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价格改革三十年_成效_历程与展望_张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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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改革三十年:成效、历程与展望

张卓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北京100836)

收稿日期:2008-10-06作者简介:张卓元(1933-),男,广东梅县人,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政治经

济学、价格学、市场学。

摘要:通过对我国价格改革三十年的回顾发现,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和发展方式之所以很难转变,一个重要原因是重要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严重偏低。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必须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深化生产要素和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使其价格能很好的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

关键词:价格改革;资源;体制中图分类号:F 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08)12-0003-08 中国价格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推进价格改革是实现经济运行机制转轨的关键。价格改革同所有制改革一起,构成中国经济改革的两条主线。中国改革开放不久,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指出:“价格是最有效的调节手段,合理的价格是保证国民经济活而不乱的重要条件,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上世纪80和90年代,价格改革一直走在各项改革前列,率先在实物产品和服务价格方面实现从政府定价到市场价格的转轨。进入新世纪,随着经济增长的进一步加速,粗放式增长方式的弊端日益显露,资源和环境的瓶颈制约越来越突出,生产要素和资源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起各方面关心和重视。因此,理顺生产要素和资源产品价格关系,使其价格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已成为当前最突出和最现实的经济问题。生产要素和资源产品价格的改革已成为能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实现又好

又快发展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回顾中国价格改革三十年的历程,总结其成功经验,并对今后改革攻坚进行展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价格改革的巨大成效

中国价格改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理顺价格关系,改变价格结构畸形状态。二是改革价格管理体制,从行政定价体制转变为市场定价体制。在这两方面改革中,后一方面改革是重点。因为中外实践表明,只有转变价格形成机制,实现从行政定价到市场定价转变,才能逐步理顺价格关系。在行政定价体制下,价格关系是不可能理顺的,即使一时调顺了,过不了多久又必然走向扭曲。

在改革价格形成机制方面,中国实行调放结合、以放为主的方针,经过十多年努力,在商品零售总额、工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由市场确定价格已占有较大比重。到2006年,上述三个方面的价格比重达92%以上。在服务收费方面,除重要的公共服务收费外,也已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化价格改革对刺激商品生产和

3—经济纵横·2008年第12期

DOI :10.16528/j .cn ki .22-1054/f .2008.12.034

供给,搞活市场和经济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国改革从农村开始,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1979年18种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24.8%,以后还多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这就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提高。按可比价格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985年比1978年增长61.6%,年均增速达7.1%,大大高于一般年增速3%左右的水平。

二十世纪80年代放开价格的商品产量飞快增长,使干部和群众都看见了市场的“魔力”。早在1978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决定把沿袭20多年的蔬菜购销由国家定价改为购销双方在一定幅度内议价成交。蔬菜价格上扬吸引了四面八方菜源汇聚而来,菜源一年四季充足,几十个品种任人选择,起初一度急升的菜价逐步回落。到1984年11月1日,广州市蔬菜价格全部放开。两个月后,广州率先在全国放开猪肉价格。再过三个月又率先放开水产品价格。结果是“放到哪里活到哪里”。鱼价放开之初塘鱼价涨至每公斤6元,但到广东全部取消水产品派购任务的1985年,广州塘鱼价已降为每公斤4元,成为全国鱼价最低也最早解决“吃鱼难”的大城市。[1]

中国价格改革的最显著成效集中表现在从物资短缺凭证供应的卖方市场变为商品越来越丰富多彩的买方市场。中国长期是短缺经济,市场商品供应一直很紧张,常用凭票供应。这种情况直到改革开放后才逐步改变。广州市二十世纪60~70年代票证最多时达118种(粮票、布票最重要)。随着改革开放后商品供应增加,票证一个个被取消。1982年还有48种票证,1983年减为21种,1984年减为6种,1988年还剩粮票、糖票两种,不久全部取消了。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发生于1997~1998年间。多年来,在商务部重点监测的六百多种重要商品中,供略大于求的约占2/3,供求平衡的占1/3多,只有个别商品有时供应较紧张。

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和转轨,从根本上改善了价格结构,使比价差价趋于合理、价格信号比较准确。以初步确立市场价格体制的1997年同改革前夕的1978年相比,农产品收购价格上升425.4%,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升194.8%, 1997年农产品换工业品数量比1978年增加50%多,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缩小了。从农产品内部比价看,1997年与1978年相比,粮食收购价格总水平累计上升574.7%,比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上升率高149.3个百分点,说明粮食价格偏低的状况有所改善。从工业品内部比价看,1997年与1978年相比,采掘工业产品价格累计上升712%,原材料工业产品价格上升411%,加工业产品价格累计上升201%,说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加工工业品价格偏高、基础产品价格偏低的状况有了明显变化。[2]实践表明,理顺价格关系,减少价格扭曲,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年均经济增长率高达9.8%,其中就有通过价格改革初步理顺价格关系的一份功劳。

改革开放以来,丰富和成功的改革实践,促成了规范价格行为的《价格法》于1998年5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法规也在逐步制定和完善中,这使中国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行为逐步纳入法治轨道。这也是价格体制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中国价格改革的主要历程

中国价格改革采取逐渐推进、“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总的说比较平稳、顺利。尽管有的经济学者曾建议一次放开价格的思路,[3]但未被采纳。由于价格改革采取逐步推进的方针,不象原苏东等国家在向市场价格体制转轨中出现恶性通货膨胀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的严重问题,而是能在保持物价大体稳定下推进价格改革。1978~2007年平均年物价上涨率(以C P I为代表)为5.7%,仍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尽管这中间也受到过两次中度通货膨胀的干扰和袭击,但由于治理及时,未形成大的灾难。这就有效地保证了三十年来改革、发展、稳定的相互促进,保证了三十年来没有一年经济是负增长(增速最低的1990年为3.8%)和人民收入、生活水平下降。当然,在价格改革过程中,也有不少困难,有小的曲折,有思想理论的交锋等。下面列举1979年以来,中国价格改革一些值得回味的重要事件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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