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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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档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第一层南侧引桥下 01 号档位租给乙方作经营配送之用,该档位使用面积为77.3 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52.2元。
第二条
○1本合同租赁期为: 叁年。
○2租赁期限:从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止。
○3租赁期内租金计算:第一年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肆仟零佰
叁拾伍元零角陆分(¥ 4035.06 元)。第二年起即2014年12月
份起每平方米租金递增 2元 %。
○4租金优惠期:给予一个月免收租金优惠即2013年12月份。
○5起租日期:从2014年1月1日起租。
第三条租赁期内,第一年度每月管理费为每平方米/ 元,合计为人民币/万/ 仟 / 佰 / 拾 / 元/ 角/ 分(¥/ 元)。第二年起按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第四条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贰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该优先续租权。乙方申请续租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万肆仟叁佰
肆拾肆元贰角陆分(¥ 4344.26元)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低于合同期内最后壹年的月租金金额)。
2、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万壹仟零佰
零拾零元(¥ 1000 元)的水、电、空调费的使用履约保证金。
3、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仟/佰
/拾/元(¥/元)一次性档位租金,双方确认: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均无须退还,该费用也不可用于抵偿任何乙方应缴纳给甲方的租金、管理费或费用等。
4、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违约、侵权等导致甲方损失,或乙方拖欠应缴纳的任何款项超过十五天的,甲方可将履约保证金用于抵偿损失或冲抵乙方应付款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或冲抵的,不足部分乙方应继续赔偿或支付。甲方抵偿或冲抵后租赁合同仍存续的,乙方还须将履约保证金补足。租赁期满终止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并缴清包括租金在内所有费用的,应在注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变更后十五天内,凭有关单据及身份证向甲方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具体为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甲方核实后予以退回;乙方未要求退回的,甲方无义务主动退回,且不改变租赁合同已终止或解除的状态。租赁期未满而乙方提前退租的,履约保证金及一次性档位租金不予退还。
5、租赁期间,乙方有损害甲方物业导致甲方遭受其他经济损失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主动缴纳所有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档位,所有履约保证金及一次性档位租金不予退还。
6、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诚信经营,遵守市场食品、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除应接受甲方根据其相关管理规定作出的处理及承担一切责任之外,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档位,所有履约保证金及一次性档位租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应在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各项费用,逾期未缴纳时,每逾期壹日甲方有权按所欠金额的 5‰加收滞纳金。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中有任何一项超过 5天未缴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档位,履约保证金及一次性档位租金不予退还;任何一项超过20天未缴时,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租赁档位,履约保证金及一次性档位租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租档位后自主经营,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档位管理规定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档位用途和经营范围,不得办理合同更名手续,不得转让或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档位,所有履约保证金及一次性档位租金不予退还。
2、甲方统一负责档位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不含电子称等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该等设备的维修由乙方负责),所需费用乙方负担。乙方必须爱护档位原有的设备,如出现人为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3、不论何种原因,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在贰日内搬走档位内属于乙方的物品,否则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代为清理。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档位原有的建筑结构。因经营需要,乙方确需对档位进行改造或装修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或装修。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在五日内将装修恢复原状,或将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未按时恢复原状的,视为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甲方有权在市场内增设经营场地,增设与乙方相同或相似的经营项目和品种,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定的租赁合同,乙方退场,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第十一条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因市场规划或经营场地调整等原因需要使用所出租档位,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自告知之日起满壹个月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收回出租场地。甲方仅需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无息),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
第十二条甲方的《经营者手册》及《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者违规违约记分处理细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已向乙方释明上述两个附件的全部条款,乙方也已充分了解附件内容,同意按附件的规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该两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按市场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如乙方不接受处理或对甲方因市场规划调整经营场地、增减经营项目范围等不服,聚众闹事或采取其他手段在甲方市场内无理取闹、威胁甲方领导和员工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