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病人的管理

高危病人的管理
高危病人的管理

高危病人的管理

1、强化护士对高危病人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积极主动为急危重症病人服务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加强护士培训,护士必须掌握高危病人的入室流程及高危病人的抢救配合。

2、一切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专人管理,定位放置,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并有明显标记。护士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护士长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科室所有设施、器材。

3、护士熟悉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4、当病人出现生命危险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心肺复苏术。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

6、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有的安瓿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弃去,并提醒医生立即据实补记医嘱。

7、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抢救结束后,做好器材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

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8、认真为患者做好各项专科护理及基础护理,对清醒病人或家属做好相应的健康知识宣教。躁动的病人按医嘱使用镇静处理及予保护性约束,确保病人的安全。

9、对有可能发生压疮的高危病人如:瘫痪/截痪、昏迷、极度烦躁、大小便失禁、水肿、恶液质(恶性肿瘤)、营养不良、肥胖、疼痛、发热、支架或石膏外固定者,以及高龄老人和服用镇静剂者进行压疮危险因素评估,填写《阳江市人民医院压疮危险因素评估表》,每周评估、记录一次。皮肤情况严格交接班并记录。

10、做好高危病人的交接班工作,确保病人的护理治疗安全,每班进行床边交接班,交班内容包括:患者的意识、皮肤、各种插管及治疗性管道、出入量、特殊用药、医嘱执行情况及危重病人的护理记录、护理要点和病人基础护理情况、护理措施实施后的效果等。

11、护士长或护理组长每天对交接班内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准确、清晰地提出当日护理工作重点及应注意的事项;针对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评价前一日针对护理问题采取措施后的效果,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患者入室流程

↙↘

查对带入的药品、了解已完成的治疗与护理

评估症状、体征

核对护理记录与病情是否相符

备注:针对昏迷患者,护士在完成相应的护理书写及专科护理后对患者家属进行住院需知的宣教与解读工作。

附:重症监护病房(ICU)住院须知表

危重病人的抢救配合

常用的急救药品:中枢兴奋药、升压药、降压药、强心剂、抗心律失常药、血管扩张药、止血药、止痛镇静药,脱水利尿药、碱性药及其它药液等。

抢救工作的准备

1.各种抢救仪器设备及抢救药物呈完好备用状态。

2.抢救物品每班清点、检查、补充并记录。

3.急救药品齐备,急救设备、器材完好率达100% 。

4.抢救技术熟练, 掌握抢救流程。

5.每一次抢救处理完病人后及时补充抢救药物及检查抢救用物和设

备的完整性。

抢救前期的配合

氧气供给:及时给予大流量的氧气吸入。

快速建立静脉通道(两条通道)。

备好急救车(通知医生)。

抢救时人员分配

根据病情需要护士分工(心肺复苏过程中)

护士1 护士2 护士3

供氧建立静脉通道抽吸抢救药物

人工呼吸药物供给做好护理记录

(建立气道)

人工循环

要求

1.熟练掌握抢救治疗的流程是关键。

2.熟练运用抢救配合技能,加强平时训练是基础。

3.熟悉抢救过程中的药物的用法和监护要点。

4.锻炼协调配合和独当一面的能力,以提高抢救的成功率,降低危

重病人的死亡率。

5.抢救危重患者是医疗、护理工作中一项紧急的任务,必须争分夺

秒。

6.护士应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技术上做好充分准备,常备

不懈。

7.遇有危重患者要当机立断,积极配合抢救。

抢救成功后的监护及护理:

1、血压、脉搏是反映心脏收缩能力、是观察危重病人的重要标志,应详细记录。

2、体温变化:体温低于35℃时,给予保暖,不要用热水袋加温,以免皮肤血管扩张而影响重要器官的血流量和增加氧的消耗,避免烫

伤。

3、心电监护:护士在心肺复苏过程中,应熟练掌握心电监护仪的操作方法,详细记录心电示波的各项监测项目,及时发现异常变化,及时报告医生采取抢救措施。

4、观察呼吸变化,及时消除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准备好气管插管及气管切开用物于床旁。

