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合集下载

我国工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我国工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我国工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吴启迪编者按:本文是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在2007年9月24日工程教育论坛上的讲话,本刊选登的是其中主要部分内容。

一、高等教育改革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前几年的改革和发展,高等教育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第一、高等教育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1998年至2006年间,普通高校当年招生数从108万增加到540万,高等教育总规模由不到800万人增加到2500万人,规模居世界第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9.8%提高到23%,进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十五”期间,高等教育向社会输送了1397万毕业生,目前,我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已经达到6800万人。

高等教育规模基本适应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促进了国民素质、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第二、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实施“21l工程”和“985工程”,集中力量加强了一批大学的基础设施、办学条件、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建设,在高校中凝聚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产生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争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进程。

我国已与世界上178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建立了教育合作与交流关系,与包括英、法、德、澳等26个发达国家在内的32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高校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五”期间,全国高校累计获得科技经费1700亿元,承担各类课题83.9万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75项,占全国授奖总数的55%;国家技术发明奖64项,占全国授奖总数的64%;国家科技进步奖433项,占全国授奖总数的54%。

目前,全国有61.7%的国家重点实验室、35.3%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在高校。

高校直接参与了神舟号宇宙飞船、三峡水利工程、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青藏铁路等一系列国家大型工程的建设,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本报告由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分委会根据专家对学校自评材料的审核情况,现场考查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申请认证学校的反馈意见完成,提交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本报告-部分向社会公开,约字左右,认证结论待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全体大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

)学校名称:天津大学专业名称:化学工程与工艺考查时间:年月日至日一、专业简介(简要描述所考查专业的基本情况,不描述考查过程和内容)天津大学的前身是北洋大学,是中国第一所大学。

百余年来,天津大学一贯坚持“实事求是”校训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方针,把本科教育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第一使命,逐步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明显、教学和科研居国内一流水平、享誉海内外的现代化大学,并成为我国“工程”、“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国家重点大学。

化工学院是天津大学的标志性学院之一,成立于年。

其前身是年院系调整后的化学工程系,也可追溯到北洋大学初期的化学学科(年,至今年),是我国化工高等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该学院现拥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个博士后流动站、个博士点、个硕士授予权学科,拥有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个国家工程中心、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个省部级研发中心,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到博士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办学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教学成果丰硕。

近年来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教改项目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项、二等奖项,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项、二等奖项,出版高水平教材余部,举办各类教学研讨班余次,培训了全国余所化工高等院校的余名教师。

该学院同样重视科研工作,承担“”、“”及大量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及省市科技攻关项目、军工配套、省部委项目和企业合作项目,涉及化工过程工程、绿色化工技术、生态与环境化学工程、能源化学工程、生命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诸多领域。

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7.03.21
•【文号】教高函[2007]6号
•【施行日期】2007.03.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高函[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促进工程教育质量的提高,推进工程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我国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国工程教育的国际竞争力,经商有关部门和单位,决定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现将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予以公布。

专家委员会实行任期制,首届任期自2007年至2011年。

有关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另行规定。

专家委员会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委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附件: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名单
教育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试点工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试点工

