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域功能区几类区的划分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标准分级是
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标准分级是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具体的区别在哪1 分类方法不同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一级功能区分四类,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功能区对一级功能区中的保护区和开发利用区进行再分类,将保护区再细分为源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大型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水保护区,又将开发利用区细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区;水环境功能区则分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等。
2、划分范围不同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要比水功能区划分范围大且细3、功能区定义不同水功能区划定义的水功能区名称是从利用的角度,如工业用水区是指该区域的水可以被工业企业所利用,因此将许多水库定义为“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定义的水环境功能区名称是从排放的角度,故其工业用水区是指可以排污,因此将水库排除在工业用水区以外。
4、执行标准不同水功能区划中的保护区执行Ⅰ、Ⅱ类标准均可,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参照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区最低执行Ⅳ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中的保护区执行Ⅰ类标准,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Ⅲ-Ⅴ类标准。
5、水质的阶段性目标不同水功能区划中分近期与远期执行目标,且执行标准类别有范围幅度(如Ⅱ~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在水体的主导功能及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不调整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只有一个水质目标,无范围幅度。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中“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查”部分是在《海洋调查规范》基础上,参考了国际上有关海洋环境管理方法及全国沿海省市开展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工作实践制定的。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规范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及方法,包括区划调查方法、区划图集的编绘方法以及区划报告的编写与验收方法等,是我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技术依据。
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沿海地区按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划分的第一类至第四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2引用标准及规范下列标准和规范中的条文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规范同效。
GB17378一1998海洋监测规范GB12763—1991海洋调查规范GB3097一1997海水水质标准GB11607—1989渔业水质标准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近岸海域nearcoastalseawaters指岸边附近一定范围内的海域。
本规范适用的需进行环境功能区划的近岸海域,是指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大陆海岸、岛屿、群岛相毗连,《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的领海外部界限向陆一侧的海域。
3.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environmentalfunctionzoneinnearcoastalseawaters 为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水水质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海域水体的使用功能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海域环境划定的按水质分类管理的区域,称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3.3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environmentalfunctionzoninginnearcoastalseawaters 指对近岸海域的环境功能按水质类别划定其分界线,确定其水质保护目标,并制订出有效的管理规章。
简述地表述环境质量标准中对应的五类水体功能
简述地表述环境质量标准中对应的五类水体功能简述地表述环境质量标准中对应的五类水体功能一、引言在地表水环境保护和管理中,水质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为了对水体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需要制定一套科学且可行的水质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根据不同水体功能要求而制定的,其中包含了对不同水体功能的要求和评价指标。
本文旨在简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对应的五类水体功能。
二、背景五类水体功能是针对不同水域的特点和用途来划分的。
根据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所规定的,五类水体功能分别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功能区、近岸海域水体功能区、河口及沿海滩涂水体功能区、水产养殖区水体功能区和农田灌溉区水体功能区。
三、五类水体功能及评价指标1. 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功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功能区用于供应人类饮用水,对水质的要求非常高。
其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水质类别、化学需氧量(COD)、总氮、总磷、重金属、细菌总数、亚硝酸盐氮等。
2. 近岸海域水体功能区近岸海域水体功能区主要用于海洋旅游、海洋娱乐等活动,对水体质量的要求相对较高。
评价指标包括:水质类别、化学需氧量(COD)、总氮、总磷、重金属、浊度等。
3. 河口及沿海滩涂水体功能区河口及沿海滩涂水体功能区主要用于航运、排放污水和海洋渔业等活动,对水体质量的要求相对较低。
评价指标包括:水质类别、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重金属、油类、浊度等。
4. 水产养殖区水体功能区水产养殖区水体功能区主要用于养殖水产品,对水质的要求较高。
评价指标包括:水质类别、化学需氧量(COD)、总氮、总磷、重金属、叶绿素a、氨氮等。
5. 农田灌溉区水体功能区农田灌溉区水体功能区主要用于灌溉农田,对水质的要求较低。
评价指标包括:水质类别、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重金属、PH值、溶解性硅酸盐等。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根据以上对五类水体功能及其评价指标的简述,可以了解到不同水体功能对水质的要求是不同的,这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而设立的。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水域是地球上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具有多种功能和分类。
