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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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的工作安排
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震科发〔2010〕91号)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安排:
一、申报范围
(一)专项主要面向省(区、市)地震局、中国地震局所属的观测和任务型事业单位科技研发需求。专项重点支持小型实用化的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主要包括: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面临的实用性强、需求紧迫的具体科技问题;防震减灾工作中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科技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二)专项分为攻关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的资助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能超过3年。攻关项目支持着眼于突破防震减灾关键技术,解决重要问题,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的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着眼于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侧重于人才培养和储备。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三)原则上,每个攻关项目的预算额度不超过30万元,青年项目的预算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为促进科研和业务结合,支持区域研究所建设,综合近期专项预算调减等因素,此次征集工作,局直属事业单位及已批复建立区域研究所的省(区、市)地震局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4项,其他单位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省(区、市)地震局或中国地震局所属的观测和任务型事业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人员)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的科技工作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并具有独立承担或组织人员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请一项专项项目,每个项目的负责人限为一人。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
公务员不得主持或参加攻关项目和青年项目(市县地震工作部门除外)。
(三)申请的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项目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项目申请内容不得与以往已有明确成果的研究项目雷同,已经获得其他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跨区域的大型基础探查、已有公共成熟技术、日常业务运维、台网台站等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一般不予支持。
(四)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了解管理办法中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共同编制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
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时应当同时编列项目其他参加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预算评审结果与项目申报经费相差30%的项目申请,不予支持。
三、申报推荐流程
申报推荐工作主要通过专项网上管理平台http:// 211.71.233.114(以下简称“网上管理平台”)进行。
(一)征集遴选
专项项目不仅限于科技人员自发性的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应全面了解专项管理办法,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有针对性的开展项目征集工作。鼓励围绕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科学问题选题。
对项目的遴选应根据项目推荐数量统筹考虑,择优推荐,指导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管理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请书(含预算编制说明)。
(二)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网上管理平台提交推荐项目,其他形式(涉密项目除外)提交的申请书科技司不予受理。涉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离线填写项目申请书,打印装订4份,由项目依托单位统一函送。
四、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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