附件: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名单机械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名单组长:李培根华中科技大学副组长:宋天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陈关龙上海交通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培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于晓红北京科技大学于盛臻辽宁省机械工程学会许明恒西南交通大学吴昌林华中科技大学张新义山东理工大学李强内蒙古工业大学李先正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陈耀昌北京第一机床厂单连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徐年生深圳力劲集团徐跃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分会殷国富四川大学郭钟宁广东工业大学顾佩华汕头大学高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化工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名单组长:王静康天津大学副组长:熊传勤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张安富武汉理工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志林南京大学乐清华华东理工大学叶皓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余立新清华大学张凤宝天津大学张泽廷北京化工大学李伯耿浙江大学杨元一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钱鸿元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顾宗勤中国石油和化工规划院顾觉生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高占先大连理工大学富志侠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计算机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李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组长:杜子德中国计算机学会杨天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殿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李晓明北京大学陈道蓄南京大学周明陶北京中科希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孟祥旭山东大学金芝中国计算机学会唐卫清中国计算机学会唐振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蒋宗礼北京工业大学蒋昌俊同济大学廖明宏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信息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郑南宁西安交通大学副组长:段瑞春电工技术学会章兢湖南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兆安西安交通大学王志华电工技术学会王泽忠华北电力大学张晓华哈尔滨工业大学李若梅电机工程学会沈颂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周思刚电工技术学会范瑜北京交通大学赵建军电机工程学会赵建国山东大学交通运输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杨肇夏北京交通大学副组长:赵海宽铁道部运输局运力资源策划部黄庆西南交通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亮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田长海铁道科学研究院朱晓宁北京交通大学严新平武汉理工大学张奋北京铁路局李引珍兰州交通大学陈治亚中南大学罗璟环铁道部人才服务中心彭其渊西南交通大学轻工食品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管华诗中国海洋大学副组长:贾志忍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冯骉江南大学成员:王琦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刘静波吉林大学朱念琳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池向东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殷涌光吉林大学夏文水江南大学曹小红天津科技大学曾名涌中国海洋大学熊正河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水利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姜弘道河海大学副组长:林祚顶水利部水文局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甘泓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任立良河海大学刘东生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吴永祥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资源研究所沈冰西安理工大学谷源泽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袁鹏四川大学梅亚东武汉大学环境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郝吉明清华大学副组长:韩伟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周琪同济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家廉天津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宁平昆明理工大学田洪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任南琪哈尔滨工业大学宋永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周岳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侯浩波武汉大学胡洪营清华大学夏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地矿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古德生中南大学副组长:曾绍金国土资源部(中国矿业联合会)宋守信北京交通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尹光志重庆大学朱立新中国地质学会余斌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张东升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李增全中国煤炭教育协会杨鹏北京科技大学杨书宏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胡凤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傅贵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雷平喜中国冶金矿山协会。

工程教育认证背景、现状及发展(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余寿文)

工程教育认证背景、现状及发展(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余寿文)

工程教育认证背景、现状及发展余寿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2013年11月19日北京提纲1 2 3 4 什么是专业认证—从美国说起建设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认证体系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发展关于工程教育认证的几点思考一、什么是专业认证—从美国的认证说起1.什么是专业认证(从美国说起)☐认证(Accreditation):高等教育为了教育质量保证和教育质量改进而详细考察高等院校或专业的外部质量评估过程。

——CHEA(美国高等教育认证机构)☐专业认证(即专门职业性专业认证):由专业性的认证机构针对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职业性专业教育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职业协会会同该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进行,为相关人才进入专门职业界从业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对一所学校的具体专业的认证☐职业准备的范围、质量的基本保证☐内容——学生培养目标、质量改进、师资队伍、课程、支持系统等2.为什么要进行专业教育认证(ABET)公众:只有经过可靠的认证机构所认证的学校(专业)才是被承认的学校(专业);学校和专业:关系到学校的生存条件(有利于吸引学生,吸引投资);学生:学位被认可,毕业生被接受。

在获取资助、奖学金、学分被其他高校认可、学位被其他国家接受。

受工业界认可。

3.专业认证的实质☐专业认证强调工程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是一种合格评估☐认证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强调基本要求而非专业评比和排名☐鼓励学校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发展多样性满足标准要求下做好三件事☐一是目标——说;☐二是实行——做;☐三是证明——证。

认证专家将通过认证学校说、做、证三个环节,来考查学校的资源、投入与过程,并据此判断其对产出目标的支持程度。

4.工程教育认证的若干特征☐针对工程教育专业进行的鉴定、评估。

☐由非营利性组织实施,由被评估专业所在学校自愿申请参与认证。

☐以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为基本指导思想和出发点。

☐提倡并服务于学校或专业办学目标的多样性。

☐以学生为本,重视对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流程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流程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流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指对工程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际或国内的标准和要求。

这个认证流程通常由相关的认证机构或委员会组织,目的是保证工程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和发展。

