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加分细则
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单位代码11845)2016年广东工业大学在机械工程等46个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1.我校2016年继续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8〕37号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对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支持力度,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的积极性,激发研究生学习和创新热情,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239号)等文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评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省财政厅下拨经费和学校出资共同组成,用于奖励支持我校在读的优秀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安排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第四条奖励标准注: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根据当年招生简章确定等级,不设固定比例。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从2019级开始执行,2018级及以前研究生按《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12号)执行。
第五条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未曾受过校纪处分;(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五)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七)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在校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MBA、MEM等有工资收入类型研究生);(八)完成当年度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或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当年度无不及格课程;当年度无黄牌警告课程或黄牌警告课程1门。
(九)提交申请前,应缴清学费、住宿费等代收费或者办理贷款手续。
(十)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必须有学术科研成果。
第六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研究生认真学习、开拓创新、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拔尖创新人才,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根据有关精神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评对象按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在校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第三条评定等级和奖学金发放标准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为:19200元/年,按12个月发放,其中每月1000元为学校统一发放,其余每月600元为导师从科研经费中支付。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5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5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按每年10个月发放。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等级比例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的人数不设固定比例,主要根据是否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以及研究生的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确定奖学金等级。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主要根据学生前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情况进行认定或评定。
全校一等奖学金人数约占参评人数的30%,二等奖学金人数约占参评人数的50%,三等奖学金人数约占参评人数的20%。
第二章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第五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含学术型推免生)按一等奖学金发放;高出当年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达一定分数以上的学术型研究生调剂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二等奖学金发放(含专业型推免生);其余研究生按三等奖学金发放。
第三章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第六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采用直接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确定。
第七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年度不能有违法行为以及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第八条符合第七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直接认定获得一等奖学金:(一)课程学习无不及格课程;无黄牌警告课程;硕士生的8门课程(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上述统计的课程中须含外语(综合成绩)和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精)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24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助学金工作,规范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
第三条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学校助学金由学校出资。
第四条研究生助学金的绩效目标:提高研究生整体待遇,促进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章资助对象第五条研究生助学金资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二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不含定向生、MBA、MEM、国防生等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三在学校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六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助学金的发放。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助学金。
第三章助学金标准第七条研究生助学金标准:类型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学金总额备注博士生 10000元/年 12000元/年 24000元/年导师资助标准由导师自硕士生 6000元/年 2000元/年 8000元/年行制定此标准自2014年9月入学研究生开始执行,其它年级资助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发放。
第八条学校建立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四章发放、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学校将在新生开学一个月内认定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并在第二个月开始发放研究生助学金,按照10个月发放,其中2月和8月不发放。
1、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导师审核意见:(核实申请材料)
签名:年月日
辅导员审核意见:
签名:年月日
学院评定小组意见:(注明年级排名、奖项等级)
(盖章)
年月日
附由研究生院网页提供的完整成绩单(须经学院审核盖章)
学术成果类项目积分
竞赛获奖类项目积分
