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8-201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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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1.编制依据2.施工准备2.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保证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准确无误,施工前应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施工测量放线工作的基本准则,明确测量任务在施工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工程测量作业规程》及本公司技术部编制的测量管理制度。

资料收集:当地地区地址资料,了解建筑物的地下及附近场地现状资料,如管线走向、高程和其所在位置等。

2.2深化研究设计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熟悉并校核图纸,着重了解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和定位条件,建筑物的相互关系和轴线尺寸、地下地上的标高变化,领会设计方面对测量精度的要求。

2.3测量器具的检定测量仪器设备检验,是测量前准备工作中很重要的一步,仪器钢尺的准确度是测量精度和工程质量的根本保障,《计量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鉴定周期以及经鉴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所以本工程所用的仪器、钢尺、塔尺等必须严格按《计量法》中有关规定送检定部门做检定、检核。

经鉴定、检核合格的仪器方可使用。

2.4人员安排本工程施工测量队伍由一名测量技师和三名测量工程师组成测量班组, 在技术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测量施工方案、组织验线、测量资料汇编、现场放线,填写测量施工日志等工作。

2.5仪器准备2.6导线桩的校核根据规划局所给定的控制点,进行坐标反算,求出建筑物各边长、方位角,保证正确的依据成果;复测现场导线桩之间的关系结果满足《工程测量作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要求。

2.7水准点的复核根据测绘院提供的水准点采用复合法进行校核观测结果满足规范要求。

3.平面控制3.1测量难点本工程现场:场地较大,配套楼基坑开挖深、支护易变形,会直接造成控制点的损坏等等。

为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建立一个稳固可靠、使用方便的控制网尤为重要。

3.2总体思路平面控制网分总控制网和轴线控制网三级测设。

首先建立以业主提供的控制点为基准的总控制网,采用经纬仪水准仪测量。

沉降观测检测方案

沉降观测检测方案
2.建筑物倾斜观测:采用全站仪进行角度和距离测量。
3.基坑周边环境变形观测:采用全站仪或激光测距仪进行监测。
4.地下水位变化观测:采用水位计进行实时监测。
六、观测点布置
1.沉降观测点:沿建筑物四周及主要承重部位均匀布置,每侧不少于3个点,共计不少于12个观测点。
2.倾斜观测点:建筑物四角及主要受力部位均匀布置,每侧不少于2个点,共计不少于8个观测点。
3.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观测点:根据支护结构形式及设计要求进行布置。
4.地下水位观测点:在基坑周围均匀布置,数量根据基坑大小及设计要求确定。
七、观测周期及频率
1.沉降观测:施工期间,每完成一个施工阶段进行一次观测;工程完工后,每季度进行一次观测。
2.倾斜观测:施工期间,每完成一个施工阶段进行一次观测;工程完工后,每年进行一次观测。
1.掌握建筑物及地基在施工过程中的沉降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分析沉降原因,为调整施工方案和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依据。
3.为建筑物后期使用和维护提供基础数据。
三、观测依据
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2.全站仪测量法:采用全站仪进行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的倾斜观测。
3.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观测:采用全站仪或激光测距仪进行观测。
4.地下水位观测:采用水位计进行观测。
六、观测点布置
1.沉降观测点:沿建筑物四周及中间均匀布置,每边不少于3个,共计不少于12个观测点。
2.倾斜观测点:在建筑物四角及中间均匀布置,每边不少于2个,共计不少于观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进行总结,形成观测总结报告。
本沉降观测检测方案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筑物使用安全,观测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观测方案。在观测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观测工作的合法合规。

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1.编制依据2.施工准备2.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保证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准确无误,施工前应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施工测量放线工作的基本准则,明确测量任务在施工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工程测量作业规程》及本公司技术部编制的测量管理制度。

资料收集:当地地区地址资料,了解建筑物的地下及附近场地现状资料,如管线走向、高程和其所在位置等。

2.2深化研究设计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熟悉并校核图纸,着重了解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和定位条件,建筑物的相互关系和轴线尺寸、地下地上的标高变化,领会设计方面对测量精度的要求。