1.提交申请:教育机构或课程提供者需要向认证机构或委员会提交申请,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教育和课程材料,包括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和学生信息等。

2.组织评估:认证机构或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教育机构或课程进行评估。

评估的内容通常包括教育机构的组织结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和实验室等基础条件,以及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质量保障措施等。

评估过程中,专家通常会进行现场考察、听课和与师生进行交流等。

3.编写评估报告:专家组将根据评估结果编写评估报告,报告通常包含对教育机构或课程的评价和建议。

评估报告将提交给认证机构或委员会。

4.审查和认证决定:认证机构或委员会将审查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认证决定。

认证决定通常包括认证通过、有条件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等。

认证通过的教育机构或课程将获得认证证书,并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使用认证标志。

5.追踪和复评:认证通过的教育机构或课程通常需要进行定期的追踪和复评。

追踪评估的目的是监督教育机构或课程的实施情况,确保其继续符合认证要求。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流程可能因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上是一个相对严格和系统的过程。

通过认证,教育机构或课程能够获得外部的认可和肯定,提高其影响力和声誉。

同时,认证也促使教育机构或课程进行改进和提高,提升教育质量和培养能力。

近年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推动。

各国和地区的认证机构和委员会不断完善认证标准和评估方法,努力提高工程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也促进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教育交流和合作,推动了工程教育的国际化和标准化。

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作用和意义

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作用和意义

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作用和意义由教育部聘任的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的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自2006年年初选择了8所高等学校的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专业进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至2008年上半年已扩展到与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及环境保护等关系密切的10个专业领域进行试点。

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举措。

笔者认为,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作用和意义体现在3个方面:有利于构建我国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推进工程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

中国是工程教育大国,近年又有迅猛发展,设有工科专业的学校数达到1653所,占普通高校数的88.5%,工科专业在校生为600.5万人,占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4.6%。

各地区、高校的工程教育专业发展不平衡,面临不少问题,如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办学条件得不到有效改善,工程教育师资队伍普遍缺乏工程经历,严重影响工程教育质量,亟待建立工程教育质量的保证体系。

可以建立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构建工程教育与企业界的联系机制,增强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

我国的产业发展迅速,需要大量不同规格的工程技术人才,这些高质量的工程技术人才主要依靠高等学校培养。

而高等学校的现状是工程教育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定位不清晰,不同类型学校培养目标趋于雷同;工程教育与工业界脱节,实践教学、工程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严重不足;工科专业课程体系相对陈旧,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不相适应;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质量标准时,又往往缺少产业界专家参与,培养的人才不能完全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与工程发展的多尺度观、大工程观、大系统观、大集成观不相适应。

我国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缺失,工程师培养体系不够健全,国家正在进行工程师制度改革。

通过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并与实施注册工程师制度紧密衔接,可以促进、增强工程教育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其对高等工程教育的影响_陈文松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其对高等工程教育的影响_陈文松

2011年7月第7期 高教论坛Hig her Education Fo rumJul.2011.N o.7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其对高等工程教育的影响陈文松(广东工业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摘要:介绍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概念以及中、美、德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情况,分析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对高等工程教育的影响,指出了高等学校应以“专业认证”为契机,对照认证标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劣势,从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师队伍、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影响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719(2011)07-0029-04作者简介:陈文松(1962-),男,广东揭阳人,博士,硕士生导师,副教授,主要从事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收稿日期:2011-03-10 修稿日期:2011-03-30 一、专业认证的概念专业认证是高等教育认证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把高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全面的教育质量认证的院校认证而言,专业认证是由专业性认证机构对专业性教育学院及专业性教学计划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职业协会会同该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进行,为即将进入专门职业界从业的相关人才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与此相对应,工程教育的专业认证就是工程技术行业的相关协会连同工程教育者对工程技术领域相关专业(如土木工程、电子机械等)的高等教育质量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技术行业的从业人员达到相应教育要求的过程[1]。

