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政处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第十条 (第二款)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燃放种类、规格的规定,并按照燃放说 明燃放。 】
•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存放烟花爆 竹制品的,没收存放的烟花爆竹制品,并可处一 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十条 (第三款) 的烟花爆竹制品。】 非烟花爆竹销售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存放超过三十千克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实施)
建政办函〔2007〕121号
关于做好新安江主城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 的通知
•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安江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 通告》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安江主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略去) 二、禁止范围 新安江主城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范围是新安江北面东至320国道 与沿江大道交界处,西至紫金大桥;新安江南面以320国道为界,东 至建德大桥南端,南至新衢路,西至庙嘴头公路桥。在上述四至范围 的新安江街道所属区域。 三、组织领导(略去)
▲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 •

第十四条 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公安部门实施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六条或者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的,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条(第一款) 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行政区域为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的具体时间由市人民政府 另行公告。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第六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 (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十)市、萧山区、余杭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区。]
• 四、对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仍按《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 爆竹条例》的有关规定查处。
பைடு நூலகம் • 4.法制解答
• ▲省厅法制在线
• • (1)问? 公路两边形成一棉布经营市场,一经营户新开张,买来烟花在公路边燃放,在燃放时 因烟花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礼花弹到处乱飞将边上经营户的棉布点燃烧毁,损失 一百万以上。燃放人员辩解在燃放时已考虑到可能发生危险,保持安全距离按照规定 操作,但对烟花的燃放时发生爆炸没有预见。对此结果,当事人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 见,还是属于意外,其行为是构成失火罪,还是仅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炸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 商品交易市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该市场系公路两边的住户自发形成的吃、住、商一体的市场, 平时的管理也不能完全按照正规的市场予以约束,平时住户有喜事也会燃放烟花、爆 竹。对此,商品交易市场禁止燃放烟花的规定是否对其有约束力?
严管措施的背景案例
• 近年来,国内外各地发生多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群死 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 2008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 乐部发生特大火灾,造成44人死亡88人受伤; • 2009年1月31日,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小区的拉丁 酒吧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20余人受伤; • 2009年12月4日,俄罗斯彼尔姆市瘸腿马夜总会发生火灾, 造成152人死亡,100多人受伤。据事后调查,这些火灾 均是由于业主或者顾客在场所内点燃烟花爆竹引起的,后 果非常严重。 • 为认吸取这些火灾事故的教训,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 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我们制订了该严管措施。
• • • • • • • • •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品交易市场) 除前款规定以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或者限 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规格。 ]
烟花爆竹概念链接
• ◆百度搜索内容 • 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的工艺美术品,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 (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 • 烟花是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效果,以视觉效果为主的 产品。 • 爆竹是燃放时主体爆炸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 的产品。 • 烟花爆竹共分为14大类,分别为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 类、吐珠类、线香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 花弹类、架子烟花、爆竹类、组合烟花(由多个单筒组合而成的烟花

• (二)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 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责 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 下罚款;
• 【第八条 (第一款)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 部门核发的《焰火燃放许可证》。 】
•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燃放本地区 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烟 花爆竹,可以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 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讲究方法,灵活查处。要在确保查处工作 实效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违法燃放情况, 采取灵活的查处工作方法,尽可能避免现 场矛盾的激化。 • 对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燃放烟花 爆竹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罚,不得以“口 头教育”、“制止收缴”等形式放纵违法 燃放行为;对新安江城区在夜间22时至早 晨6时时段违法燃放的,一律处罚款五百元。 • 四、及时报送情况,加强部门沟通(略 去)
• ▲杭州市局法制支队(处)通知(节选)
•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颁布施行
• 《关于在烟花爆竹管理中对部分违法行为予以公安行政处罚适用法律 的意见》 • 三、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法律适用。 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烟花爆竹的数量超出规定储存量(允许存 放的数量不得超过20箱,每箱不超过35公斤)的,对零售经营者可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予以处罚;对超量储存的烟花爆 竹,可依据第11条第1款规定予以收缴。 ㈡个人存放本人所有的烟花爆竹,数量超出上述标准的,可视情节参 照本条第㈠项规定予以处罚;对超量储存的烟花爆竹,可依据第11条 第1款规定予以收缴。 ㈢对储存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明知存放的烟花爆竹属非法经营, 仍然提供存放场地的行为人,均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 第17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罚;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可依据第11条第 1款规定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依据第11条第2款规定予以追 缴。
PPT基本内容
一、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
(一)、行政法规 (二)、地方性法规 (三)、规范性文件 (四)、法制解答
二、我所接处警和查处情况
(一)、往年的接处警和查处情况 (二)、今年以来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三、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查处个人感受
(一)、对燃放烟花爆竹警情案件的理解 (二)、对查处案件的取证要点及注意事项
• 2、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 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燃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 或者限制燃放种类、规格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 可以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 元以下的罚款。
产品)。现实中常见的冷烟火也是烟花爆竹的种类之一。
燃放烟花爆竹的法规文件
• 1、行政法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施行
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 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 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 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 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 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 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 •

• •


• • • • • • •
■四、部门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有关规定,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的管理, 加大协调、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新安江主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的组织协调工作; 完善落实“门前三包”管理中的禁燃责任。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相关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和禁售、 禁燃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禁燃区域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燃放行为;配合安监、 工商等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市安监局负责严格销售许可,加强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工商建德分局负责完善落实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加强对禁燃烟花爆竹工作 的宣传教育,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市商贸旅游局负责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对宾馆、饭店等旅游服务行 业禁燃责任的落实和监管。 市建设局负责落实主城区各建设工程开工和竣工时的禁燃工作;督促各物业 管理单位落实对所辖小区内禁燃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对违法燃放行为的规劝和 举报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禁燃宣传和守法教育。 新安江街道办负责组织各社区对居民进行禁燃烟花爆竹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劝 导,并畅通违法燃放信息举报渠道。
• • • • • • • • • • •

• 3.规范性文件
• ▲省厅相关规定 • 《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 施》 (部分)
• 二、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危及公 共安全的,一律对责任人处十五日拘留。
•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 餐饮场所,商场、集贸市场、超市等商品经营场所,体育场馆等健身 休闲场所,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等文化活动场所; 证券交易等金融活动场所,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 楼、老年公寓、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等特殊人群场所,客 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等人员流动场所。】
关于PPT的有关情况说明
• 几个基本情况汇报
• 一.本人第一次的PPT,水平所限制作不好,文字较多 • 二.烟花爆竹管理的课题太大,我吃不消做,更不会讲,仅选 有关违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法规内容和大家共同学习, 并藉此
• 三. 资料来源于公安网的信息应用辅助、法制在线以及互 联网的百度搜索 • 四.文中有关内容仅仅代表我个人理解和能力,如有不当之 处敬请谅解
• • • • • • • •
▲建德市公安局文件 关于加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节选) 建公治[2011]11号(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发布) 本局各单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禁燃声势 三、强化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 迅速出警,及时处置。派出所一旦接到“110”指令或者接 到群众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出 警,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对正在燃放的,应 当立即制止,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将违法燃放人带至 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对现场燃放行为已经结束,一时无 法确定和找到违法燃放人的必须开展查证工作,做好周边 人员的访问记录,有举报人的,还应及时与举报人联系, 作进一步的核查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破坏、 损坏烟花爆竹燃放警示标志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恢复原状 或者赔偿,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七条 公安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在《条例》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或者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警示标志上载明禁止或者限制燃 放的地点和时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