本文将从水资源保护、水域使用限制、水质管理、水域排放控制、水文观测、水域生态保护、航道通行规则、水上交通管理、水域安全标准和水资源利用规划等方面进行阐述。
1.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是为了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平衡。
水资源保护包括保护水源地、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等方面。
在保护水资源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加强水资源监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水污染排放等。
2.水域使用限制水域使用限制是指对水域的利用进行规范和约束,以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水域使用限制包括游泳、航行、养殖、旅游等方面。
例如,在游泳方面,需要设立游泳区和非游泳区,以确保游泳者的安全和保护水域的生态环境。
3.水质管理水质管理是指对水体的质量进行监测和管理,以确保水体的质量和安全。
水质管理包括污水排放标准、水质监测、水质改善等方面。
例如,在污水排放方面,需要建立污水排放标准,并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测和管理,以减少水污染。
4.水域排放控制水域排放控制是指对水域的排放进行规范和约束,以确保水域的生态环境和安全。
水域排放控制包括污水排放、噪音污染、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例如,在污水排放方面,需要建立排放标准和监测机制,并加强对违规排放的处罚和监管。
5.水文观测水文观测是指对水体的水位、流速、水温等参数进行观测和记录,为水资源管理和防灾减灾提供基础数据。
水文观测包括水位观测、流量观测、水温观测等方面。
例如,在水位观测方面,需要设立水位观测站,并定期进行观测和记录。
6.水域生态保护水域生态保护是指保护水域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以确保水域的可持续发展。
水域生态保护包括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监控等方面。
例如,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需要设立水域自然保护区,并加强对保护区的监管和管理,以保护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7.航道通行规则航道通行规则是指对航道通行的船舶进行规范和管理,以确保航道的安全和顺畅。
环保执行标准分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为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把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
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做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按照海域的不同适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四类。
Ⅰ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Ⅱ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Ⅲ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Ⅳ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水功能区水质标准是根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划分的五类水体,分别是I类水、II类水、III类水、IV类水和V类水。
I类水主要位于国家自然保护区,水质良好,只需经过简易的净化消毒处理,就可以供生活饮用。
II类水主要位于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经常规净化处理后可以供生活饮用。
III类水主要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可以肆意地撒欢游泳,可以进行水产养殖。
IV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用水区,虽然看起来还不错,但是最好不要在里面游泳。
V类水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类用水区。
对于劣V类水,需要采取措施治理,争取回归到V类或更高的水质等级。
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时,需要考虑水体的用途、水生态系统的特点、水体的污染源和治理等因素。
水域功能分类
水域功能分类
时间:2007-09-06 来源:作者: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等具有适用功能的地面水水域。
1水域功能分类
依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有季节性功能的,可分季节划分类别。
表1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注:. 允许根据地方水域背景值特征做适当调整的项目.. 规定分析检测方法的最低检出限,达不到基准要求... 试行标准. .。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水功能区划分是指根据水体的水质状况和水生态系统功能特征,将水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对每个区域的水质目标和管理要求进行规定,以保护和恢复水环境的功能和水生态系统的健康。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是保护水环境和水资源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水功能区划分的目的。
水功能区划分的目的在于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域,明确不同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和管理要求,为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水功能区划分,可以更好地实施水环境保护政策,保障水体的水质和生态功能,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水功能区划分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水功能区划分应基于充分的水质监测和水生态调查数据,科学评估水体的水质状况和生态系统功能特征,确保划分结果科学合理。
2.综合性原则,水功能区划分应综合考虑水体的水质、水量、生态系统特征、人类活动等因素,全面评估水体的功能状况,确保划分结果全面准确。
3.可操作性原则,水功能区划分应考虑管理实践的可操作性,划分结果应能够为水环境管理和保护提供有效的指导,确保划分结果可操作性强。
4.动态性原则,水功能区划分应考虑水体的动态变化特征,划分结果应能够适应水体的动态变化,确保划分结果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性。
三、水功能区划分的标准。
1.水质标准,水功能区划分应基于水体的水质状况,根据水体的水质监测数据,确定不同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例如Ⅰ类水体的水功能区应具有优良的水质,适宜生活饮用水源,Ⅴ类水体的水功能区则可以适用于农业灌溉和工业用水。
2.生态功能标准,水功能区划分应考虑水体的生态系统功能特征,确定不同水功能区的生态保护目标,例如湿地、河口等特殊生态系统应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对人类活动进行严格限制。
3.人类活动标准,水功能区划分应考虑水体的人类利用功能,确定不同水功能区的管理要求,例如城市集中供水区和工业排放区应划分为严格管控区,对排污口进行严格管理。
四、水功能区划分的实施。
水功能区划分应由水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充分征求相关专家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确保划分结果科学合理、公正公平。
