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整治对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M-ZD-62292

浅议“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整治对策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浅议“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及整治对策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

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

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集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场所)大量出现,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也是当前火灾事故多发的重要场所之一,今年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一“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10月23日,我省吴江市横扇镇一羊毛衫整烫店也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80余万元,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如何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发生,是当前摆在公安消防部门面前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对“三合一”场所的防范措施和整治对策提出本人的一些看法。

一、“三合一”场所的概念

所谓“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经营、储存与住宿为一体的场所,且该建筑未进行任何防火分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十五条一款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是设有员工集体宿舍的工业场所。这类场所违反《消防法》的规定,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者仓库内。

二是利用住宅或出租房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在同一场所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三是分布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行为,从业人员留宿的经营性场所。

四是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

片毗连市场群及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二、“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消防安全基础差。“三合一”建筑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基本无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缺乏,缺乏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安全“先天不足”。

2、使用性质复杂。部分私营企业、个体户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往往选择使用“三合一”建筑,仓库、厂房、店面等与住宿共同一幢建筑,且无可靠的防火分区,物品堆放杂乱,火灾荷载大。

3、管理责任不明确。分散的“三合一”建筑多数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以家庭式作坊居多,隐蔽性强。“三合一”建筑的集中区域产权、经营权为多人拥有,又无正规的物业管理,经营使用者各自为政,消防安全基本上无人过问。

4、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三合一”建筑使用上的方便和

其低廉的成本,淡化了一些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从业人员以厂为家、以店为家甚至以库房为家现象普遍存在。同时,消防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开展,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都是从农村招来的女工,文化程度低,上岗前后均未接受正规的安全教育培训,没有基本的灭火器使用、逃生自救等技能,火灾发生时容易造成慌乱,导致火灾在初起阶段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置。

三、“三合一”场所火灾原因及特点

(一)“三合一”场所火灾原因。

1、“三合一”建筑是一种传统的经营模式,它的直接动力在于降低成本,既可以减少员工租房费用,又可降低劳工生活成本。要他们另外租房住,既增加了经济负担,也不方便他们对企业的经营管理。

2、不在消防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的范围。有的“商住合一”的建筑只是一个很小的商铺,他们不需要消防部门审核、

验收和开业前检查,因此消防部门对其很难监管。

3、数量众多、形式多样。“三合一”的建筑数量众多。由于这些“三合一”建筑里很多都是自建和私建的违法建筑,为了占有更多的空间,就把原有的消防通道给占用了,造成建筑与建筑之间相距太近,也没有任何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提水救火。而且这样的建筑每年还呈不断增加的趋势。

4、警力有限,无暇顾及。消防部门从事消防监督的干部是十分有限的,而且还担负着消防宣传、火灾调查、消防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消防检查、消防违法查处等多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三合一”建筑场所的整治工作。

(二)“三合一”场所火灾的特点。

1、燃烧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由于多数“三合一”场所建筑耐火等级底,且可燃物较多,非常容易燃烧;一旦着火,燃烧速度快,火势猛烈,如果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将促使火势迅猛发展,形成大面积火灾。

2、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三合一”场所一般多为单层或多层房屋,生产、储存、经营通常设置在底层,员工宿舍则设在上层,有的甚至是直接将员工住宿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阁楼上,住宿与非住宿部分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疏散设施,再加上通道、楼梯狭小等因素,发生火灾时人员往往因惊慌、拥挤等造成踩伤踩死,甚至跳楼等事故。

3、烟雾密集,烟气严重侵害被困人员。多数场所内可燃物资多,供氧不足,燃烧不充分,发烟量大,自然排烟面积不够等因素,导致烟雾久聚不散,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氰化物等有毒物质不仅影响人的正常呼吸,对人体产生麻醉、窒息的作用,还会严重损伤人的中枢神经,吸入一定量后,就会导致人员丧失行动能力,葬身火海。

4、水源缺乏,灭火救援难度大。大多数“三合一”场所分布在城郊结合部,而且设置比较随意,有的设置在居民家中,有的设置在办公楼、仓库内,附近往往缺乏市政消火栓,周围天然水源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给初期火灾扑救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