明的珍贵遗产。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文物保护机制,加强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确保这些宝贵的历史文物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此外,要加强大运河的管理和规划工作。

制定完善的大运河保护规划,明确大运河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大运河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大运河的持续保护和管理工作。

最后,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大运河。

大运河是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世界文化遗产,其保护工作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

我们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大运河这一世界文化遗产。

总之,大运河的保护工作事关中华文明的传承和发展,也是全人类的责任。

我们要加强保护意识,加大保护力度,科学制定保护方案,全面推进大运河的保护工作,为后人留下这一世界文化遗产。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大运河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永远流传下去。

浅析大运河通济渠的历史与遗产保护策略

浅析大运河通济渠的历史与遗产保护策略

浅析大运河通济渠的历史与遗产保护策略大运河通济渠是中国古代大运河的一部分,也是中国古代水利工程的杰作之一。

它起源于春秋时期,建于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人工运河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

通济渠的建造,不仅给中国古代的水利工程留下了珍贵的历史遗产,并且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保护大运河通济渠的历史遗产,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一、大运河通济渠的历史与地理情况大运河通济渠位于中国河南省,发源于太行山脉的大范围高原区,纵贯穿河南省嵩山之巅,最终注入山东泰山的东平湖。

通济渠全长约371公里,纵横南北,跨越了中国北方平原的各个地区。

通济渠的源头位于河南省济源市,又称济源渠,由此得名。

通济渠穿越的地区有陆浑、修武、卫氏、鄢陵、禹王、济源、汝南、微山、邹县等地。

通济渠承载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它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人工运河之一,建于公元前636年至前627年之间,是中国最早的灌溉工程之一。

通济渠之所以得以建设,是因为当时的周王室为了解决社会生产发展所面临的灌溉问题,才建设了这条灌溉渠道。

通济渠也因此成为了山东、河南地区的灌溉和水运的重要通道。

通济渠的历史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水利工程的杰作:通济渠是中国古代水利工程的杰作之一,是中国最早的灌溉工程之一。

通济渠的建设不仅是当时水利工程的一大成就,更是中国古代水利工程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2. 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枢纽:通济渠的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山东、河南地区的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

通济渠成为了当时南北地区进行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

3. 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保障:通济渠的建设对于当时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济渠的建设使得周王朝得以长期稳定,并继续统一中原地区。

三、大运河通济渠的遗产保护策略通济渠作为中国古代水利工程的杰作,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保护通济渠的历史遗产,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通济渠的遗产保护策略:1. 加大对通济渠的保护投入:加大对通济渠的文物保护投入,对通济渠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勘探,及时修复一些出现问题的地方。

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2024修正)

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2024修正)

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23•【字号】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施行日期】2024.04.23•【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84年8月4日洛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85年7月12日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1989年7月29日洛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1989年12月30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24年3月6日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文物管理体制和经费第三章文物保护单位第四章考古调查与发掘第五章馆藏文物第六章流散文物第七章文物拓印、复制、拍摄第八章文物出境第九章奖励与惩罚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文物保护管理,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辖区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砖刻、木刻以及古脊椎动物、古人类和树木化石等;(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着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绘画、书法、古旧图书资料;(五)反映历史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六)风景名胜区内以及与历史事件、历史文物、历史传说、历史建筑物有关的古树、名木、古泉等。

大运河现状、保护及申遗政策调查报告

大运河现状、保护及申遗政策调查报告

大运河现状、保护及申遗政策调查报告大运河是中国的古代水利工程奇迹之一,也是世界上最长的运河,全长1794公里。

它连接了北京和杭州,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交通干线之一。

然而,由于现代交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大运河的河道疏浚、沿岸环境保护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保护大运河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并将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目前,大运河的现状可以分为四个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是河道疏浚问题。

