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的工期索赔争议鉴定
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施工索赔与争议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施工索赔与争议解决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索赔与争议解决是一种常见的问题。
由于各种原因,包括施工条件变化、设计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等,施工方和业主之间可能发生索赔和争议。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施工索赔与争议解决的相关问题。
一、施工索赔的定义及原因施工索赔是指施工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合同约定、工程变更、工期延误、材料质量问题等原因,向业主提出要求增加或减少施工成本的要求。
施工索赔的原因有很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1. 工程变更:在建设工程进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期延误等原因,施工方需要进行额外工程或者需要调整原有工程,因此提出索赔要求。
2. 材料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例如损坏、破损等,施工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进行修复或更换。
3. 工期延误:由于一些不可控因素,例如天气、交通等,导致施工进度延误,施工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延长工期或获得相应的赔偿。
二、施工索赔的解决方式当施工方提出索赔要求时,需要与业主进行协商和解决。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解决方式:1. 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的合同中,通常会对施工索赔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规定。
例如,合同可能规定了索赔的时间限制、索赔的证明要求等。
当发生索赔时,施工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索赔要求。
2.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索赔问题。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索赔的事实、原因、金额等进行讨论,并尽力达成一致意见。
协商解决是解决施工索赔最常见也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3. 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无法就索赔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仲裁通常是在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而诉讼则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都需要提交相关证据以支持索赔要求。
三、争议解决的重要性在建设工程施工中,争议解决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施工索赔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可能会导致以下问题:1. 工程延误:争议的解决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如果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施工暂停,将导致整个工程的延误,增加施工成本。
浅析建设工程施工索赔(3篇)
第1篇一、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定义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对方违约、合同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当事人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二、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原因1. 合同对方违约:合同对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如延迟付款、提供不合格材料等。
2. 合同变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如工程量的增减、工程价款调整、工期变化等。
3. 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疫情、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工程进度受阻、成本增加。
4. 工程环境变化:如法律法规、市场因素、自然条件的变化等,影响工程进度和成本。
5. 设计变更: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导致工程变更,增加工程成本和工期。
三、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1. 提出索赔意向: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发现损失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意向。
2. 编制索赔文件:包括索赔报告、证据、计算书等,详细说明损失原因、损失金额和工期延误等情况。
3. 商议解决:合同双方就索赔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索赔审批:合同双方根据协商结果,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批。
5. 索赔执行:合同双方按照审批结果,执行索赔款项支付或工期调整。
四、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技巧1. 做好合同管理:熟悉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明确,为索赔提供依据。
2. 及时发现损失: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工程进度、成本和风险,及时发现损失。
3. 保留证据: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如合同、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为索赔提供有力支持。
4. 精确计算损失:对损失进行详细计算,确保索赔金额合理。
5. 合理协商:在索赔过程中,保持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6. 法律援助: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合同双方应充分了解索赔原因、程序和技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浅谈建设工程司法鉴定
浅谈建设工程司法鉴定随着国家建设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的数量也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是建设工程发生的各种纠纷和争议。
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得到解决,就会给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导致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发生。
因此,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作为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是指在建设工程纠纷中,由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士对相关事实、技术和法律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做出结论和意见的一种司法行为。
司法鉴定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和依据,对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鉴定、工程损失鉴定、工程技术鉴定等。
其中,工程质量鉴定是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设工程的质量鉴定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对项目的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设计、验收标准等进行检测和评估的过程,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在工程质量问题出现时,通过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可以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明确和准确的界定,为案件的调解和诉讼提供有力的依据。
工程损失鉴定是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另一重要内容。
