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说明书设计审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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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标签审核、校对工作管理制度

包装标签审核、校对工作管理制度

包装标签审核、校对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包装标签的审核和校对工作,确保包装标签内容的准确性、合规性,提高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包装标签审核和校对工作。

第三条包装标签审核、校对工作应当坚持严格把关、准确无误、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包装标签审核、校对工作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包装标签的审核、校对工作。

第二章审核、校对内容第五条包装标签审核、校对内容包括:(一)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清晰、完整;(二)产品成分、营养含量、食用方法、贮存条件等描述是否真实、准确、科学;(三)产品认证、专利、奖项等荣誉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四)产品包装标签的格式、版面设计、颜色搭配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五)其他应当审核、校对的内容。

第六条审核、校对工作应当在产品包装设计完成后、批量生产前完成。

第七条审核、校对工作应当采用逐项审核、校对的方法,确保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准确无误。

第三章审核、校对程序第八条包装标签设计完成后,由设计人员向质量管理部提交审核申请。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收到审核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行审核、校对。

第十条审核、校对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包装标签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设计人员根据审核、校对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的包装标签再次提交审核。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部对整改后的包装标签进行再次审核、校对,确认无误后,批准批量生产。

第四章审核、校对人员与管理第十三条质量管理部应当设立专门的审核、校对岗位,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第十四条审核、校对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二)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和审美能力;(三)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部应当定期对审核、校对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范文标签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标签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的标签信息准确、清晰、规范,并便于用户使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标签管理工作。

二、标签的设计与制作1. 标签的尺寸、颜色、材质等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确保符合产品的特性和用户的使用习惯。

2. 标签的设计应简洁、美观,字体清晰可辨认。

不得使用过多的图案和文字,以免干扰用户的识别和理解。

3. 标签的制作应使用高质量的材料,确保耐用不易脱落或破损。

三、标签内容与要求1. 产品名称:标签上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并按照产品的实际名称填写,不得使用模糊、不明确的字眼。

2. 规格型号:标签上应包含产品的规格型号,以便用户准确识别,避免错误使用。

3. 产地: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产地,确保用户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来源。

4. 条形码/二维码:适用于需要追溯和管理的产品,标签上应包含正确的条形码或二维码,并确保其清晰可辨认。

5. 安全提示:适用于涉及安全的产品,标签上应包含相应的安全提示信息,以提醒用户注意安全使用。

6. 使用说明:标签上应包含对产品的使用说明,内容简明扼要,确保用户能够正确使用产品。

7. 保质期:适用于易腐商品等需要标明保质期的产品,标签上应包含保质期的开始和结束日期,确保用户能够合理使用产品。

8. 其他信息: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可以包含其他相关信息,如生产批号、认证标识等。

四、标签的审核与控制1. 标签设计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确保标签内容准确、合规。

2. 标签制作需在授权的标签制作单位进行,确保标签质量和精度。

3. 必须与产品本身相符合,标签内容不得虚假、夸大、误导或遗漏。

五、标签的存储与保管1. 标签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形或破损。

2. 标签应存放在干燥、无尘的环境中,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六、标签的使用与更换1. 标签应在产品包装最后一道工序上贴附。

2. 使用标签时应确保标签的平整,不得有皱折、起泡、脱落等情况。

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范文

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范文

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范文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产品标签是产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的重要展示信息,对于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产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产品标签的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

三、术语定义1.产品标签:指附着在产品上的展示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厂家信息、规格、保质期、生产日期、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内容。

2.标签审核:对产品标签进行内容、格式和文字等方面的审查和确认。

四、职责与权限1.产品部门负责编制和审核产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确保标签信息真实准确。

2.市场部门负责对市场上的产品标签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产品部门。

3.质量部门负责对产品标签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标签的印刷质量符合要求。

4.生产部门负责将经审核的产品标签附着在相应产品上,并确保标签牢固可靠。

五、流程管理1.产品标签编制产品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标准,编制产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

同时,制定相应的标签编制规范和流程,并将其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标签审核(1)产品部门收到标签编制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标签审核意见。