学术活动项目积分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加分类别
具体加分项目内容填写到《2020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积分表》
申请等级
总积分
总积分
硕士研究生测评总分=课程成绩积分+学术成果类积分+竞赛获奖类积分+学术活动类积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类积分(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不计算课程成绩积分)
广东工业大学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姓名
学院
专业
年级பைடு நூலகம்
学号
电话
导师
是否有违法或受到处分
是否有不及格
科目或黄牌警告
是否有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
(写明符合哪一条件)
上一年度个人事迹
签名:年月日
课程成绩积分
课程成绩积分=40×[∑(单科成绩×学分)/∑学分]/100 ,包括全部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广东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免交学费

广东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免交学费
广东工业大学201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免交学费
2013年研究生招生,广东工业大学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
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招录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免交学
费(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除外),且第一志愿报考广东工业
大学并被录取者,入学第一年即享受5000元的一等普通奖学金(按
10个月发放,定向生、委培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其他人按学校
规定享受二、三等普通奖学金;二、三年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考核情
况等评定普通奖学金等级。
同时,选拔成为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者另行每年增加1
万元创新人才培育奖学金,若送到境外联合培养则资助10万元/年。
此外,选拔为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资助者可以到境外攻读
博士或联合培养,将获得包括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高额资助。
中国教育在线研究生招生报名查询系统显示,广东工业大学已在25家科技创新企业(科研单位)建立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其
中省级示范基地9个,校级培养基地16个。
国家奖学金评比竞赛和荣誉加分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比竞赛、荣誉加分标准一、学生竞赛、双创比赛加分标准我校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技能竞赛、双创比赛(团体、个人,其中双创比赛须团队内排名前五)获奖,国家奖学金评定加分标准如下:1、参加专业技能竞赛一类赛事或双创竞赛A类赛事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4、13分;2、参加专业技能竞赛一类赛事或双创竞赛A类赛事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1、10分;3、参加专业技能竞赛一类赛事或双创竞赛A类赛事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9、8、7分;4、参加技能竞赛二类赛事、双创竞赛B类赛事、学科知识竞赛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1、10分;5、参加技能竞赛二类赛事、双创竞赛B类赛事、学科知识竞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9、8、7分;不符合以上比赛等级的不予加分,同一项目参加多层次比赛的以最高获奖等次为准,比赛性质、获奖等级有争议时,以教务处、院团委解释为准。
二、我校学生代表学校参加体育、文艺类比赛获奖,国家奖学金评定加分标准如下:1、体育类单项比赛加分标准:比赛级别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省高职组单项比赛43 2.52 1.51省高校组单项比赛65 4.54 3.53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87 6.56 5.55 4.54全国大学生运动会1098.587.57 6.56 2、体育类集体项目加分标准标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比赛级别省高职组比赛3 2.52 1.510.5省高校组比赛43 2.52 1.51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65 4.54 3.53 2.52全国大学生运动会877.57 6.56 5.55 3、文艺类个人项目加分标准标准(元/人)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比赛级别省高职组比赛32 1.51省高校组比赛43 2.52省级比赛5 4.54 3.5全国高职组比赛6 5.55 4.5全国高校组比赛8765全国比赛10987 4、文艺类团体项目加分标准标准(元/人)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比赛级别省高职组比赛2 1.510.5省高校组比赛32 1.51省级比赛43 2.52全国高职组比赛54 3.53全国高校组比赛65 4.54全国比赛8765不符合以上比赛等级的不予加分,同一项目参加多层次比赛的以最高获奖等次为准。
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广工大规字〔2016〕26号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校具有博士、硕士及各种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各领域、学科、专业均按本细则,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博士、硕士及各种类别学位。
第三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的学术水平者,均按照本细则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一章学位授予的条件第四条博士学位申请人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要求有阅读本专业第二外国语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应表明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在本学科做出创新性成果;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五条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和对国民经济建设上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学位论文应反映出作者已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一)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或对已有现象及规律有新见解和新证明;(二)在实验方法、实验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三)提出具有较高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方法;(四)解决本学科所研究领域中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的关键问题。
第七条硕士学位申请人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硕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应表明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做好年度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开展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组织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和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名单见附件1)。
学院评审委员会职责是: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公示、资料报送等工作。
