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第187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第187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晋建科字[2017]187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第187号)晋建科字[2017]18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各相关处室: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全面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厅制定了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8月17日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积极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成员包括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人事教育处、法规处、住房保障处、城乡规划处、标准定额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与勘查设计市场监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计划财务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也要牵头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安排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合理确定工作目标根据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培育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1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3.16•【字号】晋建科函〔2022〕419号•【施行日期】202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建科函〔2022〕41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综改区,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住建部和厅2022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聚焦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扎实推进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我厅制定了《2022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本市《2022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
二、请各市明确牵头部门联系人以及各项工作负责部门和联系人,填写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联系表(详见附件)。
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厅。
联系人:姜锋电话:************邮箱:***************附件: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联系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3月16日2022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制定2022年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统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以及能耗双控等工作,深入践行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努力推动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1.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100%。
2.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600万平方米。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规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附件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关于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要求,规范管理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是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经评价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 级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
第三条示范项目优先享受省、市相关支持政策。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示范项目一般应在建设实施阶段,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申报,或由建设、开发、施工总承包、施工、设计、示范技术的技术依托单位等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或其中一家单位申报。
第五条申请示范项目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能力;3.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水平高;4.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示范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示范项目申请表;2.示范项目施工图、施工方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书。
第三章评审和认定第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的示范项目进行评审。
第八条评审专家委员会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应根据参评项目类型选择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由主任委员主持评审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08•【字号】晋政办发〔2020〕11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11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6日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建筑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房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有关房屋建筑标准和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依法依规取得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活动及管理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建筑活动及管理服务,应当坚持房屋安全、成本经济、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原则,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第四条本办法中,农村房屋建筑分两类:(一)农村自建低层房屋。
指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两层以下(含两层)、跨度小于6米的,农民自建自住或者村集体建设用于办公室、警务室、卫生室、便民服务点、农产品加工作坊的房屋建筑;(二)农村其他房屋。
指上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农村房屋建筑。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房屋建筑标准的贯彻实施,完善相关政策。