2.3测量器具的检定测量仪器设备检验,是测量前准备工作中很重要的一步,仪器钢尺的准确度是测量精度和工程质量的根本保障,《计量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鉴定周期以及经鉴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所以本工程所用的仪器、钢尺、塔尺等必须严格按《计量法》中有关规定送检定部门做检定、检核。

经鉴定、检核合格的仪器方可使用。

2.4人员安排本工程施工测量队伍由一名测量技师和三名测量工程师组成测量班组, 在技术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测量施工方案、组织验线、测量资料汇编、现场放线,填写测量施工日志等工作。

2.5仪器准备2.6导线桩的校核根据规划局所给定的控制点,进行坐标反算,求出建筑物各边长、方位角,保证正确的依据成果;复测现场导线桩之间的关系结果满足《工程测量作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要求。

2.7水准点的复核根据测绘院提供的水准点采用复合法进行校核观测结果满足规范要求。

3.平面控制3.1测量难点本工程现场:场地较大,配套楼基坑开挖深、支护易变形,会直接造成控制点的损坏等等。

为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建立一个稳固可靠、使用方便的控制网尤为重要。

3.2总体思路平面控制网分总控制网和轴线控制网三级测设。

首先建立以业主提供的控制点为基准的总控制网,采用经纬仪水准仪测量。

2016年新近发布、作废的规范标准信息

2016年新近发布、作废的规范标准信息

新近发布、作废的工程建设标准通知编号:JZB 003-2016编制:二公司技术中心批准: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3日《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39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384-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螺纹桩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JGJ/T379-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组合结构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JGJ138-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5、3.2.3、4.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同时废止。

《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JGJ/T364-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48-2016,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025-2016,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8-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3.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同时废止。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8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1、4.2.1、5.2.3、6.4.1、8.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同时废止。

《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378-2016,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080-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建筑物裂缝的类型及诊治

建筑物裂缝的类型及诊治

建筑物中裂缝无处不在,有的大到可以塞进一个手指,有的细微到肉眼无法观测。

在一般条件下细微的裂缝并不直接影响结构的安全,但大多数工程的破坏与倒塌是从裂缝扩展开始的。

目前,在建筑结构中频繁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虽然有些裂缝没有达到使建筑物倒塌的危险程度,但结构的裂缝可以引起渗漏、腐蚀、混凝土碳化等,从而导致建筑构件耐久性的降低,甚至对结构的安全可靠性产生严重的潜在威胁。

1裂缝的成因和形态建筑结构中的裂缝概括地说,主要有两大类型:荷载裂缝和变形裂缝。

1.1荷载裂缝属于结构性裂缝,是直接在结构上施加的各种静力和动力荷载,由于结构的强度、刚度或稳定性不够而引起的裂缝,其裂缝的分布特征及宽度、深度与外荷载大小有关。

建筑构件的荷载裂缝大致分为受弯裂缝、剪切裂缝和受压裂缝,因构件所遭受的外力性质不同而产生的裂缝形态也不同。

1.1.1受弯裂缝在弯矩作用下,承受拉力的建筑构件在其横截面上存在拉应力,当拉应力大于这些构件的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时,这些构件将在垂直于主拉应力方向上出现裂缝,裂缝大多处于建筑构件跨中偏下部,一般沿建筑构件高度,由下往上延伸,下大上小;在水平方向上沿建筑构件底部的宽度方向扩展到部分截面或贯通全截面。

高度较大的梁,裂缝宽度在钢筋位置处比较小,而较宽的裂缝处于离钢筋稍远处的腹部中下部位。

1.1.2剪切裂缝指在剪力或剪力与弯矩共同作用下,构件的横截面上产生剪切应力,当剪切应力超过构件抗剪强度时,在建筑构件两侧产生裂缝,一般出现在承受剪力较大的梁端支座处,多呈斜向裂缝,它最宽处在建筑构件截面高度的中间部位,上、下两端较窄。

1.1.3受压裂缝主要指竖向构件(柱或剪力墙)在承受来自竖向过大的荷载时,构件所受的压应力大于其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而产生的裂缝。

可分3种:⑴轴心受压裂缝。

特点:构件的四个侧面出现裂缝,呈竖向、短而密且平行;⑵小偏心受压裂缝。

特点:构件靠近受压一侧出现裂缝,呈竖向、短而密且平行;⑶大偏心受压裂缝。

钢结构模拟考试题(附答案)