水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分
水功能区划分的目的与意义
1 依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结合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社 会需求,科学合理地在相应水域划定具有特定功能、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 护要求并能够发挥最佳效益的区域(即水功能区)
2 确定各水域的主导功能及功能顺序,制定水域功能不遭破坏的水资源保护目标;通 过各功能区水资源保护目标的实现,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功能区划要充分考虑管理工作
6 尽量将控制断面置于行政交界处,并考虑管 理信息系统建立的要求
河北省一级区划
河北省二级区划
THANKS
3 是全面贯彻《水法》、加强水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水资源保护措施实施和监督 管理的依据,对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具 有重要意义
水功能区划分的原则
1 可持续发展原则 3 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原则 5 相似性划分原则
2 综合分析、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4 结合考虑现状使用功能和超前性原 则
6 水质与水量统一考虑的原则
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水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经验和成果
2 根据近几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中出现 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用新的基础资料、分析 技术与手段,编制水功能区划报告
3 划分要紧密结合水系实际
4 分析研究与水功能区划相关的重要问题,划 分应突出流域及区域的重点并具有可操作性
全国水资源区划标准
全国水资源区划标准一、总则1、水资源区划是中国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水资源评价、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在进行水资源区划时,应保持行政区域与流域分区的统分性、组合性与完整性。
2、水资源区划应考虑大江大河流域的完整性,结合地貌和控制断面对大江大河干流进行合理分段。
3、水资源区划应按照水系内河流关系,并兼顾地级行政区的完整性,以有利于进行分区水量控制的要求进行划分。
4、水资源功能区划的目标是根据中国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不同水域的功能定位,明确管理目标,强化保护措施,实现分类管理和保护。
二、水资源区划原则1、保持自然地理和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原则:水资源区划要保持水资源的自然地理和生态环境的完整性,避免过度分割,以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水资源区划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合理划分水资源的功能区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3、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原则:水资源区划要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保护河流的自然生态环境,避免过度开发利用,以保障河流的健康发展。
4、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原则:水资源区划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5、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水资源区划要遵循科学规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区划方案,以利于实际管理和操作。
三、水资源区划标准1、根据全国各地的自然地理、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生态等条件,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水资源区,每个水资源区应保持相对稳定,并明确其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2、水资源区的划分应考虑大江大河流域的完整性,结合地貌和控制断面对大江大河干流进行合理分段。
同时,应兼顾地级行政区的完整性,以有利于进行分区水量控制的要求进行划分。
3、水资源功能区划应根据不同水域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明确不同功能区域的管理目标和保护措施,实现分类管理和保护。
水功能区划介绍
水功能区划介绍水是生命之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我国是世界人均水资源量较少的国家,并且由于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全国许多地区水资源十分匮乏。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水资源的要求也在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与此同时,大量未经处理的污废水排入自然水体,致使水环境恶化,影响了水资源的利用,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
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到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要求着眼于可持续发展来研究解决中国的水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用水量和排污量都将增加,污染仍将加剧。
因此,为有效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矛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开展水功能区划是十分必要的。
区划的原则是: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区划必须有前瞻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便于管理,实用可行,水质水量并重。
水功能区划是通过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现状的分析,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要求,将江河湖库划分为不同使用目的的水功能区,并提出保护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
在整体功能布局确定的前提下,对重点开发利用水域详细划分多种用途的水域界限,以便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供依据。
本次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
一级区划是从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之间的用水关系,长远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二级区划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
一级功能区的划分对二级功能区的划分具有宏观指导作用。
一级功能区分4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二级功能区划是在一级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分7类,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
