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景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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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景观概况——景观概念及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2008-05-03 00:56 来源: 作者:910box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
今天的法国具有一套完善的景观体制和工具,其开放和活跃的学术环境造就了百家争鸣的学科多元化现象。但这一切都不是横空出世的,首先与景观一词的渊源和演变历史不可分割,同时与近一百年来法国在城市扩张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社会和环境问题息息相关。正是在寻找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景观的概念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同时也逐步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景观体系。
1 景观概念
自中世纪以来,法国始终是欧洲地理和文化中心之一,各种文化在这里交汇,各种新事物、新思维在这里源源不断地流向世界。其景观的发展也必然与欧洲大背景息息相关。
在大部分的欧洲国家同时存在着两种景观概念,导致了两种倾向的景观思维。这种现象不是横空产生的,而是来自于景观一词的产生和演变。
在北欧,8世纪末,首先在德语中出现Lands cha f t一词,意思指地区的其中一部分,即真实存在的地域,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由于风景画的出现,从Landschaftsbild(picture of the Landschaft风景画)一词获得风景画的衍生意。而在南欧, Paysage(景观)一词的演变逻辑正好相反,词根paese在1481年的意大利,指一个地方的绘画表现。因此景观一词在欧洲存在两个词源:一个来自日耳曼语系,在荷兰语(1481)成为Lands chap,德语(1508)为Landschaf t,在英语成为Landskip(1598)最后又演变为Landscape(1603)。 另一个来自拉丁语系,而法语的Paysage (1549,古法文为:Pésage)是由16世纪的画家创造的一个新词,指得是风景画, 先于意大利语Paesaggio(1552)出现,继而在西班牙语演变成Paisaje、葡萄牙语Paysagem。
景观一词的两种起源,两条演化逻辑,一个先有真实存在的事物,一个先有事物的绘画表现,揭示了在英语和法语文学中所关注的景观其实是不一样的:前者关注被表现的事物,而后者则关注事物的表现。在法国文学中,现象学对景观问题的影响,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使得Paysage(景观)与Environnement(环境)之间断然划清界限。两种景观思维同时在欧洲并存,导致了后来在景观学科中存在文化审美景观和自然生态景观。
在近25年里,欧洲大陆国家比英美国家更关注景观的历史性问题。而景观的另一副面孔,即作为地域一部分的物质普遍性则成为了地理学等学科领域的重要特点,特别在德国,出现了Landschafskunde(景观科学)一词。
在后半个世纪里,景观一词在欧洲国家公共政治中的使用与
以前有所不同。基本上在19世纪末,在大
多数国家已经建立起关于保护重要基地、景观、自然风景,景观文化的文化主义思维。19世纪下半叶,由于环境问题愈来愈突出,使得人们开始将注意力转向生态敏感性。北欧和中欧国家的政策侧重建立在自然科学、生命科学、生态和环境基础上,南欧国家则更注重历史艺术及建筑的文化遗产。在近20年内,在每个国家都出现了试图将两种方向在政治和学科上进行融合的趋势。
2 法国景观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为什么,又是怎样,在现代西方文化中,景观随着环境变迁会成为社会和政治的重要关注点?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空间功能的转变,城市和乡村两个概念的区分变得越来越困难。同时对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过渡区域(即郊区)的性质也提出质疑。在完善以往的乡村性(ruralité)和城市性(urbanité)概念的同时,又多了一个概念,即郊区性(périurbanité)。郊区性这一概念的出现引起人们对乡村景观变化的注意,并将其与村镇农业政策(Politique Agricole Commune :PAC)联系起来。正是在这些概念的出现、区别和再定义过程中,近代景观得以发展。