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工程损失或经济损失的发生。
工程损失鉴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的一种行为,即通过专业人士对损失程度进行评估和计算,以确定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
工程技术鉴定是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另一重要内容。
在建设工程中,由于技术指标、技术标准、施工工艺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技术问题。
这时,通过工程技术鉴定,可以对涉及技术问题的事实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对技术问题的成因和影响进行评估和判断,提供专业的鉴定结论和意见。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重要的作用,可以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各种问题。
同时,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鉴定人员的专业素质、鉴定标准的制定、鉴定结果的公正性等问题。
应该重视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制度和规章,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为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提供保障。
分析建设工程纠纷中的工期问题与责任认定
分析建设工程纠纷中的工期问题与责任认定建设工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和纠纷,其中涉及的工期问题与责任认定是纠纷解决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从工期管理和责任认定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探讨建设工程纠纷中工期问题与责任认定的相关要点。
一、工期管理工期是指工程项目竣工所需的时间,是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重要依据。
有效的工期管理不仅能够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效率,还能避免纠纷产生。
以下是在工期管理中需要重视的几个方面:1. 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期延误的处理方式。
合同中可采用里程碑节点、工期进展计划等方式对工期进行具体划分和安排。
2. 工期计划:建设单位或总包方应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对每个工序和关键节点进行具体安排,并与分包单位进行协调和配合。
合理的工期计划能够提前预判可能遇到的问题,有效地进行工期控制。
3. 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在工期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期问题,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4. 变更管理: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工期需要进行调整。
变更管理的原则是及时沟通、协商解决,确保双方达成一致,并将变更事项合理地纳入工期计划中。
二、责任认定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工期问题的责任认定是解决纠纷的核心之一。
以下是工期问题责任认定的一些建议和要点:1. 合同约定:建设工程合同中通常会对工期延误的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包括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
各方应认真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工期按时完成,避免责任争议。
2. 不可抗力:在工期延误的情况下,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各方应理性对待,通过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合理的工期延期。
3. 违约责任:如某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其他受损方相应的损失。
责任认定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实际情况和过失程度。
建筑工程法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与赔偿
建筑工程法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与赔偿建筑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人为因素、技术原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工程质量事故在建筑工程中时有发生。
当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时,如何进行鉴定并进行相应的赔偿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建筑工程法中涉及的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与赔偿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法中的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程序根据《建筑工程法》的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是指对建筑工程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评估、判定以及责任认定的过程。
在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中,首要的步骤是收集和调查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现场勘察记录、工程施工图纸、处理过程文件等。
基于这些证据,鉴定人员可以进行客观事实的推断与判断。
其次,鉴定人员还可以对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讯问,以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发生事故的原因。
鉴定人员还可以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以获得更为准确的结论。
最终,鉴定人员应根据鉴定结果,判定事故的性质、程度以及责任主体的责任情况。
二、建筑工程法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赔偿原则在建筑工程法中,明确了工程质量事故赔偿的原则。
首先,法律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赔偿的主体应当是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等。
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工程质量事故赔偿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
直接损失是指工程质量事故直接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如修复费用、医疗费用等。
间接损失是指因工程质量事故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如停工损失、设备租赁费用等。
最后,建筑工程法还规定了赔偿的时效性,要求责任主体在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及时履行赔偿义务,避免拖延赔偿的情况发生。
三、建筑工程法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赔偿程序建筑工程法对工程质量事故赔偿也规定了明确的程序。
首先,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受损方有权利向责任主体提出赔偿请求。
责任主体在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受损方进行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建设工程纠纷工期质量和索赔争议解决
建设工程纠纷工期质量和索赔争议解决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增多和复杂化,纠纷问题也相应增加,其中工期质量和索赔争议是常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纠纷中工期质量和索赔争议的解决方法。
一、工期纠纷解决方法工期是建设工程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对工期的合理控制和保证关乎到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然而,工期纠纷常常因各方利益的冲突而产生。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工期纠纷解决方法:1.技术协商当工期出现问题时,各方可通过技术协商的方式解决。
技术专家可以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供建议和解决方案。
通过充分交流和协商,各方可以达成共识,并共同努力解决工期纠纷问题。
