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措施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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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措施
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是矿井的五大自然灾害之一,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井下粉尘堆积和有效降低粉尘对职工的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防尘组织机构
组长:徐现成
副组长:张晓明、叶选红、甘志雄、刘艳山、孙远平、孙长太成员:职能科室、采掘及辅助单位管理人员
1、矿长对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综合防尘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保证综合防尘工作正常进行。
2、矿总工程师直接领导综合防尘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3、通防副总协助总工程师抓好综合防尘工作;生产、技术、机电、安全副总相应协助副矿长解决分管业务中的综合防尘问题;采掘及辅助单位对所分管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
4、通防科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
制定每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参与审查矿井采区防尘系统设计,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综合防尘措施;负责呈报综合防尘报表;负责组织防尘设施的验收;负责井下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责矿井粉尘测定工作;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与回撤工作;负责防尘仪器、仪表、器材的效验和使用管理工作。
5、安全科负责对有关防尘法规及各项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综合防尘法规,破坏各种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参与新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的验收。
6、采、掘及生产辅助单位负责作业范围内的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及维护:负责规定区域的粉尘冲刷工作;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维护工作;负责做好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负责配合通防科做好个体呼吸性粉尘的测定工作;负责井下防尘设施及备品配件的统一计划与管理;负责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机电设备和电缆积尘的清理。
7、采煤工区负责采煤机降尘装置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工作面的煤层注水工作;掘进工区负责新掘进的巷道的防尘管路的安装,准备工区负责安装与维护综掘机内外喷雾、除尘装置及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工作。运输工区负责本区所管理的皮带机转载点的喷雾洒水设施的使用、管理与维护;负责清理各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顶板、底板及巷帮的煤尘;运搬工区负责有架空线的巷道底板积尘的清理;运搬工区负责大巷刷白工作;运输工区、机电工区、运搬工区负责主、副井筒浮煤、煤尘的清理。
8、生产技术科、综合管理科负责井下防尘用水水质的管理和化验工作;综合管理科负责地面综合防尘降尘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供销科负责防尘仪器、仪表、器材的购置。
9、矿卫生室、综合管理科、人力资源科负责尘肺病的检查,预防治疗,组织开展接尘人员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参与尘肺病检查、治疗统计工作;负责制定防尘人员培训计划。
二、井上综合防尘措施:
1、综合管理科负责全矿远程喷雾及冲水卷盘管网的设计;生活区及机修厂南墙远程喷雾及冲水卷盘的使用和维护;生活区各管网闸阀的管理、维护及全矿管网防腐、保暖工作;各喷雾系统及冲水卷盘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负责定时开启远程喷雾和冲水卷盘等供水系统。
2、供销科负责原煤场、次煤场及北门运输道路冲水卷盘的使用和维护;原煤场、次煤场、皮带走廊及圆煤仓顶部等处远程喷雾及车辆冲洗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3、运搬工区负责矿车冲洗装置及副井口冲水卷盘的使用和维护。
4、机电工区负责远程喷雾供水设备及配电设施的维修。
5、维修所需配件计划由综合管理科上报,供销科按程序购置,所需费用单独列支。
6、未经责任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使用冲水卷盘和远程喷雾有关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装和改动管路、闸阀及配套设施等,否则,给予责任单位200元罚款,责任人纳入绩效考核。
造成损坏的,除造价赔偿外,给予罚款500元。
7、冲水卷盘主要用于冲洗道路、车辆及有关设施,其使用设备冷却水、工业用水及可接受水管标准的其他用水,禁止饮用。远程喷雾主要用于广场、道路、煤场等处的灭尘。冲水卷盘及远程喷雾管道安在拐弯、分岔等地,悬挂标志牌,管路名称、管径、用途及责任单位,并标明“非饮用水”等字样。
8、远程喷雾开启时间:工业区每日三次,分别为早7:00、中午12:00、下午5:00;生活区每日二次,时间分别为早7:00和下午5:00。冲水卷盘开启时间为每周二次,分别为周二和周五。
三、井下综合防尘措施:
(一)防尘供水管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防尘用水质: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悬浮物粒径不得大于0.3mm;水的PH值在6—9.5之间。防尘用水均应有过滤措施。
2、供水方式为静压供水,在地面建立永久性的静压水池,其容水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能共满足井下防尘连续24小时以上的用水量。
3、防尘管路主管路应用4寸以上钢管,支管路应用2寸钢管。
4、井下带式输送机应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的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防尘管路要实行吊挂并保持平直。
(二)采煤工作面:
1、回风巷超前支护20m至工作面,进风巷至工作面范围的防
治粉尘工作由采煤队负责;工作面回风巷至工作面主要回风大巷煤尘防治工作由运输工区负责;工作面主要回风大巷范围粉尘防治工作由通防科负责。
2、距工作面20m范围的巷道,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冲洗或清扫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工作面两顺槽每半月冲刷一次,矿井总进、回风巷每月冲刷不得小于1次。
3、采煤机作业的防尘措施:①选择合理的切割参数和刀具结构。适当加大切割深度、减小切割速度,选用点击式的镐形截齿,改进切割刀具的排列形式,可以大幅度减少煤尘的产生量。②采煤机的内喷雾。安装在采煤机旋转滚筒上的喷嘴将压力水直接喷射到截齿的切割点上实现湿式切割,压力水是由专用喷雾泵供给,水压一般不能低于2-2.5Mpa。③采煤机的外喷雾。采用喷雾器将喷雾泵直接提供的压力水向截割区喷雾,以控制含尘风流流向并降尘净化。它可使高浓度含尘空气大部分引向煤壁流动,减少含尘空气对司机和人行道的污染并同时使含尘空气在高速喷雾下净化。
4、落煤、出煤的防尘措施:①用水电钻进行湿式打眼。使用中空麻花钻杆及湿式煤钻头,供水压力一般为0.2―1.0Mpa,使排出的煤粉成糊状,采煤工作面应具备水电钻的供水系统。②放炮使用水炮泥。每个炮眼可装入1个水炮泥,可分别放在炸药的两端或采用外封式集中置于孔口一端,然后用炮泥封满。放炮喷雾。放炮前用水冲洗煤帮,放炮后出煤前再冲洗一次,并洒湿落煤的表面。放炮时应打开工作面内及上出口设置的水幕喷雾,降尘。④人工攉煤的防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