事实上,在乡村,引起人们注意景观这个概念,是因为出于旅游和居住择地的需要,必须对农业空间和森林空间进行再定性。
在城市或者城市化的一些区域,景观这个概念通过公众的力量被强化,首先透过景观化公共空间(Espaces publics paysagers)和公园,继而绿色空间(Espaces verts)这些术语被折射。这对景观概念带有园艺化、环境化和生态化倾向的诠释,在今天以“景观城市学(Landscape urbanisme)”这一称谓,几乎在大部分的城市建设和建筑项目实践中存在,特别在一些亲英国家。
景观成为了一个社会媒介,通过它,得以思考水平表面和跨越地域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空间组织,代替了传统高密度,竖向城市的概念。而法国特有的地理特征——大陆和海洋,及其社会特征——农村和城市,使得法国在近现代景观发展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集中在三个区域:农村、城市和滨海地带。
2.1 乡村景观的危机
农村代表了西方如画景观的原型。从中世纪末到启蒙时代,由于受到天国乐园和传统田园文学和艺术的影响,农村一直是风景画家灵感来源的主要模式。稍后,第一批周游欧洲甚至世界的旅游者转变了这一景观单一化现象:大海和山成为了景观的形式之一。对20世纪前半叶的法国人来说,当时法国农村景观是一幅和谐、“永恒”的画面。这一集体共享的景观模式,一直延续到第二
次世界大战。但同时法国景观发生的变化又不得不引起国家的注意。在一些社会
组织的压力下,1906年颁发了有关自然遗产和基地保护法律,1913年和1930年相继发布了历史性纪念物的保护法规。
20世纪60年代末,法国乡村景观的快速变化已经随处可见。法国农业部得益于农村工程、水利、林业方面的一些工程师的工作,实现了农业生产土地所有和技术合理化:为了简化地块分布机理和提高产率,采取了合并小块农业耕地和湿地排水整治两项措施。预期的目的达到了,但同时大大改变了景观的结构。在博卡热(Bocage : 法国用于围隔田地或草地的小树林)地区,如布列塔尼(Bretagne)和贝里(Berry),用于围隔田地和草地的小树林大量消失,有时连同防止水土流失的边坡也被摧毁。法国南部,如罗讷省国立公司(Compagnie nationale du Rh?ne(CNR) ),为农民、葡萄种植者和菜农输送灌溉用水。这些用于规划景观的技术模式受到美国和荷兰的经验启发。以社会和经济进步为名的现代化措施,本应该使得农民像国家那样从中获益。然而一系列由农业变革导致的环境和社会效应并没有被预期料想。缺乏预测导致了在实践中景观形式的大杂烩,同时当媒体和研究人员开始揭示20世纪70年代所面临的威胁,也促使了环境问题的提出。农业机械化,在减少劳动力的同时,促进了农业工业化集团的多品种大量开发生产,但也伴随着令人不安的水、土壤层被农药污染的现象。在一些不容易被现代化涉足的山区,居民涌向城市,自然的或人工的森林覆盖了原有的牧场。所有这些现象受到一些受害地区和居民的指责。但是一旦面临决策,譬如关于建立风力发电,高速火车过路途径,机场的搬迁等等问题,局势又变成了“nimby ”(not in my backyard:比喻事不关己)。
1982年,法国环境部(城市规划和景观方向)在里昂召集景观专家,召开了题为“景观之死”(Mort du paysage)的研讨会。意指“地理和审美意义上的景观已经不复存在。昨日多彩的、和谐的、田园牧歌式的景观已经消失了。如画的景观成为过去。” 但是前景并不意味着“回到过去”,而是“追求在一定程度上不事先强加意义的自由的空间” 。
这次会议推动了三种景观策略的出现:国家、公众行为调节负责机构要求专家提供解决景观混乱的工具、规则和标准;以皮埃尔·尚叟(Pi e r r e Sansot) 为代表的人类学家,立足于被生活过和居住过的空间研究,但并没有针对公众行为; 以米歇尔·科南(Michel Conan )1为代表的社会学家,则致力于怎样使得景观设计者
和景观行政管理工作肩负解决日常生活中景观问题的任务,进而使得前两种思维得以交汇。二十年后,第三种策略取得了
明显的效果。
在最近30年里,法国政府尝试了各种类型的行动。20世纪70年代,通过科学家尤其是环境学家的鉴定,1975年建立了滨海保护机构(Conservatoire du littoral),继而1976年颁布了自然保护法规(la loi de protection de la nature)。同时在职业专家理论研究支持下的“景观整合”实践中,景观问题首先找到了解决措施。这些专家主要来自于建筑师,当时凡尔赛国立园艺学院景观和园林艺术专业毕业的景观设计师,还有以伯纳德·菲舍塞尔(Bernard Fischesser)和胡格·兰伯(Hugues Lambert)为代表的来自农村工程技术、水利、森林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这项措施为:必须从基地的分析与形式结构、景观识别标志的区分辨别出发,专家才能定位和提出一些新的形式,新形式必须尊重有关地区,特别是一些山区的地方景观普遍特征,不对其产生变异。这种景观设计立足于基地及生态、农业、森林发展逻辑的项目实践思维方式,称为规划景观学(le paysagisme d'aménagement),在当时成为先锋思想,在以后法国景观建设计的教学培养中影响深远。
