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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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4.18•【字号】宁党办〔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4月18日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53号)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工作,提升全区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普事业蓬勃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目标,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为重点,推动科普工作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区域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价值引领。

突出科普工作政治属性,强化价值引领和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5.31•【字号】宁教体卫办[2011]56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体卫办〔2011〕56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配合实施《关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宁教体卫[2011]138号),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抓紧制订细化实施方案,选择合适的学校、幼儿园先行试点,稳步推开。

实施过程中若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综合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开展“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教育”的理念,整体提升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逐步推行安全管理规范化,最终实现“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措施精细化、管理方式人文化、检查监督常态化、评价结果定量化”五大目标,促使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管理制度规范化。

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安全制度全面覆盖,实现日常管理规范化。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精神,总结分析我区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情况,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桃城区现辖6个乡镇、4个办事处,344个行政村,总面积592平方公里,总人口46万。

全区高中段学校现有普通高中一所(第十四中学),职教学校一所(职教中心),民办学校四所(桃城中学,英才学校高中部、汇龙中高中部学、启明学校高中部),教学班个,专任教师人,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占%;本科以上学历人,占%。

衡水市直属的衡水中学、第二中学、第十三中生源主要为桃城区学生,到年,全区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达到人以上,全区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一、认真学习贯彻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工作。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区把它作为一项“”来抓,为保证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区成立了以区长韩志刚为组长,副区长刘荣华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关于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保障教育事业特别是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

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上了新台阶。

突出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从年的人增加到年的人,年均增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年的提高到年的,比全省平均水平个百分点;每万人口普通高中教育在校学生人;每万人口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在校学生人,居全省(市),学生就业率达。

二、结构逐步优化年全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人,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在校学生人,两者之间的比例为,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

三、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据统计,时期全区高中阶段教育投入元,比时期增加元,增幅达倍。

全区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新提高。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银川一中、吴忠中学、固原一中民族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银川一中、吴忠中学、固原一中民族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银川一中、吴忠中学、固原一中民族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7.13•【字号】宁教基[2011]183号•【施行日期】201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银川一中、吴忠中学、固原一中民族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1〕183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相关中学举办的民族班、宏志班等清理压缩和进一步规范的通知》(宁教基[2010]200号)精神,现将2011年银川一中、吴忠中学、固原一中民族高中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据此做好组织招生工作:一、招生范围和对象银川一中民族高中班面向全区招收应届回族初中毕业生。

吴忠中学在吴忠市所辖各县(市、区)招收农村户口的应届回族初中毕业生。

固原一中在固原市所辖各县(区)招收农村户口的应届回族初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必须是政审合格、体检合格、体育达标的学生。

二、招生名额银川一中招四个班,每班46人,吴忠中学、固原一中各招两个班,每班46人,其中女生不少于三分之一。

各校不得随意增减名额。

三、招生办法(一)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当地初中升高中招生考试。

(二)招生的具体时间和办法由招生学校和有关教育局协商决定。

(三)确定正式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四)学生体检费由本人自理。

四、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银川一中民族班学生除少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继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和减免杂费外,其他学生按正常的收费标准收费;其他政策继续按原来的规定执行。

上述各校民族班的招生人数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数之中,择校生控制在总计划人数的30%以内,并逐年减少。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做好组织工作,按时完成招生任务,确保招生质量。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4•【字号】宁政办发[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4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为促进全区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区在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仍有一些县(区)和学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制度不健全、办学行为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制约着新时期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

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为突破口,强力推进素质教育,已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当前我区基础教育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既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教育正常秩序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嘿,朋友们!今天咱要来聊聊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这可真是个超重要的事儿呢!
你们想啊,就好比盖房子,课程方案就是那根基呀!咱宁夏的孩子们就
像那一块块待雕琢的璞玉,而这新课程实施方案就是那把精美的刻刀,能把孩子们雕琢成闪闪发光的宝贝呀!
比如说在新方案里增加了更多的实践课程。

这多棒呀!孩子们不再只是
闷头在书本里啦,他们能真正地动手去体验、去探索。

就像小明说的:“以前总觉得知识都在书里,现在能自己去做,感觉太不一样啦!”
还有呀,课程的多样性也让人眼前一亮!不再是单一的学科,而是各种
有趣的领域都能涉猎。

这不就是给孩子们打开了无数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嘛!小红就特别兴奋:“哇,有这么多我感兴趣的可以学呀,太好了!”
而且,老师们也会更加注重培养孩子们的创新思维呢。