由于长时间缺乏维护,大运河的河道淤积严重,导致水位下降、洪水灾害风险增加。

其次是沿岸环境保护问题。

大运河沿线的城市化进程中存在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对河道水质造成了污染。

再次是水资源管理问题。

大运河经过的地区的水资源分布不均,导致了一些区域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最后是水旱灾害防治问题。

大运河流域在夏季容易发生干旱,而在雨季则容易发生洪涝灾害,这对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不便和威胁。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和修复措施。

首先,对大运河进行了全面的河道疏浚工程,提高了水运能力和水位稳定性。

其次,加强了沿岸环境保护,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减少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

同时,加强了水资源管理,推行了水资源审批制度,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

最后,在水旱灾害防治方面,加强了灌溉设施建设,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并建立了旱涝灾害预警系统。

此外,为了保护大运河的文化遗产价值,中国政府还将其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并加强了对其的保护和管理。

政府投入资金修复了许多历史建筑和古迹,如皇家运河码头、石门桥等。

同时,采取了控制开发规模、保护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等措施,保护了大运河沿线的文化景观和历史遗存。

总的来说,大运河的现状保护和申遗政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政府的努力和投入,大运河的河道疏浚、沿岸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旱灾害防治等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同时,大运河的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修复。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地区的河道疏浚不彻底、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等。

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利用探析

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利用探析

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利用探析大运河是中国古代人类智慧与劳动创造的杰作,也是中国古代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之一、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的保护与利用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意义。

本文将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进行探析。

首先,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是保障其文物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基础。

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的交通枢纽,承载着丰富而复杂的历史文化信息。

为了保护这些文化遗产,需要加强对大运河历史文物的保护工作,包括对运河沿线古建筑、文物遗址、古地名等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同时,还要加强对运河河道的保护,保持其原始状态,不能因为开发或人为破坏而破坏其原有的历史与文化价值。

其次,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与规划。

大运河的保护需要跨地区、跨部门的协作与合作。

在保护工作中,需要建立相关的管理机构,明确各方责任与权益,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与政策。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的研究与挖掘,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再次,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利用是保护的重要手段与结果。

大运河不仅是历史文化遗产,同时也是旅游、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

在利用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时,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利用与保护的协调发展。

可以通过开展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商贸、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利用,提高大运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最后,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利用还需要注重传承与教育。

大运河是中国古代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教育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在利用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时,需要注重对其历史与文化价值的宣传与教育,加强对公众的文化教育与传承意识。

可以通过开设文化遗产教育基地、编纂开发相关的教材与资料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认知与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需要加强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同时注重其利用与传承。

只有通过科学规划、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大运河的历史与文化。

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4号《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已经 7月2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第一条为加强对大运河遗产的保护,规范大运河遗产的利用行为,促进大运河沿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运河遗产,包括隋唐运河、京杭大运河、浙东运河的水工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历史街区村镇,以及相关联的环境景观等。

近代以来兴建的大运河水工设施,凡具有文化代表性和突出价值的,属于本办法所称的大运河遗产。

第三条大运河遗产保护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设立的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协调大运河遗产保护中的重大事项,会商解决重大问题。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主管大运河遗产的整体保护工作,并与国务院国土、环保、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合作,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依法与其它相关主管部门合作开展工作,并将大运河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与大运河遗产保护。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能够经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大运河遗产保护基金,用于大运河遗产保护。

大运河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大运河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大运河沿线省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调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大运河遗产。

属于大运河遗产的不可移动文物,县级以上地方文物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认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大运河遗产中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保护大运河文化的建议

保护大运河文化的建议

保护大运河文化的建议大运河是中国古代一项伟大的水利工程,不仅是水运交通的重要通道,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载体。

为了保护大运河文化,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建议,以确保其独特价值的传承和发展。

一、加强保护意识,提高文化价值的认知保护大运河文化首先需要大家的认同和重视。

政府、学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大运河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其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的认知。

通过组织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向公众普及大运河的历史、文化和意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大运河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中来。

二、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保护大运河文化的重要任务。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加大投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保护机制。

