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沉降观测记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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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车楼8#塔吊变形观测措施及要求一、情况概述
8#塔吊垂直度观测记录
于9月25日对塔吊基础节顶部水平位移观测发现,南北向水平误差约为15mm,为此次塔吊倾斜的直接原因。
经过对以上数据的统计分析及对现场的勘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无塔吊安装基础数据及塔吊基础误差数据,无法判断塔吊倾斜是由安装误差造成的还是由于使用过程中地基的不均匀沉降造成。
2、观测点布置随意(多次观测点仪器安装位置不统一、观测频次也无具体要求),观测人员,仪器使用不固定。观测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塔吊的垂直偏差状况。
针对以上问题,特制定本措施以规范塔吊观测,在一周到两周的时间找出塔吊垂直偏差的原因和确定塔吊的安全状况,进而确定是正
常使用还是拆除重装。
二、测量安排
三、观测频次
1、每两天测一次:定于2009年9月28日、30日,10月2日、4日、6日、8日、10日。
2、同期对7#、9#、10#塔吊进行塔吊基础不均匀沉降及塔吊垂直度进行测量,至少每周一次(2009年9月28日起),责任人:7#—吴佳禄、9#—段玉龙、10#—包文。
四、数据收集及报送
观测数据整理后及时报送至:杨勇、陈芝轩、杨寿坤处。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有效。
五、观测点布置
1、位移测量
测点固定,每次仪器安装于同一位置进行测量(分1#、2#位进行两个角点的测量),大臂方向统一置于东西方向。沿塔高分上、中、下分别测设两个垂直偏差值。
2、基础不均匀沉降测量
按图示位置选定一个测点,以15#控制点为基准进行塔吊四个角点的沉降观测
六、对8#塔吊限制使用的要求
1、在未确定塔吊已可正常使用和变形仍在增加过程中,均只允许白天使用,禁止晚上使用,以免发生异常情况而不能及时处理。
2、再次对塔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用。
3、指挥人员到位(起吊点一人、落点一人),保持信号畅通,密切关注塔吊整体变形情况,禁止出现拖、拉、拽等违规操作,坚持“十不吊”,在吊运物料的过程中禁止挂碰任何物件,防止意外发生。
4、由指挥人员保证塔吊不超载。
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新机场项目部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