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下沉管理力量,对农村房屋建筑活动实施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名单序号工程名称项目类别申报单位主要参加人1 山西窑洞鉴定、改造加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王茂桑、史明祥、温育琳、王敏泽、郭军、张弼伟、黄欣、梁大伟2 基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城乡规划批前及批后管理研究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刘亚文、李敏、安芸睿3 清徐县县域空间总体(五规合一)规划——基于战略引领和“双评价”的县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构建与创新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李忠淑、蒋勇、乔鹏飞、杨勇、胡纯杰、张利、杜霖涛、严平4 网络社会下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策略研究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芸睿、李敏、刘亚文5 基于实施评估的城市设计管理机制研究城镇化与城乡建设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刘亚文、李敏、安芸睿、刘刚6 市政桥隧空间结构安全智能服务平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运行山西和信基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田捷、李超琪、曹金亮、乔景安、李灯熬、陈永东、任永平、张晓敏7 地下综合管廊BIM运维管理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运行山西天帷智能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郭子强、张鸿、陈斌斌、李嘉威、贾晓峰、吉红云、郭旭东、姚斌8 环保改性聚氨酯塑胶跑道的研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运行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杨志、杨瑞卿、李绩、陈学锋、郑力菲、赵旭宏、阎旭苏9 供热直埋管道温度动态规律及安全性响应机制研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运行太原理工大学景胜蓝、张建伟、王飞、宋翀芳、李海东、郑方、许晓红、闫亚鑫序号工程名称项目类别申报单位主要参加人10 BIM技术在山西行政学院(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综合教学楼项目的应用工程质量安全与抗震防灾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陈斌、张晋峰、畅健、韩美青、冯海东、孟涛滔、任伟娟、高磊11 水厂大型焊接球网架屋盖同步控制累积滑移关键技术研究工程质量安全与抗震防灾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王志强、张红福、魏子龙、孙鹏德、张云志12 基于BIM技术的变曲面异形场馆组群屋盖精确智慧建造技术研究工程质量安全与抗震防灾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张云志、王晓峰、武微、谢壮、赵源13 利用CFB燃煤灰渣制备高性能反射隔热涂料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中北大学渠永平、韩涛、侯华、王彩萍、魏洋、游鸿宇14 高性能水性聚脲的研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翟现明、陈学峰、范向前15 城市智能地下停车场建造技术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赵卫国、任海平、谷永宏、吴晓兵、弓晓丽、武红、张石磊、刘亮16 钢管束组合结构住宅体系装配式建筑技术大同泰瑞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任旭红、张扩忠、杨玉栋、刘永珍、刘贵清、刘海宾、冀宝元、张宁17 装配式结构内支撑体系施工智能安全监控装配式建筑技术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张志、郝志强、李秀芳、王建、郝慧、张新明、温建斌、李振荣18 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工厂信息化制造关键技术与设备的研究及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山西潇河建筑产业有限公司郑礼刚、渠天亮、张泽峰、张太清、张循当、郭毅敏、牛作证、杨乐19 燃气锅炉中烟气余热冷凝回收的研究与应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技术应用与推广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董红霞、宋红旗、刘晓、杜志明、张振宇、高秀丽、任安安、李艳艳20 基于大数据的规划辅助决策系统研究信息化技术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胡纯杰、邢超文、刘李霞、李斌、付晓欢、董海波、温涛序号工程名称项目类别申报单位主要参加人21 BIM+VR研究信息化技术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罗文晓、张雪龙、郭帅、薛萃、邓秀英22 园区BIM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化技术山西天帷智能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王贵祥、马文昕、张鸿、岳斌、高帅、麻兴亮、陈斌斌、陈亚男23 山西安装物资集中采供平台信息化技术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梁波、雷平飞、王海亮、杨娟香、朱文玉、张浩晔、朱红满、温慧娟24建筑安装BIM+企业级应用平台研发项目信息化技术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梁波、雷平飞、刘剑峰、刘向东、杨娟香、杨剑斌、骈宇晖、牛国权25 泰瑞城4#住宅/5#住宅/6#住宅/8#住宅/泰瑞城地库(一)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工程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郝志强、李秀芳、张新明、王建、郝慧、侯进明、温建斌、秦彦昕26 20兆瓦食用菌车间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高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高平市鑫时阳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刘志宏、田海兵、王文国、苗沛杰、雷平飞、杨娟香、邓康康、邬惠城27 太原市民政园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配套中小学项目绿色校园示范工程太原市第三十七中学校辛伟、苗书贤、郑芳俊、张宇龙、乔俊杰、景宇、李晓军、李丽28 阳泉市三泉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D-1#楼~D-7#楼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苏军、温勇、何江、王宏业、邓秀英、苏丽、王长青、邵兴柱29 山西省涉毒病残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山西省戒毒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李晓宇、苏丽、邓秀英、李军、张雪龙、张蓉、黄涛、王艳国30 翔建·御景华府8-11#楼项目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王宏业、张耀峰、邓秀英、弓秀梅、李燕军、王挺、李维锋、郝二赟31 定襄县“六馆一院”项目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贺伟、王少康、闫志清、卫芷、吴超、吴晋、李福江、郭超中序号工程名称项目类别申报单位主要参加人32 光信·晋阳嘉园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王美丽、任才旺、刘云斌、卫芷、高东京、王常敏、程英剑、安小斌33 科研临床楼和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东、梁晓东、何艳娇、王学勇、侯帅、张峰、李渊、路春玉34 忻州艺术中心“大剧院·群众艺术馆”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林博、李伟、张海云、王志刚、李汉雄、张强、任瑞祥、张文喜35 竞杰·常青藤项目10#楼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张永升、张志、任海平、谷永宏、杨海文、赵卫国、武红、刘亮36 寿阳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杨平、彭辉、郝兴旺、李润军、王海胜、雷志芳、肖云飞、高忠强37 海棠国际酒店工程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赵志红、张斌、雷平飞、左卫刚、苗沛杰、仝福生、刘仲阳、武碧帅38 太原市中医医院门急诊楼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薄毅平、宁志军、王中录、刘国冰、潘辰荣、解慧璐、罗海艳、李帅39 山西财经大学坞城路696号棚户区改造A\B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山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白广华、吴文军、张伟、王辉忠、师明忠、吴毅琴、徐震、闫永茂40 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PPP项目第一标段市政公用科技示范工程太原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翟建庆、段广杰、曹海洋、赵志勇、杨玉强、李飞、武惠枝、黄伟41 长治市城市云信息化示范工程长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赵强、王菲、程功、王彦军、靳静、王晓云、张全英、王辉山西天帷智能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朱可可、岳斌、张鸿、王贵祥、马文昕、高帅、麻兴亮、周可欣42 医院BIM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化示范工程。
山西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山西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1 总则1.1 为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规范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确保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等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及对其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导则。
1.3 本导则所称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是指建筑的结构系统全部或部分由混凝土部件(预制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
1.4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原则上应实行设计、构件生产、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模式;鼓励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1.5 鼓励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现浇构件采用铝合金模板系统施工工艺,实现免抹灰效果。
