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环境执法工作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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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环境执法工作的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地提升,人们
对于环境问题愈发重视,政府适时地提出了相应的辅助政策来帮助实现环境和谐
化的社会发展路径。近年来,随着政府、社会以及百姓们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
环境执法工作作为保证现阶段环境的最有力的保障工作愈发的受到人们的重视,
尤其是在新形势下,环境执法工作如何充分发挥其特性,不断增强其执法综合能力,已经成为了我国环境执法工作者工作的首要目标。本文通过对新形势下,我
国环境执法工作作出阐述分析,从而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并提出相对具
有针对性的意见,以期为我国未来的环境执法工作作出理论贡献。
关键词:环境执法工作;新形势;工作方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社会的环境带来的巨大
的影响,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使得我国环境的恶化也达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
截止目前,我国居民的日常生活已经愈发的受到环境恶化所带来的影响,例如我
国大范围的雾霾、沙尘暴、酸雨等恶劣天气与环境都在影响、破坏着我国居民们
的身体健康以及生活质量,所以环境治理刻不容缓。与此同时,随着政府对环境
重视的程度不断的提升,环境执法工作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但是随着我国环境
执法工作的逐渐深入其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所以针对这些问题,需要
环境执法工作者做出更加深入的研究,并予以改善、纠正。
一、构建环境执法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环境恶化程度的不断加剧,社会对政府的相关环境监管工作提出了
更大的要求,而环境执法工作作为我国环保部门的重点工作项目之一,是我国环
境保护工作能否切实落实、实施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在环境破坏严重的现在,环
境执法的必要性体现的尤为明显。首先,我国面临着巨大的污染、节能减排压力。随着我国环境执法工作的逐步落实,其担负着促进我国企业在保证正常工作、生
产的情况下节能环保、合理减排、管理排放架构的重要责任。与此同时,我国工
业产业中能够减少的污染排放潜力已经随着环境保护的深入而降低,所以,如果
想要继续完成减排工作,就必须要增加新的控制项目,从而拓展减排的涉及项目,加大我国对于污染排放物的管理力度,至此随着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召开,
我国政府等相关职责部门将节能限制项目中增加了COD(化学需氧含量)、SO2(二氧化硫)、氨氮、NOx(氮氧化物)等四项,我国环境执法工作压力剧增。
其次,我国作为环境安全危害频发的大国,涉及到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尤其当企业管理者面对着巨大的利益诱惑时屡屡的“铤而走险”,这种情况的
存在,对我国环境执法部门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快速的提升其执法的效力并
将环境事故防患于未然,成为了环境执法工作者日常所面临的挑战之一。最后,
便是我国的环境质量水平距离我国社会群众需求还有较大距离,随着我国经济、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愈发重视其生活环境的舒适程度,至此群众对于
环境的需求愈发的迫切起来,据统计,近几年,我国信访接收部门收到的有关群
众环境问题信访的案件越来越多,群众生活与环境保护间的矛盾愈发明显,这一
切都昭示着我国环境执法工作存在的必要性与必然性。
二、新形势下影响环境执法工作的原因
(一)现存环境执法法律、法规上存在的阻碍
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实用性挑战,是环境法律中存在的最为明显的阻碍问题。但是就现阶段来说,我国现存的环保法律、法规都存在着“软”“小”“低”等问题
(即,规定软弱、权利微小、处罚较低),这种问题的存在使得环境执法工作很
多时候不具有“震慑力”,从而导致其查处难、执行难、到位难的“三难”局面。
(二)环境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阻碍
健全的执法工作机制是保障我国新形势下环境执法工作正常运行的首要保障。但是,在目前的环境执法工作中,我国环境执法部门普遍存在“闲散不全,全而无用”的尴尬局面。这种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环保政策健全但是追究政策不健全。在《环保法》中明确规定:“本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人为该地域的地方人民政府,由其采取措施用以改善该区域内环境情况。”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基层的环保行政部门普遍涵括在地方人民政府部门中,所以在完成其职责
的时候只能跟随政府的指挥,所以原本应有地方政府负责的责任,则转嫁给了地
方环保部门。另一方面,便是缺乏健全的企业激励政策,使得企业违法成本远远
低于其守法成本,很多守法企业“被迫”变身违法企业。例如,就目前来说,我国
现存的环保政策、法规,通常情况下比较倾向于理论性,无法在实际工作中作出
指导的同时“禁多于罚”,明确了禁止项目却没有明确如果触犯禁止项目会接受到
什么处罚,“违法成本、代价低,违法收益高”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我国环境执法
工作进展尤为困难。
(三)环境执法内部组织中存在的阻碍
由于环境执法工作虽然在我国已经开展的很长一段时间,但是相对于国外较
为健全的环境执法体系,我国环境执法的内部构造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
便是在环保内部组织上缺乏适当的协调、整合机制。执法、监督工作很难相互协
调统一,执法环节更是与管理、监测等环节严重脱节,使得现阶段环境执法工作
效率不高。其次便是环保部门内存在对于新型工作方式的不适应,自古以来,我
国执法部门“重行政、轻司法”的思想严重,使得其运用自身的司法优势不足,从
而导致执法工作进展困难、缓慢。
三、改善传统环境执法工作的优化策略
首先,应该构建较为完善的环境立法体系,同时明确“立法”是进行后续执法
工作的基础及保障。所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应根据我国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
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设置工作细则等可以明确规范执法工作的法律及法规,使得
环境执法人员在进行环境执法工作时“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与此同时要强调
《环保法》的责任,将原本禁止但处罚不明确的条目,设置明确的处罚种类(例如,针对态度恶劣甚至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企业,予以强制断水、断电、限期整
改等强制处罚措施)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使其在面对违法带来的利益诱惑时能
够及时的予以自省。其次,明确地区环境保护的责任,将其“分配到人”使各层次
区域领导人员能够明确自身的领导责任,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避免相互推搪的
问题发生,例如,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在针对该地方领导的综合政绩考核中增加“环保执行情况考核”,从根本上提升区域领导对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最后,便是针对现有的环境执法团队进行有效的整合、优化工作,使其各环节、部门间
能够形成良好的互利互促模式,在节约了环保部门执法资源的同时增加了执法的
实际效率。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新形势下我国社会体系构建的逐步完善,这对于我国环境执
法工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所以在现阶段环境执法工作者应紧握机遇,切实的发
展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不断提升其综合执法能力,进而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贡献
出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