简言之,专业认证是确认高等学校所开设的专门职业性教学计划符合预先制定的合格标准的评估过程,是为进入专门职业界工作的预备教育提供的质量评估和保证活动。

由此可见,专业认证的关键是评估专业的教学是否适合学生毕业后进入该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要求,因此,通过专业认证,必将加强高等工程教育与工业界的联系,促进专业教育与企业的有效接轨,对保障高校工程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点介绍(最新整理)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点介绍(最新整理)
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审阅、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 结论、认证状态保持。
具体工作流程见下表:
序号
认证工作内容
时间结点
1 申请认证的学校提交申请报告
每年的 10 月 31 日前
2 认证分委员会对申请报告做出回复 接到申请一个月内
3 申请认证的学校提交自评报告
受理后一月内
4 认证分委员会对自评报告做出结论 收到自评报告二月内
申请认证学校:
申请认证专业:
本校所有材料完全属实,特此承诺。
附表与资料:
一、申请认证学校与专业概况
二、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
三、 本专业培养方案(请另附)
四、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300~500字)
申请方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8.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9.具有适应发展的能力以及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学习能力; 10.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2.2 课程体系 2.2.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要服务于专业培养目标、满足预期的毕业生能力要求。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点介绍
一、 工程教育认证背景信息 我国的工程教育规模目前居世界第一。工程教育在快速发展的同 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挑战。如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工程 教育和工业界脱节,工科教师队伍普遍缺乏工程经历等。要解决这些 问题,必须放眼国际,建立具有国际实质等效性的工程教育质量监控 和保障体系,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在上述背景下,为了促进工程教育质量的提高,推进工程教育教 学改革,构建我国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国工程教育 的国际竞争力,教育部于 2006 年正式启动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 工作,成立了由教育界和产业界专家共同组成的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 证专家委员会以及机械类、化工类等 14 个认证分委员会,分别负责 组织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认证工作,截止 2013 年,全国已经有 83 所 高校 223 个专业点通过了“专业认证”(根据中国工程教育认证网公 布数据统计)。 二、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组织体系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是在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领导下组 织开展的。认证协会是由热心中国工程教育的有关团体和个人自愿结 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的会员制社会团体组织。教育部于 2006 年 3 月 成立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及其秘书处,以及机械类、化工 类等 14 个认证分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在工程教育领域中拥有重要的地位。

该制度主要是针对各大高校中心的工程专业,以评定、认证和监督为基础,以提升高等教育水平为目标,涵盖了全国范围内的工程类专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主要是由教育部主持,由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实施,协会成员单位包括各大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其中,协会的工作由全国工程教育专委会负责管理和监督,该专委会由全国各地的著名工程师和高等教育专家组成,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基础性要求,涵盖了学校的基础设施、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与工程教育相关的法律规定、政策指导等;二是本专业要求,涵盖了本专业教育的基本目标、核心课程要求、教学方法、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三是质量保证要求,涵盖了教育质量的评价机制、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课程评估、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保证要求。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高校来说,进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提升工程专业和教学水平,不断推进教学改革和创新。

另外,对于学生来说,参加工程教育的专业认证可使其更好地选择高质量的工程专业学校,结合实践与理论,广泛掌握新兴工程技术。

最后,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具有深远的影响。

随着世界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时代变革,工程教育将成为培养高素质工程人才的关键性领域。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对于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推动高质量工程人才的培养和提高整体社会技术创新能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的到来,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将在未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专业认证知识问答最终修改版本

专业认证知识问答最终修改版本

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矿物加工工程二零一一年九月第一局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根底知识1、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由来和目的?答:2006年教育部发布教高厅函[2006]5号正式启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开展此工作的目的在于:①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认证,构建我国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加强工程实践教育;②建立及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③吸引工业界的广泛参及,进一步密切工程教育及工业界和社会的联系,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工业产业的的适应性;④促进我国工程教育参及国际交流,实现国际互认。

2、目前我国的工程教育存在主要问题有哪些?答:①工程教育没有真正做到主要面向工业企业;②工程人才培养的类型单一,缺乏层次;③工程人才培养过程中,工程实践普遍比拟弱;④工程教育中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什么是华盛顿协议,其核心内容是什么?答:该协议是国际上高等工程教育学历互认和工程职业认证体系中最重要的协议之一。