2 基本规定2.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生产、工程质量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
2.2 实行预制构件安装首层(首段)验收制度。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预制构件安装应选择首层或首个有代表性的施工段进行试拼装,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等单位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2.3 实行首批预制构件生产驻厂监造制度。
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对首批预制构件进行驻厂监造,对原材料进场、混凝土制备、浇筑、钢筋绑扎、构件成型养护等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理,对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
2.4 实行关键岗位工人技能培训制度。
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组织对预制构件吊装工、灌浆工、预埋工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技能培训。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29•【字号】晋建科字〔2018〕277号•【施行日期】2018.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晋建科字〔2018〕27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发展改革委:根据《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为深入做好北方地区城市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能源消费变革,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经研究,决定征集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地热能供热的认识地热能是地球内部所蕴藏的热能,它来源于地球的熔融岩浆和放射性元素衰变时发出的热量,不受季节、气候影响,具有稳定、连续、利用效率高等优势,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高效低碳清洁能源。
地热能供热是利用地热能为主要热源的供热系统。
我省地热能资源丰富,采用地热能供热对降低城镇采暖煤炭消耗,提高治污降霾能力,加快清洁取暖进程,促进能源供给结构转型和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省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开展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工作近年来,我省地热能得到了较快发展,浅层地热能供热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供热达到600万平方米以上,有关企业也积极开展了中深层无干扰地热能供热试点项目建设,但也存在“热不平衡”问题突出,尾水回灌率低等问题。
为引导我省地热能供热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决定择优选择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效果显著的地热能供热项目,总结成功经验,予以示范推广。
三、征集工作安排(一)征集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城市新区或市政集中供热、燃气管网不能够及时配套到位区域的项目;2.大力推进清洁取暖的旧城综合改造区域的项目;3.同步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或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新建建筑项目。
山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发[1991]33号
山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正文:---------------------------------------------------------------------------------------------------------------------------------------------------- 山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1991年3月28日晋政发〔1991〕33号)为了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省政府设立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负责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重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组织施工,按批准的概算控制总投资。
建设单位每月向省重点办报送计划完成和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建设项目较多或任务较大的地、市,也应有相应的机构,负责解决本地区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条重点建设项目系指在我省境内由国家计委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省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重点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由省计委牵头,省建设厅、项目主管部门、筹建单位参加,按照找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通过招标择优选用勘察设计单位。
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按时完成勘察设计任务。
勘察设计成果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重点项目要严格按基建程序审批开工报告。
第四条省重点建设项目都要按照《山西省基本建设项目责任制试行规定》(晋政发〔1984〕24号)层层签订基本建设项目责任制,推行投资包干办法,责任制议定书由建设单位和投资方签订,由主管部门、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和省重点办负责督促检查。
第五条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由省土地管理局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地市实行全程服务,负责督促完成。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6.14•【字号】晋建科字[2007]207号•【施行日期】2007.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科字[2007]207号)各市建设局(建委):《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管理办法》已经5月22日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14日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强化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实施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是指民用建筑工程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等工程参建主体,在对该工程项目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对该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实施情况和节能功能进行评定的活动。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建筑节能监管机构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技术标准及政策规定和工程设计、合同要求的内容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一)收到施工单位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节能专项验收条件的工程,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方案;(二)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7个工作日前,应当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档案技术资料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和专项验收方案报对该工程项目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节能监管机构;(三)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建筑物节能性能进行检测。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西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3]88号【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8.23【实施日期】2013.08.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8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23日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结合我省综改试验和转型跨越发展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规划引导作用,提升新建建筑建设品质(一)强化规划引领。