2.仲裁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工期纠纷,各方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方式。
仲裁程序相对迅速,对于特定的工期纠纷案件,仲裁机构会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做出裁决。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解决工期纠纷问题。
3.诉讼在一些复杂和严重的工期纠纷案件中,各方可能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问题。
诉讼程序相对复杂,但法院具有法定权力,可以对工期纠纷进行彻底审理,并做出判决。
尽管诉讼过程相对漫长,但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是解决工期纠纷的唯一途径。
二、质量纠纷解决方法建设工程质量是建筑项目的核心要素之一,质量纠纷的发生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进而影响整体建设效果。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质量纠纷解决方法:1.质量验收在建设工程完工后,各方可以进行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是通过检查和测试来评估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的过程。
通过公正的质量验收,可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从而解决质量纠纷。
2.质量整改如果质量问题被发现,各方可以采取质量整改的措施。
质量整改是指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改善和修复,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通过及时的质量整改,可以消除质量纠纷,并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
3.技术调查在一些复杂和严重的质量纠纷案件中,可以进行技术调查以确定质量责任。
技术调查是由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的,通过对工程质量进行细致的检测和分析,以确定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并提出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司法鉴定问题
司法鉴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运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何解决好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一个各方关注的问题,运用好司法鉴定手段不失为解决纠纷的一项重要工作。
2004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纠纷问题解释》),该司法解释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它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一起成为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司法鉴定问题的重要依据,对于建筑业相关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司法鉴定的内容与启动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一)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形以及司法鉴定的内容依据《施工合同纠纷问题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形下,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能需要申请鉴定:1、发包单位认为承包单位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双方存在争议的(第八条);2、承包单位认为发包单位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第九条);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双方针对已完工程的质量合格与否存在争议的(第十条);4、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认为因对方过错而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且拒绝承担过错责任的(第十一条、第十二条);5、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单位已经使用,但是发包单位认为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期内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第十三条);6、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合同当事人双方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第十六条);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针对建设工程修复后的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存在争议的(第二条、第三条);8、当事人约定采用可调价格或者成本加酬金方式结算工程价款,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申请对已完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第二十二条)。
从典型案例看法院对工期鉴定如何认定
从典型案例看法院对工期鉴定如何认定建筑时报 2015年4月案情2004年2月24日,江苏南通某建承包上海某投资有限公司的上海浦东国际机电数码园A1、A2办公楼工程。
开工日期为2004年2月1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2007年3月14日,某投资公司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完工后,双方因工程造价、合同工期延误赔偿等发生争议。
一审法院委托上海某鉴定单位对本案讼争工程总造价(包括工期)等事项进行了鉴定。
鉴定意见:1.关于定额工期问题,鉴定单位认为,经计算,讼争工程合理定额工期为306日历天(按施工图纸计算,定额工期360日历天,压缩15%后得出的上述306天合理定额工期)。
2.关于延迟开工推迟工期的问题,鉴定单位认为,讼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4年2月15日;但A5楼等于2004年5月13日开工,比计划开工时间延迟87日历天;F3、F5、Q3三幢楼于2004年5月23日开工,比计划开工时间延迟97日历天。
3.关于天气原因应顺延工期的问题,根据第三十次例会纪要,监理单位对做好冬季施工阶段作出了如下要求:-3℃以下禁止泥工施工(包括砌筑、砼浇捣、粉刷等)。
5℃以下禁止涂料施工。
南通六建提供的气象资料表明最低温度在-3℃以下有5天时间因气温过低导致讼争工程工期受到影响。
最低温度在5℃以下有29天。
因涂料的推迟进场与分包延迟工期有一定的联系,故在此不予计算。
4.关于甲供料、分包延迟工期(电表箱、外墙涂料施工)的问题。
双方往来函件及工程例会纪要表明,讼争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甲供料供应不及时及专业分包队伍进场延迟而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现象。
该影响扣除其中重叠时间,共计为77天。
5.关于延期支付进度款应推迟工期的问题,鉴定单位认为,如果按合同价款计算支付进度款数额,则延期支付时间为14天。
如果按蓝图预算作为支付进度款依据,则影响的各号楼工期见附表。
6.关于工程量变更及增加原因顺延工期的问题。
建设工程工期索赔中的难题及方法
建设工程工期索赔中的难题及方法建设工程工期是指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的期限,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工期的准确掌握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成本的控制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工期常常难以按照原定计划进行,这就需要进行工期索赔,以保障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难题和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期索赔的难题1.证明责任方:首先,要进行工期索赔就需要证明延期是由于责任方的原因而引发的。
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延期常常是由于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责任的划分往往比较困难,因此需要仔细梳理各种证据,并进行合理的论证。
2.证明工期延误和损失的关联性:工期延误必然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在工期索赔中,需要证明工期延误对项目造价的影响,并进行合理的计算和估算。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这就需要进行合理的选择,并向责任方进行充分的阐述与证明。