与此同时存在着另外一种纯科学的思潮,由让·皮埃尔·德枫丹纳(Jean- Pierre Deffontaines)主持的凡尔赛国家农学研究所的研究工作:地理农学(Géoagronomie)——农村景观是农业生产系统功能情况的一个可见的指示系统。
2.2 城市及其景观、“绿色空间”2与“自然”
自文艺复兴风景画诞生以来,城市一直是艺术家创作的源泉之一。艺术家通常以描述日常生活细节的方式来区分乡村和城市。但是近一个世纪以来,由于城市的密集化,城市的性质和表现形式有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尽管它们还继续被视为进步、政治权利中心、交流、公共服务和商业中心、就业、美丽的公园和纪念物的标志,但城市的形象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城市也同时成为不安全、社会分裂、孤独、缺乏舒适感、丑陋的同义词。这一城市危机很少从景观这一角度去分析,除了某些景观建筑师或研究者通过城市空间研究试图消除一些来自于环境、甚至经济和社会的威胁。
景观设计师起初只是一些与建筑师毫无差别的设计者:实现一个绿色空间之前,在他们的脑海中已经将城市和它们的小区图像化。譬如巴西利亚(Brasilia)和摩洛哥的拉巴特(Rabat)。
在这两个案例中,城市的诞生都基于一个预先设想的景观视线、城市氛围、被期望的特征。
所有尺度的空间,无论是城市中的一个地方还是一个景观视域,在被实现之前,都被精心设计。譬如在拉巴特,所有的视线都与基地发生关系:海、山谷、旧城区。同
样的方式也被运用在巴西利亚的建设中。所有的景观和生活场所都被预先策划,而不是一个城市组织偶然的产物。正是通过将自然(公元、花园、行道树栽种、水、等等)搬上城市舞台,景观设计师得以表达他们职业的城市形象审美观。
今天,城市与自然的区分还有意义吗?保罗·亨利·雄巴德劳维(Paul-Henry Chombart de Lauwe)所提出的“城市的末日”,并没有引起骚乱,而3是启发了思考城市另一种扩张模式的思路:为什么分权政策并没有达到消除城乡界线的程度?通过这一问题,保罗·亨利试图预测欧洲城市扩张和都市化进程,还有城市集体权力的组织。但是这位社会学家并没有将城市自然归纳入城市人工自然空间,尽管绿色政治在城市的建设和城市居民健康生活的研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绿色空间”和“自然”这两个概念通常在有关城市的概念中被混淆,但在科学范畴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绿色空间来自城市人工作品:花园、公园、公共或者私人绿化、一些人工栽培的自然);而自然则是自发的、野的,通常处于一些已建或者间质性区域:废弃地、荆棘丛生的荒野、灌木丛生的石灰质荒地、丛林、河岸。这些性质模糊的地块或者荒废地不具有供市民娱乐休闲的功能,因此与绿色空间截然不同。法国景观设计师杰尔·克莱蒙(Gille Clément)将这些未定性的没有经济功能的空间称之为“第三种景观(Tiers paysage)”。这两个概念的差别并非指两者之间毫无共通之处。一个花园也可以成为自然,如果它的植物和动物大部分是野生的,自发的;而一个荒废地也可以成为花园,如果它呈现园林化的意象。
这些绿色和自然的空间被普遍社会化,因为它们参与影响一个聚落的声誉(绿色或者献花盛开的城市与否)。因此工业和城市废弃地的改造与城市息息相关。在城市郊区,农业地带和森林通常参与城市绿化带的构成(譬如大巴黎区和里昂的绿化带),自然林地、沼泽地、公园、花园都被融入绿色空间概念。在城市规划领域,这一类没有固定界线的空间成为生态和社会普遍利益的公共基础设施:这些空间的功能可以被特殊化(公墓、体育场地、自然保护空间)或者多功能化(譬如参与构成城市休闲和绿化带的农业空间)。这些为各种规划提供可能的绿色空间之间通常存在相似性:步行道和机动车道通常与自行车道和马
道分开,白天和夜晚的使用功能也有区分。因此,绿色空间具有其自身的规则和特殊的城市符码。
针对公共空间的城市问题,公众力量以景观的名义提出了解决方式:用鲜花装饰城市——表达了美化和
加强城市安全的意愿。公共空间绿化率的提高和硬质地面的减少,取悦了一些挑剔的环境学家。环境小品质和量的提高、为场所增进活力和禁止广告的行为等增加了公共场所的舒适度,树立了城市的形象,并与政治要求合拍。但没有一种规划建造方式强调了公众安全和健康的价值,城市的美化、为公共空间带来生机的活动,从根本上并没有消除社会分裂导致城市病态的深层原因。在相当一部分改造工作中,效果相反,在重新对空间定性的同时,反而造成了阶级的分化和排斥现象,譬如一些旧城中心区通过改造被擅自占用,成为富人居住区。
2.3 滨海区城市化
