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防排烟系统应用规范

合集下载

防排烟技术标准

防排烟技术标准

防排烟技术标准《防排烟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保证消防安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消防防排烟设施设计、安装、维护、检测等全过程,涉及文本档案的有效性证明齐全。

第二章防排烟设备的基本要求第一节防排烟系统概述第三条防排烟系统由防烟分区、防烟排风设备、防烟阀、报警装置、检测装置、控制装置等组成,所有设备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设计、安装和维护,以确保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二节防排烟分区第四条防排烟分区包括排烟分区和防烟分区,视危险源的性质和程度确定排烟分区和防烟分区的数量、位置、尺寸等分区要求。

第五条排烟分区的连接应与防烟分区相分离,同时应考虑排风壁或楼梯间的消防安全隔离技术等要求。

第三节防排烟排风设施第六条防排烟排风设备应选用合适的排风装置,以便将大量的烟气排出室外,并配有足够的排风口和排风风机。

第四节防烟阀第七条防烟阀在烟雾爆发时,自动将烟尘从部件空气分隔系统中排出,同时将室内的烟气保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第八条防烟阀的类型、型号及参数,应结合防烟分区的设计要求考虑使用情况,以确定是否合理。

第五节报警装置第九条报警装置是保证防烟分区正常运行的关键部件,应安装有感烟、声音和热感报警器,布置覆盖面广,安装合理、规范、牢固,使报警系统能够快速发现和报警。

第六节检测装置第十条检测装置是监测防烟分区内烟雾爆发状况以及报警系统状况是否正常,应安装烟浓度探测装置,检测数据显示应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检测装置的选择应考虑排风设备及防烟系统结构、烟气浓度、烟气类型等要素。

第七节控制装置第十二条控制装置是管理防烟排风系统的关键设备,应设置有报警控制装置、防烟阀控制装置等设施,使其能够自动监控和控制防烟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八章检查、维护第十三条所有防烟排风系统的装置应定期检查、维护,检查结果应记录。

第九章附则第十四条任何人员在执行本标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8部分:防排烟系统2020版内蒙古地方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8部分:防排烟系统2020版内蒙古地方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8部分:防排烟系统1 范围DB15/T 353的本部分规定了防排烟系统的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中防排烟系统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 要求3.1 一般要求3.1.1 设备、材料及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

系统中的强制认证产品还应有认证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3.1.2 系统主要设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应该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强制检验报告相一致,同时产品的实物也应与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描述相一致。

3.1.3 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检验报告中未包括的配接产品接入系统时,应提供系统组件兼容性检验报告。

3.2 防烟系统3.2.1 送风机3.2.1.1 送风机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3.2.1.2 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3.2.1.3 风机铭牌值的风量、风压、电流和电压应与设计相符。

3.2.1.4 风机应正常运转2.0 h,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3.2.1.5 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

3.2.1.6 送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风机出口方向应正确;b)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600 mm;c)风机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且不得设置减振装置;d)风机驱动装置的外露部位应装设防护罩;直通大气的进、出风口应装设防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并应设防雨措施;e)吊装风机的支吊架应焊接牢固、安装可靠,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要求;f)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g)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下部;h)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

防排烟系统的规范与要求

防排烟系统的规范与要求

[防排烟]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作者:Admin 信息来源:1 点击数:181 更新时间:2010-03-01 【字体:小大】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

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

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

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

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

例如: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

又如,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

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

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

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

消防排烟设计规范

消防排烟设计规范

消防排烟设计规范消防排烟是指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将烟气排出建筑物的一种措施。

它对于保障人员安全逃生、减少火灾扩散、提高消防救援效率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消防排烟系统的正常运作,需制定一系列的设计规范。

本文将重点介绍消防排烟设计规范的要点。

一、排烟系统设计要点1.系统布局:排烟通道应布置在人员疏散通道内侧或紧贴于疏散通道,并且要保证通道顺畅、疏散无阻。

2.排烟风机:排烟风机的数量和容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面积确定,必须保证其能满足排烟需求。

3.排烟口设计:排烟口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人员密度确定,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排出烟气。

4.电气控制:排烟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方式,并配置相应的控制设备,以实现自动排烟和人工干预。

二、排烟系统设计规范1.建筑物使用性质: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住宅楼、工厂等,其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和要点也不尽相同。

2.排烟通道:排烟通道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通道的宽度、高度和长度应满足疏散通道的规定,同时通道内部的材料和结构也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