各级政府要建立并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指标体系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积极贯彻集约、绿色、低碳和环保的理念,引导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
城乡规划部门要在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相关指标要求,同时加强规划审查,并应征求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意见。
(二)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十二五”期间,以保障房、重点工程和新区建设为重点,推进绿色建筑单体建设,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
2013年起,政府投资类公益性工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014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太原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地区新建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应不低于20%。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山西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太原海关,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4.28•【字号】晋建市字〔2022〕62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建市字〔2022〕62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水务)局、商务局、人民银行山西各市中心支行、国资委、各隶属海关、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金融办、各银保监分局:现将《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山西省通信管理局2022年4月28日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精神,聚焦当前我省建筑业发展的主要问题,着眼补短板、强弱项,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全方位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28•【文号】建标规〔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教育厅(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厅、委),各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印发实施以来,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快速推进,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一)推动全产业链协同。
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鼓励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优化项目前期技术策划方案,统筹规划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管理。
引导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建村字〔2017〕33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建村字[2017]33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大同、忻州、阳泉市规划局,太原市环卫局,大同市市政管委,晋中市规管局:现将《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今年的村镇建设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2月16日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工作目标,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小城镇建设、农村规划建设和风貌提升、绿色村庄创建、农村气化七项工作,推进村镇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垃圾治理(一)继续抓好乡村清洁工程。
全省完成投资10亿元,抓好保洁队伍管理和车辆设备配置,建设330个垃圾中转站,创建3220个达标村庄。
今年是乡村清洁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要做好乡村清洁工程收尾工作,完成乡村清洁工程实施评估报告,全面总结5年实施的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探索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和大型企业参与,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一体化运作、委托第三方监管”的长效运营管护机制。
(二)推进41个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县建设。
2月底前与省城投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3月底前协调有关部门落实11个示范县的农发行项目贷款,推进项目开工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2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省直有关部门及承建单位要认真按照我省重点工程管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为重点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建设条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名单一、省重点工程项目(175项)(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类(5项):1.全省棚户区拆迁改造工程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和城市等棚户区改造2.全省廉租房建设工程3.全省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4.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5.全省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包括同煤、阳煤、晋煤、霍州沉陷区治理(二)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类(10项):农业项目1.山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包括大同、晋中、运城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水利项目2.万家寨引黄工程北干线(国家重点工程)3.黄河给水工程大同净化水厂及配水管线工程4.运城北赵引黄工程5.龙华口水电站6.禹门口提水东扩工程7.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河道治理)8.泽城西安水电站9.柏叶口水库10.松塔水电站(三)铁路项目类(17项):1.太中银铁路(国家重点工程)2.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国家重点工程)3.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国家重点工程)4.准格尔至朔州铁路5.太原枢纽西南环线6.运城至三门峡铁路7.太原至兴县铁路8.新建吕梁(离石)至临县(孟门)铁路9.南同蒲榆次至侯马北电气化改造10.北同蒲韩家岭至应县增建四线及应县至原平取直工程11.侯西复线电气化扩能改造12.三项工程引入太原枢纽工程13.和顺至邢台铁路14.邯长铁路改造15.嘉丰至南陈铺铁路16.张礼至台头地方铁路17.太原铁路局调度指挥中心(四)高速公路项目类(45项):1.晋城至侯马高速公路阳城至关门段2.长城岭(晋冀界)至忻州公路3.垣曲蒲掌至闻喜东镇公路4.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东段5.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西段6.大同至呼和浩特高速公路大同至右卫段7.祁临高速公路临汾市北环段8.晋城环城高速公路西北段9.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汾阳--平遥段10.阳泉至盂县公路11.灵丘(晋冀界)至山阴公路12.临汾至吉县(壶口)公路13.忻州至保德公路14.高平至新乡公路高平至陵川段15.太原至古交高速公路16.天镇至大同公路17.运城解州至陌南(黄河桥头)公路18.闻喜东镇至临猗孙吉高速公路19.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20.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榆社段21.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和顺段22.大同至浑源高速公路23.京昆与青兰两条国家高速公路山西境临汾联络线24.广灵至浑源高速公路25.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段公路26.朔州环线西南段高速公路27.河津至运城高速公路28.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东段29.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西段30.临县至离石31.吕梁环城高速公路32.荣成至乌海公路山阴至平鲁段33.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34.