截止2021年,签约的正式签约成员和准签约成员17个。

核心内容是“专业认证制度的可比性〞和“专业教育质量的等效性〞。

认证标准采用“产出导向〔outcome-based〕的根本原那么〞。

4、什么是产出导向原那么?答:工程教育专业的“产出〞质量,即强调学生在毕业时已掌握了什么,懂得了什么,会做什么,学到了什么,并且力求对学生从本专业毕业后前几年内在学识和技能方面及其能到达的程度作出评价。

其精华在于原那么的焦点放在学生“学到了什么〞,而不像以往强调的是学校“教了什么〞。

5、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核心工作是什么?答:建立科学、严格、客观的认证标准。

6、认证文件体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包含哪些文件?答:主要包括:①?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方法?;②?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③?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视及仲裁委员会章程〔暂行〕?;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⑤?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遴选及培训方法〔试行〕?;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察专家组工作指南〔试行〕?;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等。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总则为规范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1.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由教育部聘任。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研究制定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审定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和程序;审查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提交的本专业补充认证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领导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开展本专业认证的相关工作;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由教育部聘任。

秘书处秘书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秘书处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受理高等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组织起草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工作文件;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

1.3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是按各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在其名称前冠以专业类名称,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由教育部聘任。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主任委员(组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职责是:制定本专业的补充认证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实施所在专业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培训;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临时性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受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80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80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80号)全国工程师制度改革协调小组工程教育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各试点工作组正副组长: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已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教高函[2007]6号)。

为了进一步推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关工作,经研究,定于2007年6月9-10日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会人员。

全国工程师制度改革协调小组工程教育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代表、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全体委员、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全体成员、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正副组长。

二、会议内容。

(1)向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2)审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3)审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4)审议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组建的有关事宜;(5)审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2007版);(6)审议2006年进行试点认证的4个专业8所试点学校的专业认证结论。

其中,工程教育工作组成员单位代表参加1-4项会议内容,会期1天;其余与会代表参加全部会议内容,会期1天半。

三、会议时间:2007年6月9、10日(6月8日报到)。

四、会议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专家公寓(路线图附后)五、报到及经费请各位与会代表自行前往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专家公寓报到,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司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手册【模板】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手册【模板】

附件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手册认证学校:认证专业:考查时间:专家组成员: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制专业认证现场考查工作基本程序“《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意见”汇总表说明:1. 本表由“《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表”汇总形成;2. 本表专家进校考查时人手一份;3. 离校时由秘书收回存档。

专家组现场重点考查要点专家组工作参考日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报告(参考格式)(本报告不是认证最终报告,不对外公开。

须向认证分委员会提交。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召开会议,根据“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对考查报告的反馈意见等,形成对该专业的“认证报告”和“认证结论建议”提交专家委员会全体大会审议。

)学校名称:考查专业:考查时间:一、专业基本情况(简要描述专业的基本情况)二、专业主要特点(简要描述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特点)三、对《自评报告》的审查意见四、现场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专家组现场考查整改建议书)(详细列述专家组现场考查期间发现的问题、不足和需要关注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的事项)附表填表说明:本表在“单项指标专家个人考评表”汇总基础上形成,对问题和建议进行讨论总结提炼时,对主要问题要具体明确,不要遗漏和精简。

专家组成员:***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赴***专业现场考查专家组年月日专家组现场考查结论建议说明:本表中间栏为专家个人建议汇总,供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时参考,由秘书统计。

专家组考评结论(右侧栏)在专家个人考评结论汇总的基础上产生,以专家个人考评结论汇总过半数为准,存在异议的可以讨论决定或单项投票决定。

此表提交认证分委员会存档。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参考格式)(本报告由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分委会(试点工作组)根据专家组对学校自评材料的审核情况、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申请认证学校的反馈意见等完成,提交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本报告1-4部分向社会公开,约3000字左右,认证结论待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全体大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8.28•【文号】教高司函[2007]142号•【施行日期】2007.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42号)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5号)的精神,我部已正式成立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经与有关单位协商,我部将在2006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专业认证试点范围,设立机械类、化工类2个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和电气类、计算机类、地矿类、轻工与食品类、交通运输类、环境类、水利类7个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见附件),另委托建设部组建土建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各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由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成员均由教育部聘任。