(2)市场部门按照产品部门的审核意见抽查市场上的产品标签,并记录抽查结果。

3.标签修改与再审核(1)若产品标签存在问题或未通过审核,产品部门根据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

(2)产品部门收到标签修改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再审核,并出具再审核意见。

4.标签印刷和附着(1)质量部门对通过审核的产品标签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印刷质量、材料质量等方面。

(2)生产部门将检验合格的产品标签印刷并附着在相应产品上。

标签应牢固可靠,确保不易破损和剥落。

六、制度监督1.产品部门应定期组织对产品标签审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市场部门对市场上的产品标签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报告给产品部门,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标签说明书设计审核管理规定

标签说明书设计审核管理规定

l目的
建立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核的程序以保证符合GMP有关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核的工作程序;
3责任
标签、说明书由技术部负责设计,质管部负责审核;
4内容
标签、说明书交付印刷前应对各自的内容、式样、规格进行认真的设计,做到内容齐全、
文字正确、式样新颖、醒目突出、富有美感、规格统一、标准化、系列化;
标签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品名、规格、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商品条形码等;使用有禁忌和效期药品,应标明禁忌、有效期或失效期;
说明书的内容除标签内容商品条形码例外外,还应包括:主要成份、用法、用量、药理作用、适应症、毒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存条件等内容;
标签和说明书的文字内容应按药典或药监行政部门批准的内容表达,不得擅自扩大适应症,也不得隐瞒毒副作用;
标签和说明书由技术部提出并在印刷前应反复核对文字和内容,交质管部审查,确认无误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交商标印制定点厂家印刷,必要时再校对一次模板;
第2页/共2页
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式样、规格一经制定,由技术部将标准样本分发给生产、质管、销
售等有关部门,作为验收核对的依据;
标签和说明书在印刷过程中,必要时要有专有监督,防止多印;印刷标签的模板在未终止使
用前,应主动收回;专柜存放并上锁专人保管,防止标签和说明书外流;如模板需要淘汰,不再重印时,可在我方人员监督下销毁;
标签不得油印或白版铅印;。

标签说明书设计审查管理规程

标签说明书设计审查管理规程

标签说明书设计审查管理规程1 目的建立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查程序,保证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查规范化,程序化。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查。

3 职责标签、说明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设计,质管部负责审核。

4 工作程序4.1 标签、说明书的设计:4.1.1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4.1.2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4.1.3 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和标签的显著位置。

4.1.4 标签、说明书的设计要求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得超越已批准的范围。

4.1.5 设计时注意不同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排版、色彩要有明显的区别,做版面布局简洁,明快;4.1.6 设计好的标签、说明书样本经检查无误后交质量部审查。

4.2 标签、说明书的审查:4.2.1 质量部审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是否符合药品管理法要求;4.2.2 审查是否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4.2.3 审查后的标签、说明书交印刷厂商制造模板;4.2.4 质量部审查所制造模版是否设计要求一致;4.2.5 审核合格后,将此作为标准样本,分发给印刷商进行印刷,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各一套,以便进行质量监控。

4.3 印有与标签、说明书内容相同的包装物按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查程序进行管理。

4.4 供应商管理.4.4.1 在与供应商合作期限内,供应商须妥善保存所承印的标签、说明书胶片模板;如采用新版本,原来的胶片、模板等收回,并交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派员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4.2 与供应商合作期限到期后,如不再发生业务来往,须将胶片及模板在不发生业务后的一周内收回,交其它供应商进行印刷。

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范本

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范本

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标签管理,确保标签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标签的审核、制作、发布、修改和废弃等工作。

第三条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真实、准确、清晰、易懂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产品标签审核管理组织,负责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研发部门负责提供产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成分、用途、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第六条销售部门负责提供产品的销售信息,包括销售渠道、销售区域、销售对象等。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产品标签进行审核,确保标签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八条生产部门负责按照审核通过的产品标签进行产品的包装和标识。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联系标签的印刷数量、验收质量等工作。