青岛至兰州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临汾段35.青兰高速公路山西境黎城至长治拓宽改造工程36.太佳黄河公路大桥37.岢岚至临县38.五台山至盂县39.高平至沁水40.忻州环城高速公路41.阳泉环城高速42.浑源王庄堡至繁峙43.繁峙至原平大营44.运城三门峡公铁黄河大桥连接线45.武宿货运中心(五)机场项目类(3项):1.新建吕梁飞机场2.运城飞机场改扩建工程3.大同飞机场改扩建工程(六)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城市建设类(13项):1.山西大同大学2.运城学院扩建工程3.吕梁学院扩建工程4.山西大学图书馆5.晋美工商管理专修学院6.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7.山西省肿瘤医院放疗医技综合楼8.省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9.山西省招生考试基地项目10.山西体育训练基地工程11.太原航校尧城机场迁建工程12.省农科院迁建项目13.省国资委国瑞企业总部基地项目(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类(12项):1.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2.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3.太原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道路基础设施及绿化)4.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括大同市以口泉区为重点,阳泉市以桃河流域为重点,长治市以浊漳河流域为重点,晋城市以丹河流域为重点,朔州市以桑干河上游为重点,忻州市以南云中河为重点,吕梁市以三川河流域为重点,晋中市以潇河流域为重点,临汾市以塔儿山、二峰山为重点,运城市以盐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5.晋瑞苑和省煤炭机械施工公司节能示范小区建设项目6.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7.山西晋能艾斯特空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节能空冷设备制造项目8.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洪洞至安泽、盂县至阳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项目9.山西能源煤层气控股有限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项目10.山西易高煤层气液化项目11.神池至原平、晋城至侯马、端氏至博爱煤层气管道工程12.山西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全省CNG加气站建设项目(八)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类(16项):1.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包括5万吨不锈钢无缝管改造、精密带钢技术改造、烧结环保工程、钢铁伴生物资源化、型材系统升级改造工程2.山西瑞恒2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3.同煤集团60万吨/年甲醇项目4.山西绛县德生轮胎有限公司100万条/年全钢载重子午轮胎项目5.山西能源工业国际分销物流港6.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搬迁改造二期工程7.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8.潞安集团年产16万吨煤基合成油项目9.亚宝药业集团缓控释类制剂FDAcGMP生产线项目10.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000蒸吨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及配套辅机生产线扩建项目11.山西成功淮海发动机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新型微车发动机项目12.中国北车太原轨道交通装备公司成辆铁路货车造修基地项目1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技术装备大型铸锻件国产化项目14.山西华翔投资有限公司精密机械装备零部件项目15.吉天利科技实业公司循环经济低碳工业示范园16.山西鑫磊集团煤电化建材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九)电力类(29项):1.古交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2.中电投临汾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3.轩岗电厂2×600兆瓦工程4.瑞光(晋中)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5.平遥热电厂2×200兆瓦工程6.国电霍州电厂2×600兆瓦工程7.国电长治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8.国投晋城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9.大唐临汾河西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10.柳林联盛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1.山阴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2.河曲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3.右玉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4.交城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5.神华河曲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6.河坡电厂改扩建2×300兆瓦工程17.国投大同煤矸石电厂2×135兆瓦工程18.阳城煤矸石热电厂2×135兆瓦工程19.同煤王坪电厂2×300兆瓦工程20.大唐太原二电厂七期2×300兆瓦工程21.大唐风力发电项目22.山西华电广灵甸顶山风力发电项目23.华能新能源宁武东马坊风力发电项目24.国电山西洁能右玉县曹家山风力发电项目25.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右玉高家堡风电场26.平陆风口风力发电项目27.山西国际电力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28.国家西电东送项目(宁东至山东660千伏直流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山西段)29.山西电网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输变电建设工程(十)煤炭能源类(15项):1.山西焦煤斜沟煤矿2.山西焦煤王家岭煤矿3.同煤集团麻家梁矿井4.同煤集团东周窑煤矿5.阳煤集团新元煤矿6.阳煤集团寺家庄煤矿7.阳煤集团右玉元堡煤矿8.潞安集团高河矿井9.潞安集团李村矿井10.山西平朔矿区东露天煤矿11.太原煤气化龙泉煤矿12.晋城兰花玉溪煤矿1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保德王家岭煤矿14.阳泉南煤集团西上庄煤矿15.华电集团兴县肖家洼煤矿(十一)省城十大建筑(10项):1.新建太原铁路客运南站2.太原飞机场改扩建工程3.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4.山西体育中心5.山西科技馆6.山西大剧院7.山西图书馆8.山西大医院9.太原美术馆10.太原博物馆二、省重点预备项目(42项)1.吴家庄水库2.大同至张家口高速铁路3.榆次编组场扩建工程4.军民合用五台山飞机场改扩建工程5.临汾飞机场6.长治飞机场迁建工程7.山西医科大学新校区8.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9.山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10.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11.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12.新建山西广播影视中心13.运城黄河农耕博物馆14.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15.左权至黎城高速公路16.芮城黄河公路大桥17.原平大营至神池高速公路18.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19.京新高速公路山西境内段20.阳城至济源高速公路21.山西文峰焦化2×300兆瓦煤矸石电厂工程22.文水金地2×300兆瓦煤矸石电厂工程23.朔州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24.侯马热电厂扩建2×300兆瓦工程25.永济热电厂扩建2×300兆瓦工程26.华能阳城电厂4×1000兆瓦工程27.华能左权电厂一期2×600兆瓦工程28.漳泽电厂扩建2×1000兆瓦工程29.北六堡铁路物流中心30.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31.晋城豪德光彩贸易广场32.中海油与同煤集团合作开发煤基清洁能源工程33.山西大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卡项目二期34.国投沁水里必年产400万吨矿井35.沁水东大年产500万吨矿井36.高平沟底年产500万吨矿井37.山西焦煤庞庞塔年产700万吨矿井38.晋煤集团龙湾年产400万吨矿井39.山西金海能源公司大宁金海年产300万吨矿井40.华电集团沁源年产500万吨矿井41.中煤平朔小回沟年产300万吨矿井42.兰花集团90平方公里煤层气开采项目——结束——。