这就像给孩子们
装上了一对翅膀,能让他们在知识的天空里自由翱翔!小李就感叹道:“这样学下去,我们肯定能变得超级厉害呀!”
咱宁夏回族自治区这次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真的是为了孩子们的未来在努力呀!它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孩子们前行的道路。

这是多么令人期待和兴奋的事儿啊!我觉得这绝对会让咱宁夏的教育更上一层楼,让孩子们能更好地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去创造属于他们的美好未来!你们说是不是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20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20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20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农牧厅制定的《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13日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教育在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提高劳动力文化素质和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中的积极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下简称“片区”)的贫困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3〕86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贫攻坚总体部署,把教育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优先任务,以提高贫困地区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职业技能为重点,推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目标,加快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到2020年,使“片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教育对加快“片区”群众脱贫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确保到20XX年与全省同步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根据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XX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联〔20XX〕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XX年,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需要。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落实;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教师队伍更加优良,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提高普及程度努力扩大全市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总量,着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落实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相关政策,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二)优化布局结构根据全市人口规模、产业发展需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预期、初中毕业生规模等,统筹规划、确定辖区内的高中阶段学校数量。

统筹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结构更加合理。

积极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共同发展。

(三)加强条件保障落实《XX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标准(试行)》,编制普通高中项目建设规划,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建设,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大校型现象。

优化资源配置,适应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

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

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鼓励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加强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学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为社会和高等学校输送合格人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1.09.07•【字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2001年9月7日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障和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族教育,是指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公民所实施的以学校教育为主的各级各类教育。

第三条民族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

发展民族教育必须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国家教育方针同民族政策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发展民族教育必须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妨碍民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优先发展、重点扶持的原则,采取特殊措施,推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民族教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民族教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当加强对民族教育的督导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财政、人事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民族教育工作。

第七条回族聚居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加强学校管理,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回族聚居的市、县、市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九条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依法保证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18•【字号】宁政发[2002]50号•【施行日期】2002.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2]50号2002年6月18日)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教育厅、计委、财政厅、人事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税局,卫生厅、残联《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计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残联2002年4月25日)为了实现我区残疾儿童少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根据《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全区义务教育体系。

按照区域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巩固提高步伐,千方百计地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形成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乃至高等教育相互衔接和贯通的特殊教育体系。

“十五”期间,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目标和任务是:到2005年,川区各市、县(区)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巩固率达到90%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3.09.12•【字号】宁党发[2003]50号•【施行日期】2003.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宁党发[2003]50号2003年9月12日)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如期实现这一奋斗目标,我区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必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大力提升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必须提高人民群众受教育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1.新时期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揽教育工作全局,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紧紧围绕加快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增强我区教育实力,提高教育对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到2007年,全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以上,川区县(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升学率达到70%以上,城镇教育有较大发展,基本适应加快城镇化的需要,农村教育进一步加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优质教育资源显著扩张,基本形成覆盖全区的优质教育网络,教育信息化的普及面进一步扩大,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水平显著提高;高等教育及各类职业、成人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普通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15%以上,各类中、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数量与质量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最新)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最新)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X和X第X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教学质量,按照《X教育厅等四厅局关于印发X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X-X年)的通知》(x〔x〕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发展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吸引力。

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统筹推进。

落实县、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发挥国家和X政府支持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形成攻坚合力。

2科学规戈I」,精准发力。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考虑布局、规模、结构、质量和条件保障,聚焦薄弱环节,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3 .协调发展,分类指导。

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素质教育。

4 .制度建设,注重长远。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破解体制障碍,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治理体系,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到x年,较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

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x中学x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x回民高级中学特色办学的管理体制,增强x县职业教育中心品牌骨干专业的示范效应和吸引力。

宁夏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宁夏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宁夏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 改进学校布局和建设,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城乡学校设施和师资配备。

2. 调整学校招生政策,实施多样化招生模式,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3.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增加教育经费,提高教师待遇和培训水平,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二:提升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
1. 加强课程改革,推行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2. 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动考试制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功课负担。

3. 加强师德师能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实施方案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
1. 建立健全教育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教育质量的监管和评估。

2. 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提高教学效果和管理效率。

3. 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促进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职业指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15•【字号】宁政办发[2002]148号•【施行日期】2002.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2]148号2002年10月1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2002年9月9日)为了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宁政发[2001]92号)精神,努力实现“十五”期间全区高中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一)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学生终身发展的重要阶段。