第十条仓库负责标签的接收和仓管。

第三章审核流程第十一条产品标签的审核流程如下:1. 研发部门提供产品基本信息;2. 销售部门提供产品销售信息;3. 质量管理部门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标签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4. 审核通过后,质量管理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研发部门和销售部门;5. 研发部门和销售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6. 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给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7. 审核通过后,由生产部门进行产品的包装和标识。

第四章修改和废弃第十二条产品标签内容需要修改或者废弃的,由研发部门和销售部门提出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修改或者废弃。

第十三条产品标签的修改和废弃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涉及产品安全的标签违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三篇)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三篇)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药品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药品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标识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等基本信息,并提供使用、储存、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易于理解,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五条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经过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并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批准并加盖审批章。

第六条上市后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擅自更改,如有必要修改,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审批,并重新进行审评批准。

第七条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药品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进行设置。

第八条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设计和印刷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要使用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合格药品包装材料。

第九条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应当有相应的制度和技术标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

第十条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药品包装标签的管理第十一条药品包装标签是药品的重要信息载体,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清晰传达药品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指导。

第十二条药品包装标签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药品标准和技术要求,要同时满足便于识别和易于防伪等要求。

第十三条药品包装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药品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等基本信息;(二)药品的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信息;(三)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使用指导信息;(四)药品的储存条件、保质期、禁忌事项等相关提示信息;(五)药品的生产加工工艺、质量标准等质量控制信息;(六)药品的监管部门和投诉电话等相关联系信息。

标签说明书审查管理规程

标签说明书审查管理规程

ABC保健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性文件保健品GMP文件编制: 日期:审核: 日期:批准: 日期:目录序号章节名页码1、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正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文件修改履历 (3)一、目的:建立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查程序,保证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查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查。

三、责任者:综合管理部、品控部。

四、正文:1 标签、说明书的设计:1.1 标签、说明书由企划室进行设计;1.2 标签、说明书的设计要求与保健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不得超越批准的范围;1.3 设计时注意不同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排版、色彩要有明显的区别,做到版面布局简洁、明快;1.4 设计好的标签、说明书样本经检查无误后交品控部审查。

包装标签的设计、校对、审核及采购管理办法

包装标签的设计、校对、审核及采购管理办法

包装标签的设计、校对、审核及采购管理办法为规范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校对、审核、采购、检验等工作,明确责任,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包装标签的设计、校对及审核1. 包装标签的设计、校稿、审核工作由营销公司负责完成。

品牌管理中心负责对各营销公司提交的包装设计样稿进行复审、批准工作。

2、营销公司设计新包装前,需向制造管理中心提交《包装样稿确认单》,由制造管理中心计划调度部根据产业布局情况,确认产品生产公司,并传递至生产公司。

3、生产公司的质量部、生产部、设备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包装样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后,由质量部连同产品说明书复印件一并回传至营销公司。

营销公司据此设计产品包装。

4、营销公司设计的包装稿件应标注稿件的版本号及稿件编号(版本号及稿件编号由设计部门自行确定),并保证每份设计稿件编号的唯一性。

5、设计版面时需在包装稿件上标注色标值,到货包装验收时以色标值为检验判定的依据。

6、营销公司提交的月生产计划,如采用新设计包装,则需要在生产计划的包装说明栏标注采用新包装,并于提交生产计划的同时提交由品牌管理中心审批后的包装样稿彩稿2份及光碟一份;沿用老包装的,则需要标注产品采用的包装设计的版本号。

7、营销公司应对产品包装的文字、规格尺寸等设计的相关内容负责。

8、一种包材文字内容、规格尺寸发生改变,所需的配套包材是否需作相应改变,由营销公司负责确认并于生产计划提交的同时通知生产公司。

9、营销公司要对新、旧包材配套使用情况做合理性审核,并根据需要向生产公司下达包材配套使用说明。

二、包装标签的采购、检验1、包装标签的采购、检验工作由生产公司负责完成。

2、制造管理中心计划调度部将生产计划连同包装样稿转交给产品生产公司,一份包装样稿交给质量部作包材到货检验用,另一份包材样稿及光碟交给采购部门。

3.沿用老包装的生产计划,由采购部门根据营销部门标注的包材设计版本号提交相关设计给印刷厂家,执行印刷采购。

4.生产公司采购部门联系厂家制版,将制版菲林稿交给包装设计的营销公司,由营销公司负责校对、审核,经审核签字后的菲林稿传递至生产公司,执行印刷采购。

食品产品标签设计、确认及管理制度

食品产品标签设计、确认及管理制度

文件制修订记录一、目的1.1规范公司QA、QC对产品标签及原料标签的审核流程及公司对产品标签的管理,保障产品标签的可控与投入市场的产品其标签标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公告等的要求。

