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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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09临-3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共同推进国家
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2、本项目立项前需要进行相关海域测风、项目预可研等项目前期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尚待开展。

3、本项目立项需经国家发改委批准。

4、项目立项后,还需获得特许经营权后方可成立项目公司开展工作。

5、项目公司的成立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6、投资项目行为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7、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后续披露。

8、9月25日开市起复牌。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丁方”)于2009年9月23日与宁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以下简称“乙方”)和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共同推进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我公司有意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参
与“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和“海西宁德大型风机制
造基地”项目。

一、交易对方介绍
1、甲方情况介绍
宁德市是一座新兴的港口城市,现辖一区、两市、六县和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人口330万。

拥有陆域1.34万平方公里,海域4.45万平方公里和海岸线1046公里。

目前已建、在建的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1200多万千瓦,是福建省重要的电力能源基地,据初步规划可供开发的近海风力资源超过500万千瓦,具有丰富的待开发的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场资源,以及良好的港口、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

2、乙方情况介绍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是在国家科技部领导下,经民政部登记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科学技术领域内的行业协
会。

协会拥有原国家领导人、工程院院士和国务院部门领导人等一批
知名人士担任协会顾问,国务院有关部委机关和各省、区、市科技厅(委)领导同志、知名科学家、企业家、科技和技术市场工作者担任
协会常务理事和理事,实力雄厚。

3、丙方情况介绍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5月6日在开曼
群岛注册成立,1997年8月1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1185),是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的控股子公司;是一家从事以风
机研发制造及风电场开发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以稀土电机为代表的
节能产业、以汽车发电机管理系统为代表的环保产业的香港上市公
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成熟的大型风机制造技术和风电场建设
开发经验;拥有强大的科研、资金及经营管理实力,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198,829千港元。

公司地址: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韩树旺
公司主营:制造及分销通讯产品;开发、制造及分销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应用产品;开发及分销宽带系统、设备及配件;出售来自风场运营之电力及从事风力发电相关产品之制造及贸易;制造及分销稀土电机。

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意向书主要内容
1、本意向书合作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1)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
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地点选择在宁德近海海域,第一期工程计划装机容量为20-30万千瓦,预期投资约40~60亿元;远景规划建设装机容量可达200万千瓦,项目分期建设,预期总投资超过400亿元。

(2)海西宁德大型风机制造基地
大型风机制造基地计划建设至少1个总装厂和1个风叶制造厂,主要生产适用于陆地、沿海、近海风电场的大型海上风机设备,设计达到年10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的生产能力,预计首期投资8亿元。

该项目立足福建面向全国,通过引进国内先进的两兆瓦级及更大
型的永磁直驱式风机制造技术落户宁德进行生产、销售。

2、协议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宁德市人民政府在“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和“海西宁德大型风机制造基地项目”的立项申报、相关审批以及项目落地后的前期工作和建设运营上给予全力帮助支持。

(2)乙方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作为项目策划与咨询服务商,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提供项目服务,指导项目相关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工作;在丁方为主与丙方合作开展“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协助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报。

(3)丙方作为海西宁德大型风机制造基地项目公司的投资控股方,并可参股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公司;有义务保证输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两兆瓦级及更大型的永磁直驱式风机制造技术,研制适合沿海热带风暴频繁地区使用的风机制造技术,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协助开展示范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为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提供技术先进、经济可行的两兆瓦级及更大型的海上风电主机设备。

(4)丁方作为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发电场项目公司的投资控股方;丁方有权参股海西宁德大型风机制造基地项目公司,并作为业主方有权制定并享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相关权利。

(5)四方中任意一方不能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
其他方有权提出终止执行本协议书。

三、投资意向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我公司是我省电力行业中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以来,公司确立了清洁能源为主的发展方向。

鉴于宁德市境内丰富的风力发电资源,具有良好的港口、铁路以及高速公路的交通条件,而我国正策划出台新能源振兴规划,风电作为新能源中最具商业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能源种类,未来发展潜力和市场规模巨大。

本次投资意向作为公司进入风能领域的战略项目储备,通过示范工程建设,不但能摸索出我国海上风电建设的技术、经验,总结海上风电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规范,特别是为在台风频繁的沿海省份建设海上风电场发挥示范效应,为福建省和全国今后大规模发展海上风电场奠定基础,还对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做强做大公司主业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协议,投资项目行为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我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后续披露。

四、备查文件
《共同推进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上述投资行为为非关联方交易。

由于上述项目投资行为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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