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医疗设计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智慧医疗设计方案
近两年来,智能手机、移动医疗开启了很多新的创业机会、应用场景,各类新玩家争相涌入,主要分为面向医护场所、医生的B2B模式和直接面向用户的B2C模式,前者以为专业人士提供医学知识为主,后者则是“自查+问诊”类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应用。智慧医护场所应用的问世对大众来说不仅能简化就医流程、降低医疗费用,更能增加被医生重视的感受;对医生来说,不仅能减少劳动时间,还能提高患者管理质量、提高诊治水平,在不断学习中取得患者认可;对医护场所来说,能更直接的了解患者需求,为患者服务,同时提高服务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目录
1.智能医疗的导语
2.智能医疗的组成
3.智慧医疗优势
1.智能医疗的导语
在不久的将来医疗行业将融入更多人工智慧、传感技术等高科技,使医疗服务走向意义的智能化,推动医疗事业的繁荣发展。在中国新医改的大背景下,智慧医疗正在走进寻常百姓的生活。
2.智能医疗的组成
英唐众创研发的智慧医疗方案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智慧医疗系统、区域卫生系统、以及家庭健康系统。1. 智慧医疗系统,由数字医护场所和提升应用两部分组成。医生工作站的核心工作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利用病人健康状况和医疗信息。医生工作站包括门诊和住院诊疗的接诊,检查,诊断,治疗,处方和医疗医嘱、病程记录、会诊、转科、手术、出院、病案生成等全部医疗过程的工作平台。
2. 区域卫生系统,由区域卫生平台和公共卫生系统两部分组成。
3.
家庭健康系统。家庭健康系统是贴近市民的健康保障,包括针对行动不便无法送往医护场所进行救治病患的视讯医疗,对慢性病以及老幼病患远程的照护,对智障、残疾、传染病等特殊人群的健康监测,还包括自动提示用药时间、服用禁忌、剩余药量等的智能服药系统。从技术角度分析,智慧医疗的概念框架(见智慧医疗方案架构图)包括基础环境、基础数据库群、软件基础平台及数据交换平台、综合运用及其服务体系、保障体系五个方面。
3.智慧医疗优势
与传统的医疗服务模式相比,智慧医疗具备多个优势。首先,利用多种传感器设备和适合家庭使用的医疗仪器,自动或自助采集人体生命各类体征数据,在减轻医务人员负担的同时,能够获取更丰富的数据。其次,采集的数据通过无线网络自动传输至医护场所数据处,医务人员利用数据提供远程医疗服务,能够提高服务效率,缓和排队
问题,并减少交通成本。第三,数据集中存放管理,可以实现数据的广泛共享和深度利用,有助于解决关键病例和疑难杂症,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对亚健康人群、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快速、稳定的健康监控和诊疗服务,降低发病风险,间接减少对医疗资源如床位和血浆的需求。
报告实施办法
为推动各地依法履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和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责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体育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全面总结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组织编制和公示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逐级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报情况进行分析、反馈,并向社会公开。
二、报告内容
年度报告重点反映本地区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
三、工作安排
1.年度报告内容和报表数据信息的采集计算时间为本年度的1
月1日至12月31日。
2.各地各校要认真分析学校体育工作关键指标信息,按要求填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见附表)。
3.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于次年1月5日前,提交本年度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及报表,同时报送一式三份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的纸质文件,省教育厅在次年1月15日前向教育部报送本年度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及报表,请登录省教育厅指定网站下载有关电子表格。
四、有关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分析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站等信息技术汇总和动态发布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持续推动各地交流体育工作经验,展示体育改革成果,共享优质信息资源。同时,通过全面总结和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安徽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xls
填表说明
1.本表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完成最终填写。
2.学校等级评估等情况一栏,请各地在学校自评、上级复核后,逐级汇总统计县、市有关数据后得出。
3.达标标准请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
4.体育馆等场地标准请参照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中小学体育设施技术规程》(JGT/T280-2012)。
5.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 体育课开足数:是指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的学校数。
* 大课间体育活动数:是指每天统一安排全校性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数。
* 体育教师缺额百分比: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工作量计算办法,短缺的体育教师人数占国家规定教师总人数的比例,达标人数可以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
* 体育教师参训人数:是指体育教师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的人数。
* 体育场地经费支出:是指学校每年在体育场地建设、修缮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 体育专用器材经费支出:是指学校用于购置并按财会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体育专用器材支出及大件器材补充、添置的费用。
* 体育工作经费:是指学校组织定期体育活动、课余训练、体质测试、比赛、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费用以及地方财政专项用于学校体育的费用。
* 体育专项督导覆盖率:是指地方教育督导中对学校体育工作督导的学校数量占地方学校数量的比例。
* 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包含在相应办学层次统计数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