1.2为公司产品标签的审核及管理提供指导。

1.3规范采购部对标签的采购及管理。

二、范围2.1适用于公司QA、QC对公司产品标签及原料标签的审核。

2.2适用于采购部对标签的订购及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3.1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引自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2标签审核:为保障上市的产品标签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公告等的要求做出的一系列保障措施。

3.3研发中试:样品之后的试生产,为保证批量生产的稳定而进行的测试,中试批量不小于大批量生产的十分之一。

四、职责4.1研发工程师负责研发产品并提供产品所使用原料的标签及使用量。

4.2采购部负责采购原料及提供原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及采购打样工程师所使用的原料。

4.3采购部负责标签制作的跟进,标签的订购、数量的管控及多余标签的处理。

4.4品控部负责原料的使用确认及标签文字的制作、审核、条码的申请与营养成分、型式检验报告的送检。

4.5品控部协调采购部跟进标签制作及定样确认、协助采购部对多余标签的处理。

4.6仓管部负责标签的存储、发放及数量的核对。

4.7生产部负责所领用标签的管理,未使用完的标签应退回仓管部。

4.8业务部跟进打样情况及客户宣传、产品要求,并将要求提供给品控部及研发工程师。

五、管理内容5.1业务部5.1.1业务经理应与客户准确沟通,确定其对产品口味、特性等的需求;并确定其是否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起酥油、氢化油脂等食用油脂制品及含食品添加剂、起酥油、辐照食品原料、转基因食品原料等消费者较为忌讳的原料;确定产品是否会进行无糖、高钙、低脂肪、高蛋白质等的营养声称及含量声称;是否允许使用新食品、药食同源原料等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但不常见的物料;5.1.2业务经理应将5.1.1中客户的要求以文件或微信信息等文字形式告知研发人员,若有对照品的应将对照品提供的研发人员;5.1.3业务经理应跟进打样的情况并反馈至客户,及时沟通;并安排公司人员对打样完成产品进行品尝,发放客户要求,若有半数以上人员认为符合客户要求则应将样品给到客户方品尝。

标签、说明书管理制度

标签、说明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标签、说明书、纸盒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标签、说明书和印有与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

三、职责:营销部、仓库保管员、质量管理部、生产部对本制度实施执行。

四、内容:1、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和印刷:1.1.式样、内容、文字应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1.2.标签、说明书须经品保部核对无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印刷。

1.3.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印刷应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

1.4.标签、说明书只能在具有药品标签印刷资格的经过公司品保部对其质量保证体系评估,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定点厂家印刷。

1.5.要与印刷厂家订有标签、说明书防外流合同并对该厂家进行防外流抽查。

2、验收入库、贮存:2.1.标签、说明书进厂,仓库保管员应按标准样本检查外观、尺寸、式样、颜色、文字内容,查看有否污染、破损,凡不符合要求,点数封存,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

符合要求的及时填写《请验单》,交检验室抽样检验。

2.2.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材料放置合格区域。

2.3.检验合格的标签、说明书,必须按品种、规格、批号分类,专柜(库)存放,并上锁专人管理。

2.4.入库后应按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入帐,并作好发放记录。

3、3.发放使用:3.1.按生产部需料单,仓库保管员备料。

3.2.仓库所发的标签、说明书有合格标识,并有检验合格报告单,发放时执行先进先出原则。

3.3.仓库保管员与送料员核对实物后,仓库保管员按需料单上的数量限额发放,由送料员将标签、说明书送到生产部门指定地点,由生产部门材料员点收,仓库保管员、送料员在标签发放记录上签字,收料人在《出库单》上签字3.4.每次发料后,仓库保管员在《物料货位卡》上及时填写货物去向,库存材料应定期盘存,做到帐、物、卡一致。