二、申请资格与奖励标准申请资格: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且档案转入我校)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能参评,休学后复学的研究生按复学后所在年级参评,奖励标准按其录取当年的标准执行。
国家奖学金面向二年级和三年级,原则上一年级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学业奖学金面向三个年级,获奖比例为参评对象的80%,分为一、二、三等奖。
各年级的奖学金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评审内容和申请条件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全面考查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
在强调以学业和科研为主的同时(二、三年级研究生占比约85%),也鼓励学生在社会工作、学术活动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多元发展(占比约15%)。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二)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业和科研成果条件(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良。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以来取得的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但曾以同一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的,不能再次以此成果申报。
科研论文以原件为准(不含用稿通知),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广州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细则(2020年)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细则(2020年)为加大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和创新热情,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工作,规范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加分细则。
一、专利类加分项目说明:1.高水平的专利成果(即授权发明专利和授权国际发明专利),分值分配原则如下:(1)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第二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第一第二、研究生第三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3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三及以上、研究生排名第四及以后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10%计算;(2)作者为多名研究生的,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加分作者范围,可按比例分配:如已约定共享权益的,按约定比例分配(有官方鉴证)。
没有约定的,可由导师分配加分比例,要求研究生作者中排名第一的不低于50%,且排名在后者分值不能高于排名在前者;2. 其他专利成果,原则上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该专利的第一作者须为该生的导师,该项专利的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研究生为第三作者及排名以后的不予计算;3.未授权的高水平的专利成果加分合计不超过4分;其他未授权的专利成果加分合计不超过2分;已授权专栏里成果加分不设上限。
二、论文类加分项目说明:1.发表高水平论文(分值20分及以上),分值分配原则如下:(1)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该论文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两位、研究生排名第三的,该论文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3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三及以上、研究生排名第四及以后的,该论文的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10%计算;(2)作者为多名研究生的,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加分作者范围,可按比例分配。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我校研究生认真学习、开拓创新、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有关精神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评对象按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在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非定向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三条评定等级和发放标准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为人民币19200元/年(即16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其中1000元/月为学校统一发放,其余600元/月为导师从科研经费中支付)。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奖励人民币5400元/年,二等奖学金奖励人民币3900元/年,三等奖学金奖励人民币2400元/年。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十二个月发放,其中寒、暑假的两个月发放200元/月,其余十个月按等级分别发放500元/月、350元/月、200元/月。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等级比例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的人数不设固定比例,主要根据是否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以及研究生的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确定奖学金等级。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思想道德品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导师评价等方面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定。
全校一等奖学金人数约占在学人数30%,二等奖学金人数约占在学人数50%,三等奖学金人数约占在学人数20%第二章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第五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含所有推免生)按一等奖学金发放;高出当年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达一定分数以上的学术型研究生调剂生(视当年录取情况而定)以及录取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二等奖学金发放;其余研究生按三等奖学金发放。
第三章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第六条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学院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在年度测评的基础上对其奖学金的等级进行评定。
中国2012级各高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待遇统计表

中国2012级各高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待遇统计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硕专硕都一样,三年,奖学金比例都是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不用拿学费。
@yuyang182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费,每月有生活补贴(好像奖学金还是跟本科一样一学期一评,一等1500)。
@xuxml华南理工大学:奖学金制,覆盖率100%,不用交学费,一等奖学金每月有400补助。
@xuxml中国海洋大学:专硕全公费(在职、MBA、法硕等除外),每月300补贴。
@花拉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5年(最后半年导师不放人,你也走不了),奖学金制度,大概90%到95%覆盖率。
@考拉考计算机北京科技大学:一志愿专硕全部一等奖学金,免学费每月300,校内调剂的不清楚。
