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承揽合同 ——1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洁服务承揽合同
甲方:昆明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秀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定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下,为了确保贵安新天地整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现就乙方承揽昆明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管辖
的贵雅苑、贵香苑、贵仁郡、贵裕郡、勉斋书院、百姓长廊、酒店公寓、写字楼、宿舍及附属马路及商业“日常保洁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洁的范围及相关要求:
1、保洁范围:乙方承揽世纪城物业连江分公司贵雅苑、
贵香苑、贵仁郡、贵裕郡、勉斋书院、百姓长廊、
酒店公寓、写字楼、宿舍日常保洁工作。
2、保洁时间:07:30-11:30 下午:13:30-17:30
3、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保洁保证金贰万元,合同
期满一个月内返还。在此之间乙方需做好退场工
作,结清相关费用。如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属
于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从保证金中扣除。
4、最低保洁人数:贵雅苑、贵香苑、贵仁郡、贵裕郡
38人,勉斋书院、百姓长廊、酒店公寓、写字楼、
宿舍21人。
5、保洁管理作业标准(详见附表1,其余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二、合同期限、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合同期限为:2014年6月1日至5月31日。
2、保洁费用:贵雅苑、贵香苑、贵仁郡、贵裕
郡每月总费用为102600元(大写:人名币壹
拾万零贰仟陆佰元整)年共计人名币12312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壹仟贰佰元
整);勉斋书院、百姓长廊、酒店公寓、写字
楼、宿舍每月总费用为56700元(大写:人
民币伍仟陆佰元整),年共计总费用为680400
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零肆佰元整);此
费用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
用、税款及乙方利润。
3、费用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以每月的月末为
一个结算周期,甲方应于次月乙方上月承揽
费用。最后一个月承揽费用在合同期满之后
三个月之内,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之
后支付。
4、应付票据:依法须向甲方开据正式的税务票
据。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法,甲方保留向
乙方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
责任的权利。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保证保洁质量及周期,使用环保无磷清洁
剂,严格按本公司规定保洁,在履行本协议
期间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2、教育保洁人员热情礼貌、认真负责的为客户
服务,不得招致业主正常投诉。
3、乙方所有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或工
号牌、衣帽整洁。
4、乙方必须保证清洁员不能有收集任何废品行
为。
5、加强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自负;乙方保
洁人员由于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对小
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损害的由乙方
承担所有责任。
6、爱护甲方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按照保洁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达到专
业保洁效果。
8、在甲方设立作业所,作业所业务上受甲乙双
方双重领导。
9、甲方提供的不锈钢垃圾桶供乙方使用,由乙
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造
价赔偿。
10、每月协助苑区管理处对卫生不干净的空置房
进行打扫。
11、保洁人员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
12、乙方在苑区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必须服从
甲方工作人员指挥,提供应急处理。
13、每年不得少于2次对楼宇大理石地面进行打
蜡保养工作。
14、乙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对公共区域设施设备
发生故障的等问题通知甲方及甲方相关人
员。
15、乙方应对保洁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以保证
保洁人员的专业技能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工
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偷盗行为,一经查实,乙
方负全部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的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返工;如不见效,应立即
通知乙方前来接洽,以便双方协商解决。
2、为乙方无偿提供水电等保洁所需外围条件,
为乙方提供工具堆放场地,合同期满后乙方
应无条件的将场地归还甲方。
3、协同乙方对室内现有设施、物品进行检查,
对已经损坏的设施(物品)与乙方人员共同
核实。
4、每月10日在扣除相关违约金、罚款(如有)
后,向乙方按时支付上月保洁服务费,以便
双方顺利合作。
5、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保洁人员要求,乙方最迟
在1周之内更换。
五、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对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协议中明示。如应一方进行上诉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本条所称“相关人员”是指甲乙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六、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合同中止,双方
均不负任何责任。
2、甲乙双方属于承揽合同关系,本合同约定的
承揽事项,乙方雇员必须无条件接受,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