3.时间和成本关系的把握:对于工期索赔而言,时间和成本是密切相关的,可以说是相互依存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时间与成本之间的差异,例如对于提前完成工程所获得的收益在工期索赔中应如何计算等等。
这就需要对时间和成本关系的把握进行深入的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解释与说明。
二、工期索赔的方法1.归纳和整理证据:首先,要进行工期索赔就需要搜集、归纳和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条款、施工记录、技术资料和监理报告等等。
通过充分的准备和整理,可以为工期索赔提供有力的证据基础。
2.制定索赔策略:在工期索赔中,合理的策略和方法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对于证据的选择和使用要有条理和合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主动选择和引导,使证据更有说服力。
3.专业人员的支持:在工期索赔中,往往需要借助于专业的人员进行辅助和指导,特别是在技术和法律层面上。
专业人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解释,并向工程项目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4.强化沟通和协商:在工期索赔中,与责任方的沟通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
工期延误司法鉴定法律问题浅析
包 括 工期 相关 业务 。
二 是 ,控制建 设 工期 是建 设工 程监 理 的主 要业
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工程 造 价 咨询 机 构 不具 有 工期 鉴 定业 务 务 。根 据《 工程 建设 监理 规定 》 第九 条规 定 : “ 工 程建
能力。受聘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为 设 监理 的主要 内容是 控制 工程 建设 的投资 、建 设工
期 鉴定 业 务交 由工 程造 价 咨询机 构 。
( 二) 工 期 鉴 定 宜 委 托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机 构
规定履 行 工期 控制 职责 ( 包 括 总监理 工 程师 审批 承 包单位 报 送 的施工 总进 度计 划 ;专业 监 理工程 师对 进度计 划 实施 情况 检查 、 分析 ; 当实 际进度 滞后 于计 划进度 时 ,专业 监 理工程 师 应书 面通 知 承包单 位采 取纠偏 措施 并 监督 实施 等 ) , 由此 可见 注册 监理 工程
册监理工程师需 要按照 《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规 范
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工程保险理赔的 B 5 0 3 1 9 -2 0 0 0 ) ) 第5 . 6款“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 有关
核查 ; ( 四) 工程 经济 纠纷 的鉴 定 。由此可 见 ,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的执 业 范 围并 不 包 括 建 设 工 程 工 期 的控 制、 管理 和 咨询 。 三是 , 建设 工 程 质 量鉴 定 后一 般 会牵 涉 到 修 复 方 案 的造 价鉴 定 ,但并 不能 因此 将 质量 鉴定 业 务交 由工 程造 价咨 询机 构 。 同理 , 虽然 工期 鉴定 后一 般会 牵 涉 到工 期延 误损 失 的造价 鉴定 ,但不 应 因此 将工
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工程索赔的价格鉴定
有 一个 清 晰 的概念 ,索 赔是 工 程
某施 工 总承 包单 位将 所 承接 的金 承 包合 同履行 中 ,当事 人一 方 由 属 结构 工程 中的冷轧 车 间钢 结构 于另一 方 未履行 合 同规 定 的义 务
工程分 包给 另一施 工企业 ,并 签订 而 遭受 损 失时 ,向另一 方提 出赔
台 ,从 钢柱 存 放场 地 将 Z 0 、 A 3
完成 了造 价鉴 定 , 在 长达 8 但 2页 的签证单鉴定过程 中, 我们碰 到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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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索赔 鉴定 的 意义 。索 赔 次倒 运至 吊装 现场 。” 此签证 单 中
焊 接在 柱底板 上 ,我公 司投人 人
工 8 ,氧 气 2瓶 , 2 个 J 6焊 条 设 工 程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中索 赔 鉴 发 生 的第一类 费用 作为 标准 进行 4
4K 。” 0 G 这张签证单中事实表述 定 ,价 格鉴 定人 员必须 清楚 了解 计算, 人工 、 燃料等第二类费用因 得不够清楚准确 , 依据不充分 , 无 索赔费用计算的原则和方法 , 在 停 工不 发生 而不予 计取 ;人 员工
常 由于索 赔争 议无 法 达成 妥协 而 这 类 有 缺 陷 证 据 的 案件 鉴 定 时 , 诉 至 法 院 ,在 工程 索赔 价款 鉴 定
我们 一 贯主 张解 决 问题 而不 是激
我 中心 在 工 作 中 曾 经 受 理 过 程 中 ,价 格鉴 定人 员 头脑 中要 过 这 样一 起 工 程 价 格 鉴 定 案 件 :
利提 出索赔 要求 ; 其次 , 赔 的性 模 糊 ,无 法确 定索 赔事 件 的真 实 索
建设工程索赔和争议解决
建设工程索赔和争议解决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产生索赔和争议。
索赔和争议的解决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保障各方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索赔和争议解决的一般原则和常见方法。
一、索赔的定义和原则索赔是指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由于合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请求对方支付相应费用的行为。
索赔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合同约定原则:索赔双方应当依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索赔,如工程变更、工期调整等。
2. 证据充分原则:索赔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索赔请求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3. 公正合理原则:索赔和争议的解决应遵循公正、合理、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索赔的常见类型1. 工程变更索赔:当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等发生变更,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时,索赔方可依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提出索赔。
2. 延期索赔:工程进度延期导致索赔,索赔方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工期延误的原因以及延误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3. 质量缺陷索赔:当工程存在设计、施工质量缺陷导致经济损失时,索赔方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
4. 合同解除及索赔:当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时,索赔方可要求合同解除,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建设工程争议解决的常见方式1. 协商解决:当出现建设工程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专家咨询:在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可请专家进行鉴定,根据专家鉴定结果做出相应判决。
3. 仲裁解决:当争议无法通过专家咨询解决时,可以选择仲裁进行解决。
仲裁解决具有程序简便、效率高、成本较低等优势。
4. 诉讼解决:如果仲裁解决不了争议,当事方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法院,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解决。
四、建设工程索赔和争议解决的建议1. 建立健全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和索赔的程序和要求。
2. 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问题升级为争议。
3. 合同签订前充分评估工程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变数,规避可能的争议点。
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纠纷与司法鉴定法律实务
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纠纷与司法鉴定法律实务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是建设项目中常见的问题,当发生纠纷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来解决纠纷。