其中教育界专家由教育部各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企业界专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

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在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专业认证的相关文件,组织有关的认证专家培训,开展高等学校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有关高等学校要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开展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附件: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名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名单机械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名单组长:李培根华中科技大学副组长:宋天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陈关龙上海交通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培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于晓红北京科技大学于盛臻辽宁省机械工程学会许明恒西南交通大学吴昌林华中科技大学张新义山东理工大学李强内蒙古工业大学李先正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陈耀昌北京第一机床厂单连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徐年生深圳力劲集团徐跃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分会殷国富四川大学郭钟宁广东工业大学顾佩华汕头大学高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化工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名单组长:王静康天津大学副组长:熊传勤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张安富武汉理工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志林南京大学乐清华华东理工大学叶皓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余立新清华大学张凤宝天津大学张泽廷北京化工大学李伯耿浙江大学杨元一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钱鸿元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顾宗勤中国石油和化工规划院顾觉生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高占先大连理工大学富志侠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计算机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李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组长:杜子德中国计算机学会杨天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殿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李晓明北京大学陈道蓄南京大学周明陶北京中科希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XXX旭山东大学金芝中国计算机学会唐卫清中国计算机学会唐振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蒋宗礼北京工业大学蒋昌俊同济大学廖明宏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信息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郑南宁西安交通大学副组长:段瑞春电工技术学会章兢湖南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兆安西安交通大学王志华电工技术学会王泽忠华北电力大学张晓华哈尔滨工业大学李若梅电机工程学会沈颂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周思刚电工技术学会范瑜北京交通大学赵建军电机工程学会赵建国山东大学交通运输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杨肇夏北京交通大学副组长:赵海宽铁道部运输局运力资源策划部黄庆西南交通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亮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田长海铁道科学研究院朱晓宁北京交通大学严新平武汉理工大学张奋北京铁路局李引珍兰州交通大学陈治亚中南大学罗璟环铁道部人才服务中心彭其渊西南交通大学轻工食品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管华诗中国海洋大学副组长:贾志忍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冯骉江南大学成员:王琦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刘静波吉林大学朱念琳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池向东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殷涌光吉林大学夏文水江南大学曹小红天津科技大学曾名涌中国海洋大学熊正河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水利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姜弘道河海大学副组长:林祚顶水利部水文局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甘泓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任立良河海大学刘东生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吴永祥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资源研究所XXX 西安理工大学谷源泽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袁鹏四川大学梅亚东武汉大学环境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郝吉明清华大学副组长:韩伟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周琪同济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家廉天津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宁平昆明理工大学田洪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任南琪哈尔滨工业大学宋永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周岳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侯浩波武汉大学胡洪营清华大学夏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地矿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组长:古德生中南大学副组长:曾绍金国土资源部(中国矿业联合会)宋守信北京交通大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尹光志重庆大学朱立新中国地质学会余斌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张东升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李增全中国煤炭教育协会杨鹏北京科技大学杨书宏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胡凤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傅贵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雷平喜中国冶金矿山协会。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2021年3月〕1.1 申请条件〔1〕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2〕试点期间,申请学校应向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见附件1〕。

1.2 申请审核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申请〞或“不受理申请〞的审核决定。

2.1 自评目的自评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阶段,是申请学校对认证专业的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结果是否到达?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学培养方案的实施。

2.2 自评方法自评工作由学校有方案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精神,自始至终表达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

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2.3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附件2〕入校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学期间进行,申请认证的学校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根本的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2〕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工作;〔3〕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学、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名单等;〔4〕不安排欢送仪式和与认证无关的领导讲话。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介绍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介绍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动员会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2010年10月2☐专业认证基本情况☐专业认证的国际互认☐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情况☐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程序3●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各国认证机构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基本情况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促进自身工程教育发展,纷纷推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和工程师制度改革,成立各自认证机构,上世纪90年代掀起风潮。