5、尿量监测:注意观察每小时尿量,血容量充足、尿量每小时应为30~40ml。

复苏有效指标

?自主心跳恢复可听到心音,触及大动脉搏动,心电图示窦性心律,房性或交界性心律,即使为心房扑动或颤动亦是自主心跳恢复的表现。

?瞳孔变化散大的瞳孔回缩变小,对光反应恢复。

临床抢救应注意的问题

1.及时告知患者家属患者处于危重状态,并随时和家属沟通抢救的

进展。

2.和同事及时交流,密切配合,统一抢救措施。

3.患者死亡后,医护要统一死亡时间。

保护性约束病人指引

评估病人,确认病人必须使用约束带

向家属(病人)解释保护性约束的原因、方法,详细说明可能发生的后果,征

得家属(病人)同意,并签名

选择肢体约束带

正确使用约束带,使患者肢体处于功能位,约束带下垫软衬垫,松紧以能伸进

一手指为宜

认真做好护理记录,准确记录约束的目的、方法、约束的部位

约束时间,认真做好床边交接班

病人被约束期间密切观察意识、呼吸、局部皮肤的颜色和血液循环情况

并记录观察

病人被约束期间,在保障安全的情况应至少2h解除约束带一次,时间为

15~30 min

约束>4小时,由护士或主管护士评估是否维持约束

约束>12小时,由护士长或医生评估是否维持约束

解除约束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记录解除时间、病人的状况(意识、皮肤情况、循环状况、肢体活动情况)

固定床拦:上好床拦、保护好肢体

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用约束带约束双上肢、必要时约束双下肢

病人躁动影响病情及治疗时,按医嘱给予药物镇静 立即通知医生,共同寻找躁动原因 环境评估:环境的安全、病人的安全 病情评估:病情、生命体征、躁动的原因 用物准备:约束带、镇静剂(力月西或安定) 解释: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医院高风险患者与高风险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高风险患者与高风险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为高风险患者和高风险服务制定统一、规范的服务规程,减少医疗风险。 2.范围:在我院就诊的高风险患者和医院所提供的高风险医疗服务。 3.定义 3.1高风险患者:是指患者的情况或体质特殊,进行任何诊疗操作都具有较高的风险。我院将下列患者界定为高风险患者: 3.1.1儿童患者; 3.1.2体弱老年患者和残疾患者; 3.1.3急诊患者; 3.1.4危重患者、处于生命支持或昏迷患者; 3.1.5放疗.化疗的患者; 3.1.6放射性核素检查及治疗的患者; 3.1.7院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的患者; 3.1.8受约束的患者; 3.1.9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3.1.10传染性疾病患者; 3.1.11有受虐待及忽视风险的患者。 3.2高风险服务是指患者接受的诊疗服务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我院将下列诊疗服务界定为高风险服务:

3.2.1中、深度镇静; 3.2.2麻醉和手术; 3.2.3血液透析; 3.2.4输血及血液制品; 3.2.5高危药品〔如化疗药物)的使用; 3.2.6各种有创诊疗; 3.2.7约束具的使用。 3.3因疾病或诊疗计划造成的其他风险,包括: 3.3.1深静脉血栓; 3.3.2压疮和与呼吸器相关的感染; 3.3.3受约束患者的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损伤; 3.3.4透析患者的血液暴露; 3.3.5中心导管相关血流感染; 3.3.6跌倒。 4.权责:医务人员为高风险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和提供高风险服务的时候应遵循相应的标准规程。 5.制度内容 5.1高风险患者和高风险服务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医疗服务规程执行; 5.1.1儿童患者、体弱老年患者和残疾患者医疗服务按照《虚弱老人儿童及残疾患者医疗服务规程》执行; 5.1.2急诊患者医疗服务按照《急诊医疗服务规程》执行;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高危儿筛查管理方案