本文将从法律实务的角度探讨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纠纷与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工程造价纠纷与司法鉴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指的是在建设项目中,因合同约定、设计变更、工程量计算等问题而引发的成本纠纷。
在发生造价纠纷时,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司法鉴定来说明争议的事实和问题。
司法鉴定是指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争议事项进行技术和专业性的评估,以确定事实真相和解决争议。
对于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司法鉴定可以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鉴定:建设工程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是造价计算的重要依据。
在纠纷中,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图纸和设计变更进行评估,确定其正确性和合理性。
2. 工程量计算的鉴定: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量的计算往往是造价争议的关键。
依托专业鉴定机构,可以对工程量进行检测和核实,以确定计量的准确性。
3. 材料和设备选用的鉴定:材料和设备的选用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成本。
司法鉴定可以对所选用材料和设备的合理性、适用性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标准。
4. 合同约定和成本计算的鉴定:建设工程的成本计算往往需要依赖合同约定来进行,对于合同中的条款和计算方式,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来验证其合理性和适用性。
通过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为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提供直接的证据和依据,帮助法院判定责任和赔偿范围。
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与司法鉴定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是指在建设项目中,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或存在质量缺陷的情况。
在发生质量纠纷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来评估和鉴定工程质量问题。
1. 施工方案和工艺的鉴定:在建设工程中,施工方案和工艺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
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评估和验证施工方案和工艺是否合理、安全,并判断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2. 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鉴定: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
建筑工程中的索赔与争议解决
建筑工程中的索赔与争议解决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索赔和争议解决是常见的问题。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众多参与方的存在,很容易发生材料供应、设计变更、施工延误等导致索赔和争议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中的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相关问题。
一、索赔类型在建筑工程中,索赔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合同索赔、施工索赔和设计索赔。
1. 合同索赔合同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中的条款、规定、违约等原因,一方或双方发起的索赔。
建筑工程合同一般包括工程造价、工期、质量等方面的约定,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就可能导致索赔的产生。
2. 施工索赔施工索赔是指由于施工中的不可抗力、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绩效保证金等原因,施工方向业主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施工索赔通常是基于变更订单或额外工作造成额外费用的索赔。
3. 设计索赔设计索赔是指由于设计方案的缺陷、设计文件的错误或不完善、工程造成的时间和成本延误等原因,导致业主方向设计方提出索赔要求。
设计索赔通常涉及设计方向业主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等方面。
二、索赔流程建筑工程中的索赔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索赔准备、索赔申请、索赔审核、索赔谈判和索赔最终解决。
1. 索赔准备索赔准备阶段是指索赔方(包括业主、设计方、施工方等)收集证据、准备索赔申请所需材料的过程。
这包括合同文件、图纸变更、邮件往来、支付证据、申请书等。
索赔准备阶段的重点是收集准确、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主张。
2. 索赔申请索赔方根据准备阶段收集的证据和材料,编写索赔申请书,并向有关方面递交。
索赔申请书通常包括索赔事实和理由、索赔金额计算、索赔请求等内容。
3. 索赔审核索赔审核是指合同方、监理方或相关法律机构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
它包括对索赔事实、证据的审查、索赔金额计算的核实和索赔请求的合理性评估。
4. 索赔谈判索赔谈判是索赔方和被索赔方之间的协商过程。
双方可通过谈判、调解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
这一阶段的目标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以避免争议升级。
建筑工程中的索赔与争议解决
建筑工程中的索赔与争议解决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广泛参与,难免会出现各种争议和索赔情况。
这些争议和索赔可能涉及到合同履行、款项支付、设计变更、施工质量等方面。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中的索赔与争议解决进行探讨,介绍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和解决途径。
一、索赔在建筑工程中,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业主根据工程合同的约定,因合同约定的变更、风险分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要求对方承担额外费用的一种权利行为。
索赔的原因一般包括设计变更、工期延误、材料变更、价款支付等。
对于索赔的处理,首先要确定索赔的依据,即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然后,索赔方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持索赔的合理性。
一般而言,索赔方应向对方提供索赔申请书,详细说明索赔的理由、依据、金额以及所需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可能会产生分歧和纠纷。
为了避免索赔问题进一步恶化,一方面,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协商和沟通寻求解决。
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机构,如专业的仲裁机构或法律机构,来进行调解和处理。
二、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是指解决建筑工程中发生的纠纷和争议的一种过程。
在建筑工程中,争议解决通常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1. 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指双方通过友好的方式,在争议发生后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的优点在于双方自主性强、结果可接受程度高。
在协商解决中,双方可以通过会议、谈判等方式进行交流,采取妥协、让步等策略来解决问题。
2. 仲裁解决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双方可以选择仲裁解决争议。
仲裁是一种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的方式。
双方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协议选择仲裁机构,并根据仲裁机构的规则进行仲裁程序。
仲裁的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3. 诉讼解决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选择诉讼解决。
诉讼是通过法院审理解决争议的方式,结果由法院判决或裁定。
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而且具有不确定性。
建筑工程索赔鉴定标准解读
