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_红字_中的视角及视角越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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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学报 2006年第5期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I nternati onal Relati ons,2006No15
小说《红字》中的视角及视角越界现象
袁小华
(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南京210094)
[摘要]《红字》的叙述视角原本属于第一人称目击者叙述视角,并不是批评家界定的全知视角。霍桑通过把有限视角变为全知视角的“视角越界”策略,使小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关键词]视角越界;全知视角;目击者叙述视角
[中图分类号]I7121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3489(2006)0520068206
申丹在《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中提出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20世纪西方叙事理论界颇为注重对各种视角模式的区分与界定,但令人遗憾的是,叙述学家们对屡见不鲜的视角越界现象熟视无睹。[1](P1*******)申丹阐释了视角越界的概念,理清了热奈特在理论上对于视角越界分类的混乱,为读者提供了用于分析作品的工具。如果按照视角越界的功能与性质来重新解释《红字》中的视角策略,就会看到视角越界对于《红字》的成功起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理论界对全知视角释义的混乱,所以小说《红字》便被笼统地界定为全知叙述视角,忽略了霍桑运用视角越界的技巧。
一、《红字》的叙述者及其视角
“在西方批评界,对于全知叙述的分类有两派截然不同的意见。一派将全知叙述与内聚焦严格区分开来,他们或将全知叙述单列一类,称之为无固定视角的‘零聚焦’(以热奈特为代表),或将全知叙述视为‘外聚焦’或‘外视角’的一种类型(以斯坦泽尔和里蒙一凯南为代表)。与此相对照,另一派批评家将全知叙述视为‘内聚焦’或‘内视角’的一种类型,较早的代表人物有布鲁克斯和沃伦。”[1](P1214)福勒也属于这一派。[1](P1214)由此可见,“批评界对于‘全知叙述’的分类之所以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看法,是因为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对立。其一为‘对内心活动的观察’与对‘外在行为的观察’之间的对立;其二为‘观察位置处于故事之内’与‘观察位置处于故事之外’之间的对立。福勒等人在区分时,依据的是第一种对立。……与此相对照,另一派批评家在区分时依据的是第二种对立,他们之所以将‘全知叙述’视为‘外视角’是因为全知叙述者不是处于故事之内,而是处于故事之外。”[1](P1*******)而申丹认为第一种分类是建立在实践与标准的不统一之上的。倘若象第二种批评家那样将叙述者的观察位置作为区分标准,将全知叙述视为“外视角”,就不会存在实践与标准相矛盾的问题。[1](P1215)
笔者认为,视角是由叙述者的“看”决定的。只有确认文本中的叙述者,才能“确认故事中属于它的视域部分,在行动本身和叙述对行动的观察之间作出区分。”[2](P125)由于“叙述者是虚构叙述符号的操作者和意义生产者”,[2](P153)小说《红字》文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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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者便是“我”。这个“我”可被剥离为三个部分:11整个事件的目击者;
[3](P 1177)
21皮尤先生的文稿
(他相当真实详细地记录下海丝特·白兰同时代老
人们的口述)
[3](P 121)
31海关官员“我”。这三部分互
相作用,形成了集体型叙述者的行为。而小说的叙述行为中的“讲”与“看”又被分裂为话语层与聚焦层两部分。因为,“就叙事作品的叙述者而言,讲和看,即可以归于同一媒介,但也可以归于不同的主体。”
[4](P 198)
“在叙述文本中,聚焦所涉及到的就是
谁在作为视觉,心理或精神感受的核心。叙述信息是透过谁的眼光的‘过滤’或在谁的眼光的限制下被传达出来。”
[4](P 199)
也就是说,只要弄清小说《红
字》究竟是在谁的眼光下被传达出来的,视角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① 墨菲特与麦克艾利《角度:短篇小说选》。
《红字》故事在“狱门”章节中用的是第一人称叙事。“诚如墨菲特所说‘每一个故事都是第一人称的,无论说话者承认还是隐瞒这一点。’①
这是因为,只要有一个叙述声音存在,那么就可以断定有一个‘我’存在着,在讲故事。”
[5](P 1205)
“我们可以将第
一人称叙述者的具体呈现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与作者叙事情境最接近的是宣称自己是一份手稿的编辑和出版者,或自屈为一个框架故事的串联者的第一人称叙述者。这种叙述者常常情不自禁要介入故事,这时它就逐渐进入第二阶段,成为一个目击者类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目击者处于故事的边缘,它的角度是充当主要人物和事件的观察者与记录者。”
[5](P 1206)
根据罗刚的论述,小说《红字》中的
“我”是一个目击者类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处于故事的边缘讲述故事。但是,目击者的视野宽广、灵活,他可以谈论故事中各种各样的人物,他还可以通过书信、日记来窥见作品中其它人物的心灵,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他还可以通过自己的推测、猜度来描写人物心理。
[5](P 1199)
“依据‘声音’和‘眼光’一对概
念,经验自我具有历事眼光,但没有声音。声音出自叙述自我,叙述自我的事后性。回忆眼光包容经验自我的当下性历事眼光。声音同时传达了两个眼光
内容”:
[2](P 1335)
“大多数在场的人都作证,他们在不幸的牧师胸口上看到了一个刻印在肌肤上的红字,与海丝特·白兰佩戴的极其相似。”另外“有几个人,他们也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者,而且自称他们的眼睛从来不曾离开过丁梅斯代尔先生,但是他们否认在他们胸上有任何标记,说他们胸脯就跟新生婴孩的胸脯一模一样。根据他们的说法,他临终时讲的话,既没有承认,也没有一点暗示,表明他跟使海丝特如此长久佩戴红字的罪过有什么牵连。”
[4](P 1177)
这个眼光是目击者回忆历事眼光和事后性眼光。因此,“我们”的叙述行为是根据目击者的眼光而过滤的。换句话说,“看”的主体是故事内的目击者,“讲”的主体是皮尤先生与海关官员“我”。
小说《红字》中的叙述者运用“声音”与“眼光”分离的技巧,起到了限制“眼光”视域的作用。“叙述者的工作由一个‘我’全面接管过来,目击者是故事中的一个人物,他多少卷入故事的行动。与主人公保持着某种程度的联系……但是它就只能表现该人物作为一个旁观者能够观察到的东西,例如,它不能直接表现作品中其它人物的内心世界,而只能揭示目击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因此目击者可以说是站在故事的边缘讲述故事。”
[5](P 1199)
成为隐含的“实体
性叙述自我”。这样,“当下性的叙述自我既可凭借‘我’字之便取得一个内视角,用于表达人物内心世界的一切隐秘思绪,也可以取外视角对人物‘我’和外在于人物‘我’的对象聚焦。两种情况下都是所谓的‘天然有限’视角,而不是‘全知视角’”
[2](P 1343)
而且小说的叙述者无法像上帝那样给读者指明丁梅斯戴尔身上究竟有没有红字印记的事实进一步说明小说的叙述视角不能笼统地归纳为全知模式。如同叙事者表白:“读者可以从这几种说法中自行选择,我们已经把可能得到的有关怪事的情况和盘托出了,既然这件怪事已完成了它的任务,我们很乐意把它深深的印记从我们的记忆里抹去,因为长期的思考已经在我们的脑子里留下了非常令人不快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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