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管理的基础,为加强水功能区的管理,国家水利部已制定水功能区管理办法。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是根据地表水环境的特点和功能需求,将流域内地表水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区,以实现科学有效地保护水资源和改善水质。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是对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具体划分和说明,以便管理者和决策者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一、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是指直接或间接供给城市生活用水的地表水区域。
这些区域应保持水质清洁、水量充足,限制开发和排放等活动,以确保向城市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资源。
水源保护区通常被划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两部分,核心区保持生态完整性,缓冲区限制开发和生产活动。
二、景观保护区景观保护区是具有重要生态、社会和经济价值的地表水区域。
这些区域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需要保护和修复以维护景观的完整性和生态功能。
在景观保护区内,应限制开发建设、减少工业排放和农业污染,促进生态旅游和可持续经济发展。
三、水利工程控制区水利工程控制区是对河流、湖泊和水库等地表水体进行管理和调控的区域。
这些区域通常伴随有水利工程设施,如堤坝、泄洪渠等,旨在调节水流、防洪灾、供水灌溉等。
水利工程控制区应保持设施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和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四、水功能区保护区水功能区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地表水功能完整性而设立的区域。
这些区域根据地表水的水质特征和污染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恢复策略,以提高水体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健康。
水功能区保护区的划分应考虑生态需求、人类活动和未来发展规划。
五、生态修复区生态修复区是对受损或恢复中的地表水生态系统进行专门管理和修复的区域。
这些区域往往受到污染、生境破坏或生物丰度下降等问题困扰,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生态平衡和水质状况。
生态修复区的主要任务是修复植被、还原栖息地、改善水质,实现生态系统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交通航运区交通航运区是为了满足水上交通和航运需求而设立的地表水区域。
这些区域通常位于重要水路旁,服务于货物运输、人员出行和旅游观光等活动。
水功能区划类别及执行标准
水功能区划类别及执行标准1、保护区(一级功能区):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有重要意义的水域。
该区内严格禁止进行其他开发活动。
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Ⅱ类标准或维持水质现状。
2、保留区(一级功能区):指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预留的水域。
该区内水质应维持现状,未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区内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利用活动。
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3、开发利用区(一级功能区):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景观娱乐等需水要求的水域,如主要城镇河段、受工业废水污染明显的河段等。
该水域应根据开发利用要求进行二级功能区划。
按二级区划分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4、缓冲区(一级功能区):指为协调省际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以及在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相接时,为满足保护区水质要求而划定的水域。
未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该区域进行对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
按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控制。
5、饮用水源区(二级功能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如已有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布的水域,或在规划水平年内城镇发展需设置取水口,且具有取水条件的水域。
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类标准。
6、工业用水区(二级功能区):指满足工业用水需要的水域,如现有工业园区、工矿企业生产用水的集中取水水域;或根据工业布局,在规划水平年内需设置工业园区、工矿企业生产用水取水点,且具备取水条件的水域。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Ⅳ类标准,或不低于现状水质类别。
7、景观娱乐用水区(二级功能区):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或不低于现状水质类别。
8、渔业用水区(二级功能区):指具有鱼、虾、蟹、贝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功能的水域,养殖鱼、虾、蟹、贝、藻类等水生动植物的水域。
简述我国地表水质量标准中水功能区分类
地表水质量标准中水功能区分类
一
水体:
Ⅰ类区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一级标准;
Ⅱ类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二级标准;
Ⅲ类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及游泳区,三级标准;
Ⅳ类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区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二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1、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2、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
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3、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泅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4、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5、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功能区水质要求
文章标题:深入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关于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类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理解这一重要内容。
一、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概念及分类1. 概念解析:水功能区是指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水体具有的特定的生态系统功能。
2. 分类介绍: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水功能区主要分为I类水功能区、II类水功能区、III类水功能区、IV类水功能区和V类水功能区,每类水功能区都有其具体的水质要求。
二、探讨不同水功能区的水质要求1. I类水功能区:作为水质最好的水功能区,其要求更加严格,可以直接供人饮用和保护水产资源。