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 高危儿是指在出生前、产时及出生后存在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生物、社会及环境危险因素),或在常规儿童保健检查时发现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正常轨迹(如某个能区的发育落后)的特殊儿童。大量研究结果表明高危儿各种发育障碍如脑瘫、学习困难、视听障碍等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正常儿童。为降低高危儿的伤残发生率或减轻伤残程度,改善预后,提高存活高危儿的生命质量。依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江苏省高危新生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徐州市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 一、要高度重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纳入妇幼卫生年度工作指标内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纳入妇幼卫生年度工作指标及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推进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进程。 二、建立健全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网络,做到广覆盖,早筛查。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辖区内高危儿筛查网络,各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各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具体涉及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等学科。 (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立

高危儿干预专科门诊,按照《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常规》(见附件三)、《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附件六),开展辖区内相应类别的高危新生儿、发育偏移儿童的管理工作。 三、明确职责,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相关人员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按照《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各级人员职责》(见附件五)《高危儿筛查及转诊流程》(见附件四)、《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见附件六)要求履行职责,开展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 四、要成立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多学科联动机制,协调开展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地要依托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成立由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及康复科人员构成的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工作。 五、强化高危儿早期筛查及早期干预的知识宣传,提升服务对象对高危儿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加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潜在风险及早期干预的知识宣传,提升服务对象的保健意识、以及接受高危儿筛查筛查及管理的依从性。力求做到对每一个高危儿都能够的做到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切实提升高危儿的生命质量,减少脑瘫和智力低下的发生。

高风险病人管理制度

成都航天医院 高 风 险 病 人 管 理 制 度 成都航天医院医务处 成都航天医院 高风险病人管理制度 一、高风险病人的范围 1.危重病人,主要指心、肺、脑、肾、肝等人体生命器官出现功能衰竭者,其中最常见的为心功能衰竭、呼吸衰竭,也可见于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以及各种休克(最常见的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心源性休克、过敏性休克)、昏迷(脑性和代谢性昏迷等); 2.手术后病人,尤其是胸外手术、脑外科手术、骨科手术后病人; 3.新生儿病人,其高风险程度比较明显; 4.疾病晚期的临终病人,是需要进行特别照料的人群; 5.急诊病人,尤其是成批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的外伤病人,或成批中毒病人,对社会影响较大; 6.社会上有影响有地位的人物; 7.与医疗纠纷或司法案例有关的病人等。 8.有自杀倾向的病人。 二、“四三”管理责任制度

1.门诊、急诊、病房负责制 (1)对急诊病人和危重病人,门诊要及时发现和处理; (2)急诊要24小时应诊,作好一切抢救的准备; (3)病房要做门急诊的后盾,及时全力支持医务人员的抢救并收治必须住院的病人。 2.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住院医师(包括进修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各在其位,加强请示报告和督促检查制度; 3.临床、医技、行政工勤人员负责制 高危病人诊疗不只是医师护士之事,要靠各医技部门的支持配合,要靠行政后勤部门的服务,任何环节的失误都会招致不良后果; 4.院长(业务院长)、医务处、临床科室负责制 (1)各临床科室要高度重视高危病人的诊疗工作,并及时请示报告; (2)医务处要经常深入病房、门急诊了解情况,参加讨论,征求意见,进行协调; (3)院领导能重点掌握全院高危病人诊疗情况,重点巡视高危病人,参加甚至组织指挥全院性的重点抢救、病例讨论会或大会诊,解决管理中的重点问题。 三、高风险病人日报制度 医院要制定本院高危病人的管理标准,建立日报制度,病房和门急诊要填写高危病人情况表,对病重通知或病危通知的病人情况要及时向医务处或院领导汇报,使全院上下对本院高危病人诊疗情况清楚明了并管理有力。(附表) 四、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各级抢救组织,并做到思想、组织、技术、人员、药品器械、后勤保障落实; 2.及时填写高危病人通知单,上报院医务处,并通知病人家属; 3.强调医务人员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 4.强调严格执行各种抢救危重病人的技术操作规程; 5.强调一切抢救药品、器械、敷料等定位、标记和管理措施; 6.强调必须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工作; 7.强调重大抢救必须立即报请医务处或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8.强调在危重病人抢救过程中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制定对影响抢救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者的惩处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作业活动。 3引用标准 AQ3021-2008~AQ3028-2008 4职责 4.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4.2安全环保科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检查现场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5内容 5.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5.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安全环保科审批。 5.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6.对违反安全作业证规定的处罚: 6.1、未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给予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10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2、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的,对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200元,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及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3、对项目单位已经办理了安全作业证,但直接作业者未持证而进行作业的,对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6.4、未进行安全防护处理和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悬挂牢固、明显的警示标牌而进行作业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分别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安全奖、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5、对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警示标志管理 7.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其它危险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及其导则》 (GB2894-2008)、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7.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7.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4作业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直接作业环节 8.1危险性作业 8.1.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8.1.2对监护人的技能和能力的要求。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的高危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A级高危药品:A级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措施: 1.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 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3.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4.A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 嘱医生须加签字。