3.排烟风机:排烟风机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排烟需求。

风机的容量和数量必须能够满足建筑物内部烟气的排出要求,且在火灾发生时可正常运行。

4.排烟口:排烟口的数量和位置应满足建筑物的疏散要求。

排烟口应设在人员集中区域和火灾源附近,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烟气迅速排出。

5.电气控制:排烟系统的电气控制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正常工作。

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方式,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实现自动排烟或由人员手动控制。

6.测试与维护:排烟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测试和维护的便利性。

系统的封闭性应适度,以方便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

三、其他注意事项1.设计中要充分考虑火灾发生时的烟气扩散性质,合理设置排烟系统的布局和容量。

2.在设计过程中,要与消防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方案能够符合消防要求。

消防排烟规范

消防排烟规范
添加标题
遵守相关法规:在使用消防排烟系统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添加标题
保持清洁:消防排烟系统的管道和设备需要保持清洁,防止灰尘和杂物堵塞系统。
添加标题
培训操作人员:操作消防排烟系统的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的操作和维护方法。
添加标题
消防排烟系统的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降低火场温度:排烟系统可以降低火场温度,防止火势蔓延,为救援提供有利条件。
消防排烟系统的规范要求
03
消防排烟系统的设计规范
排烟口设计: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或墙面上,且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排烟管道设计: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应设置防火阀
排烟风机设计:排烟风机应采用离心式风机,且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
消防排烟系统的应用场景
05
建筑物的消防排烟系统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建筑物的功能:住宅、办公楼、商业中心、博物馆等
建筑物的类型: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空间建筑等
建筑物的消防排烟系统设计:自然排烟、机械排烟、复合排烟等
建筑物的消防排烟系统安装:设备选择、安装位置、管道布置等
地下车库的消防排烟系统
其他应用场景的消防排烟系统
添加标题
工业厂房:工业厂房内可能存在大量易燃物品,消防排烟系统可以在火灾时迅速排除烟雾,防止火势扩大,同时为救援提供有利条件。
添加标题
地下车库:在地下车库等密闭空间,消防排烟系统可以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排除烟雾和热量,防止火灾蔓延。
添加标题
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写字楼等大型商业综合体通常配备消防排烟系统,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排除烟雾,保障人员安全。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和要求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和要求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和要求1. 引言防排烟系统是建筑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旨在提供安全、有效的排除烟雾和有害气体的方法,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本文将介绍防排烟系统设计的一些基本规定和要求。

2. 设计基准防排烟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基准:•建筑设计规范:设计师应遵循当地建筑设计规范,如国家或地方建筑法规、建筑规范等。

•消防设计规范:防排烟系统设计应符合消防设计规范,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有效运行。

3. 设计要求3.1 排烟量计算防排烟系统设计的第一步是计算排烟量。

排烟量的计算应基于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和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排烟量计算方法:•安全负荷法:根据建筑物使用情况和可燃物负荷计算排烟量。

•层高法:根据建筑物的层高和人口密度计算排烟量。

•紧急模式法:根据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速度和排烟系统运行时间计算排烟量。

3.2 排烟通道设计排烟通道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通道尺寸:根据排烟量和通道内气流速度的要求,确定排烟通道的尺寸。

•材料选择:排烟通道应选择防火材料,并符合当地建筑规范对材料的要求。

•通风口位置:根据建筑物布局和户外环境条件,确定排烟通道的通风口位置,以确保有效排烟。

3.3 排烟设备选择防排烟系统的设备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排烟风机:选择合适的排烟风机,确保风机能够提供足够的风量和静压,以满足排烟系统的要求。

•防火阀门:防火阀门应根据排烟通道的位置和要求进行选择和安装,以防止火灾蔓延。

•控制系统:选择合适的排烟控制系统,能够精确控制排烟设备的运行,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启动排烟系统。

3.4 排烟系统运行和维护设计防排烟系统时,应考虑其运行和维护的要求:•系统可靠性:确保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可靠运行,并保证排烟设备的正常工作。

•明确操作程序:制定排烟系统的操作手册和应急预案,确保工作人员能正确操作排烟设备。

•定期维护:排烟设备应定期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性能。

•系统监控:安装排烟系统的监控装置,能够监测和报警排烟系统的异常情况,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消防验收标准规范(防排烟篇)