建筑工程索赔鉴定标准解读近年来,建筑工程索赔案件屡见不鲜,索赔鉴定标准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建筑工程索赔鉴定标准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索赔,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进行鉴定和判定。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索赔鉴定标准进行解读,以期增加大家对此问题的了解。
建筑工程索赔鉴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建筑工程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索赔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工期索赔、质量索赔和费用索赔三个方面。
首先,工期索赔是指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造成参与方的经济损失,需要进行索赔。
工期索赔的标准主要包括施工方责任、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等因素。
在工期索赔中,施工方需承担责任,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同时,鉴定标准还会考虑实际情况,如天气因素、政府政策等对工期的影响。
其次,质量索赔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索赔。
质量索赔的标准主要包括施工方的责任、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等因素。
在质量索赔中,施工方需承担责任,并根据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赔偿。
同时,鉴定标准还会考虑工程的使用寿命、安全性等因素。
最后,费用索赔是指建筑工程参与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需要进行索赔。
费用索赔的标准主要包括合同约定、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
在费用索赔中,施工方需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并考虑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的影响。
建筑工程索赔鉴定标准的解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定。
在实际操作中,鉴定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适用。
同时,建筑工程参与方也应该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避免索赔纠纷的发生。
此外,建筑工程索赔鉴定标准的解读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鉴定标准应该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主观判断和随意性。
其次,鉴定标准应该与法律法规相衔接,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最后,鉴定标准应该及时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建筑工程环境。
总之,建筑工程索赔鉴定标准的解读对于保护建筑工程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纠纷及司法鉴定法律实务
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纠纷及司法鉴定法律实务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增加,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及工期纠纷也日益增多。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司法鉴定在相关纠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针对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及工期纠纷,探讨司法鉴定在解决这些问题中的法律实务。
一、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司法鉴定法律实务1. 造价纠纷背景与诉讼请求在建设工程项目中,造价纠纷是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
主要原因包括施工单位实际施工费用与合同约定费用不符、变更设计等。
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纠纷时,受伤害方可以提起诉讼,并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2. 司法鉴定的程序和结果司法鉴定纠纷有着严格的程序。
一般而言,受伤害方首先向法院递交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
如果法院采纳了鉴定申请,将会指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将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并对法院的判决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司法鉴定法律实务1. 质量纠纷的背景与诉讼请求质量纠纷是建设工程中另一个重要的问题。
当施工单位交付的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受伤害方可以提起诉讼,并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施工单位的责任。
2. 司法鉴定的程序和结果质量纠纷的司法鉴定与造价纠纷的程序类似。
法院会根据申请的合法性和需要性来决定是否进行司法鉴定。
如果鉴定申请被采纳,合格的专家将被指派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作为证据进行审理。
鉴定结果对法院的判决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三、建设工程工期纠纷的司法鉴定法律实务1. 工期纠纷的背景与诉讼请求在建设工程中,工期纠纷一直是受伤害方关注的问题。
当工程延期或未按时交付时,受伤害方可以提起诉讼,并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施工单位的责任。
2. 司法鉴定的程序和结果工期纠纷的司法鉴定程序与前两种纠纷的鉴定程序基本相同。
合格的专家将被指派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作为证据进行审理。
工期纠纷的鉴定旨在确定工程延期的原因、责任以及对应的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质量及工期纠纷在司法鉴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期鉴定法律问题研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期鉴定法律问题研究摘要: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1.1.4.3.将工期定义为: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发承包人之间工程价款的争议部分源于工期索赔,而工期索赔的争议来源于发承包双方对工期问题的不同主张。
为厘清工期问题,发承包双方和人民法院往往会借助于工期鉴定。
因此,司法实务中,对于工期鉴定法律问题的研究具有必要性。
笔者在本文中分析了司法实务中工期鉴定存在的几个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供读者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工期鉴定鉴定资质以鉴代审一、工期鉴定的必要性何谓工期鉴定?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经验,确定工程延误的天数、原因和责任承担主体。
在涉及建设工程延期责任的案件中,借助工期鉴定,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责任承担主体及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的数额等等。
[1]众所周知,工程工期同工程造价、工程质量被称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即所谓的质优、价廉、工期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集中为三类:质量纠纷、工期纠纷、价款纠纷。
三者不是孤立的,承包人提出工程款支付的诉求往往伴随着业主方对工期延误的抗辩、反诉或另行起诉。
工期鉴定必要与否取决于工期问题是否属于“专门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就工期问题的复杂性、专业性而言,其明显属于“专门性问题”,理由如下:一是对于施工进度计划的把握需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
如:分部分项工程有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作和处于非关键线路上的非关键工作之分,关键工作之和才构成建设工程总工期,如果关键工作受到某事件延误,必然会造成工期延误;而对于非关键工作的影响,仅当受到的延误超过其总时差时才会造成工期延误,试想如果缺乏对工程项目管理等专业技术知识的掌握,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人民法院对于工期延误、工期索赔等工程技术层面的知识是很难做到精准把握的。
实务中关于建设工程工期的索赔应当如何认定与处理?...