同时,加强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考古、修复、展示等工作,保护好每一处文化遗址和历史建筑,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加强大运河文化的研究和传承大运河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需要有深入的研究基础。

学界应加强对大运河文化的研究,挖掘其历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内涵,为大运河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供学术支持。

同时,要加强对大运河文化的传承教育,培养大运河文化传承人才,传承大运河文化的技艺和技术,保证其传统工艺的延续和发展。

四、加强大运河文化旅游的开发和推广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的一项重要水利工程,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是中国文化旅游的重要资源。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大运河文化旅游的开发和推广,打造大运河文化旅游品牌,提升大运河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同时,要加强对大运河文化旅游景点的保护和管理,保证游客的安全和游览质量。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大运河文化的世界传播大运河是中国古代水利工程的瑰宝,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应加强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大运河文化的世界传播。

通过举办国际研讨会、文化交流活动等,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大运河文化,增进不同文化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六、保护大运河的生态环境大运河作为一条人工运河,其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大运河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至关重要。

保护传承利用大运河的建议

保护传承利用大运河的建议

保护传承利用大运河的建议
1. 加强大运河保护规划与管理
- 制定全面系统的大运河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重点和措施- 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协调各地方政府的保护工作
- 加大法律法规建设,为大运河保护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2. 开展大运河整体保护
- 将大运河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协调沿线各地区的保护工作
- 保护大运河及其沿线古建筑、遗址、风景名胜等文化遗产- 控制大运河沿线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减少对运河的破坏
3. 加强大运河传统文化传承
- 挖掘大运河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和弘扬沿线的民俗文化- 鼓励开展大运河文化主题的研究、教育、展览等活动
- 支持大运河文化产业发展,让大运河文化融入现代生活
4. 合理利用大运河资源
- 因地制宜开发大运河旅游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 恢复大运河内河运输功能,推动沿线经济发展
- 利用大运河水资源,发展农业灌溉等相关产业
5.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 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高大运河的国际知名度
- 借鉴国外保护利用运河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
- 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合作,实现大运河文化交流互鉴
保护传承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不仅关乎中华文明的历史传承,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

让我们携手共建共享,努力将大运河这一杰出工程和文化瑰宝代代相传。

关于大运河保护利用的工作方案

关于大运河保护利用的工作方案

关于大运河保护利用的工作方案
大运河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中国古代水利工程的杰出代表,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为了保护和利用好大运河这一宝贵文化遗产,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二、保护措施
1.建立大运河保护区,加强对大运河河道、堤岸、桥梁、文物等的保护和管理。

2.对大运河重要文物进行全面保护,包括定期维修、加固和翻新。

3.加强对大运河沿线的环境保护,禁止污染和乱倒垃圾等行为。

4.加强对大运河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促进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的改善。

5.加强对大运河水质的监测和治理,确保大运河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利用措施
1.发挥大运河文化旅游的潜力,开发大运河文化旅游线路,打造大运河文化旅游品牌。

2.开展大运河文化宣传,提高公众对大运河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3.加强对大运河沿线民俗文化和传统手工艺的保护和传承,组织开展相关文化活动和展览。

4.加强大运河的教育功能,开发大运河文化教育资源,使大运河文化成为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

四、组织实施
1.建立大运河保护利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大运河保护利用工作。

2.制定大运河保护利用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3.加强大运河保护利用管理,建立保护利用档案,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加强大运河保护利用宣传,提高公众对大运河保护利用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五、总结
大运河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其保护和利用关系到我们的文化自信和民族尊严。

我们将以本工作方案为指导,全力保护和利用好大运河这一宝贵文化遗产,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和喜爱大运河。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遗产办颁布的)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遗产办颁布的)

象为遴选出的370项在全国层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大运河遗产,即“中国大运河遗产”。

