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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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7.02•【字号】冀建村[2012]434号•【施行日期】2012.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2〕434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为落实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危房改造政策在帮扶村的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和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进行政策宣传。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培训、会议、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

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图册及政策问答等资料,要发放到各帮扶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补助标准、改造标准和方式、建设管理、工程验收等政策,要让各帮扶村村干部明白,让每个危改户清楚。

对于改造户数比较多的村,要集中进行培训。

在此强调:危房改造的目的是保证群众居住安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解决住房的场地安全和结构安全问题,不能用于单纯的住房装饰装修,更不能用于围墙、院门、库房、厂房等住房以外的地方。

二、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机关、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包村、包户进行指导。

按照每人负责指导20户左右危房改造户的标准,明确每个帮扶村和危房改造户的技术指导服务责任人。

包村、包户的技术人员要根据帮扶村和危房改造户的需求,做好以下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提供、推荐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集并进行讲解,帮助危房改造户选择符合生活习惯、体现当地特色的户型;指导危房改造设计,严格执行抗震要求及有关规范;指导监督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对于危房改造户较多、施工方式相近的村,要组织危改户集中采购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统一制作门窗过梁等常用构件,在保证危房改造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建设成本。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上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上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上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9•【字号】衡政办[2011]34号•【施行日期】2011.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上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2011〕34号)桃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上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衡水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上水平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市区城中村改造三年上水平工作取得实效,顺利通过省委、省政府考核验收,根据河北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市区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基础上,继续开展市区城中村改造三年上水平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改造深度,深入推进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保护村民合法权益,兼顾各方利益,将市区城中村改造成为公共设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宜居社区,实现市区城中村社会形态的转变,确保我市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积极构建生态宜居“北方湖城”。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改善民生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解决好城中村原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就业和生活来源、社会保障、集体经济积累处置等问题,保障城中村原村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统筹市区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整体建设,科学制订城市规划和改造计划,优化住宅、公共设施和其他开发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建设容量,改善居住环境,合理调整城市布局结构。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抓紧报送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和资金区域平衡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抓紧报送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和资金区域平衡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抓紧报送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和资金区域平衡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19.12.11
•【字号】
•【施行日期】2019.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抓紧报送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
和资金区域平衡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按照《河北省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衡水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请各县市区必于10月22日前完成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和城中村改造资金区域平衡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按时限要求寄送到市住建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香悦************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299号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危房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农村危房整改工作是当前我国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危房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

因此,制定并实施农村危房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居住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整改目标。

本次农村危房整改工作的目标是,在2025年前,基本解决农村危房问题,实现农村危房零新增,全面改善农村危房居住条件。

三、整改内容。

1. 危房排查。

对农村危房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危房台账,明确危房数量、分布、类型和等级。

2. 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危房排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范围、标准和要求。

3. 资金筹措。

组织危房整改资金,采取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实施整改。

按照整改方案,对农村危房进行实施整改,确保整改质量和进度。

5. 完善配套设施。

在整改过程中,完善农村危房周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6. 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危房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整改保障。

1. 政策支持。

加大对农村危房整改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为整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 技术支持。

加强对农村危房整改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整改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宣传教育。

加大对农村危房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与整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组织协调。

健全农村危房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五、整改效果。

通过实施本方案,预计到2025年,农村危房问题将得到根本性解决,农村危房零新增,农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取得新的突破。

六、总结。

农村危房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4]11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4]11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4〕11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近年来,各地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断加大对特困户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解决特困户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

满城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广泛调查,实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暖心房”工程,集中力量解决特困户住房困难,确保农村特困户“住有所居”,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收到良好效果。

其主要做法:一是公正确定特困户。

通过调查摸底、组织申报、审查审核、实地走访、媒体公示,首批确定56户“暖心房”救助对象。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

根据特困户家庭的实际情况,对特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全额给予补助。

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

通过县财政设立专项引导性资金、使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及发动社会捐赠的方式,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有效解决资金难题。