实务中关于建设工程工期的索赔应当如何认定与处理?...一、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与工期索赔的概念1.工期延误,又称工程延误或进度延误,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实际完成工期迟于计划规定的完成日期,从而可能导致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
2.工期顺延,是发包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落后于合同约定工期或超出合同工期,承包人请求延长合同工期的情形。
通过工期顺延,承包人一方面可以免除该部分工期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停工、窝工、合理利润等损失。
3.工期索赔,一般是指承包商依据合同对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向业主(发包人)提出的工程顺延或主张停工、窝工、合理利润等损失要求。
二、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和条件(一)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主要有:合同中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施工日志、气象资料;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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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的工期索赔争
议鉴定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建设工程市场的发展,各种项目越来越多,各方建设
主体之间不可避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
其中又以与工期相关的纠纷较为特殊,文章主要针对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的工期索赔争议鉴定进行介绍及对对其主要重
难点进行探讨。
关键词:鉴定、索赔、工期
0引言
在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中,工期索赔鉴定属于较为复杂繁琐的一类,影响工期
的因素繁多且错综复杂。
有时候各种原因还会相互叠加、互相影响。
不同合同类
型对此的规定也有所不同,相关责任主体也可能涉及多方,延期责任难以确定,
鉴定机构需运用其专业知识和科学的分析方法客观公正的开展鉴定工作并提供专
业的鉴定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工期索赔鉴定介绍
1.1工期索赔鉴定的分类
按《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 51262-2017)第5.7条的规定,工期
索赔的鉴定分为: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开工时间有争议的、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工期
有争议的、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实际竣工时间有争议的、当事人对鉴定项目暂停施工、顺延工期有争议的、当事人对鉴定项目因设计变更顺延工期有争议的、当事
人对鉴定项目因工期延误索赔有争议的。
1.2工期索赔鉴定的特点
实际工期索赔鉴定中,各种争议及延误事件相互影响,错综复杂,各方责任难以确定界限。
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工期延误分析技术规范。
笔者认为工期索赔鉴定应该已合同为基础,依据当事人或委托人提供的经质证的资料,找出争议焦点,同时要充分尊重证据所反映出的客观事实,按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摊原则及相关责任条款对争议焦点和延误事件进行专业分析并出具鉴定意见。
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科学性。
1.2工期索赔鉴定的重难点
工期索赔鉴定因具体案件不同,重难点也不尽相同,文章就常见的几个难点进行探讨分析。
1)工期影响事件繁杂。
导致工期延误的事件通常不单一,工期延误鉴定分析难度大、延误责任分配困难。
在鉴定过程中可以对各影响事件建立数学模型、数表、网络分析图、横道图等,通过分析比对再去量化各延误事件的责任天数和确定责任人。
在实际中可能出现因为不同延误事件彼此相互影响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无法准确分析判断,在没有其他更有效证据的前提下,可按一定比例各自承担延误责任。
2)实际开、竣工日期认定难度大。
实际案件中当事人对实际开、竣工日期往往争议较大,所提供的证据中存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令、实际进场记录的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也存在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备案、工程移交报告载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情况。
鉴定人应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资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第九条相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件作出正确的认定。
