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及实施细则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细则
XXXX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X教人(20XX)22号)文件精神和《XX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X教人(20XX)14号)、《XX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X教人(20XX)5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XXXX中学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范围及对象1受聘为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2.在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可不参加聘期期末考核。
二、履职要求认真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所聘教师职务要求履行相应专业职责。
三、聘期考核办法(一)聘期考核的工作流程1聘期初动员部署在新的聘期开始之前,学校通过网站、微信、教工大会、教研组会议等平台,传达省市教育管理部门关于聘期管理的文件精神,让广大教师对聘期考核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指标、努力有目标。
3.聘期中对照检查在聘期内,每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公布后,要求每位老师根据聘期考核办法对自己的期末成绩进行估算。
学校办公室根据年度考核成绩,督促成绩落后的教师加强教学教研工作、及时补缺补漏。
4.期末考核工作流程(1)学校评分和教师自评在聘期第三年年度考核成绩确定后。
学校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立即组织各职能部门计算教师的聘期成绩,并通过学校管理系统将评分结果通知每位教师个人。
同时要求教师根据自己聘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自评。
(2)分数的对照与沟通学校安排一个星期时间供教师与评分部门进行分数的对照与沟通。
教师将自评成绩与学校评分对照后,如果对学校评分有异议,可积极与评分部门沟通。
学校评分确实有错误的,相关部门须根据考核标准对分数及时做出调整。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标题: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中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聘任标准和程序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的建设。
因此,制定和实施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至关重要。
一、资格要求1.1 教育背景: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2 教学经验: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1.3 专业素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理念,能够符合学校的办学宗旨和教学要求。
二、选拔程序2.1 报名资格审查:教师应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2.2 笔试面试:通过笔试和面试等方式对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进行考核。
2.3 综合评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教学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聘任名单。
三、职责和权利3.1 教学职责:中小学教师应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教学计划,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
3.2 专业发展:教师有权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3 评价考核:学校应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价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四、奖惩机制4.1 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
4.2 惩罚措施:对违反聘任细则的教师进行惩罚,包括警告、降职等。
4.3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教师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
五、监督与评估5.1 学校监督: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教学秩序和质量。
5.2 教育部门评估:教育部门应对学校的教师聘任实施细则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5.3 公众监督:公众和家长对教师的表现有监督权利,可通过投诉和建议等方式提出意见。
总结: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聘任机制,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xx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xx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和《xx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以下简称《申报条》)等,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设定(一)改革领导小组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本区教委联合成立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区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审定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根据《改革实施方案》和《评审办法》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年xx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选聘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号)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委托市教委组建xx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正高级评委会),负责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本区教委组建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高级评委会),代行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本区正高级教师的推荐、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评审工作。
各区不再单独设立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区高级评委会一般由区教委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区人力社保局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副局长和区教委主管中小学教育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各学科评议组的组长可担任委员。
区高级评委会组成人员中,行政领导不得超过(含)三分之一,同时兼顾委员的学科、学段分布,同学段同学科的委员原则上不应超过2名。
区高级评委会下设的学科评议组应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学科分别组建,对于当年申报人数较多的,可拆分组建多个同学科评议组;对于当年申报人数较少的,可合并组建综合学科评议组,原则上每学段、每学科的评议专家不少于1人。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三篇)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确保聘任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质量和水平。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聘任条件1. 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例如,担任高级教师职务所需本科学历,担任特级教师职务所需硕士研究生学历。
2. 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
例如,担任高级教师职务需要具备5年以上的教师工作经验。
3. 申请人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研能力。
例如,申请人需具备在教学活动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在教学研究中做出的重要贡献。
二、聘任程序1. 学校应公开发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招聘信息,明确聘任条件和要求。
2. 申请人应向学校提交聘任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教学和教育教学经验证明、教学研究成果等。
3. 学校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贡献。
4. 学校应公布评审结果并向申请人发放聘任书。
三、聘任期限和待遇1.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以续聘。
2. 聘任人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和待遇,例如,聘任为高级教师的人员将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四、聘任考核1. 聘任期满后,学校应对聘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可以决定是否继续聘任或调整聘任等级。
五、申诉和复议对聘任结果不满意的申请人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并有权要求学校重新评审。
如对学校复议结果仍不满意,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以上是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激发教师创新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是中学教职工行使相应管理权力和技术职责的工作岗位。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实施办法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实施办法一、背景与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分级聘任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位教师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 动态管理: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应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进行定期评审和调整。
4. 规范操作:分级聘任的实施应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确保操作规范有序。
三、专业技术职务分级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具体如下:1. 初级职务:包括小学教师、小学一级教师。
2. 中级职务:包括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
3. 高级职务:包括小学特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四、聘任条件1. 初级职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小学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1年。
2. 中级职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3年,且近3年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3. 高级职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5年,且近5年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
五、聘任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 学校初审:学校对申请教师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示。