钢结构模拟考试题(附答案)

钢结构模拟考试题(附答案)一、单选题(共52题,每题1分,共52分)1.持续时间很短的冲击电能叫做:()A、脉冲B、连续波C、直流峰值电压D、超声波正确答案:A2.对工件进行接触法斜角探伤时,如果入射角达到第二临界角,会发生:()A、表面波全反射B、横波450折射C、表面波D、以上都不对正确答案:C3.GB/T232-2010《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金属材料弯曲试验当产品宽度(),试样宽度为原产品宽度。

A、W15mmB、W20mmC、<15mmD、<20mm正确答案:D4.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的挠度值检测,对跨度()以上钢网架结构测量挠度时应测量下弦中央一点及各向下弦跨度的()等分点。

A、20m,三B、20m,四C、24m,三D、24m,四正确答案:D5.直径100mm螺栓球的标记方法为()。

A、WS100B、WSR100C、BS100D、BSR100正确答案:C6.声束在何处发生扩散:()A、近场B、远场C、晶片上D、以上都不对正确答案:D7.CSK- I B试块将IIW试块的①50孔改为40,44,50台阶孔,其目的是()。

A、测定斜探头K值B、测定直探头盲区范围C、测定斜探头分辨率D、测定垂直线性正确答案:C8.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时,紧固高强度螺栓应分初拧、终拧;初拧应达到螺栓预拉力标准值的()左右。

A、40%B、50%C、60%D、20%正确答案:B9.涂层测厚的构件曲率半径应符合仪器的使用要求,应考虑其对测试()的影响。

A、分辨率B、适用性C、准确度D、耦合性正确答案:C10.焊缝探伤时,靠近背面焊道的缺陷不容易探测出来,其原因是()。

A、受分辨力影响B、远场效应C、盲区D、受反射波影响正确答案:A11.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要求,钢结构屋架跨中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A、h/250(h为屋架跨中高度)B、不大于15mmC、h/250(h为屋架跨中高度)且不大于15mmD、h/200(h为屋架跨中高度)且不大于15mm正确答案:C12.描述()中相对于平衡位置的位移随时间变化的规律,这样的方程称为波动方程。

工程测量技术标准

工程测量技术标准


4 平面放样测量 4.1 轴线投测:平面楼层混凝土浇筑并凝固达到一定强度后,现场测量人员根据 基坑边上的轴线控制桩,将 J2 经纬仪架设在控制桩位上,经对中、整平后,后 视同一方向桩(轴线标志),将控制轴线投测到作业面上。然后以控制轴线为基准, 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放样出其他轴线和柱边线、洞口边线等细部线。控制轴线标 识示例:
高度 H 每层
H≤30m 30m<H ≤60m 60m<H ≤90m
H>90m

允许偏差(mm) ±3 ±5 ±10 ±15 ±20
7 沉降观测
测量员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当浇捣基础垫层时,在垫 层四周规定处预埋临时观测点,浇筑完成后进行首次观测。基础浇至±0.000 时 再按规定埋设永久观测点,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在建筑四角及中间布置 6 个点然后 每施工完一层观测一次,主体封顶测一次,装饰装修阶段外装完测一次,竣工验 收前测一次,竣工后,第一年每隔 2~3 个月测一次,以后每隔 4~6 个月观测一 次,沉降停测标准采用连续两次半年沉降量不超过 2mm 为准。其观测点的布置 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即埋设在室外地坪上 0.500m 处,采用φ20 圆钢筋,
尾部为燕尾状埋入墙体中,头部弯起 60 毫米,并将端部磨平。每次观测均须认 真作好记录,并将观测成果报监理单位存档,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项目工程师汇 报,项目部应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并通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积极协助处 理。竣工验收前还应积极配合专业测量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沉降进 行一次全面核查,以实施竣工备案制度。
6.1 预埋件作法:预埋铁件由 100×100×8mm 厚钢板制作而成,在钢板下面焊
接 12 钢筋,且与底板焊接浇筑。预埋件示意图:

2016年4月至11月标准规范更新、作废清单

2016年4月至11月标准规范更新、作废清单

2016年4月至11月标准规范更新、作废清单1、现批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43-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2、4.2.5、5.2.7、6.2.2、6.2.3、7.2.2、7.2.10、7.2.11、8.2.4、8.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同时废止。

2、现批准《沉管法隧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201-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8.1.7、10.1.4、14.1.4、14.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现批准《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203-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5.1、5.2.5、5.7.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现批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60-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同时废止。

5、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11-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同时废止。

6、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9-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4、4.1.8、4.2.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同时废止。

7、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建筑材料试验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试验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检测试验项目分类(一)基坑监测(二)沉降观测:1、施工图纸上设计要求应进行沉降观测的;2、国家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规定应做沉降观测的。

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和GB/T50081-2016《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2、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 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其中每层楼不应小于 1 组;3、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两组试件留置之间浇筑的混凝土量不宜大于 1000m3;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5、冬期施工时,应增设不少于两组同条件养护试件,一组用于检查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而另外一组或一组以上试件用于检查混凝土拆模强度或拆模支撑强度或负温转常温后强度检查等;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JGJ8-2016建筑变形测量要求规范

JGJ8-2016建筑变形测量要求规范

3. 1. 1 下列建筑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 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 加层、扩建建筑或处理地基上的建筑。

4 受邻近施工影晌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晌的建筑。

5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

6 大型城市基础设施。

7 体型狭长且地基土变化明显的建筑。

3. 1. 2 建筑在施工期间的变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各类建筑,应进行沉降观测,宜进行场地沉降观测、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和斜坡位移观测。

2 对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及其支护结构变形观测和周边环境变形观测;对一级基坑,应进行基坑回弹观测。

3 对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应进行倾斜观测。

4 当建筑出现裂缝时,应进行裂缝观测。

5 建筑施工需要时,应进行其他类型的变形观测。

3. 1. 3 建筑在使用期间的变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各类建筑,应进行沉降观测。

2 对高层、超高层建筑及高耸构筑物,应进行水平位移观测、倾斜观测。

3 对超高层建筑,应进行挠度观测、日照变形观测、风振变形观测。

4 对市政桥梁、博览(展览)馆及体育场馆等大跨度建筑,6 应进行挠度观测、风振变形观测。

5 对隧道、涵洞等,应进行收敛变形观测。

6 当建筑出现裂缝时,应进行裂缝观测。

7 当建筑运营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时,应进行周边环境变形观测。

8 对超高层建筑、大跨度建筑、异型建筑以及地下公共设施、涵洞、桥隧等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宜进行结构健康监测。

9 建筑运营管理需要时,应进行其他类型的变形观测。

建筑变形测量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实施安全预案,同时应提高观测频率或增加观测容:1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达到或超出变形预警值。

3 开挖面或周边出现塌陷、滑坡。

4 建筑本身或其周边环境出现异常。

5 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3.2.2 中选择适宜的观测精度等级。

7 3.2.2 建筑变形测量的等级、精度指标及其适用围沉降监测点位移监视~点等级测站高差中误差坐标中误差主要适用围(mm) (mm)特等0.05 0.3 特高精度要求的变形测量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的建筑的变形测量;一等O. 15 1. 0 重要的古建筑、历史建筑的变形测量;重耍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变形测量等地基基础设计为甲、乙级的建筑的变形测量;重要场地的边坡监视~ ;重要的基坑二等0.5 3.0 监测;重要管线的变形测量;地下工程施工及运营中的变形测量;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变形测量等地基基础设计为乙、丙级的建筑的变形测量;一般场地的边坡监视IJ; -般的基坑三等1. 5 10.0 监测;地表、道路及一般管线的变形测量; 一般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变形测量;日照变形测量;风振变形测量等四等3. 0 20.0 精度要求低的变形测量注: 1 沉降监测点lJ!~站高差中误差:对水准测量,为其lJ!~站高差中误差;对静力水准测量、三角离程测量,为相邻沉降监测点间等价的高差中误差; 2 位移监测点坐标中误差:指的是监测点相对于基准点或工作基点的坐标中误差、监测点相对于基准线的偏差中误差、建筑上某点相对于其底部对应点的水平位移分量中误差等。