3)关键线路难以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工期的因素众多,工期鉴定的一个主要工作就是确定关键线路。
因为各种延误事件的影响,关键线路往往是动态变化的。
只有处于关键线路上的延误事件或非关键线路上的逾期事件影响天数超过其总时差时,才会造成工期延误。
鉴定人通过绘制相关网络分析图,分析每一个干扰事件对工期的影响,确保后续的延误事件能准确的分析认定。
4)共同延误事件责任划分难以认定。
针对共同延误,首先应明确有哪些共
同延误事件、初始延误是谁的责任;其次是确定初始延误的作用时间,在其作用
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不承担拖期责任。
如果初始延误是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得
可以得到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前提是承包人依据合同提出了相应的索赔申请并
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
如果初始延误是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只能得到工期补偿。
如果初始延误是承包人原因,承包人能得到任何补偿。
多个延误事件引起的工期
延误,在计算累计影响天数时需扣除重叠天数。
5)工期鉴定证据资料的识别和认定。
建设工程的工期一般时间长、规模大、工程资料种类多、资料版本多、资料间的矛盾也不可避免。
鉴定人对证据的对比
分析、识别和认定工作量巨大,难度也大。
鉴定人在证据选择时要优先找出可量
化工期延误程度和量化责任分配的证据资料,结合质证情况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
判断,最终决定某项证据是否作为工期鉴定的证据。
6)鉴定意见的不唯一性。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鉴定意见可以
同时包括确定性意见、推断性意见和供选择性意见;多名鉴定人参加鉴定的也可
以有不同的鉴定意见。
实际案件中当事人的诉求不同往往同步存在鉴定材料存在
矛盾和分歧的情况,在无法找到其他证据材料进行确认的情况下,鉴定人可以针
对不同的证据材料出具不同的鉴定意见。
2工期索赔鉴定的主要程序
2.1前期准备
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人关于工期索赔的鉴定任务书及相关鉴定资料后,应及
时对资料进行整理核对。
在实际案件中,当事人直接项鉴定人提交的资料大部分
都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对可能用于工期鉴定“定性”和“定量”的资料及时
整理记录,便于鉴定过程中使用。
2.2鉴定方法的选择
目前国内对于建设工程工期鉴定尚无统一的规范与鉴定方法,实际鉴定工作
困难大。
在实际工程中,笔者认为有以下鉴定方法可供选择:网络分析图法、因
果分析法、数学(数轴)模型分析法、直接法、比例计算法、综合评定法、施工
进度计划分析法和专家咨询等方法。
在实际案件中可以同时使用几种不同的方法
进行对比分析,相互参考验证。
也可以借鉴国外的鉴定方法体系,如英国建筑法学会的《工期延误与干扰索
赔分析准则》、美国成本工程师协会的《法务工期鉴定操作规程》等。
2.3出具鉴定意见
工期延误鉴定的责任一般分为三类:承包人责任、发包人责任和第三方责任。
通过对工期节点延误分析和延误事件的分析,结合合同及相关证据资料对延工期
延误进行量化、确定责任主体或责任分摊比例。
根据鉴定材料和当事人诉求针对
不同的延误事件分别出具确定性意见、推断性意见和供选择性意见,并作出相应
的分析说明,便于委托人和当事人阅读理解。
2.4异议的处理
鉴定意见出具后,双方当事人可能就鉴定意见提出异议。
如果鉴定人认为已
给出的鉴定意见更符合实际情况,应该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问题进行逐一回复;
如果鉴定人发现确有缺陷、有经过质证的新证据或者存在鉴定规范规定的其他需
要补充鉴定的情形,鉴定人应该进行补充鉴定。
与原鉴定意见不一致的,应说明
理由,并注明应采用的鉴定意见。
2.5出庭
由于鉴定工作是解决的案件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鉴定意见都是鉴定人根据
相关证据资料运用专业、科学的方法分析得出的,是法定证据之一。
故在案件审
理过程中有可能需要鉴定人出庭举证、质证。
不同的案件出庭情况也不尽相同,
应根据每一个案件的情况具体分析。
3工期索赔鉴定人员应该具备的能力
工期鉴定涉及各个不同层面的知识,为确保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可
采纳性。
鉴定人除本身的工程相关知识外,还需具备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方面的
知识。
工期鉴定首先要基于所涉及合同开展,对合同条款的熟悉和解读也是工期鉴定更加准确可靠的基本条件。
法律法规方面,鉴定人员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熟悉理解,有助于鉴定人站在更高的角度思考分析问题,出具更加公平、公正,更具专业性的鉴定意见。
4结语
基于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越来越多,建设工程工期延误也慢慢成为各方争议的焦点,鉴定机构在实际案件中不断积累经验。
实事求是的解决工期争议的问题,化解市场矛盾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法院和仲裁机构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 51262-2017),2017-08-31
[2]法释〔2020〕2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