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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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高中
阶段教育实施方案
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编办
(二〇〇九年七月)
为切实做好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09]63号),切实做好高中阶段学校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规模、效益和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提升全区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自治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到2012年,全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和
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比例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
(二)具体目标(2012年前):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模明显扩大。年招生达到9万人以上,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达4万人以上,使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27万人左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扎实推进。支持每个县(市、区)建1-2所标准化普通高中;乡(镇)举办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撤销,使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和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大幅提升。建成自治区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每个地级市建成1个综合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区建成22所优质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其中国家级骨干示范学校10所,自治区级骨干示范学校12所);支持人口在20万人以上的县(市)重点建设好一个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有序开展。职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专业设置更趋合理,每校建有1-2个骨干特色专业。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得到加强,学校都能开展顶岗实习、半工
半读、校企结合,学生的动手能力明显提高。
——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显著加强。全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人数、学科结构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硕士研究生达到一定比例;职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专业课教师达到3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5%以上,文化课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高中阶段学校信息化建设基本达标。各学校基本建立并使用数字化教室,接入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宁夏普通高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或国家新规定的装备标准,职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基本达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配置标准,满足教育教学和实验实训的需求。
——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全面提高。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非义务教育办学体制进一步完善,素质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
三、实施步骤
——2009年,银川市、石嘴山市的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010年,银川市、石嘴山市所辖县(市),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011年,吴忠市盐池县、红寺堡开发区,固原市原州区、隆德县、彭阳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012年,全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力度,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和在校生人数,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
(二)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
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普通高中学校一律设置在县城以上,撤销乡(镇)举办的普通高中学校。以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为抓手,通过改建、扩建和迁建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将同类规模偏小的学校进行整合重组,发挥规模效应。加快自治区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和5个地级市职业院校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水平。按照“强化职能、整合资源、搞活
机制”的要求,整合教育、农业、科技、人事劳动、扶贫等部门的各类培训资源,集中建好1所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为一体的职教中心,在校生规模达到2500人以上,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的重要基地。认真实施“技能致富”计划,使初中毕业未被普通高中录取、高中毕业未被大学录取的学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
(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普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培训,深入实施“课堂教学质量工程”,切实加强校本研修,积极开展网络教研和远程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师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使全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得到提高,以适应高中教育发展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一些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从事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教师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进修,提高学历层次。同时,对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
2、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力度。加强对重点扶持骨干专业在职教师的培训,每个骨干专业每年至少培训2人,用3至5年时间,将专业教师培训一遍。培训经费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列入自治区职业教育专项
预算。此外,根据教学工作需要,从相关行业、企业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实践锻炼、培训学习,增强实践教学的能力。
(四)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1、在各类公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以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2、实行教师聘用制,教师职务评聘分离,可以同职同聘、高职低聘,亦可低职高聘,形成有序竞争。改革分配制度,教职工待遇按岗而定,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3、积极推进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与薄弱普通高中结对子帮扶制度,结对子学校可互派管理干部和教师任职、任教,帮助薄弱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
4、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专业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实行产教结合、校企结合,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改革用人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基本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结构合理的新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