现有相关标准规范的沉降控制及稳定判定标准

现有相关标准规范的沉降控制及稳定判定标准

现有相关标准的沉降控制及稳定判定标准如表7.3.5所示。

表中所列标准对沉降变形的控制及稳定判定,主要采用的是总沉降量、差异沉降、沉降速率等指标。

表7.3.5 现有相关标准规范的沉降控制及稳定判定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条目相关规定或建议简述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5.5.5条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当最后100 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 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2)5.3.4条根据不同建筑物的变形特征和地基土类别不同确定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

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7.6.9条路面铺筑时,推算的工后沉降量小于设计容许值,同时要求连续2个月观测的沉降量每月不超过5 mm。

4《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7.6.2条Ⅰ级铁路不应大于20 cm,路桥过渡段不应大于10 cm,沉降速率均不应大于5 cm/年;Ⅱ级铁路不应大于30 cm。

5《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 号)4.4.3条路基的工后沉降量一般地段不应大于15 cm,年沉降速率应小于4 cm,桥台台尾过渡段不应大于8 cm。

6《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6.1.1条竣工后的坝顶沉降量不宜大于坝高的1%。

对于特殊土的坝基允许总沉降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7《民用机场岩土工程设计规范》(MH/T 5027-2013)4.2.1条飞行区道面影响区的工后沉降:跑道为0.2~0.3 m,滑行道0.3~0.4 m,机坪0.3~0.4 m;工后差异沉降:跑道沿纵向1.0‰~1.5‰,滑行道沿纵向1.5‰~2.0‰,机坪沿排水方向1.5‰~2.0‰。

飞行区土面区:应满足排水、管线和建筑等设施的使用要求。

建筑测量控制专项方案

建筑测量控制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8)3.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4. 《建筑施工测量手册》5. 本工程具体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2. 工程地点:某市某区某街道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0000平方米,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地下车库等4.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5. 设计标高:±0.000三、测量控制目标1. 确保工程定位准确无误,满足设计要求2. 确保建筑物各部位尺寸、标高、轴线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3.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数据准确可靠,为工程进度和质量提供保障四、测量控制内容1. 工程定位测量(1)依据设计图纸,确定建筑物平面位置(2)布设平面控制网,控制建筑物轴线、尺寸(3)进行建筑物平面定位,确保定位精度2. 高程控制测量(1)布设高程控制网,控制建筑物标高(2)进行建筑物标高测量,确保标高精度3. 结构施工测量(1)根据设计图纸,确定结构施工轴线、尺寸(2)进行结构施工测量,确保结构尺寸、标高、轴线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4. 建筑变形测量(1)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确保建筑物沉降在规范允许范围内(2)对建筑物进行倾斜观测,确保建筑物倾斜在规范允许范围内五、测量控制方法1. 工程定位测量(1)采用全站仪、GPS等仪器进行平面控制网布设(2)采用水准仪、钢尺等仪器进行高程控制网布设(3)采用全站仪、激光经纬仪等仪器进行建筑物平面定位2. 高程控制测量(1)采用水准仪、钢尺等仪器进行高程控制网布设(2)采用水准仪、激光经纬仪等仪器进行建筑物标高测量3. 结构施工测量(1)采用全站仪、激光经纬仪等仪器进行结构施工轴线、尺寸测量(2)采用水准仪、钢尺等仪器进行结构施工标高测量4. 建筑变形测量(1)采用水准仪、钢尺等仪器进行沉降观测(2)采用全站仪、激光经纬仪等仪器进行倾斜观测六、测量质量控制措施1. 严格按照测量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测量工作2. 加强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测量精度3. 对测量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可靠4. 对测量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测量技能和素质5. 定期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测量质量七、总结本建筑测量控制专项方案旨在确保工程定位、高程控制、结构施工和建筑变形等方面的测量工作质量,为工程进度和质量提供保障。

沉降观测相关要求

沉降观测相关要求

沉降观测相关要求一、沉降观测的目的通过对多期的观测数据分析,推断建筑变形的发展趋势,获取可靠的变形信息,为工程安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服务。