四是强化实施管理。

明确各单位责任,规范建设程序,严把设计、施工和验收关,建设高质量“暖心房”。

满城县实施“暖心房”工程,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各级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学习推广满城县“暖心房”的经验,现就做好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一、思想认识要到位。

实施“暖心房”工程,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的具体体现,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

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快解决其住房困难。

二、组织落实要到位。

各地要结合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制定政策措施,对特困家庭予以重点关注、优先支持,帮助改善住房条件。

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篇

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篇

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1. 指导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

2. 选定对象:根据贫困户住房情况和入户调查,确定危房改造的对象。

优先选择危房程度较高的贫困户,确保真正需要改造的贫困户能够得到帮助。

3. 资金筹措: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资金筹措方案。

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社会捐助、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技术指导:建立与贫困户危房改造相关的技术指导体系,包括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标准等。

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贫困户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改造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工作组织: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

设立工作组或项目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危房改造工作。

6. 施工管理: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施工管理体系,包括施工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工程进度的监管和控制等。

确保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改造,合理安排工期,确保质量和进度。

7. 质量验收: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质量验收机制,制定验收标准和程序。

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贫困户的住房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8. 后续服务: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后续服务机制,包括住房维修保养和社会援助等。

定期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维修保养,及时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

9. 监督检查: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建立监督检查组,定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0. 宣传推广:加强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推广,提高贫困户的参与积极性和群众满意度。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成果和效果,增强社会支持和帮助。

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1. 定义目标群体:确定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家庭收入情况、居住环境等综合因素。

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消除贫困。

然而,在中国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许多贫困户,其中大部分居住在危陋的房屋中。

为了改善农村贫困户的生活条件,提升他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1.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通过危房改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2.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危房改造不仅仅涉及住房的安全和舒适性,还应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如供水、供电等。

3.增强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危房改造应以贫困户的自我发展为出发点,通过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机会,提升贫困户的生活水平。

三、主要步骤1.建立贫困户建档立卡制度:通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评估,确定贫困户的范围和数量,并将他们纳入建档立卡系统中。

3.筹集改造资金:通过政府财政投入、社会捐赠、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实施危房改造:根据计划,进行危房改造工作。

改造内容包括加固、修缮、更新等,以确保贫困户住房的安全和舒适性。

5.提供基础设施服务:除了住房改造,还应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如给贫困户提供供水、供电等服务,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6.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为贫困户提供技术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

同时,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应提供就业机会,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预期效果1.贫困户住房条件改善:通过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条件将得到明显改善。

他们将拥有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

2.贫困户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通过提供基础设施服务,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将得到满足,包括供水、供电等。

3.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增强:通过技术培训和就业机会的提供,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增加他们脱贫致富的机会。

4.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通过危房改造,贫困地区的经济将得到有效促进,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流程》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流程》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流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6.09•【字号】冀建村[2010]297号•【施行日期】201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流程》的通知(冀建村〔2010〕297号)石家庄、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市建设局,承德、张家口、沧州、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指导各地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河北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河北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流程为指导各地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拟订有关工作流程,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一、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主要工作流程(一)受理任务并逐级分解。

(二)改造农户确定及档案信息录入(系统)。

(三)设计与施工。

(四)工作督导。

(五)竣工验收与工程评价。

(六)补助资金管理使用。

(七)年度工作总结二、受理任务并逐级分解(一)省确定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指标,结合各地农村危房底数、上年度改造任务及资金配套情况等进行综合平衡,然后向有关市分解。

(二)市县乡逐级分解任务。

各市根据省分解的改造任务,结合所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以下简称“试点县”)不同情况,将任务逐级分解到县;试点县政府根据改造任务总量和各乡镇农村危房底数、改造申请情况等因素,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乡镇分解到村组。

(三)人员培训、政策宣传。

省主要培训有关设区市和试点县有关负责同志和骨干技术人员;设区市、试点县主要培训乡镇工作人员和一线技术人员;县、乡(镇)政府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的同时,向农民群众开展有关政策宣传工作。