改革和发展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对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科教兴宁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区劳动者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从而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十五”期间,我区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教育的“三个面向”为指针,以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为目标,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旺盛需求,适应21世纪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求,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规模,放开放活非义务教育,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元办学体制和灵活办学模式,基本形成能够适应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宁夏特色、与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相互贯通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新格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宁党发[1999]6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宁党发[1999]60号)新世纪即将来临。

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培养大批优秀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与加快现代化建设和提高全民素质的要求相比,我区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高,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滞后。

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宁”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

一、宁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一)面向21世纪,宁夏教育发展的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教育体系和教育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现代教育体系,为我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山区8县中,盐池县和隆德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其他各县2002年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银川市和石嘴山市各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川区其他市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实现这一目标。

到2010年,山区各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川区各市县(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民受教育年限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国开电大《教育政策与法律》自测答案

国开电大《教育政策与法律》自测答案

国开电大《教育政策与法律》自测答案题目如为随机抽题请用CTRL+F来搜索试题教育政策是党或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任务而制定的行动()。

正确答案是:准则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政策,是由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运行与发展而制定的行动准则。

正确答案是:国家由于政策总是与解决问题分不开,所以,教育政策又可理解为:政府有关部门为解决()而表明的行动意图或制订的行动计划。

正确答案是:特定教育问题教育政策作为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基本政策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又有其自身的特点。

正确答案是:公共政策教育政策具有(),这是教育政策的根本特征。

正确答案是:政治性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教育政策宗旨必须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服务。

正确答案是:人民教育政策的导向作用的两大特征在于它的趋前性和()。

正确答案是:规范性教育政策的协调作用,是指其对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失衡状态的()和调节能力。

正确答案是:制约依据教育政策的从属关系,教育政策可分为宏观教育政策和()教育政策。

正确答案是:具体从()角度,可将教育政策分为鼓励性政策与限制性政策。

正确答案是:政策的适用时间教育政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教育政策的()。

正确答案是:原则性, 政治性, 相对稳定性, 权威性教育政策的原则性具体体现在:它()。

正确答案是:毫不妥协地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和政治意图, 毫不妥协地为全民族的根本利益服务教育政策的作用主要包括它的()。

正确答案是:协调作用, 导向作用, 控制作用从制定政策的主体角度出发,可将教育政策划分的类型为:()。

正确答案是:党的教育政策, 国家的教育政策, 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党的教育政策与国家的教育政策的区别主要有:()。

正确答案是:制定机关的主体不同, 实施途径不同, 政策的具体程度不同教育政策之所以具有稳定性,其决定因素有哪些?正确答案是:政策之所以有具有稳定性,主要由四个方面因素决定:(1)首先是政策目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10•【字号】宁政办发〔2020〕45号•【施行日期】202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4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10日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

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师资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的办学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一)构建“五育”并举的全面培养体系。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生品德教育。

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突出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

提升智育水平,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强化实验操作,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1•【字号】宁政办发[2011]112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部署,切实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实现县(市、区)域内(以下简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在深入实施“宁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确保到2017年全区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三、规划安排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到2017年全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15•【字号】宁政发[2010]137号•【施行日期】2010.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0]13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城乡规划为先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按照“关键抓发展、重点抓农村、核心抓统筹”的基本要求,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整体规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培育特色,加快形成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运行机制相融合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从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高度,整合资源,统一规划,综合配套。

坚持试点带动,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

把缩小城乡居民差距、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

政府主导,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发展合力,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发展”的原则。

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逐步消除制约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2•【字号】宁政办发[2008]148号•【施行日期】200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08]14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统一全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地制定全区学校规划布局,构建与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学校规划布局,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遵循的原则(一)科学规划与统筹兼顾。

各级政府要将各级各类学校规划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依据今后5年-10年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人口出生和流动情况,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点,切实提高办学效益,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要与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相结合,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幼儿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相结合,与我区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二)注重规模与集中办学。

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小学在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原则上在行政村或联村设置;初中要相对集中,在中心乡(镇)或联乡设置;高中要设在县城及以上城市,每个县办好一个职教中心,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要设在地级市以上城市。

要继续通过调整改造,在城镇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寄宿制中小学,形成规模适度的城市、农村学校布局,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三)因地制宜与分步实施。

学校规划布局要结合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目标与任务,根据不同教育层级、类别及城乡、山川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要充分考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人口出生变化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行政区划调整和生态移民搬迁等因素带来的人口变动情况来进行,切忌“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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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编办(二〇〇九年七月)为切实做好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09]63号),切实做好高中阶段学校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规模、效益和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提升全区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自治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到2012年,全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比例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

(二)具体目标(2012年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模明显扩大。

年招生达到9万人以上,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达4万人以上,使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