注:变形:建筑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形状或位置变化的现象。

可分为沉降和位移两大类。

沉降指竖向的变形,包括下沉和上升。

二、建筑沉降观测建筑沉降观测:用水准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

参照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三、沉降观测点标志(沉降观测钉)的安装1.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施工图结构设计总说明中的施工监测与观测的相关要求,注意图纸上要求的埋入深度及伸出长度。

2.符合规范要求(1)沉降观测标志应稳固埋设,高度宜高于室内地坪(±0面)0.2~0.5m为宜。

对于建筑立面后期有贴面装饰的建(构)筑物,宜预埋螺栓式活动标志。

(2)标志埋设前,要与建设、监理、设计进行沟通,了解建筑外墙装饰方式和使用的材料,并提前考虑建筑外墙装饰后要能够继续观测,使沉降观测资料的连续性不被破坏。

3.常见的沉降观测标志(1)规范上的(2)项目上常见的临时观测标志:最终完成效果:四、沉降观测的方法及仪器1.沉降观测等级(精度等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对于建筑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观测的精度不应低于三等。

(以设计图纸上明确要求为准)2.观测工具:水准仪,全站仪等3.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采用水准测量、静力水准测量或三角高程测量等方法进行。

(1)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当场进行检查;(2)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3)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应为闭合水准路线。

4.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规范要求:5.工作要求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四定:a.固定观测人员b.使用固定的水准仪和水准尺c.使用固定的水准基点d.按固定的实测路线和测站进行五、沉降观测数据处理1.整理原始记录每次观测结束后,应检查记录的数据和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然后,调整高差闭合差,推算出各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并填入〃沉降观测表〃中。

建筑变形测量沉降允许值

建筑变形测量沉降允许值

建筑变形测量沉降的允许值取决于具体的建筑规范和标准。

一般来说,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如下:
对于特级和一级沉降观测,沉降速率≤0.01~0.04mm/d,高程测量误差≤1/10000,相邻高程点的比较观测误差≤1/500。

对于二级和三级沉降观测,沉降速率≤0.05~0.1mm/d,高程测量误差≤1/5000,相邻高程点的比较观测误差≤1/200。

在建筑沉降观测中,通常采用精密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观测,并使用合适的沉降观测点进行测量。

观测点的布设应合理,并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基础类型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范和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技术的进步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查阅最新的规范和标准,并遵循当地的具体要求。

同时,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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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1 下列建筑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 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 加层、扩建建筑或处理地基上的建筑。

4 受邻近施工影晌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晌的建筑。

5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

6 大型城市基础设施。

7 体型狭长且地基土变化明显的建筑。

3. 1. 2 建筑在施工期间的变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各类建筑,应进行沉降观测,宜进行场地沉降观测、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和斜坡位移观测。

2 对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及其支护结构变形观测和周边环境变形观测;对一级基坑,应进行基坑回弹观测。

3 对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应进行倾斜观测。

4 当建筑出现裂缝时,应进行裂缝观测。

5 建筑施工需要时,应进行其他类型的变形观测。

3. 1. 3 建筑在使用期间的变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各类建筑,应进行沉降观测。

2 对高层、超高层建筑及高耸构筑物,应进行水平位移观测、倾斜观测。

.3 对超高层建筑,应进行挠度观测、日照变形观测、风振变形观测。

4 对市政桥梁、博览(展览)馆及体育场馆等大跨度建筑,6 应进行挠度观测、风振变形观测。

5 对隧道、涵洞等,应进行收敛变形观测。

6 当建筑出现裂缝时,应进行裂缝观测。

7 当建筑运营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时,应进行周边环境变形观测。

8 对超高层建筑、大跨度建筑、异型建筑以及地下公共设施、涵洞、桥隧等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宜进行结构健康监测。

9 建筑运营管理需要时,应进行其他类型的变形观测。

建筑变形测量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实施安全预案,同时应提高观测频率或增加观测内容:1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达到或超出变形预警值。