5.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措施: 1.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意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3.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 嘱医生须加签字。 4.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措施: 1.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2.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编号:SM-ZD-70990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新生儿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新生儿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新生儿科有关的规章制度 新生儿科工作制度 1、新生儿科的工作人员在院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住院医师应加强对新生儿的各项业务技术管理。 2、新生儿科的工作人员,每天查房一次,并及时处理新生儿的异常症状,做到轻症不转院。需复诊者应多次观察,需转院者由科主任确定。 3、加强检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到检查器材专用,如听诊器、体温计、测黄疸仪等。查房前后专业清洁洗手。 4、新生儿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把心放在新生儿科,认真细心观察每一位新生儿。做到科学观察,合理医疗。 5、新生儿科全体工作人员每周业务学习一次,讨论解决疑难病例。新生儿科管理制度 1、新生儿病房布局合理,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2、新生儿病房室温保持在24~26℃,相对湿度为55-65%;保持空气清新,每日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空气循环消毒三次;每月做空气培养并做好记录。 3、新生儿病房一人一床,被单床单枕套按规定进行换洗,发现污渍及时更换,新生儿出院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后才能使用。 4、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如:

雾化吸入器、面罩、体温计、浴巾等 5、奶瓶“一人一用一消毒”,配奶间用具专用,应用煮沸消毒或高压蒸汽灭菌。 6、新生儿所用衣物,面巾等必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用后物品应放入专用容器,防止交叉感染;使用后的一次性纸尿布放入专用污物桶加盖密封保存处理。 7、对新生儿沐浴室内的沐浴用品,沐浴池及地面进行消毒。 8、新生儿病房暖箱,蓝光箱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一人一用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蓝光箱应当每周更换并做好终末消毒处置。 9、对新生儿病房工作人员的手,物体表面做细菌监测;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病原携带检查,阳性带菌者应调离新生儿室,阴转后方可回新生儿室工作。 10、新生儿病房的医务人员须更换好衣、帽、鞋、口罩,外出时必须更换外出衣、鞋。非本室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新生儿室,家属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探视。 11、医务人员应按要求做好手卫生,接触每一位新生儿前后均应洗手、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12、新生儿查对制度,做好新生儿腕带,床头标识,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13、观察新生儿的病情变化,并准确、及时、全面书写护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处理。

临床管理制度-41 DVT高危患者患者管理

药海无涯 学无止境 专注医学领域 生效期:2012.4 题目:深静脉血栓高危患者管理 修改期:2016.5页 码: 1/2 1 目的:了解住院患者深静脉血栓(DVT)的高危人群及影响因素,对住院患者深静脉血栓 (DVT)的高危人群实施规范预防措施,降低 DVT 所致肺栓塞(PE )的发生率和死亡率。 2 DVT 发生风险依据 Caprini 风险评估模型,总分≥5 分为高危: 3 DVT 高危患者在住院期间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3.1 如无禁忌,鼓励早期下床活动; 3.2 尽量避免下肢(尤其是瘫痪侧)静脉输液; 3.3 无法自主活动者建议使用物理方法预防DVT (抗血栓袜、间歇压力泵、被动足背运 动等); 3.4 若无禁忌,首选药物预防(小剂量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皮下注射) 3.5 必要时药物与物理方法联合使用。 4 住院患者发现以下体征者通知主管医生: 4.1 术后或长期卧床患者出现小腿肌肉疼痛或压痛者、发红或变色; 4.2 突发的肢体肿胀,尤其是单侧肢体肿胀; 4.3 突发胸闷、胸痛、血压下降、氧饱和度下降、心悸、气促、呼吸困难无法用呼吸系 统疾病解释者;