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和企业考评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和企业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10.31•【字号】晋建质函〔2022〕1609号•【施行日期】202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和企业考评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2〕160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央驻晋施工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和《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建质字〔2017〕107号),决定开展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和企业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为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申报主体为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保等政策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工程规模:(1)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同)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房屋建筑项目;(2)单项合同造价1亿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和配备满足相关要求;4.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责任体系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大工程管理、安全生产教育等方面措施到位、效果明显、成效显著;5.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完整、规范、真实、有效,能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6.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应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价,并评定为优良;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审为示范项目:(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得分或者监督机构日常抽查平均分未达到85分以上的;(2)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3)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社会影响的其他事故;(4)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的;(5)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X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不客观公正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评审会议的; (四)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超越政策规定收受报酬和其他礼品的; (五)委员在一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不良行为的; (六)经举报查实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十五条对调整出专家委员会有异议的专家,可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省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X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解释。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出委员征集通知; (二)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通过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等方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递交申请。
(三)没有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 第九条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 进行遴选,形成委员候选人名单; (四)委员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候选人成为 委员,由没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文公布。 第十一条专家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相关部门和专家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 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专家委员会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 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专业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5年内主持或参与过我区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图集编制,并已完成; .近5年参与完成了装配式建筑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研究1项以上,并已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效益显著。
.参与完成2项以上区内装配式建筑项目(每个项目建筑面积大于5000m2),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中低层民居领域的专家应作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完成10栋中低层民居建设且累计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o 第十条专家委员会委员遴选程序: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2.14•【字号】晋建质字〔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晋建质字〔2019〕24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保障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我厅编制了《山西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山西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2月14日山西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技术导则(试行)1 总则1.1 为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规范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确保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等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及对其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导则。
1.3 本导则所称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是指建筑的结构系统全部或部分由混凝土部件(预制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
1.4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原则上应实行设计、构件生产、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模式;鼓励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办法
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X发(20XX)X号)和《住房城乡建设等十二部门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X建管(20XX)X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X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包括试点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O试点城市是指在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并在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支持政策、技术标准、项目实施、发展机制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城市。
示范基地是指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技术体系成熟先进,研发创新能力较强,能够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
示范项目是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定,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施工技术先进,具有一定规模或普遍性推广价值,能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项目。
第三条示范基地分为集成应用、部品部件生产和装配式低层房屋生产三大类。
(一)集成应用类。
以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符合装配式建筑建造理念的建筑结构体系、部品部件体系及先进技术、成果为主要业务的科研院所、设计、开发、施工、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数字建设、智能设备研发等单位。
(二)部品部件生产类。