农村危房整改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整改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整改实施方案在农村地区,危房整改一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危房整改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为了有效推进农村危房整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整改对象确定。

农村危房整改的对象主要包括老旧、破损、危险的房屋,以及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

这些危房不仅影响农民的生活质量,更可能对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因此需要及时整改。

二、整改资金保障。

为了保障农村危房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金力量。

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危房整改的资金投入,同时可以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形成多方合力,确保整改资金的充足。

三、整改标准规范。

在进行危房整改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进行,确保整改后的房屋安全可靠。

此外,还应当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等特点,制定相应的整改标准,确保整改后的房屋能够适应当地的环境。

四、整改程序流程。

农村危房整改工作需要明确的程序流程,包括整改申报、评估审批、施工实施等环节。

各个环节之间需要紧密衔接,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管,防止出现质量问题。

五、整改效果评估。

整改工作完成后,需要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的重点包括整改后房屋的安全性、耐久性以及居住舒适度等方面。

只有通过评估合格的房屋,才能够保证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真正的提升。

六、宣传引导工作。

在整改工作进行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

通过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到危房整改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整改工作的开展。

同时,也可以向农民普及一些简单的建筑知识,提高农民对房屋安全的认识。

七、整改后续服务。

整改工作完成后,并不意味着整个工作就结束了。

需要建立完善的整改后续服务机制,对整改后的房屋进行长期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同时,还可以为农民提供一些维护房屋的知识和技能培训,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房屋。

八、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危房整改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

危房整改措施

危房整改措施

危房整改措施
危房整改措施:
1、明确改造对象。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及受灾全倒户,居住的危房属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认定为C级或D级危房,并且是唯一长期自住的住房。

2、搞好规划选址。

危房改造新建户在动工前必须要符合当地村镇规划要求,由镇村为其落实新建房屋的地址并办好有关拆建手续。

3、确保工作进度。

被改造的危房新建户名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到县,并在今年内可以兴建和完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搬进新居入住。

4、确保建房质量。

在建房实施过程中,各村委要指派专人对其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

5、掌握工作动态。

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和资金发放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并建好台账,做好建房户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落实工作职责。

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委主任是具体责任人。

村委会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

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村委会要如实上报危房改造户的情况,认真审查,要坚决杜绝按人情关系分配建房对象的情况发生,由此而引起的后果或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现象将追究其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篇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篇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农村危房是指农村地区房屋建造质量较差、结构不稳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危房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亟待得到改善。

因此,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势在必行。

二、目标:1. 安全保障:消除农村危房,确保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

2. 改善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品质。

3. 促进发展:改造危房可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三、实施措施:1. 资金筹集: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 人员组织: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和监督工作。

3. 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居民的危房改造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改造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

4. 工程技术:科学制定危房改造技术标准,采用可靠的建筑材料和先进的建造技术,确保改造工程质量。

5.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给予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优惠政策,鼓励居民主动参与改造,提供相应的补贴和奖励。

6. 进度监控:建立改造工程的进度监控和质量验收机制,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造工作按计划进行。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改造规划:根据农村危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造规划,确定改造区域和先期改造项目。

2. 筹集资金: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本进行募集,确保改造工作的资金需求。

3. 开展勘察评估:对农村危房进行勘察评估,确定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

4. 编制设计方案:根据评估结果,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确保改造工程满足安全和居住需求。

5. 开工建设: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6. 完成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后,进行相应的验收工作,确保改造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7. 整体验收与交付:对改造区域进行整体验收,确认改造任务完成,进行交付工作。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危险房屋【发文字号】冀建村[2017]30号【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办【发布日期】2017.06.21【实施日期】2017.06.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村〔2017〕3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集中力量支持10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6月21日附件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集中力量支持10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现到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的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加大对10个深度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方法、加大投入、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加快深度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确保2018年前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促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