题目:深静脉血栓高危患者管理页码:2/2 5DVT 高危患者,实验室检查DDi,升高者需行下肢深静脉多普勒超声检查筛查,超声证实有DVT 者请血管外科专科医师会诊。 6DVT 高危患者,实验室检查DDi 升高者,行下肢深静脉多普勒超声检查筛查,未发现有DVT 者,但临床仍高度怀疑DVT 者,请血管外科专科医师会诊。 7DVT 高危患者,出现突发胸闷、气促、咳嗽、呼吸困难无法用呼吸系统疾病解释者,临床考虑PE 可能。在联系呼吸内科专科医师会诊同时联系血管外科专科医师会诊。 8使用抗凝/溶栓药物期间定期检查凝血功能,注意出血倾向。 9知情同意:DVT 高危患者给予抗凝药物预防血栓形成或DVT 患者给予溶栓药物时,需获得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 10资质或技能要求: 10.1PE 患者使用溶栓药物治疗时,须在ICU 由呼吸内科医师和危重医学科医师一起密 切监护下使用。 10.2DVT 患者采用取栓术时,须由血管外科有取栓术的医师实施操作。 11记录: 11.1医生:任何有关血栓的症状、体征、检查结果、会诊建议、用药疗效等都都应记录在 病历中。 11.2护士:任何有关血栓的症状、体征用药、预防DVT 措施(抗血栓袜、间歇压力泵、 被动足背运动)、药物副作用等都应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中。 12设备的获取和使用: 12.1弹力袜:医生开具弹力袜预防DVT 医嘱,由护士指导患者或家属如何使用弹力袜。 12.2间歇压力泵:医生开具间歇压力泵预防DVT 医嘱,由护士操作间歇压力泵的使用。历次修改日期:2013 年 2 月,2020 年 4 月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2016.5.18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八大大高高危危作作业业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一节 用火作业的管理 第一条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第二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 用火作业分级 用火作业分三级: 1. 特级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用火作业。 2. 一级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用火作业。 3. 二级用火,指在一级用火及特殊危险用火以外的用火作业。 4. 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用火管理。

5. 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用火作业许可证应填写用火等级、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用火手段)、安全措施、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六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特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5.“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3天,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4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高危儿追踪管理制度

高危儿追踪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高危儿专册登记存档,并进行定期追访,记录诊断和干预结果。对曾在新生儿期进行急救的高危儿可以增加随访次数。 二、随访中给予全面体检、神经行为发育检查等。 三、对高危儿常规指导视听训练,触觉刺激(游泳、抚触),四肢操等早期家庭干预措施。针对随访婴儿利用耳声发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凡3次听力筛查异常者转上级医院,以确保出生后6个月内对听力筛查障碍患儿给予明确诊断并采取干预措施,避免对言语智能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四、1岁内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神经运动发育检查或高危儿脑损伤筛查,及时发现运动发育迟缓或早期脑瘫健康训练指导。 五、做好高危儿保健的健康宣教工作,指导喂养、护理及防病知识,做好高危儿家庭监测的宣传工作,提高家庭自我监测能力。 六、如随访中发现有生长发育迟缓、智能发育迟缓、脑瘫言语障碍问题应及时经行干预治疗,对于不能治疗的患者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 七、高危儿管理程序 筛查→登记→管理→结案