消防验收标准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消防排烟规范

消防排烟规范

消防排烟规范消防排烟规范是指针对建筑物内部的烟雾排除进行的一系列规范,目的是确保火灾发生时建筑内部的烟雾能够迅速排出,保证人员疏散通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消防排烟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排烟通道规范:建筑物内部应设置合理的排烟通道,通道宽度、高度和布置应符合相关消防规范的要求。

通道内不得存在障碍物,通道墙壁应设置防火材料,以防止火势蔓延。

通道门应设置自动关闭装置,确保火灾发生时门能够自动关闭,阻止烟雾的扩散。

2. 排烟口规范:排烟口应设置在建筑物内外合适的位置,位置应具备排出烟雾的便利性,并且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排烟口应设有防火阀门,以阻止火势和烟雾的传播,同时向外排烟能力应符合规范要求。

3. 排烟风机设备规范:排烟风机应设置在排烟通道中,可依据建筑物的功能、高度和面积等因素进行布置。

排烟风机的数量、功率和风量应满足建筑物内部火灾烟雾排除的需要,且设备应具备自动启动和运行的功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排烟。

4. 排烟系统管道规范:排烟系统的管道应选择防火材料进行施工,以防止火势蔓延。

管道的连接部位应设置密封装置,防止烟雾漏出,同时也防止外部空气进入管道,影响排烟效果。

排烟系统应具备排除烟雾的能力,风速和压力应符合规范要求。

5. 排烟控制系统规范:排烟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和手动两种操作模式,可依据火灾情况进行切换。

系统应能够实时监测火灾状况和烟雾浓度,当烟雾浓度超过规定值时,系统应能自动启动排烟设备,迅速排出烟雾。

系统还应配备可靠的电源和备用电池,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以上是消防排烟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遵守这些规范,能够有效地保障建筑物内部火灾烟雾的排除,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财产的保护。

同时,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也应充分重视消防排烟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消防灭火及排烟系统规定

消防灭火及排烟系统规定

contents•消防灭火系统规定•消防排烟系统规定目录•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规定•消防应急疏散及救援系统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03定期检查和维护01根据场所性质确定灭火器类型02确定灭火器的数量和布置灭火器配置规定1 2 3消火栓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消火栓使用时应遵循火警等级定期检查和维护消火栓使用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操作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总结词详细描述在安装排烟设备时,应遵循制造商的推荐和规范,确保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高度等参数符合要求,并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详细描述总结词详细描述适用场合优先选择性能稳定、可靠、耐用的报警设备,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出警报。

设备性能兼容性安装高度根据报警设备的类型和检测原理,确定安装高度,确保能够正确检测到火灾信号。

安装位置根据场所的平面布局和火灾特点,合理选择报警设备的安装位置,确保能够覆盖整个场所,并及时发现火灾。

安装质量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安装,确保报警设备能够正常工作,不受其他因素干扰。

使用方法定期检查记录管理0302010102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配置规定对设备的数量、类型和位置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获取并使用。

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应急救援设备时,必须遵循使用说明,确保使用安全和有效。

使用后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放回原位,方便下次使用。

对应急救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建筑物、场所应设置与火灾危险性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办法》规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ISO 224472017 消防安全工程-灭火器要求和试验方法。

NFPA 1012018 生命安全规范-建筑防火和逃生。

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与建设,各类高层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需要进行防排烟系统设计的建筑物也越来越多。

防排烟系统是在火灾发生时,通过控制烟和火的扩散,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完整的系统。

而在实际的防排烟系统设计过程中,为了保障系统可靠性、安全性和实用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设计规范,即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主要从设计基本原则、系统结构与设备选择、控制策略、烟气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设计基本原则包括布置原则、联动原则和应急措施等。

布置原则要求按照建筑的功能区、距离、紧急疏散楼梯间、防烟分区等因素,合理布置防排烟设备。

联动原则要求防排烟系统与消防设备、建筑其他设备及装置的联动协调,保证整个系统的协调性和可靠性。

应急措施包括控制手动控制装置、设备电源自动转换装置和事故报警等。

在系统结构与设备选择方面,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要求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选用适当的设备和控制手段,以保障烟气控制的效果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具体来说,防排烟系统主要由排烟机组、防火阀门、防烟阀门、烟气渠道、排烟风机、烟感探测器和气流感应装置等组成。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功能布置适当的设备和设施,以达到最佳的防排烟效果。

在控制策略方面,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师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制定相应的控制策略。

一般来说,防排烟系统应分为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模式。

手动模式主要由人工控制设备的开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烟和防烟控制;自动模式则是通过计算机、PLC等自动控制设备来实现的。