3.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校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实绩、业务水平、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等。
4. 公示:将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5天。
5. 审批: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6. 聘任:审批通过的,由学校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并签订聘任合同。
六、动态管理1. 定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定期评审制度,初级职务每2年评审一次,中级职务每3年评审一次,高级职务每5年评审一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优化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家人事部、重庆市教委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院聘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一)、申报评审程序1、申报与推荐(1)在聘、在岗的学院教师符合条件者皆可申报。
(2)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信息工程专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并附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3)部门党总支(支部)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对合格者予以推荐;(4)系(部)学科组应初步审查申报人的教学、科研等业务表现,将符合条件者的材料报送学院职改办; (5)职改办初审合格后发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通知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供代表其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材料一式两份,由职改办分送两位专家鉴定(鉴定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得低于申请人申报的职务,其中至少有一位应是校外专家),然后将专家鉴定持肯定性评价意见者推荐给院学科组评议;(6)职改办会同教务处对申报人的教学工作进行考察,并作出结论供学院评委会参考;会同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量化评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2、学科组评议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全面审查,指导符合条件者正确填写《申报表》,按照申报职务的任职条件进行认真评议、公正表决。
评议会由学科组组长召集。
3、学院评审、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就学历、资历、水平、能力、论文、成果和贡献进行全面审查、充分讨论、综合权衡、认真评议、公正表决;评审会由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召集。
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学院职改办进行审查,不再进行评议和表决。
学院职改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批,对合格者或予以审定通过,或予以推荐上报评审。
4、表决与复议评委会每年召开一次评审会,每次评审须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方可进行评审工作。
2021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标准及实施细那么
2021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标准及实施细那么(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科学、客观、公正评判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效劳水平,科学、标准地做好2021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依照《苏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方式》,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依照“总量操纵、分类指导、按需设岗、科学评判、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那么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培育和造就具有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增强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三条本实施细那么适用于在我校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职位设置第四条依照“分类指导”原那么,教师高级职务按职位性质设置教学型、科研型、应用推行型、临床教学型四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位。
教学型职位教师要紧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及大类基础课程、专业教学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任务;科研型职位教师同时承担高质量课程教学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或在学院(部)和相关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应用推行型教师要紧从事技术开发、功效转换和校企合作等工作和承担国家重点重大项目或横向重大项目(单项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的实体性团队成员;临床教学型职位教师承担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学任务。
第五条学校实行限岗评聘,2021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按以下原那么设定:正高为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通过人数的70%,副高为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通过人数的80%(四舍五入计)。
同级转评不占昔时职位数。
第三章申请大体条件第六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钟爱祖国,钟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标准,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破格人员至少有1次为优秀。
第七条任现职期间,显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在规定的正常年限基础上延迟应聘或不能应聘:一、违抗师德标准,产生不良阻碍者,延迟1年以上。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细则引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进行评聘和晋升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档旨在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相关细则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评聘条件、聘任程序、评审标准等方面内容的介绍和解释。
评聘条件学历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学历要求如下:1.教师职称资格评审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不同职称的学历要求各不相同;2.硕士及以上学位可以直接申请高级职称的评审;3.本科学历可以申请中级职称的评审。
工作年限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工作年限要求如下:1.初级职称的评审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通常要求3年以上;2.中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通常要求5年以上;3.高级职称的评审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通常要求10年以上。
专业背景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背景要求如下:1.教师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学科领域相关;2.教师的专业知识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并能在该领域做出突出贡献;3.具备相关学科的研究背景和专业能力。
聘任程序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程序如下:1.提交申报:教师首先需要填写聘任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的申报材料,如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2.网上申报:教师将申报材料上传至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平台,完成网上申报程序;3.材料审核:教育行政部门会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评审组成立:根据教师所申请的职称级别,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相应的评审组,由有关专家和教授组成;5.评审过程:评审组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和相关条件,进行资格评审和技术评审,并形成评审结果;6.聘任决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做出是否聘任的决定,并通知教师本人;7.聘任手续:根据聘任决定,教师需要进行相应的聘任手续,如签署聘任合同、领取聘书等。
评审标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评审标准如下:教学工作评审中会综合考量教师在教学工作方面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2.教学质量:评估教师的课堂设计、教学内容、教学评估等;3.教学创新: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的创新性和实践成果;4.学生指导:评估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帮助和引导。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一、引言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其承担着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塑造品德、培养能力的重任。
因此,小学教师的专业技能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制定了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
本文将对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二、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能力小学教师的首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其教育教学能力是考核的核心内容之一。
考核中会重点关注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学评价能力。
教师应具备合理的教学设计,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能够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2. 科学研究能力小学教师在专业技术聘任考核中,还需要展现出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教师应该能够熟练运用科学研究的方法,能够开展小学教育领域的科研项目,并能够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实际教育教学中。
教师还应该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能够与同事合作共同完成科研项目。
3. 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小学教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教师应该熟悉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能够掌握相关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
同时,教师还应该了解小学阶段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能够根据学生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