规划范围涵盖遗产分布范围及其在文化遗产概念下的背景环境,规模总计7692平方公里。

3、项目成果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工作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其中包括规划文本和图纸、分段规划图纸和表格、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以及GIS支持系统等。

规划文本对大运河遗产进行了认定,对遗产价值和现状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规划的原则、目标与基本策略;明确了保护区划与管理规定;制定了保护措施,提出了遗产的利用与展示以及管理的方案。

同时对遗产的研究和近期的工作也进行了规划。

图1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文本规划图纸是保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区位图、大运河遗产分段示意图、历史沿革图、遗产构成总图及分段图、保护等级现状图分段图、遗产年代图、保存现状评估图、河道遗存管理现状图、水资源利用现状图、航运功能现状图、遗产展示现状图、考古工作现状图、规划重要点段分布图、保护区划图、展示规划图和近期规划图等,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将中国大运河分为十个大段,为了更好的对运河遗产进行保护,分省分段的编制了分段规划。

图2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图纸图4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GIS支持系统:大运河遗产GIS支持系统建立了准确、完整的大运河遗产数据库,建成大运河遗产数据集成管理系统,对大运河遗产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为政府、文物管理部门、研究人员、社会公众等提供大运河保护管理、利用、研究的基础信息平台。

该系统用户登陆执行“中国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规划支持系统”目录下的“大运河保护规划辅助支持系统.exe”文件,就可进入程序启动。

GIS系统界面由系统标题、系统菜单栏、图形显示控制区、图形显示窗口、鹰眼图窗口和动态提示栏构成。

图6 GIS定位测量界面定位测量:单击快捷菜单中的按钮或“地图操作”菜单中的“点位量测”项,系统会自动弹出消息框,显示用户在地图中点击的当前点的坐标值。

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

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

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大运河,这个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可真是个了不起的存在。

想想那蜿蜒的河流,穿越南北,见证了多少故事、多少历史。

说到大运河,咱们脑海中浮现的可不止是水面上的小船,还有那悠悠岁月里的渔人、商贩,甚至是文人墨客的吟哦。

传承和保护这样的文化遗产,简直是重中之重,毕竟,这可是我们中华文化的瑰宝啊!咱得让更多的人知道大运河的魅力。

没错,大家都爱风景如画的地方,但你可知道这里面隐藏着多少动人的故事?我们可以举办各种活动,像是水上音乐节、运河文化周啥的,大家聚在一起,听听故事、看表演,吃吃地方小吃,简直就是一个文化大party。

这样一来,既能吸引游客,又能让本地人重新认识这条河流的价值,真正的让人“耳目一新”。

再说了,保护运河的环境也是头等大事。

很多地方的水质都不怎么好,鱼儿都懒得游了。

我们可以发动社区力量,搞一些志愿活动,大家一起去清理河道,捡捡垃圾,给水里的小生物一个干净的家。

保护环境就像给自己盖房子,基础不稳怎么能住得舒服呢?说到传承,咱得把大运河的传统手艺好好发扬光大。

你看看,做运河船工的、打渔的、甚至是运河边的小吃摊,都是浓厚文化的体现。

我们可以开设一些课程,教年轻人学学这些手艺,让他们知道,做一碗地道的运河粽子,背后可是有着百年的故事。

这样一来,既能让年轻人找到自己的根,又能让古老的技艺不至于失传,双赢嘛。

科技也不能少。

可以通过一些高科技手段,像是AR技术,让游客在游览时能看到历史场景的重现,仿佛穿越回千年之前。

这样一来,大家不仅能享受到美丽的景色,还能了解背后的历史,简直就像是看了一场活生生的历史剧,兴奋得不要不要的。

咱们也得和国际接轨。

可以开展一些国际文化交流活动,邀请外国友人来体验运河文化。

想象一下,外宾们坐在小船上,品尝地道的运河美食,听着我们讲述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肯定能让他们大开眼界。