两种模式的控制策略需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使用要求进行具体制定,以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最后,国标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还要求针对烟气控制方面,要考虑排烟口的位置、大小、数量等因素,以保证烟气排除的效果和速度。

烟道末端的排放高度也要严格控制,一般控制在建筑物屋顶的1.5~2倍高度内。

同时,还需要考虑烟道的自清洁能力,烟道内壁的材质、光滑度等也应作出规定和要求。

GB51251一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一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一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是保障建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标准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具有指导意义。

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是我国新颁布的一项标准,旨在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

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特别是在火灾发生时,烟雾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因此,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变得至关重要。

二、技术标准概述1. 标准目的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内烟气积聚的有效排除,提供人员疏散和消防通道的安全。

它为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提供了具体规范。

2. 适用范围该技术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防烟排烟系统,包括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住宅楼等。

无论建筑的用途如何,都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

3. 技术要求GB51251-202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包含了以下方面的技术要求:- 防烟门和排烟口的设置要求;- 排烟风机和排烟管道的设计和使用;- 火灾探测与自动控制设备的要求;- 防烟和排烟系统的测试与检验。

三、防烟排烟系统设计1. 防烟门和排烟口防烟门和排烟口的设置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GB51251-2023技术标准,这些门和口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例如,防烟门应设置在人员疏散通道中,以便迅速疏散烟雾。

2. 排烟风机和排烟管道排烟风机是防烟排烟系统的核心设备,它通过排烟管道将烟气排出建筑。

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排烟风机和管道的设计必须满足烟雾排出的要求,同时确保排烟系统的高效运行。

3. 火灾探测与自动控制设备火灾探测与自动控制设备在防烟排烟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标准规定了火灾探测器的类型、布置和安装要求,以及自动控制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要求。

四、防烟排烟系统的使用与维护1. 系统使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使用要求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2023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2023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2023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目前为止,GJB 2262-1993《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是中国建筑行业中的主要技术标准。

根据预测,未来几年内可能会出台2023版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以适应新的建筑设计和消防要求。

新版标准可能会涵盖以下内容:
1. 设备选型与安装:新版标准可能会对防烟排烟系统的各个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求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烟雾探测器、排烟风机、排烟阀等。

2. 系统设计:新版标准可能会对防烟排烟系统的整体设计原则进行规范,包括系统组成、系统容量计算、管道布局等。

3. 环境控制:新版标准可能会要求防烟排烟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控制建筑内部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氧气浓度等。

4. 规范和测试要求:新版标准可能会要求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过程中,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规范和测试要求,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还没有正式发布2023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因此以上介绍仅为推测和猜测,具体的标准内容可能还需要等待正式发布。

建议在相关政府部门或建筑行业协会发布新版标准后进行查询和参考。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是指在建筑物中设置防排烟系统时需要遵循的标准和要求。

防排烟系统是建筑物中的一种消防设施,其功能是在火灾发生时,排除烟气,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

一、系统设计要求1. 根据建筑物的楼层高度、使用功能以及人员密度等因素,合理选择排烟通风设备和设备型号。

2. 设计人员要根据建筑物的布局和特点,合理配置排烟出口和排烟口位置,确保排烟通风系统的效果。

3. 对于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考虑设置多个防排烟区域,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进行局部控制和排烟处理。

4. 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特殊建筑物,需要结合建筑的特点和需求,设计灵活可调节的排烟系统。

二、设备选择和布置1. 设备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合格的产品认证和质量保证。

2. 设备应安装在易于维修和保养的位置,并保证设备的通风性能和散热条件。

3. 排烟出口和排烟管道应符合防火要求,使用耐高温材料,并保证排烟通风系统的闭合性。

4. 设备的布置应满足排烟通风系统的需要,确保排烟效果和系统的可靠性。

三、控制方式和设备联动1. 排烟通风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方式,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和操作。

2. 设备的控制器应能实现与消防控制中心的联动,以便及时接受命令和进行调整。

四、日常维护和保养1. 定期对防排烟系统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排烟效果。

2. 对于有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对于排烟通风系统涉及的设备和管道,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检查,防止积灰和堵塞。

4. 建立完善的维护记录和档案,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进行记录,以便日后参考和查询。