以生产预制混凝土部件、钢结构部件、建筑部品部件以及成型钢筋加工配送等为主要业务,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较大的供应规模,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生产企业。
(三)装配式低层房屋生产类。
以推广应用成熟的装配式低层房屋成套体系为主要业务,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设计能力、生产能力和丰富的安装经验,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装配式低层房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从事危大工程施工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见附件1和附件2。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具体指导工作可以委托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总站负责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指导工作可以委托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
第五条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管理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和智能监控手段,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危大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单位,应当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职责,依法承担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并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现场检查、巡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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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关于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要求,规范管理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是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经评价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级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
第三条示范项目优先享受省、市相关支持政策。
第二章申请
第四条示范项目一般应在建设实施阶段,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申报,或由建设、开发、施工总承包、施工、设计、示范技术的技术依托单位等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或其中一家单位申报。
第五条申请示范项目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能力;
3.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水平高;
4.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
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示范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示范项目申请表;
2.示范项目施工图、施工方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书。
第三章评审和认定
第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的示范项目进行评审。
第八条评审专家委员会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应根据参评项目类型选择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由主任委员主持评审工作。
专家委员会应客观、公正,遵循回避原则,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九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示范项目是否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级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要求。
第十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评审专家委员会意见,
择优确定示范项目。
第十一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和有关管理部门对申请的示范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示范项目应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实施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年度发展报告并接受检查。
第十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示范项目工程进度等进行抽查,通报抽查结果。
第十五条未按计划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或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撤销示范项目认定。
第十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合格的继续认定为示范项目,评估不合格的撤销其示范项目认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时间年月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说明
1.申请表一律采用小四号仿宋字体填报、A4纸打印。
每项内容打印不完,可加页。
2.示范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申报,或由建设、开发、施工总承包、施工、设计、示范技术的技术依托单位等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或其中一家单位申报。
3.装配式建筑的评定按住建部《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施行。
4.项目设计(深化设计)、施工、监理、部品构件生产单位均指参与示范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部品构件生产的单位;未确定的可填写“无”。
5.项目起止时间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例如“2017年4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6.进度计划安排中“阶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条件准备,项目招标等。
(3)建设实施阶段:土建施工(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室外绿化等)、设备安装等。
(4)竣工验收阶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类型□商品住宅□公租房□安置房□农民新村□办公□科研
□文教□商业□旅馆□其他(选项打√,下同)
2.占地面积万m2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万m2
3.建筑类型□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结构类型
4.示范规模共幢共万m2
5.项目所在地
6.采用的部品构件类型(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钢筋混凝土外墙
□预制剪力墙□预制夹心剪力墙□预制叠合剪力墙□预制梁□预制柱□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
□预制阳台□预制外墙凸窗□预制空调板□预制遮阳板□非钢筋混凝土预制外墙板□预制内墙隔板
(2)钢结构:□钢结构梁□钢结构柱
(3)其他:
7.装配率(%)
评价项应用比例评价分值柱、支撑、承重墙、延性
墙板等竖向承重构件
主要为混凝土材料
主要为金属材料、木材
及非水泥基复合材料等
楼(屋)盖构件
梁、板、楼梯、阳台、
空调板等
外围护墙非砌筑
内隔墙非砌筑
全装修—
8.采用其他部品情况如:集成卫生间、集成厨房等应用情况(技术类型和工程量)(可附页)
9.建设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负责人电话手机联系人电话手机10.设计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电话手机
11.深化设计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电话手机
12.施工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项目经理电话手机
13.监理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总监理工程师电话手机
14.部品构件生产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构件类型设计用量
负责人电话手机
注:多家部品构件单位可另附页
二、进度计划安排(按照填表说明正确填写)
阶段起止时间具体内容说明设计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
建设实施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三、申请单位申请意见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四、项目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审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