附:高危(体弱)儿童管理对象: (一)高危胎儿:(孕期高危因素) 1、有脑瘫家族史、家族遗传、代谢病史。 2、高龄产妇:分娩时母亲年龄≥35岁。低龄产妇:分娩时母亲年龄<16岁。 3、孕期子痫、外伤、晕厥。 4、孕期中、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5、孕期感染:发热、腹泻、病毒性感染及其他。 6、本次妊娠有先兆流产、保胎治疗等,母婴血型不合。 7、自然流产≥3次。妊娠次数≥4次。 8、孕期疾病:高血压、肝炎、肝内胆汁淤积症、糖尿病、中重度贫血及出血性疾病、甲状腺肿大、心脏病、癫痫、肾炎、结缔组织病、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9、孕期接触有害理化因素:放射线、有毒化学物品、高压线、造纸厂、水污染及其他。

高危管理制度(新)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村级保健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 (一)高危孕妇筛查及登记管理 1.村级保健员摸底提供辖区内信息,一旦发现有怀孕妇女立即进行登记和宣教,并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孕妇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并负责首次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如发现有妊娠期合并症或妊娠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确诊。对不能确诊的应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以免贻误病情。 3.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对孕妇进行高危筛查时,严格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评分,发现高危孕妇,填写高危孕妇管理登记本(附件1)和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卡(附件2),并在母子保健手册上做高危标记(在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上做标记)。 (二)高危孕妇报告管理 1.对综合评分小于30分并且无单项评分≥15分的孕妇进行建档管理,并于1个月内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2.对综合评分≥30分或单项评分≥15分的孕妇嘱其到旗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复诊,并在7日内将高危孕产妇管理的信息报告本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3.对流动人口的高危孕产妇信息1个月内报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之间相互联系,交换信息。

(三)高危孕妇随访管理 乡镇卫生院负责对综合评分小于30分并且无单项评分≥15分的孕妇进行管理和随访。 (四)高危孕产妇转会诊管理 1.乡镇卫生院筛查出的综合评分≥30分或有单项≥15分的孕妇,应立即转旗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进行产前检查及高危评分。 2.对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高危孕妇,须转至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并有内科会诊意见。 (五)住院高危孕产妇管理 1.综合评分≤20分的孕妇,视情况可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2.综合评分≥20分、≤30分的孕妇,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综合评分≥30分或单项评分≥15分的高危孕妇应转到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住院分娩。 (六)高危孕产妇结案管理 1.乡镇卫生院保健人员对其进行产后访视,根据高危情况确定访视次数,并督促其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接受产后42天健康检查。 2.凡发生死亡的孕产妇,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卡将作为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一)高危孕妇筛查及登记管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高危儿筛查管理方案;

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高危儿是指在出生前、产时及出生后存在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生物、社会及环境危险因素),或在常规儿童保健检查时发现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正常轨迹(如某个能区的发育落后)的特殊儿童。大量研究结果表明高危儿各种发育障碍如脑瘫、学习困难、视听障碍等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正常儿童。为降低高危儿的伤残发生率或减轻伤残程度,改 责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各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具体涉及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等学科。 (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立高危儿干预专科门诊,按照《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常规》(见附件三)、《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附

件六),开展辖区内相应类别的高危新生儿、发育偏移儿童的管理工作。 三、明确职责,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相关人员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按照《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各级人员职责》(见附件五)《高危儿筛查及转诊流程》(见附件四)、《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见 依从性。力求做到对每一个高危儿都能够的做到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切实提升高危儿的生命质量,减少脑瘫和智力低下的发生。 四、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要求 高危新生儿漏筛率≤5%;高危新生儿转诊率≥95%;高危新生儿规范管理率≥80%。

附件一、市级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及工作制度 二、高危儿筛查工作制度 三、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常规 四、高危儿筛查及转诊流程 组 成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新生儿科、产科、康复科)徐州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康复科、儿童保健科、营养科)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生儿科、产科) 徐州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产科)

高危药品管理规范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按照高危药品A、B、C等级分类法,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三、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有明显专用标识。 四、药库将高危药品标识维护在药品信息中,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五、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六、A、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A级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再次确认并双签字;B级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