五、系统演练和应急预案1. 定期进行防排烟系统的演练和测试,检验系统的可靠性和效果。

2. 建立防排烟系统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的紧急处理能力。

六、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1. 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和安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系统的合法合规。

xf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xf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xf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XF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一、前言消防设施在建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障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本文将介绍《XF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旨在提供一套系统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以确保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检测对象和范围《XF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按钮、烟感探测器等;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水泵、水箱、喷头、喷淋管道等;3. 自动喷雾灭火系统:包括喷雾头、喷雾管道、喷雾控制器等;4.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气瓶、喷嘴、喷管、控制器等;5. 水喷雾灭火系统:包括喷头、喷管、控制器等;6. 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泡沫发生器、泡沫管道、泡沫喷头等;7. 防排烟系统:包括排烟风机、排烟口、排烟管道等;8.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三、检测方法1. 现场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外观检查,包括设备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标志是否清晰等。

2. 功能测试:对消防设施进行功能性测试,包括报警测试、喷水测试、喷雾测试、灭火剂释放测试等。

3. 检测仪器:使用合适的检测仪器,如烟感探测器测试仪、压力表、流量计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参数测试和性能评估。

4. 数据记录:对检测结果进行准确记录,包括设备型号、检测时间、检测人员等信息。

四、检测标准《XF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了一系列检测标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性能可靠。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火灾报警系统:检测灵敏度、报警声音、报警信号传输等;2. 喷水灭火系统:检测水泵压力、喷头喷射范围、喷水时间等;3. 喷雾灭火系统:检测喷雾覆盖范围、喷雾密度、喷雾时间等;4. 气体灭火系统:检测气瓶压力、喷嘴喷射速度、灭火剂浓度等;5. 水喷雾灭火系统:检测喷头喷射范围、喷水密度、喷水时间等;6. 泡沫灭火系统:检测泡沫发生器泡沫产生速度、泡沫覆盖范围等;7. 防排烟系统:检测排烟风机风量、排烟口阻力、排烟时间等;8.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检测防火时间、防火封闭性能等。

防排烟系统应用规范

防排烟系统应用规范

防排烟系统应⽤规范防排烟系统应⽤规范1、GB50045-95中8.1.5条: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8.1.5.1采⽤⾦属风道时,不应⼤于20m/s。

8.1.5.2采⽤内表⾯光滑的混凝⼟等⾮⾦属材料风道时,不应⼤于15m/s。

8.1.5.3 送风⼝的风速不宜⼤于7m/s;排烟⼝的风速不宜⼤于10m/s。

2、GB50045-95中8.3.1条: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8.3.1.1不具备⾃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前室。

8.3.1.2采⽤⾃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8.3.1.3封闭避难层(间)。

3、GB50045-95中8.3.2条:⾼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的规定。

当计算值和本表不⼀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值确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防烟楼梯间及其合⽤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消防电梯间前室的加压送风量防烟楼梯间采⽤⾃然排烟、前室或合⽤前室不具备⾃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注:(1)上四个表的风量按开启2.00m×1.60m的双扇门确定。

当采⽤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0.75系数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时,其风量应乘以1.50~1.75系数计算。

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于0.70m/s。

(2)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门漏风风量等因素综合⽐较确定。

4、GB50045-95中8.3.3条:层数超过三⼗⼆层的⾼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5、GB50045-95中8.3.4条:剪⼑楼梯间可合⽤⼀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应分别设置。

6、GB50045-95中8.3.5条: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积每平⽅⽶不⼩于30m3/h计算。

7、GB50045-95中8.3.7条: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管道压头外,尚应有余压。

防烟与排烟系统规定

防烟与排烟系统规定

3 防烟与排烟系统
➢ 3.2
3.2.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送风量应满足不同部位的余压值要求。不同部位的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封闭楼梯间与疏散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a; 2 防烟楼梯间与疏散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 3.2.6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并应能在防火分区内的火灾信号确认后15s内联动 同时开启该防火分区的全部疏散楼梯间、该防火分区所在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各一层疏散楼梯间及其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
消防设施通用规定
说明
前 言: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 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 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 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 目的规模。
1 总则
1 总则
➢ 1.0
1.0.1 为使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有效发挥作用,减少火灾危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建设工程中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 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3 防烟与排烟系统
➢ 3.3
排烟 3.3.1 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3.3.2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场所应结合该场所的空间特性和功能分区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及其分 隔应满足有效蓄积烟气和阻止烟气向相邻防烟分区蔓延的要求。 3.3.3 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水平方向布置时,应按不同防火分区独立设置;
2 基本规定
2 基本规定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检测防排烟系统应用规范
1、GB50045-95中8.1.5条: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
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8.1.5.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8.1.5.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
不应大于15m/s。