4. 组织管理能力小学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教师应该能够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能够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和教案,能够组织学生进行各种教育活动。
此外,教师还应该具备一定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建立和谐的班级氛围,维护学生的纪律和秩序。
5. 师德师风作为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考核内容。
教师应该具备高尚的师德情操,能够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平等对待学生,不偏袒不倚。
教师还应该坚守教育教学的底线,严格遵守道德规范,不从事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考核方式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聘任考核可以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是指用来指导和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细则。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内容:
1. 职务聘任条件:详细列举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包括学历、工作年限、职称评定等要求。
2. 聘任程序:明确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申请、审核、评审等环节,以及相关材料的提交和审批的时间节点。
3. 聘任评审:具体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经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审标准。
4. 聘任结果公示:规定了聘任结果的公示方式和程序,保证公平公正。
5. 聘期和待遇:明确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和待遇的相关政策。
6. 相关责任和纪律:明确了相关责任和纪律,规定了聘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
以上只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可能因不同学校或机构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订。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为客观公正地搞好今年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深化职称聘任改革,激发学校内部活力,更好地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接轨。
根据平教政字[20xx]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聘任的原则和方法(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凡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并在今年聘任范围内的人员一律参加竞聘。
(二)坚持评聘公开,根据待聘人员的思想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届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聘任。
(三)根据学校届内分系列评估的实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教师系列和职员系列同时进行,为了侧重教学一线人员,聘任时按照教师聘任率比职员聘任率高20%的原则进行,即:(教师聘任数/教师竞聘数)—(职员聘任数/职员竞聘数)=20%,根据县人事局下达的岗位指标,按比例分配。
(四)xxxx年—20xx年,竞聘人员两年以上(包括两年)所属的评估系列,即为本次竞聘的系列。
二、聘任的范围条件(一)范围:20xx年7月31日前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xxxx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年度考核或任期届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者。
(二)条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全面履行相应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尚未达到离退休年龄,符合学校制定的与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岗位聘任条件。
三、聘任程序聘任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20日)(1)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传达县教育局、县人事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部署聘任工作。
(2)以处室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明确搞好这次聘任的目的、意义。
(3)制定学校各岗位说明书。
(二)实施阶段(10月20—11月20日)1、建立聘任委员会。
学校成立由11人组成的聘任委员会,校长任主任,其余成员由学校党支部成员和教职工推荐的代表(4人)组成。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教师;
2.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
3.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二、教师聘任的条件
1.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有较强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
三、教师聘任的程序
1. 学校根据教师需求,制定教师聘任计划;
2. 教师应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确定是否符合聘任条件;
3.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和教师综合素质确定聘任结果;
4. 学校向被聘任教师发放聘任通知书,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教师聘任的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聘任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
2. 对聘任教师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教师聘任的激励与奖惩
1. 学校应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赋予奖励;
2. 对聘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浮现违规行为的,应按规定赋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就是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希翼能够对教师聘任工作有所匡助。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推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职称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聘任条件1.岗位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符合聘任条件。
2.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具有较突出的成绩,并取得相应的荣誉称号。
5.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严守教育行业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指导能力。
三、聘任程序1.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学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评审组成: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成绩情况,以及岗位等级要求,制定评审标准。
4.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成绩进行评审。
5.聘任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将聘任结果公示,并向申请人发放聘任通知书。
6.聘任仪式:学校组织聘任仪式,向聘任人员颁发聘任证书,宣布聘任结果。
四、聘任管理1.聘任期限: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到期后可进行续聘评定,评定不合格者终止聘任。
2.聘任待遇:聘任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薪资待遇、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等。
3.绩效考核:聘任人员每年接受一次绩效考核,评定结果作为续聘评定的重要依据。
4.继续教育:聘任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聘任争议处理:对于聘任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学校应及时处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聘任奖励1.聘任荣誉:聘任人员获得聘任后,享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待遇。
2.聘任资助:学校为聘任人员提供相应的资助,用于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开展。
3.聘任发展:聘任人员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后,可申请晋升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聘任监督1.学校对聘任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对聘任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台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台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工作,根据《台州学院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制度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岗位聘任的原则1、坚持稳定骨干、吸引人才的原则。
岗位设置与聘任必须有利于学科建设,要把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聘任到学科建设的关键岗位,以稳定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吸引高层次人才。
2、坚持教师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
教师是教学科研的主体,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岗位设置与聘任必须向教学科研队伍倾斜,同时兼顾其他专业技术队伍,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的原则。
强化岗位意识和竞争意识,明确竞岗条件与岗位职责,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
4、坚持教书育人、师德首位的原则。
强化对教学育人和优良师德的要求,促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格局的形成。
5、坚持分级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学校和各学院(部门)要根据管理权限加强各层次人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组织机构与职责1、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校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任工作。
岗位聘任委员会下设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其职责是根据学校确定的校聘专业技术岗位数提出校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各学院(部门)提交的校聘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选,审核各学院(部门)的院(部门)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2、各学院(部门)成立院(部门)聘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其职责是负责本学院(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设置与聘任工作,包括对应聘本学院(部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向学校推荐拟聘校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确定院(部门)聘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3、学校成立岗位聘任监督协调小组,其职责是全程监督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受理教职工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投诉,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报岗位聘任委员会。