发料时应复核库存量,如有差错,应查明原因。

3.5.当所领用标签、说明书不够使用时,经生产部门批准后方可补领,当补领量超过偏差时需查明原因,确定无潜在质量事故时才能发放。

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内容

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内容

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产品标签的管理,保障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的产品标签的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产品标签审核管理程序,明确审核管理的职责和权利,确保产品标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产品质量,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本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监管要求,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五条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审核过程的公开透明性。

第六条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确保审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产品标签审核管理职责第七条产品标签审核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审核委员会、审核组和审核人员。

第八条审核委员会是产品标签审核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产品标签审核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审核重大事项,并对审核结果负最终审批权。

第九条审核组是产品标签审核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审核产品标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审核人员是产品标签审核的具体操作人员,主要负责根据审核组的工作安排进行产品标签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审核委员会成员由企业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审核组和审核人员由各部门选派具备相关专业和技术背景的人员担任。

第十二条产品标签审核管理职责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审核档案和相关资料体系,确保审核工作的记录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产品标签审核管理程序第十三条产品标签审核管理程序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审核准备、审核实施和审核评价。

第十四条审核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审核计划的制定、审核程序的确定、审核人员的培训和审核材料的准备。

第十五条审核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审核人员进行实地调研、查看相关资料、核实产品标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审核评价阶段主要包括审核组对审核结果进行总结,形成审核报告,并进行审核结果的评价。

第十七条审核组应当在审核结束后及时提交审核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由审核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批决定。

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彩盒的设计及批准管理规程

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彩盒的设计及批准管理规程

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彩盒的设计及批准管理规程目的:建立一个规范标签和印刷包装材料等的设计及批准过程的管理规程。

范围:标签、说明书和印刷包装材料的设计、批准及其标准样本的管理。

职责:药学部门负责人、物料采购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制剂室负责人、质量管理员。

内容:1.标签、使用说明书、彩盒的设计1.1标签、使用说明书、印刷包装材料的设计应尽量避免不同包装之间易混淆的现象。

版面布置要求简洁、色彩明快,材质、形状、尺寸大小应与产品容量及内容物性质相适应。

1.2标签、使用说明书、印刷包装材料的文字及图案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相一致,并需标注“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字样。

2.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的内容2.1 标签内容(1)制剂的标签分:内包装标签与外包装标签。

内包装标签与外包装标签的内容不应超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限定的内容;文字表达与说明书保持一致。

(2)内包装标签根据其尺寸的大小,尽可能包含制剂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规格、贮藏、配制日期、配制批号、有效期、配制单位等标示内容,其中药品名称、规格及配制批号必须标注在内包装上。

(3)中包装标签应注明制剂名称、主要成份、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规格、贮藏、配制日期、配制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配制单位等内容。

(4)大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贮藏、配制日期、配制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配制单位以及使用说明书规定以外的必要内容,包括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或其它标记等。

(5)标签上有效期具体表述形式应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乂乂日或有效期至XX年XX月。

(6)由于尺寸原因,中包装标签不能全部注明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的,应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7)原料药的标签按制剂大包装标签规定办理。

(8)个别情况如需在体积较小的包装物上印字或贴签,则至少也要印上品名、批号、规格等内容,字迹要求清晰,不易磨灭。

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设计、审查规程

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设计、审查规程

目的:建立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设计、审查程序,保证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设计、审查规范化,程序化。

范围:适用于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设计、审查。

责任者:供销部、质保部内容:1.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设计:1.1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由供销部进行设计;1.2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设计,应尽量避免可能的混淆。

版面布置简洁、明快,最好有鉴别版本的鉴别代号。

1.3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材质、形状、尺寸大小应与产品性质和装量相适应。

1.4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设计要求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不得超越已批准的范围;1.4.1内包装标签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功能主治、用量用法、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及生产企业,因标签大小限制无法全部注明上述内容的,可适当减少,但至少须标注名称、规格、产品批号三项。