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27万人左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扎实推进。

支持每个县(市、区)建1-2所标准化普通高中;乡(镇)举办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撤销,使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和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大幅提升。

建成自治区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每个地级市建成1个综合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区建成22所优质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其中国家级骨干示范学校10所,自治区级骨干示范学校12所);支持人口在20万人以上的县(市)重点建设好一个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有序开展。

职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专业设置更趋合理,每校建有1-2个骨干特色专业。

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得到加强,学校都能开展顶岗实习、半工半读、校企结合,学生的动手能力明显提高。

——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显著加强。

全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人数、学科结构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硕士研究生达到一定比例;职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专业课教师达到3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5%以上,文化课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高中阶段学校信息化建设基本达标。

各学校基本建立并使用数字化教室,接入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宁夏普通高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或国家新规定的装备标准,职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基本达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配置标准,满足教育教学和实验实训的需求。

——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非义务教育办学体制进一步完善,素质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

三、实施步骤——2009年,银川市、石嘴山市的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银川市、石嘴山市所辖县(市),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1年,吴忠市盐池县、红寺堡开发区,固原市原州区、隆德县、彭阳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2年,全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四、主要措施(一)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力度,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和在校生人数,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

(二)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普通高中学校一律设置在县城以上,撤销乡(镇)举办的普通高中学校。

以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为抓手,通过改建、扩建和迁建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将同类规模偏小的学校进行整合重组,发挥规模效应。

加快自治区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和5个地级市职业院校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水平。

按照“强化职能、整合资源、搞活机制”的要求,整合教育、农业、科技、人事劳动、扶贫等部门的各类培训资源,集中建好1所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为一体的职教中心,在校生规模达到2500人以上,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的重要基地。

认真实施“技能致富”计划,使初中毕业未被普通高中录取、高中毕业未被大学录取的学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

(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加强普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培训,深入实施“课堂教学质量工程”,切实加强校本研修,积极开展网络教研和远程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师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使全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得到提高,以适应高中教育发展需求。

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一些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从事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教师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进修,提高学历层次。

同时,对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

2、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力度。

加强对重点扶持骨干专业在职教师的培训,每个骨干专业每年至少培训2人,用3至5年时间,将专业教师培训一遍。

培训经费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列入自治区职业教育专项预算。

此外,根据教学工作需要,从相关行业、企业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实践锻炼、培训学习,增强实践教学的能力。

(四)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1、在各类公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以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2、实行教师聘用制,教师职务评聘分离,可以同职同聘、高职低聘,亦可低职高聘,形成有序竞争。

改革分配制度,教职工待遇按岗而定,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3、积极推进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与薄弱普通高中结对子帮扶制度,结对子学校可互派管理干部和教师任职、任教,帮助薄弱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

4、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专业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实行产教结合、校企结合,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改革用人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基本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结构合理的新机制。

改革分配制度,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贯彻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积极推进“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学分制”“三段式”等办学模式改革,建立弹性学习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

允许有实际需要的学生、贫困家庭的学生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逐步建立有别于普通教育、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

(五)继续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和完善课程改革的相关制度,妥善安排课程计划,落实好模块教学、选修课开设、校本课程开发、学生选课、学分管理等事宜,做好学业水平监测,推动课程改革有序推进。

五、评估验收的内容与指标(一)内容1、组织领导。

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战略重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促进区域内各类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2、普及程度。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普职比、初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巩固率等指标达到要求,完成中等职业教育生源转移输送任务。

3、教育经费。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教育经费投入得到保证;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经费得到落实;高中阶段学生助学机制健全。

4、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校舍状况、教学仪器设备、实训设施、图书资料、办学规模和班额等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办学条件逐年改善。

5、师资水平。

建立定期调整、动态管理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保证高中阶段教育的基本需要;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健全,效果良好;教师学历达标比例逐年提升,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满足教学需要。

6、教育管理。

政府统筹、分级管理的高中阶段学校管理体制得到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整体布局优化,结构合理;坚持依法治教,积极扶持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二)指标根据评估验收的主要内容,制定《宁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作为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六、制度保障(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要把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要依据本地高中阶段学校现有校舍面积、仪器设备、师资状况和生源情况,对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

(二)加大投入,保障需求办好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各地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育部门所办普通高中学校校舍的改、扩建和图书、仪器设备配置。

(三)健全体系,完善制度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试点工作,尽快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切实抓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7]138号)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检查,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自治区考核县级人民政府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依据。

各地要按照本方案抓紧制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细则,科学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在自治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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