与此同时,咱们也能借此机会学习别国的文化,互相借鉴,进步得更快。

对于当地社区来说,参与运河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也是非常重要的。

助力大运河保护和利用的行动建议

助力大运河保护和利用的行动建议

助力大运河保护和利用的行动建议大运河是中国古代的一条重要水路,也是世界上最长的人工运河,它连接了中国南北的水运通道,促进了中国经济和文化的交流。

然而,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大运河的环境和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和利用大运河,我们需要采取积极的行动,下面就是一些助力大运河保护和利用的行动建议。

一、加强大运河的文化保护大运河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遗产,它承载了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

为了保护这些文化遗产,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文物保护。

对大运河沿线的古建筑、遗址和文物进行认真的保护和修复。

同时,加强对文物的管理和监督,遏制文物盗窃和破坏的行为。

2.加强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举办展览、讲座、文化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大运河文化价值的认识和重视。

3.开发文化旅游资源。

将大运河沿线的文化遗产进行整合,开发出具有独特文化魅力的旅游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和学习。

二、改善大运河的生态环境大运河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水质污染和河道淤积等问题比较突出。

为了改善大运河的生态环境,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水质治理。

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对大运河水质的监测和治理,保障大运河水质的安全和清洁。

2.加强生态修复。

通过植树造林、湿地保护、水生植物种植等方式,恢复和改善大运河沿岸的生态环境。

3.加强生态教育。

通过举办生态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重视。

三、促进大运河的可持续利用大运河是一条具有丰富经济价值的水路,可以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许多便利。

为了促进大运河的可持续利用,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努力发展水运业。

加大对大运河水运业的投资,改善航道条件,提高水运运输效率。

2.发展旅游业。

通过开发沿线的旅游资源,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3.创新农村产业。

利用大运河的水资源开展农业和渔业生产,发展特色农产品和水产品加工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的问题

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的问题

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的问题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南北交通的重要通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本报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关情况、面临的问题及困境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

一、我市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作为连接运河南北的中间段,大运河枣庄段是运河文化的典型代表区域,具有融汇南北文化的包容性,有“黄金水道”“活着的运河”之称。

枣庄在饮食文化上也体现了外来大运河文化与鲁南文化相融合的趋势。

受运河水的浸润,枣庄的非遗也呈现出典型的运河特色,形成了以运河船工号子、运河大鼓、鲁南花鼓、渔灯秧歌、运河鱼灯节、运河酒令、运河板书字画等为代表的非遗体系。

近年来,通过保护开发运河遗产,传承弘扬运河文化,展示营造运河风情,再现了当年沿运重镇的繁荣景象,走出了一条由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转变、由古城游向全域游转变的发展之路。

二、当前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面临的问题、困境(一)大运河遗产保护与传承利用存在矛盾。

非遗保护、传承、利用严重不足。

2014年大运河申遗成功后,运河沿线省、市政府均高度重视对运河遗产的保护和发掘,居民的保护意识也明显增强。

但在保护过程中,仍面临着重“有形”遗产、轻“无形”遗产,重静态保护、轻动态保护,缺乏整体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脱节等问题,使遗产与遗产地的原生自然环境和人文背景相脱离,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坏。

大运河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实施层面上的矛盾。

(二)运河文化内涵挖掘不足,运河特色文化体系未形成。

目前,对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整体还处于较低水平。

对大运河文化内涵挖掘不深、融合不够,许多项目显得简单粗放。

缺乏创新性传承与创造性转化的有效路径与载体。

模式创新较少,没有围绕运河IP形成系列产品与服务,特别是对虚拟价值与形态开发不足。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部门职责分工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部门职责分工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部门职责分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部门职责分工大运河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水利建设和交通运输设施之一,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经济和生态价值。

为了保护、传承和利用大运河文化,各级政府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项目部门,并对其进行了职责分工。

