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宋京双
[摘 要]教育公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当前,我国教育不公平主要体现在教育政策的非公平导向,城乡教育水平差距过大,弱势群体子女教育公平失衡等。我们应制定教育公平政策,构建教育公平机制,创建教育公平发展模式等,促进教育公平。
[关键词]教育公平 存在问题 应对策略
教育公平是主体人对教育活动认识的价值取向,涵盖了人们对教育特殊社会功能的认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由于教育公平有利于增进社会公平、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促进教育公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对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和不同地区、社会阶层之间差距的拉大,教育公平问题进一步凸显,使教育不公平的现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前,教育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政策的非公平导向
教育不公平的表现是深层次的、多方面的,其中教育政策的非公平导向更值得认真思考。制定和执行教育政策的非公平倾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育政策的精英化取向
精英化在我国不仅反映在高等教育阶段,也反映在初等和中等教育阶段。以高考为指针的考试体系和培养模式,使学生从小学开始就参与选拔和竞争,示范学校和重点学校制度更是体现了教育系统的精英主义取向,并为选拔和竞争性考试提供了“用武之地”。
2.教育政策的非均衡化倾向
教育系统内部的结构性失衡和差距,是教育不公平的重要表现。具体包括:教育经费分配过分倾向于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比例过低;学校之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校校之间差距过大;优质教育资源过于集中,导致恶性的入学竞争;教学过程中的差别待遇,一些初、高中根据学生升学的可能性分层次教学,人为地剥夺了所谓“后进生”的发展机会等等。
3.教育政策的非民主化现象
教育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业,任何教育改革都应当充分论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然后做出民主化的决策,否则难以避免教育不公平问题产生。例如,有些省推进的中小学布局调整,目的是提高办学效益、改善办学条件,但却没有照顾到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或配套措施滞后,导致一些农村儿童因上学路远而辍学。
(二)城乡教育水平差距过大
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结构下,教育政策中逐渐形成了以城市社会和居民为出发点的“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即优先满足甚至只反映和体现城市人的利益。例如,在教育机会均等方面,城乡差别严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绝大多数人口没有学前教育机会;在升学率和升学的可能性方面,农村学生远远比不上城市学生;在教育资源分配上,政府教育经费也主要投资于城市教育;在教学设施和教学质量的比较上,城市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师资素质较高,各种教育设施也比较完备,有的城市学校,宽带插口装到了每个教室,铺着塑胶跑道的运动场不止一个,而一些农村中小学,不仅师资素质较低,而且几乎谈不上什么教育设施,有的学校甚至连一个可供学生体育运动的篮球也拿不出。致使广大农村孩子陷入结构性、制度性的机会不公状态,在竞争起点上便落后于城市孩子。
(三)弱势群体子女教育公平失衡
弱势群体通常是指由于某些障碍或者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经济生活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承担风险的脆弱性是其本质特征。弱势群体的不公平表现在社会诸多方面,教育的不公平就是其中之一。在我国转型时期,弱势群体主要由贫困农民、下岗失业者、残障人员以及进城民工等组成。现实生活中,相当多的农村贫困孩子因交不起课本费、杂费而辍学,甚至十几岁的孩子便需要出外打工。城市下岗失业者基本生活来源的现金性收入减少,对子女的教育投资也必然直线下降,下岗失业子女虽然接受义务教育大都不成问题,但是因为大学收费超过了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往往丧失了向上深造的机会。我国盲聋哑学校较少,残障儿童接受教育比较困难。进城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更是当前实现教育公平的一个新难题,城市居民的系列福利制度及政策排斥作为城乡边缘人群的“进城民工”,当地政府可以根据户籍制度理所当然地拒绝为民工子女提供教育服务。根据有关城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学龄儿童按流动人口的2%-3%计算,估计全国约有200万人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儿童不能就地入学。即使通过缴纳一笔不菲的“建校费”等进入当地中小学校,但由于缺乏文化上的认同与精神上的不平等待遇,仍然会导致这一部分入学儿童学业成绩不良、辍学率居高不下的状况。从理论上说,改革的社会代价应由全体社会成员来共同承担,但实际上往往是承受力最低的社会弱势群体承受了最大的改革风险冲击。
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对策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我们相信,只要制定教育公平政策,构建教育公平机制,创建教育公平发展模式,强弱双赢的局面是可以实现的。
(一)为教育公平提供政策保障
教育不公平与政策、制度缺失或不健全有关,可以通过政策修补和制度创新来解决,努力为教育公平提供政策保障。
1.坚持教育品质的公平性
要把保证教育的公益性和教育的公平性作为教育政策的基础性目标,在制定和出台教育政策的时候,不仅要考虑教育发展、筹措资金的需要,还要考虑到教育公平的需要,努力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寻找最佳的支点,把握合适的界限。在指导思想上,要反思“教育产业化、市场化”等泛市场化思潮对教育公平的影响。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庞大的系统,它包括市场但不能只有市场,不能把市场竞争原则适用于一切领域。法国前总理若斯潘曾讲过一句名言:“要市场经济,不要市场社会。”在指导思想上,我们还要反思效率主义的主导倾向。必须明白,社会既需要发展,也需要稳定;既需要效率,也需要公平。在指导思想上,我们不能把公平的目标排斥在外而把效率或者说发展作为唯一的追求目标。公平与效率相生相克,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强调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因为没有公平的效率是不可以持续的。
2.坚持公共教育经费投入的均衡性和教育收费制度的合理性
公共教育经费投入是保证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强大力量,其力度和强度对教育公平起决定性影响。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继续强化各级政府的办学责任,努力增加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教育资源配置的平衡机制,逐步缩小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程度不同地区的教育水平差异。在县域范围内,城乡教育经费要均衡,并优先保证义务教育的需要。发展教育事业,一靠政府,二靠社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政策,但要收的规范,用的合理,要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要建立必要的收费听证制度和审批制度,学校收费包括民办学校的收费,必须纳入政府宏观调控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