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总值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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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总值班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医院总值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确保工作时段以外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医疗安全,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医院实行行政、医疗和护理总值班制度。
第二条参加总值班的人员为党政办、财务信息部、总务部、组织人事部、医务部、事业发展部、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干事、中层干部及院领导。
第三条总值班实行24小时在岗制。值班人员于每日8:00时(节假日8:30)进行交接班。
第四条总值班分为行政、医疗两条线,每条线分为三级人员值班。
(一)行政线一级值班人员为党政办、财务信息部、总务部、组织人事部等相关职能科室的干事、科长,二级值班人员为对应部门副部长及以上人员,三级值班人员为医院副职领导。
(二)医疗线分为医务和临床两条线。
1.医务一级值班人员为医务部、事业发展部、护理部的干事、科长,二级值班人员为副部长及以上人员,三级值班人员为医院副职领导。
2.临床一级值班人员为临床科室医生、护士,二级值班人员为护长、组长、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第五条行政线总值班的工作职责:
(一)一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接待非办公时间的来访、文件签收及传达和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2.协调处理工作时段以外的各种突发事件。
3.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二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带领一级值班人员对临床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
2.处理一级值班人员上报的工作。
3.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三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全院各项工作的运转情况,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2.带领一级、二级值班人员对临床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
第六条医疗线总值班工作职责:
一)医务总值班工作职责:
(一)一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接待非办公时间的来访、文件签收及传达和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2.协调处理工作时段以外的各种突发事件。
3.协调为“三无”人员、急诊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工作。
4.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二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带领一级值班人员对临床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
2.处理一级值班人员上报的工作。
3.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三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全院各项工作的运转情况,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2.带领一级、二级值班人员对临床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
二)临床总值班工作职责:
(一)一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协调工作时段以外的转院、院内大会诊、院级抢救等事务。
2.值班当晚对临床、医技科室、护理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
3.协调处理工作时段以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并在护理总值班登记本上作详细记录。
4.协调处理院内突发与医疗相关的应急事件。
5.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二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医院医疗工作的运转情况。
2.处理一级值班人员上报的工作。
3.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总值班的工作要求:
(一)值班时间:工作日为8:00至次日8:00,节假日为8:30至次日8:30。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总值班制度,必须在医院值班待命,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不得转移总值班电话及进行私聊。
(三)值班人员认真负责、及时准确地在记录本上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处理情况并签字。
(四)值班人员夜间需巡查临床各科室,行政总值和医疗总值应共同对临床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并记录检查结果。
(五)凡参加值班人员,如遇有出差、开会或执行其他指令性任务,不能按排班顺序值班须报医院相关部门(行政总值报行政办、医疗总值报医务部、护理总值报护理部)备案。相关部门应及时调理。
(六)总值班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及时充电。
第八条注意事项
(一)遇重大事件,由行政总值、医疗总值和护理总值协同处理,原则上由职务较高者统筹。如仍不能解决,应及时上报值班院领导。
(二)如违反上述制度按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院长办公会。
第九条本规定由党政办、医务部、护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