3 开挖面或周边出现塌陷、滑坡。

4 建筑本身或其周边环境出现异常。

5 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3.2.2 中选择适宜的观测精度等级。

7 3.2.2 建筑变形测量的等级、精度指标及其适用范围沉降监测点位移监视~点等级测站高差中误差坐标中误差主要适用范围(mm) (mm)特等0.05 0.3 特高精度要求的变形测量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的建筑的变形测量;一等O. 15 1. 0 重要的古建筑、历史建筑的变形测量;重耍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变形测量等地基基础设计为甲、乙级的建筑的变形测量;重要场地的边坡监视~ ;重要的基坑二等0.5 3.0 监测;重要管线的变形测量;地下工程施工及运营中的变形测量;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变形测量等地基基础设计为乙、丙级的建筑的变形测量;一般场地的边坡监视IJ; -般的基坑三等1. 5 10.0 监测;地表、道路及一般管线的变形测量; 一般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变形测量;日照变形测量;风振变形测量等四等3. 0 20.0 精度要求低的变形测量注: 1 沉降监测点lJ!~站高差中误差:对水准测量,为其lJ!~站高差中误差;对静力水准测量、三角离程测量,为相邻沉降监测点间等价的高差中误差; 2 位移监测点坐标中误差:指的是监测点相对于基准点或工作基点的坐标中误差、监测点相对点的水于基准线的偏差中误差、建筑上某点相对于其底部对应.平位移分量中误差等。

坐标中误差为其点位中误差的1/ J2倍。

3.3 技术设计与实施3.3.1 建筑变形测量的技术设计与实施,应能反映建筑场地、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及周边环境在荷载和环境等因素影响下的变形程度或变形趋势,并应满足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对变形信息的使用要求。

3.3.2 对建筑变形测量项目,应根据项目委托方要求、建筑类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基基础和建筑结构设计资料、施工计划以及测区条件等编写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任务要求。

2 待测建筑概况,包括建筑及其结构类型、岩士工程条件、9 建筑规模、所在位置、所处工程阶段等。

3 已有变形测量成果资料及其分析。

4 依据的技术标准名称及编号。

5 变形测量的类型和精度等级。

6 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高程基准。

7 基准点、工作基点和监测点布设方案,包括标石与标志型式、埋设方式、点位分布及数量等。

8 ?1~频率及观测周期。

9 变形预警值及预警方式。

10 仪器设备及其检校要求。

11 观测作业及数据处理方法要求。

12 提交成果的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

13 成果质量检验方式。

14 相关附图、附表等。

建筑变形测量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布设及观测应符3.3.3合本规范第章的规定。

变形监测点的布设应根据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等确定,点位应便于观测、易于保护,标志应稳固。

3.3.4 建筑变形测量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准仪及配套水准尺、全站仪、卫星导航定位测量系统等仪器设备,应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2 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情况,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正。

3 作业时,仪器设备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起重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

4 仪器设备应在其说明书给出的作业条件下使用,有关安装、操作及设备维护等应符合其说明书的规定。

3.3.5 建筑变形测量应根据确定的观测频率和观测周期进行观测。

变形观测频率和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的工程安全等级、变形10 类型、变形特征、变形量、变形速率、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外界因素影响等情况确定。

3.3.6 对建筑变形测量项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监测点,首期(即零期)应连续进行两次独立测量。

当相应两次观测数据的较差不大于极限误差时,应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目变形测量的初始值,否则应立即进行重测。

3.3.7 各期变形测量应在短时间内完成。

对不同期测量,宜采用相同的观测网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并宜使用相同的测量仪器设备。

对于特等和一等变形观测,尚宜固定观测人最佳观测时段并在相近的环境条件下观测。

员、选择.3.3.8 各期变形测量作业过程中,应进行观测数据的记录存储; 同时应进行现场巡视,并应记录建筑状态、施工进度、气象和周边环境状况以及作业中出现的有关情况。

3.3.9 当某期变形测量作业中,出现监测点被破坏或不能被观测时,应在备注中说明,并应及时通报项目委托方。

3.3.10 当按任务要求或项目技术设计,变形测量作业将要终止时,若变形尚未达到稳定状态,应及时与项目委托方沟通,并应在项目技术报告中明确说明。

3.3.11 各期变形测量应进行数据整理和成果质量检查。

最终项目综合成果应进行质量验收。

5 基准点布设与测量5.1 一般规定5. 1. 1 建筑变形测量的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影响植围以外且位置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宜避开高压线。

