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申报表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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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申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基本信息表

1、所属集团单位名称:填写企业集团的名称。

2、住所:填写本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详细通讯地址,应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地址一致。

3、邮政编码:填写本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既有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填写;拟设立企业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填写。

5、批准设立日期:按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填写,如无明确规定,按文件颁发时间填写。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购非国有企业首次办理产权占有登记的,按批准入股时间填写。

6、批准设立单位:填写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企业集团等名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购非国有企业首次办理产权占有登记的,填写批准收购行为的单位。

7、批准设立文号:按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文号填写,无文号的填写文件的名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购非国有企业首次办理产权占有登记的,填写批准收购文件的文号。

8、组织形式: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填写,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参考营业执照中经济性质并对照组织形式标识码表中所列各组织形式填写,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应填写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国有独资)公司的对应填写国有独资公司。

拟设立企业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企业类型填写。

9、注册日期: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时间填

写,应当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设立注册时间一致。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按最初的注册登记时间填写。

10、注册号: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册号填写。

11、注册资本(金):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填写,并选择币种。

12、国有资本最大出资人:填写国有资本出资额最大的出资企业或单位名称。当国有资本出资人股权比例相等时,由各国有资本出资人推举一个国有资本出资人作为最大国有出资人。注:详见《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号)第七条。

13、产权登记机关标识码:按办理企业产权登记的管理机关选择填写。其中:

用1标识财政部(含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

用2标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

用3标识市(含区、州、盟、省直辖行政单位)财政部门;

用4标识县(含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财政部门。

注:集团(控股)公司为财政部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则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均选择“1”。

14、企业隶属关系标识码:按企业的隶属关系选择填写,其中:

用1标识中央企业;

用2标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企业;

用3标识省辖市(含地区、州、盟、省直辖行政单位)企业;

用4标识县(含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企业;

用5标识县以下的企业。

注:集团(控股)公司为财政部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则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均选择“1”。

15、企业组织形式标识码:该码标识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按企业的实际情况从下表中选择填写。其中,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有股权处于控股地位的企业,其中绝对控股的,国有股权比例不低于50%(含50%);相对控股的,国有股权比例虽然不足50%,但国有股权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以及其他安排,国有资本投资者能够实际支配企业行为。

组织形式编码表

16、企业级次标识码:按企业的产权管理级次选择填写,其中:

用1标识一级企业,即各级政府(包括政府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政府管理的社会团体以及国家授权投资实体出资控股的企业;

用2标识二级企业,即由一级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

用3标识三级企业,即由二级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

用4标识四级及四级以下企业,即由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

注:股份制企业或联营企业按国有大股东的产权级次对应关系填写,如国有大股东的级次为一级,则该股份制或联营企业的产权管理级次为二级,以下依次类推。

17、企业所属行业代码: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1)小类项代码选择填写,与本企业所经营的行业中,最近一个年度中获取经营收入或产值最多的行业一致。

18、企业所在区域代码:按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选择填写,与本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区县一致。境外企业的地址码按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2000)选择填写。

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

1、国家资本: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本。各级政府(包括政府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政府管理的社会团体以及国家授权投资实体所投入的资本金界定为国家资本。

2、法人资本:指其他企业法人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

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本。

3、国有法人资本:指在境内以及境外注册成立的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本。

4、国有法人资本(境外):指在境外注册成立的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本。

5、外商资本:指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投资者(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本。注:国有法人资本(境外)不应再计入外商资本中。

6、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本企业用以承担义务和据以享有权利的资本。

7、合计:按本企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复的或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实收资本合计数额填写。

8、金额单位:选择相应货币单位。

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出资人情况表

1、出资人代码:国务院出资填写“GOV100000”,财政部出资填写“GOV10000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资填写“GOV100002”;省(含自治区和直辖市)、市(含省辖市、地区、州、盟、计划单列市)、县(含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各级地方政府出资填写“GOV+地方行政区划码”;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出资填写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统一代码;国内企业出资填写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代码;中国公民自然人出资统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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