目前国际知名的工程教育认证机构主要有: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ABET )、澳大利亚工程师学会(IEAUST )等。

虽然各国认证机构标准不同,但总基调是一致的,即从培养、实践和继续教育三个环节入手,致力培养现代合格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

4●美国ABET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Inc.)有70多年认证历史,下属31个加盟学会 所提供的认证遍及美国550个学院的2500个学系 所有主流大学均已加入ABET 认证EC 2000鉴定新标准:重视持续改进的评价模式5ABET 组织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评估,制订对工程教育所培养的专业人才应具备的11条标准7个评估方面学生部分 教育目标 教学成效与评估 产学配合部分 教师部分 设备部分学校支援与经费等611条标准应用数学、科学与工程等知识的能力 进行设计、实验分析与数据处理的能力根据需要去设计一个部件、一个系统或一个过程的能力 多种训练的综合能力验证、指导及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对职业道德及社会责任的了解 有效地表达与交流的能力懂得工程问题对全球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学会终生学习的能力具有有关当今时代问题的知识应用各种技术和现代工程工具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7ABET EC 2000 的重要性评价方法和回馈制度可以积极提升授课的效能 针对学生:能明确指出学习的缺失,展现核心能力的进步与成长的状况针对教师:能协助诊断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拟定有效的教学策略8●台湾地区认证机构台湾高等工程教育学会,简称IEET(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2003年由台湾地区工程院校校长会议共同发起,多数科技大学校长、院长及资深教授筹备建立积极邀约台湾地区产、研界人士和教育专家参加 负责台湾地区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由台湾教育及科技主管部门共同授权,担任台湾地区推动工程教育国际互认的联络窗口9●中国(大陆)认证机构2007年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配套成立独立的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由教育部聘任,成员由工程教育界、企业界和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按各专业领域设立专业认证分支机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工作组)由教育部、人事部、中国工程院共管,授权组织开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由中国科协(政府授权的非政府组织)作为申请加入工程教育国际互认的牵头部门10专业认证的国际互认经济全球化推动了工程人才跨国流动,必然要求各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趋于等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组织体系建设和管理,保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结合认证试点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阶段。

第二章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及其职责第三条试点工作组是开展相应专业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受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的领导,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试点工作组设立秘书,在组长的领导下,接受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和具体工作安排,承担日常业务工作。

第四条试点工作组的业务工作按《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中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职责包括:1.制订、修改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试点工作组的工作文件;2.遴选本专业领域认证专家,经资格培训合格,报专家委员会审查后进入专家库;3.会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本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日常培训工作;4.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协商确定本专业领域每年的专业认证工作计划安排;5.审核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报告,并提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建议;6.根据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安排,指导已受理认证申请的学校开展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7.提供现场考查专家建议名单,由专家委员会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8.审核申请认证专业的“自评报告”、现场考查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的反馈意见,并做出认证结论建议;9.承担已通过认证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的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10.完成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分委员会是专家委员会按相应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来自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分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在分委员会领导下,接受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承担日常业务工作。

第六条分委员会的业务工作按《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中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职责包括:1.制订、修改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分委员会的工作文件;2.遴选本领域认证专家,经培训合格,报专家委员会审查后进入专家库;3.组织本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日常培训工作;4.按照专家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制定本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报专家委员会备案;5.审核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报告,并提出是否受理申请的意见;6.指导已受理认证申请的学校开展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7.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8.审核被认证专业的“自评报告”、现场考查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的反馈意见,并做出认证结论建议;9.承担已通过认证专业的认证状态保持工作的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10.完成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试点工作组的设立与管理第七条在有关专业领域新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应首先设立相应专业领域的试点工作组。

