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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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质量成本,达到顾客满意。
二、适用范围
所有为我公司提供外购件、外协件的供应商。作废
三、职责
质管部:负责质量处罚取证工作,各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负责统计当月质量问题,对达到处罚要求的供应商签发扣款通知单。
四、工作程序
1、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根据GB/T2828.1-2003标准或我公司制定的检验规程中要求数量进行抽样检验,检出不良品按不合格品流程执行。
2、质管部判定某供应商达到扣款标准的,质管部应将《不合格品质量反馈单》、《罚款通知单》传至供应商处执行处罚。
3、我公司接到客户因质量问题的罚款单后由质管部进行判定,若与外购件、外协件有直接关系的,质管部应将此罚款单复印件传真给相应的供应商,并根据本标准进行处罚。
五、质量处罚标准
质量处罚内容包括进货过程中外购件、外协件批次不合格处罚及我公司外部反馈的因外购件、外协件不良导致的处罚。
1、外购件、外协件批次不合格处罚:
(1)按自然月对供应商进货质量进行统计,当月出现第一批不合格只进行退货处理不进行处罚,当月出现第二批不合格除进行退货处理外对供应商进行300元处罚,当月出现第三批不合格除进行退货处理外对供应商进行500元处罚,当月出现第四批不合格除进行退货处理外对供应商进行1000元处罚。若出现第五批不合格质管部通知供应部,供应部暂停其供货,并重新进行评价。
(2)当质管部判定某批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应退货时,若公司生产计划需要,可以实施全部检验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合格品入库。此过程给我公司带来额外工作量对此特要求厂家支付一定的费用。根据外购件的不同,相关费用不同,现规定部分主要外购、外协件的全检费用,未提出的外购件的全检费用质管部可临时确定。
水套:
YJH-Q10A/Q8.1水套 10元/个
YJ-16.3/19.8/27.9水套 20元/个
YJP-Q25/Q30/Q35 水套 20元/个
燃烧室 5元/个
联接体 5元/个
电机 5元/个
除霜器 20元/个
橡胶管 2元/根
铝支架 5元/个
风轮 2元/个
线束、开关 2元/个
点火塞 2元/个
2、我公司外部反馈的因外购件、外协件不良导致的处罚
质管部对罚款单所对应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若判定外购件、外协件占主要责任则处罚供应商支付该张罚款单金额的50%,若判定外购件、外协件占次要责任则处罚供应商该张罚款单金额的30% 。
3、接收到《罚款通知单》的供应商,若对责任判定有异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签字盖章的申诉材料,否则视同认可。若认可,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的形式将罚款交到质管部。
六、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