1.4.2直接接触内包装的外包装标签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成份、规格、功能主治、用量用法、贮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包装、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及生产企业、注册商标等。

1.4.3大包装标签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贮藏、包装、批准文号及生产企业、注册商标等。

1.4.4说明书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成份、性状、功能主治、用量用法、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规格、贮藏、包装、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及生产企业、注册商标等1.4设计好的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样本经检查无误后交质保部审查。

1.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审查。

2.1供销部设计好的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设计样稿经检查无误后交质管部审查。

2.2质管部审查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的内容是否符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3质管部提出意见交供销部修改,直至质管部认可。

2.4管部认可的标签、说明书、包装材料设计样稿由质管部送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批准后底稿即作为审核印刷清样的依据。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三篇)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三篇)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是指针对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制度,旨在保障药物的安全有效使用,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正确了解和使用药品。

1. 药品说明书管理规定:- 包括药品说明书的撰写、审核、批准、印刷、发放和更新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

- 药品说明书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且需标明批准文号。

- 药品说明书必须具备规范的文案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成分、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

- 药品说明书应采用易懂易读的方式撰写,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正确理解药物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药品标签管理规定:- 包括药品标签的设计、制作、印刷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

- 药品标签应符合国家药品标签标识的要求,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等必要信息。

- 药品标签应采用清晰易辨的字体和图案,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能够准确辨认药品的名称和使用方法。

- 药品标签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性的内容。

此外,药品说明书和标签还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如《药品管理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范》等,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同时,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各个参与方都应严格遵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确保药品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二)1.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局的规定,药品说明书是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提供给患者或医务人员的一种重要文献。

它包括药品的成分、性状、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

药品说明书应当准确、全面、可靠,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 药品标签是粘贴在药品包装上的一种标识,用于标示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效期等信息。

药品标签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管理局的规定,确保信息准确、清晰可辨。

3. 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上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范文(3篇)

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范文(3篇)

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第四条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销售的最小包装必须附有说明书。

第五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规范、准确。

非处方药说明书还应当使用容易理解的文字表述,以便患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

第六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第七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化汉字,增加其他文字对照的,应当以汉字表述为准。

第八条出于保护公众健康和指导正确合理用药的目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主动提出在药品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警示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警示语。

第二章药品说明书第九条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

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

第十条药品说明书对疾病名称、药学专业名词、药品名称、临床检验名称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颁布或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份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

注射剂和非处方药还应当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

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份或者辅料的,应当予以说明。

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1.目的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设计、使用、保管及销設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污染、混杂及丢失。

2.范围本公司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适用本制度。

3.责任质量部门及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相关部门。

4.内容4.1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设计与印刷(1)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由质量部负责设计,标签和说明书应含以下内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生产许可证编号;8)食品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字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3)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辩识。

(4)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5)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印刷:1)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印刷由质量部门人员现场监督,以确保印刷废品及时销毁,标签不外流。

2)食品标签到公司后由质量部门人员负责核对印刷内容与设计样本是否相符,质量部负责对印刷质量进行验收并在到货单上签字确认。

3)每批新印刷标签由质量部门留样归档。

4.2食品标签、说明书的验收与贮存(1)食品标签、说明书进入公司后,由质量部门人员现场核对与样本内容是合相符,凡不符合要求,点数封存,及时销毁,做好记录,由销毁人与监销人签字确认。

(2)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按品种、规格、批号分类,专柜存放,并上锁专人管理。

4.3食品标签、说明书的使用管理(1)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改做他用或涂改后再用。

(2)食品标签、说明书保管人员对食品标签、说明书进行管理,建立食品标签、说明书的领用和使用记录,内容包括领用数量、粘贴数量、破损数量等,能反应出标签、说明书的领用与使用数量平衡。

(3)食品标签在粘贴时位位置、方向、顺序要统一,粘贴要牢固,四周不应有翘起处。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范文(4篇)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范文(4篇)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范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 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准确、清晰、完整,不能含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

