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信贷领域市场乱象治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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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信贷领域市场乱象治理信贷领域乱象作为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市场乱象中最具代表性的部分,对我国经济金融领域的安全造成影响,并影响着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20XX年4月份,银监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XX年前三季度银行业信贷领域行政处罚信息的基础上,分析当前银行业信贷领域市场乱象的主要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探索其治理路径。
一、借款人、银行及多方协同引致信贷领域乱象
目前,对于信贷领域市场乱象没有明确的界定。笔者结合银监会5号文提及的银行业市场乱象形式,通过对银监会系统20XX年前三季度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统计,从而归纳信贷领域覆盖面广、影响程度深的主要乱象。20XX年前三季度,银监会系统共披露1703份行政处罚信息,其中1247份涉及信贷领域(依据主要违法事实进行分类统计),可归纳为以下6种主要违规形式: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存贷规模、违规授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和违规流转信贷资产,具体情况如图所示。从产生原因来看,可以按照借款人主导、银行主导和多方协同引致三种情况进行分析:首先,借款人主导。信贷资金用途不实是借款企业主导的典型形式,也是银行业信贷领域乱象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信贷领域案例中有近四分之一涉及,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等。二是“优质”客户违规挪用贷款资金。这种情况的产生主要是在经济下行、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下,部分银行业明知客户借
款用途不实而仍发放贷款,甚至有银行参与客户作假。其次,银行主导。银行主导发生的信贷领域市场乱象表现形式比较多样,其中违规授信、虚增存贷规模和违规流转信贷资产的情况比较突出。违规超额授信。在每笔贷款都要求执行“三查”的情况下,规模不同的客户产生的经营绩效相差甚远。在绩效考核的引导下,银行机构普遍倾向于发放大额贷款。导致一方面“优质”的大客户融资超过实际资金需求,从而出现资金不合理占用,资产利用效率下降,抗风险能力下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受影响等情况;另一方面作为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广大小微企业无法获得相应资金支持,“融资难、融资贵”不同程度存在。此类乱象损害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埋下了区域性风险隐患。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企业违规转贷。
近几年,各地信用风险不断爆发,为防范化解不良贷款,“无间贷”成为了一种广为接受的转贷形式。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地方实体企业,抵御市场风险,但部分银行机构为了粉饰数据、延缓不良风险暴露,向不符合条件或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违规转贷,并通过人为上调信贷资产五级分类、虚构企业经营情况等方式帮助借款企业达到转贷条件,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不真实,埋下不良风险集中爆发的隐患。虚增存贷规模。作为银监会严禁的“七不准”之一,以贷转存虚增存款行为屡禁不止并不断衍化出新形式。这主要是由于某些银行出于各种利益需求,冒险通过各种方式虚增存贷款规模,借款企业迫于压力配合银行违规操作。例如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新设分支机构,为了粉饰经营数据,扩大市场份额,通过为多家企业办理以贷转存再发放
质押贷款的方式,虚增存贷规模,严重影响存贷数据的真实性。再次,多方协同引致。随着金融业务不断创新,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态的融合程度不断提高,交叉金融业务领域成为了跨市场金融乱象的主要发生地。这类乱象主要由多方协同引致,存在四方面特点:一是掩盖资金投向。为规避政策限制,商业银行通过层层嵌套资管计划,资金投于房地产、政F融资平台、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领域。二是产品“套娃式”叠加,底层资产不明,风险难以识别,且交易链条交叉冗长,其中一环出现问题风险便会迅速传导扩大。三是权责界限模糊,由于抽屉协议、补充协议信息盲区,参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不清,风险发生后出现底层基础资产落空或处置困难,最终多由资金提供方商业银行兜底。四是通过交叉金融产品包装,表内信贷资产转移至表外,减少了高风险权重资产占用,相关指标失真,埋下系统性风险隐患。
二、高杠杆率、多方需求、监管不足多因素催生乱象
杠杆率过高是乱象产生根源。20XX年全球金融系统性风险爆发,我国“4万亿刺激经济计划”有效拉动了内需,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但也因此出现了通货膨胀、市场货币供应量M2增速过快等问题,并推动了各行业融资扩张,杠杆率快速提升。对于银行业信贷领域来说,高杠杆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带来高风险,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成倍放大,对银行业发展埋下巨大隐患。而随着我国经济进入转型期,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杠杆的反噬效应更加严重,银行坏账率相应提升,信用风险不断扩大,银行业市场乱象应运而生。市场多方需求驱动乱象发展。一是借款人不当资金需求驱动乱象发展。一些受限制或控制
领域的资金需求者,因正常渠道无法获得足够资金支持,便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借用他人或公司名义获取信贷支持,或通过层层资管计划包装以掩盖真实资金投向。二是个别银行不理智发展需求驱动乱象发展。面对竞争压力和发展需求,一些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业务,创新金融产品,而相应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没有跟上,个别银行机构或个别从业人员甚至通过违规手段粉饰经营业绩,促使表现形式各异的市场乱象频发。三是第三方不合理需求驱动乱象发展。如一些地方政F基于政绩考核压力,为降低当地不良风险数据对银行机构施压,或要求银行机构为政F建设项目超额授信融资等,导致乱象发生。此外,交叉金融业务中的一些投资者或保险、基金公司等其他参与者的不合理需求也会导致乱象产生。监管漏洞使乱象有机可乘。一方面,由于风险计量困难,风险性监管缺乏有效抓手,致使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更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从而使一些银行机构强调信贷业务表面合规,弱化业务风险考量,导致信贷乱象有了生长空间。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创新发展的日益多元化,加之当前功能监管模式下,监管滞后、监管模糊、监管空白不同程度存在。尽管各监管机构不断出台相关监管政策,但仍很难赶上业务创新的发展速度,加之政策“时滞”等因素影响,无法避免地出现监管漏洞,特别是当前监管资源不足,监管队伍与金融市场发展不匹配,使得市场乱象有机可乘,发展愈发迅速。信息不透明加速乱象蔓延。由于当前各部门之间信息无法实现有效共享,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全面了解客户,特别是涉及隐性担保、民间借贷等情况时,交叉金融业务信息不透明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