大海和滨海地区从近两个世纪以来,成为西方艺术的景观的主要表现对象之一。作为具法国主要地理特征之一的滨海地区,不仅具有其地理科学价值,也代表了一种多感官的景观(视觉、嗅觉、听觉、触觉等),并且由于其避暑、航海和捕鱼的功能,它还是文化和记忆的载体。今天作为乐园的形象之一,滨海地区不可避免地面临来自空间使用需求导致的社会矛盾和环境冲击。
滨海区域通常成为多元经济形式并存的地带:捕鱼、贝类养殖、水产业、工业、旅游、住宅建设开发等等。特别是一些风景优美的地区,更因为行业之间的竞争导致公众利益的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干涉。譬如,为了保护海岸线,1986年1月3日的滨海法明确禁止自最高水位算起100米之内区域的建设,也就是说在这个区域内,只能存在农业或者自然,任何建设行为,即便是一个已有小区的扩建行为都是违法的。2006年,政府进一步颁发了一份内部文件,提出一个单纯的100米距离控制还不充分,还应该将视线的共享性、城市化的程度、客观断层的存在应该被纳入全面的地理分析框架中。
为了保障公众能共享一个延续的海岸景观,1976年12月制定了关于滨海步道在私人所有区域内的穿越性法规。这些项目引发了众多因土地产权引起的社会矛盾,譬如来自牡蛎养殖者、和农民的激烈反对。在莫尔比昂(Morbihan)海湾,公共滨海步道的建设用了20年时间。
为了达到政府部门的目的,保障公众利益,建立完整的滨海公共财产,国家必须拥有相当的资金保障购买土地所有权。从1975年起,由环境部直属的滨海和湖泊地区保护部门拥
有优先购买滨海地区范围内县镇出卖的所有地块。
在前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作为景观法的建立、保障和执行者,一方面保证了公众对滨海区域的可进入性,并在保障不损害地区发展的同时,避免了如同地中海地区海岸线的大量建
设行为。当然这些政策和行动,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特别是一些土地产权拥有者以公众普遍利益的名义抵触国家或地区地产调查。
3 结语
在20世纪80年代,法国政府结合环境部的一些景观项目,为了突出体现公众要求的日常大众景观,响应地方分权运动(décentralisation),展开了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在一些矿场和冶金基地,重新规划废弃的工业基地以适应新的需要;道路和运河网络沿线,重新考虑行道树的栽种和养护方法;对一些正在荒废农村的景观和遗产价值进行重新认识,构想农村发展项目;在一些正在城市化的区域,尤其南部和滨海地带,识别景观潜质,指导公共和私密空间的使用。在所有的这些事件中,无论是危机或者断层,都揭示了一个事实,即生活的模式改变了,景观这一概念成为了定位面临社会变化,一个地区及其相关地域发展的工具。形式审美考虑占据次要地位,景观设计师清楚实践活动令他们更像社会集体生活方式的共同创造者,甚至是譬如一个历史或者地区自然遗产项目的启动者。
1993年的“景观法”之后,保障公众景观行为的法律工具开始多样化:景观标签(le label de paysage)、申请建造许可证的景观研究报告(le volet paysager du permis de construire)、村镇地区自然公园宪章的景观研究报告(le volet paysager de la charte intercommunale des parcs naturels régionaux)。1994年起,又出现了景观合同(les contrats de paysage),1995年出现景观规划策略(les plans de paysage),1996年到2006年出现了景观地图(les atlas de paysage)。这些都成为公众调节农村、城市、郊区,作为普通生活或者重要基地的景观创作的有力工具。这些行为在2000年欧洲景观公约(la Convention européenne du paysage)中,被详细归入欧洲合法条例,暂时弥补了法国本土景观法没有景观概念定义的缺憾。
法国景观总的来说有三个特点:1.法国今天的景观思维与景观概念的渊源和演变是息息相关的。2.与其它国家一样,今天法国景观学科受到日益重视,与其环境、社会问题的突出有关。但正是在寻求解决这些具体问题的过程中,基于原有精英景观文化,景观的意义被进一步丰富,成为被大多数人共享的、朴素的地域景观,并同时建立起一个日益完善的法国景观体系。3.开放、整
体的景观体系,工具方法的多样性是景观策略实施的保障:为了解决众多复杂的问题,法国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从各方面入手试图找到问题的答案,主要有公众力量的参予、政府对法律工具的保证、教育和研究三个方面。三者之间又常常会穿插在一起,譬如一个景观项目或者政府行为
前期,都会资助一个跨学科的研究工作来协助决策并保障其执行的合理性,而研究又会常常结合公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