@梦醒无爱北京师范大学:两年,自费,无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保送的提供。
@melody389大连海事大学:学术专硕都分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年一二等奖学金名额不一定,我们通信的今年大约一等20%学费全免,二等50%免一半学费,剩下的三等自费…补贴一等500,二等300,三等260,住宿费1200,学术专硕都不免@xiaolongl1988河海大学:学制两年,专硕第一志愿公费,调剂的视情况而定,不过今年调剂的也基本公费。
第一年每月二百补助;第二年到设计院,每月补助在1000左右。
@lxllong001南京邮电大学:专硕一般只有最后一名或两名同学自费,其他全公费,每月补助400. 所以共费率接近99%。
如果自费,也只用交一半的费用4000元,另一半也算是国家帮交的吧。
@ny007燕山大学:学硕、专硕待遇一样:一志愿70%公费,调剂学生60%公费,都按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其他方面也没有什么差别!@shenzuohai重庆邮电大学:物流工程3年学费一W 无公费、奖学金制3000-7000-10000 补贴无。
@190515华南理工大学:专硕全公费,老板每个月发补贴500.培养模式和学硕一样的,没区别,只是时间短些。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细则(2020年)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细则(2020年)为加大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和创新热情,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工作,规范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加分细则。
一、专利类加分项目说明:1.高水平的专利成果(即授权发明专利和授权国际发明专利),分值分配原则如下:(1)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第二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第一第二、研究生第三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3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三及以上、研究生排名第四及以后的,该项专利的分值须按照原加分分值的10%计算;(2)作者为多名研究生的,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加分作者范围,可按比例分配:如已约定共享权益的,按约定比例分配(有官方鉴证)。
没有约定的,可由导师分配加分比例,要求研究生作者中排名第一的不低于50%,且排名在后者分值不能高于排名在前者;2. 其他专利成果,原则上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该专利的第一作者须为该生的导师,该项专利的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研究生为第三作者及排名以后的不予计算;3.未授权的高水平的专利成果加分合计不超过4分;其他未授权的专利成果加分合计不超过2分;已授权专栏里成果加分不设上限。
二、论文类加分项目说明:1.发表高水平论文(分值20分及以上),分值分配原则如下:(1)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该论文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7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两位、研究生排名第三的,该论文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30%计算;老师(含导师)排名前三及以上、研究生排名第四及以后的,该论文的分值按照原加分分值的10%计算;(2)作者为多名研究生的,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加分作者范围,可按比例分配。
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版)

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版)第一章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额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含学术型推免生)按一等奖学金发放;高出当年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达一定分数以上的学术型研究生调剂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二等奖学金发放(含专业型推免生);其余研究生按三等奖学金发放。
第二章二年级研究生奖学金额评定一一等奖学金获得者采用直接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确定。
二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年度不能有违法行为以及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三符合第二条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直接认定获得一等奖学金:(一)课程学习无不及格课程;无黄牌警告课程;硕士生的8门课程(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上述统计的课程中须含外语(综合成绩)和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中外语和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和成绩分别取两个学期的平均数。
(二)科研能力(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被选拔为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计划人选。
2. 参加“挑战杯”、“数学建模”等由教育部门主办的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第1)以上。
3. 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版权等。
4. 论文被SCI、SCIE、SSCI、EI等索引收录(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如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研究生本人导师。
下同)。
5. 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6. 在EI/SCI检录国外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
7. 论文被ISTP收录或者被《新华文摘》摘要转载。
8. 在中文核心期刊或者在一般外文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
9. 在《人民日报》等同级报纸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文章。
10. 艺术类研究生发表的作品或美术、设计作品获得省级以上(排名第一)奖励。
11. 科研成果中有特别突出的,可另外提出申请,由评定小组讨论确定。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精)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秉承“团结、勤奋、求是、创新”校训,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照学校规定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按照学校规定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社团、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和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议。
(四)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管理及监督。
(五)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
(六)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广东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广工大研字[2012]13号)
![《广东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广工大研字[2012]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17173265f242336c1eb95e50.png)
广东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广工大研字〔2012〕13号第一条为了鼓励先进,增强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研究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时为了充分发挥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评定原则奖学金的评定要保证质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宁缺勿滥。
