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渠道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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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创业融资是企业在设立与发展期间的重要行为。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采用不同的组织形式,其融资方式的选择都会有差异。本文在分析创业企业现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分别从个人和企业的角度对采用个人独资、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形式的企业在创建阶段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进行了比较探讨,创业者可根据所创企业的特点选择适合企业的融资渠道。
[关键词] 创业企业 融资渠道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融资方式的选择亦会有所差异。新创一个企业,可以选择的组织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在我国,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创业时采用较多的组织形式。
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也是不同的。企业创业按其发展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种子阶段,创建阶段,成长阶段,扩张阶段,成熟阶段。在种子阶段,企业基本上处于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阶段,种子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政府专项拨款、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科研基金、社会捐赠,以及被称做“天使投资者”的个人创业家提供的资金等;在创建阶段,企业经营团队的组建及产品原型已经完成,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我积累、银行贷款、私人借贷、创业投资等;创业企业进入成长期后的各个阶段,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有银行贷款、私人借贷、创业投资等。
本文从分析我国创业融资的现状入手,重点探讨采用个人独资、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形式的企业在创建阶段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
一、 我国创业融资现状1.银行贷款支持少
根据2000年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和世界银行集团所属国际金融公司(IFC)联合做的一份调研报告——《中国新兴的私营企业:新世纪的前景》显示,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银行在私营企业融资方面,无论是创业投资还是后续投资,所起的作用总的说来较小。私营企业在创业阶段几乎完全依靠自筹资金,90%以上的初始资金都是由主要的业主、创业团队成员及其家庭提供的。
据一份2002年私营企业调查报告表明,我国创业企业自有资金的筹集主要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
创业企业自有资金来源情况分布
注:表中数据根据http://www1.cei.gov.cn/hottopic/doc/zjzt2002064/200303032328.htm所提供的资料整理而成。
可见,总体上看来,私营创业企业开业时主要依靠的,不是银行贷款,而是各种积累以及民间借贷,自我积累是大多数创业企业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
2.直接融资渠道窄
所谓直接融资是指企业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或发行企业债券获得资金。到目前为止,中国的证券市场主要用于为国有企业融资,私营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的机会是很有限的。从现行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上看,创业企业很难通过股权和债权融资等直接融资的渠道获得资金。
3.缺乏为创业企业提供长期资本的、发达的、规范的创业投资市场
我国目前与创业投资直接相关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在起草之时,对创业投资企业还没有来得及考虑,因此,它们不仅不适合创业投资企业,反而在诸多方面构成法律障碍,限制了创业投资市场的发展。
二、创业融资渠道探讨
融资渠道是指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向和通道,体现了资金的来源和流量,了解企业的融资类型和融资方式,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极其关键的。按照国外的融资“啄序理论”,源于对融资成本的考虑,企业融资首先选择的应是内源融资,然后是发行可转换债券等进行债权融资,最后才是考虑股权融资。笔者认为,融资“啄序理论”对创业企业是同样适用的。创业企业融资,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内源融资,即创业企业应该先尽可能地实现自有资金的积累。以下我们分别从个人和企业的角度,对获得创业贷款的各种渠道进行比较探讨:
1.个人创业融资渠道探讨
自有资金的来源除了自我积累、向亲朋好友借款(民间借贷)等方式外,银行借贷亦是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银行借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个人保证贷款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历史纪录的个人,只要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法人或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就可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贷款额度最高为人民币30万元的保证贷款。稳定的职业类型原则上限于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金融、保险、通信、电力、烟草、院校、文教、卫生单位、科研院所、效益较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律师、三资企业员工和私营业主等。
(2)个人抵押贷款