二、目标任务2018年前完成10个深度贫困县现有7657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832户。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07.17•【字号】•【施行日期】2019.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城区、开发区、滨湖新区建设局: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局按照《衡水市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决定自2019年6月起,利用1年时间,在全市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水市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依照《衡水市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建设领域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依法依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

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切实做到整改到位、处罚到位、问责处理到位,坚决消除违法存量,杜绝增量,防止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完善监管制度,构建责任明晰,管理有效,执法有力的建筑市场监管新格局。

三、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

全面排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依规采取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确保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强化措施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确保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强化措施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确保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强化措施的通知正文:----------------------------------------------------------------------------------------------------------------------------------------------------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确保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强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滨湖新区建设局,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各方责任主体:为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含高处作业吊篮)、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特制定如下强化措施。

一、基坑工程1、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一律要经过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要经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三方单位印章。

2、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直到验收前,每天都要有旁站监理的记录及影像资料。

监理发现的隐患及整改处理结果。

3、基坑工程的验收,勘察、设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与验收并签字。

监理单位应签署验收意见,施工单位应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标明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对未按照方案施工又没有进行整改而虚假通过验收的,除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依法向发证机关提请建议,对相关责任单位暂扣、降级、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相关责任人暂扣或吊销《执业资格证》。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文件(建办质〔2018〕31号)中规定的高大支模,要有专项方案,并经过设计验算。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改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十条措施的通知-冀建村〔2017〕48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改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十条措施的通知-冀建村〔2017〕48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改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十条措施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改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十条措施的通知冀建村〔2017〕4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突出问题,我厅研究制定了改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十条措施,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1月6日改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十条措施一、改进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办法,切实让困难群众得到精准帮扶。

发扬严实细的工作作风,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源,严格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简称4类农户)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改造对象。

4类农户身份识别,以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认定为准。

房屋危险程度,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制定简明易行的评定办法后组织评定。

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请专业机构鉴定。

经评定或鉴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农户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严禁将C级和D级以外的房屋列入危房改造范围,严禁将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农户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之前,严禁在4类农户以外选择危房改造对象。

二、做实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符合条件的群众一户也不能少。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逐户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把相关信息录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生成4类农户农村危房改造台账,之后将台账送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复核确认,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报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审核确定。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可以按照以下方案进行:
1. 测量评估:确定改造的范围和规模,对农村危房进行测量和评估,了解危房的结构、材料等情况,确定改造的重点和难点。

2. 资金筹措:制定改造的资金筹措方案,包括政府拨款、农民自筹、金融机构贷款等。

同时,可以寻求企业、社会组织等的捐助和赞助。

3. 方案设计:根据危房的实际情况,设计改造方案,包括使用什么材料、改造的步骤、改造的时间安排等。

4. 材料采购:根据改造方案,采购所需的材料,包括建筑材料、设备等。

5. 施工组织:成立改造工作组织,确定工作流程,进行施工安排和管理,包括人员组织、施工队伍的培训等。

6. 施工过程:按照改造方案,进行农村危房的施工工作,包括拆除旧房、清理现场、
修建新房等。

7. 质量监督: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改造工作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施工质量。

8. 问题解决:及时解决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供应不足、施工过程中的纠纷等。

9. 宣传教育:进行改造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改造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
改造的推动力度。

10. 改造验收:进行改造工作的验收,确认改造的成果,确保质量合格。

11. 后续维护:加强对改造后房屋的维护管理,组织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对房屋维修和管理的能力。

通过以上方案,可以有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升农村居民住房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危房旧房整改实施方案

危房旧房整改实施方案

危房旧房整改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我国农村地区存在大量危房和旧房,这些房屋存在结构不稳、安全隐患大、使用寿命短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因此,对危房和旧房进行整改是当前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整改目标。

1. 提高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性,减少因房屋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2. 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3.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村地区整体形象。

三、整改内容。

1. 危房整改,对于存在严重结构问题、危及居民安全的危房,需要进行拆除重建或者加固处理。

2. 旧房整改,对于老旧房屋,可以进行修缮、改造或者重建,以提高房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 环境整治,对于周边环境存在问题的房屋,也需要进行整治,包括清理垃圾、修缮道路、改善排水等。