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七、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八、高危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九、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十、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十一、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7670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动火作业的管理 1、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2、凡有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气体厂房、设备、管道动火前必须用氮气、蒸汽等置换干净,隔绝气体来源,堵好盲板,(如有条件时要求拆除一段生产联系的管道)经分析化验确无中毒、着火和爆炸的危险时方准动火,并应随时分析记录。 1)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其可燃物含量<0.5%。 2)爆炸下限<4%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其可

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1]

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2010年7月修订版)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是指当一个药物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机率对患者造成明显伤害或危险的药品。未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患者伤害,参考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护理工作实际及参照药学部的“高危药品管理制度”,制定如下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定(“麻、精”药品除外)。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吸入或全身麻醉药等列为二级管理高危药品(具体品种见附录一)。 2、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疗药品及部分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等列为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具体品种见表1)。 3、由科室组织学习一级、二级管理高危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护士对一级、二级管理高危药品使用的安全性。 4、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必须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高危药”警示标识。一级管理的高浓度电解质高危药还另设醒目的提示警示标识。 5、执行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医嘱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双人核对,提高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的安全性。在执行一级管理高危药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暂停使用和报告医生,按医嘱对症处理,并按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上报。 6、需皮试的高危药品管理同时参照我院药学部制定的《药物过敏性试验管理办法》。 7、无论是否未高危药品,如药品包装内配有专用溶媒、专用加药器或专用输液器等,都必须使用该药品包装内的专用产品。 表1: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1)

表1: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2)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资料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 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 内容与要求 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高危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高危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高危作业的控制和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高危作业造成工伤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高危作业的控制和管理。 3.术语 3.1 高危作业: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地理环境、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所从事的作业安全可靠性差,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高危作业危险等级分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3.2 一级高危作业:有可能造成轻伤事故,而且事故可能性较大。 3.3 二级高危作业:有可能造成重伤以上事故,而且事故可能性很大。 4.职责 4.1 生产管理部或外协单位负责高危作业的申请,制订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4.2 设备物资部负责对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进行技术审核。 4.3 技术安全部负责对安全技术、防护、组织等措施进行审查,并检查考核。4.4 公司安全总监负责对《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的审批。 4.5 现场车间责任人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落实,安全监护人及分厂负责人负责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及考核。 5.管理要求 5.1 对各类高危作业实行部门级、公司级两级管理。 5.2 高危作业的范围 5.2.1 带电作业:电压在36V 以上的带电作业; 5.2.2 高处作业:凡在离基准地面2 米以上(含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 5.2.3 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进行动火作业: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原煤仓、煤粉仓、氧气瓶、乙炔瓶、储油灌、输油管路、液压油管路、稀油站等和易燃易爆设施、场所的动火作业;

5.2.4 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进入有限空间、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区域作业; 5.2.5 带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2.6 使用临时输电线路(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审批)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5.2.7 高热作业:指在温度超过40℃的容器内或在高温区域的作业; 5.2.8 易发生塌料区域的作业:如清库(仓)、捅料、打大块、打“雪人”,各级预热器、分解炉、窑内、篦冷机、熟料输送地坑等范围内的所有作业; 5.2.9 起重吊装作业; 5.2.10 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5.2.11 在轻质屋面(如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彩钢等)上的作业; 5.2.12 其它危险作业。 5.3 审批程序 5.3.1 进行高危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填写《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从作业设计、作业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保证作业安全。 5.3.2 所有高危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遇突发设备故障或确需中、夜班进行的,亦必须坚持申请审批(中、夜班遇突发情况时授权当值调度负责签批),中夜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当值调度和高危作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共同监督落实。 5.4 申请高危作业部门或外协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填写《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技术安全部审批→公司安全总监签批。 5.5 凡属一级高危作业的,由安排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的车间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填写好《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和技术安全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本部门安排、执行的一级高危作业,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作业程序,做好相关记录后,执行部门级审批流程。 5.6 凡属二级高危作业的,由作业部门执行“5.4”的审批程序后,由公司安全总监签批《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交作业部门实施作业,作业部门负责人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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