需要创业的个人,在不违反《贷款通则》中对贷款用途限制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抵押贷款用于创业。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用拟购商业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因创业需要购置轿车、卡车、客车、微型车以及进行出租车营运的借款人,还可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购车款的8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3)个人质押贷款
曾勤文 黄荣冬 蒋 波
创业融资
渠道探讨
121凡持有本人或他人名下的有价权利凭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等临时资金周转需要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均可向银行申请办理个人质押贷款。目前主要的商业银行都开展该业务。质押物限于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存单、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保险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质押的其他种类的权利凭证等。用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4)个人创业贷款
个人创业贷款,是一种专门针对创业或再创业而发放的专项贷款,由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向银行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发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个人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还可以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享受60%的政府贴息。
(5)民间借贷
由于向银行提供足够适当的资产担保并非易事,民间借贷是获得创业资金的另外一个重要渠道。民间借贷是一种民间调剂资金短缺,解决部分生产经营、生活中的特殊需求的信用补偿机制。它在银行和信用社力所不及的领域和范围内,起着拾遗补缺、取长补短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社会系统内部成员之间一种相互信赖、相互帮助的民间关系;尤其是在我国各种经济成份高速发展的今天,民间借贷的存在和发展,对于经济的互动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和实际意义。
(6)典当融资
在中国近代银行业诞生之前,典当便是民间融资的重要渠道,在调剂余缺、促进流通等方面起了相当作用。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利息等),就可赎回当物。典当融资对借款人的资信条件要求低、手续简便、灵活、可以满足急需,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业主和居民个人的快捷融资渠道。
以上各种融资渠道中,民间借贷与典当融资是对个人和企业均适合的融资渠道。
2.企业创业融资渠道探讨
当创业企业需要从外部获得资金时,考虑较多的融资方式是银行借贷。银行提供的贷款主要有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三种。此外,金融租赁、引入创业资本也是重要的融资渠道。
(1)保证贷款
目前在全国31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可以解决这些难题。因为与银行相比而言,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灵活。当然,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时担保公司还会派人到企业监控资金流动情况,并且只有当创业企业成为会员之后这些机构才能提供担保服务。
(2)抵押贷款
抵押是目前最为常用的担保方式。其一般以厂房、机器设备作抵押,所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须办理价值,评估评估价值需高于借款金额(银行一般将贷款额度控制在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80%以内),还要办理财产保险。采用此种担保方式,花费较多,但借款期限较长,额度也较高。
(3)质押贷款
质押是较为少用的担保方式,但不需花费。银行对质押物的要求较为严格,一般限于本银行开具、代理或签发的存款单、凭证式国库券、金融债券、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以及保险单等。质押价值要高于借款金额(银行一般将贷款额度控制在质押物评估价值的80% ̄90%以内),且在质押期间不能支取。
(4)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设备使用厂家看中某种设备后,即可委托金融租赁公司出资购得,然后再以租赁的形式将设备交付企业使用。当企业在合同期内把租金还清后,最终将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
(5)引入创业资本
对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而言,由于风险高、投入大,并且在创业初期没有销售更没有赢利,因而它们几乎不能从以稳健性原则作为经营宗旨的银行获得贷款。向创业投资公司寻求资金上的支持,引入创业资本是高新技术创业企业采用的主要的融资渠道。
目前在中国进行创业投资的公司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①政府背景的创业投资公司。此类公司一般都以支持高新技术为主,譬如说生物科技、医药、新型材料等行业。②国内大企业的战略资本,如联想、四通、方正、红塔山、上海第一百货等等。
③国外创业投资。④大中华经济圈的创业资金,如李嘉诚旗下的和记黄浦,李泽楷的电讯盈科等。⑤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主要是指一些富有个人的私人投资安排,搜狐、易趣等都起家于国外的天使投资资金。
以上各种融资渠道各有特点,创业者可以根据所创企业的特点进行选择。同时,创业企业在对各种渠道进行比较并做出选择后,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创业融资的各种法律法规也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惟有这样,所需创业资金才能真正安全地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1]国际金融公司. 中国新兴的私营企业:新世纪的前景,2000
[2]李蓝波 王如心:开辟创业企业融资新渠道. 经济论坛,2002.(7)
[3]邵君利:创业企业的融资策略. 江苏商论,2004.(1)
[4]沈浩云:创业初期如何融资. 企业管理, 2001.(7)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