2. 标签和说明书必须使用标准化的字号、字体和符号,方便患者及医务人员阅读和理解。

3. 标签上应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包装规格、有效期、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等重要信息。

4. 说明书应包括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详细信息,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用药指导等信息。

5. 标签和说明书的制作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规和标准,如必要可以进行第三方验证和检验。

6. 药品生产企业应负责对标签和说明书的编制、审查和更新,并确保标签和说明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 药品配送环节要求经销商不得擅自更换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避免给患者带来困惑和误解。

8. 监管部门会定期对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抽查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药品进行处罚。

以上是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的所有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工作。

第三条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准确、清晰、规范,信息真实可信;(二)突出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安全使用要求;(三)必要时标注传染病药物的抗菌药物耐药性相关信息;(四)不得含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规范流程,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包装标签管理第五条包装标签是指药品包装上携带的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的标签。

标签、说明书及印刷材料管理制度

标签、说明书及印刷材料管理制度

标签、使用说明书等印刷性包装材料管理制度目的:加强标签、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以及印有文字的包装材料的印制、验收、贮存、发放管理,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范围:公司所有产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印有文字的包装材料的管理。

职责:质量副总经理、车间管理员、领料员、仓管员以及质量管理部、物资供应部、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执行本制度。

内容:1 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印刷性包装材料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法规的要求,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印有品名、商标等标记的包装材料要按标签管理;质量管理部应将标准样本或样本复印分发给质量控制QC、物资供应部、仓库、生产等部门作为验收核对标准。

2 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印刷性包装材料的设计底稿要经质量管理部审核批准;物资供应部采购员将批准的设计稿交付已审计批准的印刷厂,由印刷厂提供设计样稿。

3 由生产技术部及质量管理部安排人员对印刷样稿进行核对、检查,确认其印刷质量后,物资供应部方可通知印刷厂家印制。

4 对供货单位的要求:4.1 在确定印刷厂家前,由物资供应部和质量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质量、信誉及生产许可证等方面进行审计,审核合格后方可选择为定点合作厂家。

4.2 供货方严格按合同数量生产,如果多生产,要如实报告我公司,并将多生产的产品运来我公司保管,生产中产生的废品及时销毁,做到妥善处理;模版要专柜加锁保管,过期作废模版由我公司派人监控下销毁处理。

4.3 药品标签、说明书、合格证,印有品名、商标等标记的包装材料要有专用库房或专柜加锁保管。

4.4 印制的标签、说明书、合格证,印有品名、商标等标记的包装材料的成品包装数量要准确,不得有多有少;并且包装要牢固完好,防止搬运中散装和被污染。

4.5 如因供货管理不善,将标签、说明书、合格证、印有商标、品名等标记的包装材料流入社会,或因印刷质量、卫生要求等达不到协议规定要求时,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后果严重时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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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目的
建立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核的程序以保证符合GMP有关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审核的工作程序。

3责任
标签、说明书由技术部负责设计,质管部负责审核。

4内容
标签、说明书交付印刷前应对各自的内容、式样、规格进行认真的设计,做到内容齐全、文字正确、式样新颖、醒目突出、富有美感、规格统一、标准化、系列化。

标签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品名、规格、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商品条形码等。

使用有禁忌和效期药品,应标明禁忌、有效期或失效期。

说明书的内容除标签内容(商品条形码例外)外,还应包括:主要成份、用法、用量、药理作用、适应症、毒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存条件等内容。

标签和说明书的文字内容应按药典或药监行政部门批准的内容表达,不得擅自扩大适应症,也不得隐瞒毒副作用。

标签和说明书由技术部提出并在印刷前应反复核对文字和内容,交质管部审查,确认无误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交商标印制定点厂家印刷,必要时再校对一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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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式样、规格一经制定,由技术部将标准样本分发给生产、质管、销售等有关部门,作为验收核对的依据。

标签和说明书在印刷过程中,必要时要有专有监督,防止多印。

印刷标签的模板在未终止使用前,应主动收回。

专柜存放并上锁专人保管,防止标签和说明书外流;如模板需要淘汰,不再重印时,可在我方人员监督下销毁。

标签不得油印或白版铅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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