第八条在某一专业领域设立试点工作组的条件和要求:1.该专业领域开展认证试点工作能得到国家有关部门、专业学会、行业协会(联合会)的支持;2.有专门的与该专业领域相适应的具体单位及其相应的业务机构愿意承担试点工作组的日常业务工作;3.拟担任试点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的人选在该专业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有精力和热情投入认证工作。

试点工作组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合理的结构,组成人员包括组长1人,副组长1~2人,秘书1~2人,总人数一般不应超过11人,其中来自工程教育界的成员占二分之一左右,来自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设立某一专业领域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可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具有法人资格的有关专业学会、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向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要提交以下材料:1.设立试点工作组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括在该专业领域开展认证工作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述;2.试点工作组组建方案(包括:人员组成及分工、日常办公地点、工作人员、非试点工作组成员的认证专家队伍组成初步方案等);3.承担试点工作组日常业务工作的具体单位及其相应的业务机构情况介绍;4.得到相关部门和机构支持的相应证明材料。

如果有其他可以进一步说明符合前述条件和要求的材料,可以同时提供。

第十条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收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请专家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审议同意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一条开展专业认证的具体专业原则上仅限于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列的专业。

优先考虑在以下专业领域设立试点工作组开展专业认证试点工作:1.已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专业领域;2.关系到国计民生和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业所对应的专业领域;3.为申请加入华盛顿协议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国际互认组织考虑而选择的专业领域。

第十二条试点工作组应当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适时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本组认证工作重要事宜。

召开工作会议时应事先通知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派人参加。

第十三条试点工作组工作经费直接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经费中列支,承担试点工作组日常工作的具体单位应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专家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试点工作组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分委员会的设立与管理第十五条分委员会原则上应在相应专业领域试点工作组的基础上改组成立。

试点工作组申请改组为分委员会应达到以下条件和要求:1.已在本专业领域的至少4个专业点开展了两年以上的认证试点工作;2.拥有一支数量比较稳定的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认证专家队伍;3.有相应单位愿意作为拟设立的分委员会秘书处的挂靠单位;4.具备稳定的日常办公场所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分委员会设立分委员会秘书处的要求如下:1.分委员会秘书处应当有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可以是政府部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专业学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高校等单位和机构;优先选择在建立相应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方面开展了一定工作的专业学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或者具有较强行业背景的有关高校;2.分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应确定其具体的业务部门或机构负责相应工作,应具备相应的条件承担分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包括委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设备以及经费支持等;3.分委员会秘书处应当由挂靠单位和分委员会分别委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其中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由分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委派),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4.分委员会秘书处设立秘书长1人,领导分委员会秘书处开展工作,秘书长要求是分委员会委员。

第十七条试点工作组申请在其基础上成立分委员会,要向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以下资料:1.组建分委员会的书面申请;2.分委员会组建方案(包括:人员组成及分工、分委员会秘书处人员组成、专家队伍组成、办公地点及条件、经费来源等);3.分委员会秘书处拟挂靠单位有关愿意承担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证明文件;以及该挂靠单位及其相应的业务机构简介及有关能力说明;4.分委员会必要的管理制度和文件。

如果有其他可以进一步说明符合前述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所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材料,可以同时提供。

第十八条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收到申请相关资料后,结合前期工作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挂靠单位进行考察,包括征求挂靠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

审核和考察结束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请专家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审议同意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九条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1~3人,秘书长1人,以及其他成员若干人,一般应不超过15人,组成人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合理的结构,其中来自工程教育界的成员占二分之一左右,来自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条分委员会应当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应当适时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本分委员会认证工作重要事宜;会议情况应当及时通报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第二十一条分委员会经费来源:1.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拨款;2.分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支持经费;第二十二条分委员会组成人员每届任期5年,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换届选举时原则上应改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

专家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纪律和监督第二十三条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和社会单位以及个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专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对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开展的认证工作进行检查,对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违反有关规定或有明显不当行为,专家委员会根据情况可以做出令其改正、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如违反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严重损害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声誉的,教育部及专家委员会在听取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有权重组或撤销该试点工作组或分委员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对本办法的制订和修改需经专家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报教育部批准发布。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专家委员会主任会议。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