四、实施步骤。

1. 调查摸底,对农村地区的危房和旧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整改需求。

2. 制定整改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包括拆除重建、加固处理、修缮改造等具体措施。

3. 资金筹措,整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资金、农户自筹和其他社会资金。

4. 实施工作,按照整改方案,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整改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5. 完善配套设施,在整改过程中,还需要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如道路、排水系统等,以确保整体环境的改善。

五、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加大对危房旧房整改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

2. 技术指导,加强对农村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整改工作的技术水平和质量。

3. 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整改意识和参与度。

六、效果评估。

1. 安全性提升,通过整改工作,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居住环境改善,整改后的房屋和周边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3. 经济效益,整改工作将为农村地区带来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冀建村〔2012〕63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村危房改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危房改造进度,规范危房改造行为,强化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改造对象的确定
尚未按目标任务确定改造户的地方,要根据“三最”的要求(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原则确定危改户,解决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按照“农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批准、市核查、省确认”程序,尽快确定改造对象。县级审批后,同步录入信息系统。省有关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审查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各县(市、区)进行调整。4个洪涝重灾县救助对象的确定,要抓紧组织进行,按规定程序上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冀建村[2012]639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2.09.18
【实施日期】2012.09.18
【时效性】现行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二、抓紧组织开工建设
各级建设部门要按照抓开工、保竣工的要求,加快建设进度。4个洪涝重灾县原址重建和维修住房以及其他危房改造,要在9月20日前全面开工。除“7.21”洪涝重灾区整村异地搬迁集中建设的以外,争取10月底前全部竣工。县级建设部门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滨湖新区建设局: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河北省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提高农房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水平,保障农房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

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从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二、落实各部门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质量安全责任:一是建设方的主体责任。

建房农户对房屋的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施工方的直接责任。

设计、施工单位或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分别对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材料供应等单位或建筑工匠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三是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对农村自建房规划建设负有属地管理职责。

三、严格农房规划和用地审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农房用地和规划选址管理,防止农民在禁建区内选址建房;确需在禁建区选址的,应采取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安全可靠。

要按照建设规划从严控制农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等指标,原则上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含附属用房),建筑层数控制在3层及以内,檐口高度控制在10米及以内。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正文:----------------------------------------------------------------------------------------------------------------------------------------------------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滨湖新区建设局: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依据市住建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衡建〔2021〕74号),现就完善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提出以下要求。

一、健全动态监测机制。

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的,完善农村住房定期体检制度,区分不同人群、房屋、气候、区域等情况,进一步做实做细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

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加强坑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重点排查,对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户等进行重点监测。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机制。

以乡镇或村庄为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定期组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排查体检。

二、实现问题动态清零。

对监测发现的新增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和到户花名册,逐户明确解决措施,做到问题随发现、随解决。

实行销号管理,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要充分利用已提前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纳入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要制定兜底保障政策,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条件较好、具备自我改造能力的其他农户主要通过技术指导服务给予支持,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实现所有农户不住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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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衡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国家对我省2016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对2016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就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加快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促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

二、整改事项
(1)2016年度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低,贫困户自筹压力大,改造力不足。

(2)贫困户住房条件差,安全无保障。

三、整改措施
(一)完善政策措施。

省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一步提高省级补助标准。

各县市区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减轻贫困户自筹资金压力。

对于自筹资金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
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二)精准核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对象。

进一步组织力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核查,精准核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全面、精确掌握有关情况。

并根据相关核查情况,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台账,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系统。

(三)科学制定改造计划。

危房改造计划与脱贫计划同步或比脱贫计划提前,对贫困县危房改造任务优先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力争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要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建设要求,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即告知,并提出处理意见。

改造完成后,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确保质量和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认定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

根据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以及省下达年度任务,建立月报制度,并适时召开调度会,对进展慢、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开展督导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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