8.1.5.3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
宜大于10m/s。

2、GB50045-95中8.3.1条: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
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8.3.1.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
前室或合用前室。

8.3.1.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
排烟条件的前室。

8.3.1.3封闭避难层(间)。

3、GB50045-95中8.3.2条: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
算确定,或按表的规定。

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
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
系统负担层数加压送风量(m3 /h)
<20层25000~30000
20层~30层35000~40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
系统负担层楼送风部位加压送风量(m3/h)
<20层防烟楼梯间16000~20000 合用前室12000~16000
20层~32层
防烟楼梯间20000~25000
合用前室18000~22000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加压送风量
系统负担层数加压送风量(m3 /h)
<20层15000~20000
20层~30层22000~27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
合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
系统负担层数加压送风量(m3 /h)
<20层22000~27000
20层~30层28000~32000
注:(1)上四个表的风量按开启2.00m×1.60m的双扇门确定。

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0.75系数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其风量应乘以 1.50~1.75系数计算。

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0m/s。

(2)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4、GB50045-95中8.3.3条: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
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5、GB50045-95中8.3.4条: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
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6、GB50045-95中8.3.5条: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
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
算。

7、GB50045-95中8.3.7条: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
计算最不利管道压头外,尚应有余压。

其余压值应符合
下列要求:
8.3.7.1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

8.3.7.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
(间)为25Pa至30Pa。

8、GB50045-95中8.3.8条: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
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层设一个。

9、GB50045-95中8.3.9条: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
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

10、GB50045-95中8.3.6条: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
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
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
节装置。

11、GB50045-95中8.4.1条: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
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8.4.1.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
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8.4.1.2面积超过100m2 ,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
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8.4.1.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 m的中
庭。

8.4.1.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
间总面积超过200m2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
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2、GB50045-95中8.4.2条: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
排烟风机的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8.4.2.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
不划分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
m3/h 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 m3/h)。

8.4.2.2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
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8.4.2.3中庭体积小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
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 m3/h
13、GB50045-95中8.4.3条: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
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正压值应符合8.3.7条的规定。

14、GB50045-95中8.4.4条: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
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排烟口平时关闭,并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15、GB50045-95中8.4.5条: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
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16、GB50045-95中8.4.6条: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
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17、GB50067-97中8.2.1条: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
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
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条文说明
地下车库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烟气,而且有些
烟气含有一定的毒性,如果不能迅速排出室外,极易造
成为员伤亡事故,也给消防员进入地下扑救带来困难。

根据国内20座地下汽车库的调查,一些规模较大的汽
车库,都设有独立的排烟系统,而一些中、小型汽车库,一般均与地下车库内的能风系统组合设置。

平时作为排
风排气使用,一旦发生火灾时,转换为排烟使用。

当采
且排烟、排风组合系统时,其风机应采用离心风机或耐
高温的轴流风机,确保风机能在280℃时连续工作
30min,并具有在超过280℃时风机能自行停止的技术
措施。

排风风管的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制作。

由于排气
口要求设置在建筑的下部,而排烟口应设置在上部,因
此各自的风口应上、下分开设置。

确保火灾时能及时进
行排烟。

18、GB50067-97中8.2.3条:每个防烟应设置排烟口,排
烟口宜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
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19、GB50067-97中8.2.5条: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
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排烟支管上设有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排烟风机应保证
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排烟防火阀应联锁关闭相
应的排烟风机。

条文说明: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口,是一个排烟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缺一不可,排烟
防火阀关闭后,光是排烟启动也不能排烟,并可能造成
设备损坏。

所以,它们之间一定要做相互联锁,目前国
内技术已经完全做到了,而且都能做到自动和手动两
用。

此外,还要求排烟口平时宜处于关闭状态,发生火
灾时做到自动和手动都能打开。

目前,国内多数是采用
自动和手动控制的,并与消防控制中心联动起来,一旦
遇有火警需要排烟时,由控制中心指令打开排烟阀或排
烟风机进行排烟。

因此凡设置消防控制室的车库排烟系
统应用联动的排烟口或排烟风机。

20、GB50045-95中8.4.7条: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
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排烟风机应保证
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21、GB50045-95中8.4.8条: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
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22、GB50045-95中8.4.9条: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
作。

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