2. II类水功能区:要求较高,可以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使用。
3. III类水功能区:要求适中,可供一般工业用水区、农田灌溉水源地等使用。
4. IV类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相对宽松,可用于一般景观、市政设施等。
三、影响水功能区水质的因素1. 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有机物、营养物等,它们是导致水功能区水质下降的主要因素。
2. 人类活动:工业排放、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活动也会对水功能区水质产生影响。
3. 自然因素:如气候、地形、植被等也会对水功能区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四、对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个人理解在我看来,保障水功能区水质的合格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水是生命之源,关系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水环境保护中来,共同守护我们的水功能区水质。
归纳总结通过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深入探讨,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水功能区的分类、水质要求以及影响因素等内容。
保障水功能区水质的合格不仅需要政府、企业的积极行动,也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和贡献。
希望通过不断的努力,我们可以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水资源,让它保持清澈、健康,造福于人类和整个生态环境。
四川省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
四川省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1992年1月13为了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结合四川省地面水水域的实际情况,对我省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作如下规定:I类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二、水域环境功能划类原则(一)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二)划分各水域功能一般不得低于现状功能。
需要降低现状功能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三)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时,按最高功能划分类别(四)同一河流在划分不同河段的功能类别时,上游河段的功能划分应满足(五)排放污水形成的地面水混合区,不得影响邻近功能区及鱼类回游通道三、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分类别工作,会同省建设、水利电力、卫生、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主要地面水各市、地、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主要地面水环境功能划类和本地区水环境现状、使用要求、整体规划等,对省未划类的所辖水域划分环境功能类别,对省已划类的水域位于本辖区的部分可进行局部划类调整。
凡涉及相邻市、地、州用水水质的水域,其环境功能划类,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不涉及相邻市、地、州用水水质的水域,其环境功能划类,由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审批,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对不同功能类别的水域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负责水质监判别水质是否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应使用水期平均值,不得使用瞬时一次监测值,监测值单项超标,即表明使用功能不能保证。
四川省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
四川省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1992年1月13为了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结合四川省地面水水域的实际情况,对我省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作如下规定:I类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二、水域环境功能划类原则(一)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二)划分各水域功能一般不得低于现状功能。
需要降低现状功能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三)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时,按最高功能划分类别(四)同一河流在划分不同河段的功能类别时,上游河段的功能划分应满足(五)排放污水形成的地面水混合区,不得影响邻近功能区及鱼类回游通道三、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分类别工作,会同省建设、水利电力、卫生、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主要地面水各市、地、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主要地面水环境功能划类和本地区水环境现状、使用要求、整体规划等,对省未划类的所辖水域划分环境功能类别,对省已划类的水域位于本辖区的部分可进行局部划类调整。
凡涉及相邻市、地、州用水水质的水域,其环境功能划类,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不涉及相邻市、地、州用水水质的水域,其环境功能划类,由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审批,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对不同功能类别的水域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负责水质监判别水质是否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应使用水期平均值,不得使用瞬时一次监测值,监测值单项超标,即表明使用功能不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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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域功能区几类区的划分标准
我国水域功能区是指根据水资源的特征和水环境的质量状况,将水域按照不同的用途和要求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达到保护水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目的。
根据《水环境管理条例》和《水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我国水域功能区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水源涵养区:指水源保护区、水库集水区、山区林地等地区,其主要功能是保护水源、涵养水资源,禁止开采、抽水和妨碍水文循环等活动。
二、水生态保护区:指具有特殊生态环境和生物群落的河流、湖泊、湿地等水域,其主要功能是保护水生态系统,禁止污染排放和破坏生态环境等活动。
三、水利用区:指为城市、农村、工业等各种用水需求服务的水域,其主要功能是供应生产、生活用水,要求控制污染排放和保持水质稳定。
四、水运区:指为航运、港口等服务的河道、港湾等水域,其主要功能是航运和码头作业,要求控制污染排放和维持航道畅通。
以上是我国水域功能区的主要划分标准,对于各类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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