第三条参评资格(一)我校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研究生(二)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者须担任学校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或学院研究生分会的干部,各学院研究生党、团、班干部,校社团负责人等。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第5条,第6条只针对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者):1.违反党纪国法、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3.休学者。
4.延期毕业者。
5.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一学年累计达2次以上 (含2次) 者。
6.一学年内宿舍卫生检查2次以上(含2次)不合格者。
第四条基本要求一、优秀研究生干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
3.热心学生工作,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健康有益的各类活动,收到较好效果;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 带头参加由学校、学院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5.诚实守信,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于律己,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6.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
7.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8.担任多个职务的研究生干部,只能申报一次。
二、文体活动积极分子1.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的体育比赛获第一名者。
2.代表研究生参加校级文体竞赛获前三名者。
3.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文体竞赛获前八名者。
4.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文体竞赛获奖励者。
5.在各种文体活动比赛中负责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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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加分细则
竞赛获奖类项目
奖项级别
奖项等级
特等奖
特级学术、科研、设计竞赛 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优胜奖
特等奖
一级学术、科研、设计竞赛 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优胜奖
特等奖
积分 40 32 24 16 8 32 24 16 8 4 24
说明
1.一项成果(含论文、专利、设计作品 等)获得多次奖项,以最高分计算一次; 若一篇论文同时为SCI/SSCI、A&HCI、EI收 录或获奖的,该论文只按其中最高分值计 算,不再重复计入其余分值; 2.如获得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对应一、 二、三等奖; 3.获奖证书须盖有政府行政部门的公章方 有效; 4.获奖成果(含论文、专利、设计作品 等)由研究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加分按 100%计算; 5.获奖成果不是个人独立完成的,所有研 究生作者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奖项的分 值,且排名在后者分值不能高于排名在前 面的研究生。
说明
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0.5/次
仅限学业奖学金评定加分 累计不超过5分
注: 1.所有获奖作品、学术成果等加分项目,必须是以研究生身份获得,署名单位有广东工业大学(新生除 外); 2.研究生科研能力强,成果突出,所获奖励或学术成果未列入以上加分类别的,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决定加分 情况; 3.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研究生的学术成果未列入以上加分类别的,由学院审核委员会决定加分情 况。
积分 2/5 3/10 5/32 10/40 40
36
32
28
说明
1.一项专利由研究生个人独立完成的,按 100%计算; 2.不是个人独立完成的,所有研究生作者 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项成果的分值。如已 约定共享权益的,按约定比例分配(有官 方鉴证)。没有约定的,要求排名第一的 研究生不低于50%,且排名在后者分值不能 高于排名在前的研究生。
4/万字
3/万字 2/万字 1.5/万字 1/万字
1.研究生必须为学术著作的编著/作者(著 作封面写明)。协助撰写部分内容,仅在 前言部分提及的不属于加分范围; 2.出版社级别参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评定 的国内出版社等级进行界定; 3.研究生个人独立完成学术著作的,按 100%计算。不是个人独立完成的,所有研 究生作者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项成果的分 值,且排名在后者分值不能高于排名在前的 研究生。论文集的主编等不计分。
被SCIⅡ区收录的学术期刊论 文、《中国科学》中英文版 (理工类)
被SSCI、 A&HCIⅡ区收录的 学术期刊论文、各一级学科 确定的1-2个国内顶级刊物 (人文社科类)
被SCIⅢ区收录的学术期刊论 文、各一级学科1-2本顶级 刊物英文版(理工类)
被SSCI、 A&HCIⅢ区收录的 学术期刊论文、各一级学科 确定的2-3个国内权威刊物 (人文社科类)
0.5
优秀奖/优胜奖 0.3
学术成果类项目
学术成果项目
申请/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 著作版权/授权实用新型、授 权计算机软件著作版权
申请/授权发明专利
申请/授权国际发明专利
被SCIⅠ区收录的学术期刊论 文 (理工类)
被SSCI、A&HCIⅠ区收录的学 术期刊论文、 《中国社会科 学》中英文版(人文社科 类)
类)
EI收录的会议论文、有CN号 期刊论文
3
会议论文(论文集有刊号)
1
国外出版社出版的外文专业 学术专著、国内古籍校注笺 注、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发 行的学术专著 国内二级出版社出版发行的 专业学术专著
国内三级出版社出版发行的 专业学术专著、译著
国内其它出版社出版发行的 专业学术专著
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编著
正式出版的手册等工具书
作品入选全国美展或全国艺 术设计展(含设计、动画)
作品入选广东省美展或艺术 设计展(含设计、动画)
设计方案作品在国家级重大 项目方案招标中标
0.5/万字 10 5
该项加分适用于入选作品未获奖的。获奖 作品不再重复计算此项加分,按所获奖项 级别计分。
10 学术活动类项目
学术活动类项目
况。
一等奖
16
二级学术、科研、设计竞赛 奖励
二等奖
8
三等奖
4
优秀奖/优胜奖
2
特等奖
16
一等奖
8
三A级学术、科研、设计竞赛 奖励
二1
特等奖
8
一等奖
4
三B级学术、科研、设计竞赛 奖励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优秀奖/优胜奖 0.5
特等奖
4
一等奖
2
四A级学术、科研、设计竞赛 奖励
二等奖
1
三等奖
被SCIⅣ区收录的学术期刊论 文、各一级学科1-2本顶级 刊物中文版(理工类)
被其他SSCI、 A&HCI期刊收 录论文、各一级学科国内中 文重要期刊2-3本(人文社 科类) 被EI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类别为JA)、SCI收录的会 议论文、各一级学科 国内中 文重要期刊2-3本(理工 类) SSCI收录的会议论文、 被EI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被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 (CSSCI)核心库期刊刊载的 学术期刊论文(人文社科 类)
20
北大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
要目总览》刊载的学术期刊
论文、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
库(CSCD)核心库期刊刊载
的学术期刊论文、《广东工
业大学学报》(理工类)
CSSCI扩展版、北大出版的《
6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刊
载的学术期刊论文、《广东
工业大学学报》;艺术、外
语、通识、体育等一级学科2
-3篇重要期刊(人文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