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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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
一、土地挂牌:
发布挂牌公告
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出售挂牌文件
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出售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审查挂牌资格
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纪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挂牌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
二、摘牌
受理竞买申请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交履约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
揭牌
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
公布成交结果
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签订出让合同(转用地性质的,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需提供摘牌时准备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另加县政府批复一份。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出让成交确认书;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1、摘牌时准备的资料复印件一套;
2、出让成交确认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5、土地登记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6、地籍条查表(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