5. 1. 2 基准点应埋设标石或标志,且应在埋设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进行变形测量。

稳定期应根据观测要求与地质条件确定,不宜少于7d5. 1. 3 基准点应每期检测、定期复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准点复测周期应视其所在位置的稳定情况确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宜~2 月复测次,施工结束后宜每季度或每半年次。

复测2 当某期检测发现基准点有可能变动时,应立即进行复测。

3 当某期变形测量中多数监测点观测成果出现异常,或当测区受到地震、洪水、爆破等外界因素影响时,应立即进行复测。

4 复测后,应按本规范第5.4 节的规定对基准点的稳定性进行分析。

5. 1. 4 基准点可分为沉降基准点和位移基准点。

当需同时测定建筑的沉降和位移或三维变形时,宜设置同时满足沉降基准点和位移基准点布设要求的基准点。

5. 1. 5 当基准点与所测建筑距离较远致使变形测量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基点应设在相对稳定且便于进行作业的地方,并应设置相应的标志。

2每期变形测量作业开始时,应先将工作基点与基准点进行联测,再利用工作基点对监测点进行观测。

5. 1. 6 基准点测量及基准点与工作基点之间联测的精度等级,对四等变形测量,应采用三等沉降或位移观测精度;对其他等级变形测量,不应低于所选沉降或位移观测精度等级。

5.2 沉降基准点布设与测量5.2.1 沉降观测应设置沉降基准点。

特等、一等沉降观测,基准点不应少于个;其他等级沉降观测,基准点不应少于个。

基准点之间应形成闭合环。

: 沉降基准点的点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5.2.21 基准点应避开交通干道主路、地下管线、仓库堆枝、水惊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器振动区以及其他可能使标石、标志易遭腐蚀和破坏的地方。

2 密集建筑区内,基准点与待测建筑的距离应大于该建筑基础最大深度的倍。

3 二等、三等和四等沉降观测,基准点可选择在满足前款距离要求的其他稳固的建筑上。

4 对地铁、高架桥等大型工程,以及大范围建设区域等长期变形测量工程,宜埋设~3 个基岩标作为基准点。

5.2.3 沉降工作基点可根据作业需要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基点与基准点之间宜便于采用水准测量方法进行联测。

2 当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联测时,相关各点周围的环境条件宜相近。

3 当采用连通管式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时,工作基点宜与沉降监测点设在同一高程面上,偏差不应超过lOmm 。

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应在不同高程面上设置上下位置垂直对应的辅助点传递高程。

5.2.4 沉降基准点和工作基点标石、标志的选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冻土地基准点的标石应埋设在基岩层或原状土层中,136 区,应埋至当地冻土线O.5m 以下。

根据点位所在位置的地质条件,可选埋基岩水准基点标石、深埋双金属管水准基点标石、深埋钢管水准基点标石或混凝土基本水准标石。

在基岩壁或稳固的建筑上,可埋设墙上水准标志。

2 工作基点的标石可根据现场条件选用浅埋钢管水准标石、混凝土普通水准标石或墙上水准标志。

5.2.5 沉降基准点观测宜采用水准测量。

对兰等或四等沉降观测的基准点观测,当不便采用水准测量时,可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5.3 位移基准点布设与测量5.3.1 位移观测基准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水平位移观测、基坑监测或边坡监测,应设置位移基准点。

基准点数对特等和→等不应少于个,对其他等级不应少个。

当采用视准线法和小角度法时,当不便设置基准点时,可选择稳定的方向标志作为方向基准。

2 对风振变形观测、日照变形观测或结构健康监测,应设置满足三维测量要求的基准点。

基准点数不应少于个。

3 对倾斜观测、挠度观测、收敛变形观测或裂缝观测,可不设置位移基准点。

5.3.2 根据位移观测现场作业的需要,可设置若干位移工作基点。

位移工作基点应与位移基准点进行组网和联测。

5.3.3 位移基准点、工作基点的位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应便于埋设标石或建造观测墩。

: 1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外,2 应便于安置仪器设备。

3 应便于观测人员作业。

4 若采用卫星导航定位测量方法观测,应符合本规范第4. 6.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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