以下是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部门职责分工的介绍。

1.国家文化遗产管理部门:国家文物局和省级文化遗产管理部门负责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登记、鉴定、保护和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大运河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和文物的挖掘、发掘工作;-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进行评估和认定,并编制相应的保护规划;-监督和指导保护单位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修缮工作;-组织开展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展览、巡回展和宣传推广活动。

2.大运河沿线地方政府:大运河沿线各省市自治区政府负责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大运河文化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建设和运营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区和旅游景区;-组织开展大运河文化传承和交流活动。

3.旅游部门:旅游局和相关旅游企业负责大运河文化的利用和推广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开发和规划大运河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供旅游信息和服务,推广大运河旅游;-组织和协助大运河文化节庆活动;-开展大运河文化旅游研究和推广工作。

4.教育部门:教育局和相关教育机构负责大运河文化的传承和教育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编制和实施大运河文化教育教学计划;-开展大运河文化教育活动,加强师资培训;-组织大运河文化知识竞赛和展览等活动;-培养和发掘大运河文化传承人才。

5.文化机构: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文化机构负责收集、保护和研究大运河相关的文化资料。

具体职责包括:-收集和保存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实物和档案等资料;-组织开展大运河文化研究和展览;-提供大运河文化相关的参考资料和研究支持;-组织大运河文化交流和学术讲座等活动。

6.社会组织: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学术团体、企业和个人等也参与到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洛阳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2012年9月12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9月1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运河遗产的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大运河遗产的保存现状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运河遗产,包括洛阳市域内、与隋唐大运河密切相关的仓储遗迹、桥梁河道、水工遗存以及各类伴生的历史遗存和文化景观等。

第三条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坚持统一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大运河遗产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

市文物行政部门是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大运河遗产的有关保护工作。

大运河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大运河遗产的保护职责。

第五条大运河重要遗产包括:
(一)含嘉仓遗址;
(二)回洛仓遗址;
(三)根据普查登记、科学研究或考古发掘,并经文物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重要遗产。

第六条大运河重要遗产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
(一)含嘉仓遗址保护范围:东至平等街南北一线,南至中州渠,西至环城西路北延长线,北至春都路北200米东西一线。

(二)回洛仓遗址保护范围:北至海格尔耐火材料厂北围墙,东至小李村西围墙以东100米,南至310国道以南200米,西至海格尔耐火材料厂西围墙。

保护范围边线往四周各外扩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根据考古发现或者研究成果,应当及时依法增补重要遗址。

大运河重要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依法重新划定的,从其新的规定。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大运河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捐资用于大运河遗产保护;大运河遗产保护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并接受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大运河遗产的义务。

对破坏大运河遗产及其历史风貌的行为有权制止、举报。

对于在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应当由市文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遗产保护的需要依法编制,并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遗产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水利、环保等规划,应当与其相协调。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大运河遗产的调查研究和考古发掘,科学编制其保护展示规划,将价值突出、功能完善的遗产辟为参观游览区或遗址博物馆。

第十一条在大运河重要遗产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对设有禁止拍摄标志的区域或者文物进行拍摄;
(二)在文物建筑物、构筑物上涂污、刻画、攀爬、张贴;
(三)违规倾倒、堆放垃圾和排污、排水;
(四)修墓、立碑;
(五)擅自建房、建窑、打井、挖塘、挖洞、挖渠、取土、垦荒等;
(六)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害遗址安全的物品;
(七)擅自采集文物;
(八)其他危害遗址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在大运河重要遗产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遗址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确需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符合洛阳市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并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第十三条在大运河重要遗产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符合洛阳市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不得破坏大运河遗产的环境景观和历史风貌。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处2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十一条第(三)、(四)项规定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十一条第(五)、(六)项规定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处5000
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二条规定,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内进行与遗址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危害遗址安全的,对大运河遗产本体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处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三条规定的,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时,工程设计方案未履行报批手续,对大运河遗产本体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处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对遗址及其保护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工程建设施工对大运河遗产本体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责令拆除违法建筑或者构筑物、恢复遗址原状,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有关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主管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