第四条岗位设置1、实施范围各二级学院、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校医务室、心理咨询中心、学报编辑部、结算中心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2024年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2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第三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特级教师。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应考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业绩和专业发展能力,充分体现岗位需求和公开选聘原则。
第六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应根据教师的教育背景、教学经验、学术成果和专业发展计划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通过公开选拔进行甄选。
第二章聘任条件第七条申请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所申请职务相关;(二)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三)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评价优良;(四)在学科或教研中取得一定的成果,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五)具备较强的师德师风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素养。
第八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根据岗位需求和教师申请情况,学校应组织相应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二)评审小组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学科教研组和学科专家组成;(三)评审小组对教师的综合素质、学术成果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聘任人数。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九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教师进行聘任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二)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三)评审小组对教师进行面试和教学演示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价;(四)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任人选;(五)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聘任结果;(六)聘任结果向教师宣布,并出具聘任文件。
第十条学校应将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结果向教师公示,并接受教师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根据沪教委人〔2018〕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加强监管,落实聘任管理工作职责,确保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1.初聘各级职务的教师应当具备规定的学位学历及资历条件。
(1)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9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11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
(2)副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7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博士后出站人员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于担任讲师职务的年限。
(3)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助教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3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担任5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并学习进修4门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4)助教: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
(5)除从事公共基础课(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凡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博士学位;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副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
(6)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5年内,根据其学历、学术及专业技术水平,可比照国内同类人员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海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科研业绩、科技创新贡献等可作为聘任依据。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范文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小学教师聘任办法》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2.1教学能力2.1.1课堂教学能力:教师能够根据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掌握教学内容,并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2.1.2学科知识与能力:教师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并能够将学科知识转化为教学实践,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
2.1.3教学评价与反思:教师能够合理设计评价方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教师能够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客观评价和反思,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策略。
2.2教育教学管理能力2.2.1课程设计与开发能力:教师能够根据学校教学大纲和学科特点,制定合理的课程计划和教学方案,能够开发和组织调整教材,提高教学内容的质量和适用性。
2.2.2教学组织与管理能力:教师能够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资源,协调课堂教学和课外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能力。
2.2.3学生管理与辅导能力:教师能够建立良好的班级管理体制,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能够开展个别辅导和学生心理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2.3教育科研与教学研究能力2.3.1教育科研能力:教师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够进行教育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解决教育问题。
2.3.2教学研究能力:教师能够进行教学研究,反思教学实践,总结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策略。
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关注并运用教育教学前沿理论和技术。
2.4工作态度和能力2.4.1教师职业道德: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尊重和关爱学生,注重教育教学的品德教育。
2.4.2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教师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与同事和家长进行沟通和协调,共同促进学生的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的改进。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2篇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精选2篇(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进行规定的一份文件。
以下是一般的实施细则内容:1. 聘任条件:详细列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条件,包括教师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2. 材料准备:规定申报教师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等,以及要求材料的格式和提交方式。
3. 评审程序:明确评审的具体程序和工作流程,包括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和答辩等环节,并规定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要求。
4. 评审标准:制定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标准,包括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成果、专业贡献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并指导评审专家进行评判和打分。
5. 评审结果:规定评审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并详细说明评审结果的等级划分。
6. 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审核机构和人员,包括评审专家的选拔和任命方式。
7. 监督管理:规定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包括对有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以上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院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精选2篇(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具体操作细则。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实施细则的示例:一、评聘条件:1. 拟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学校的相关规定;2. 拟评聘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3. 拟评聘教师所在学科或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应有一定的成果和贡献。
二、评聘程序:1. 学校应制定评聘工作的计划和时间表,并公告给全体教师;2. 拟评聘教师应提交评聘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术成果等;3. 学校设立评聘委员会,由校内专家和外部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拟评聘教师的材料和进行面试;4. 评聘委员会根据教师的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等综合评价,拟定评聘结果,并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核;5. 学校领导审核评聘结果,作出最终决策;6. 评聘结果公示,并给予评聘教师合理的反馈。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范文(3篇)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规范聘任程序,激发教师的专业发展潜能,提高中学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聘任对象第二条对教学科研业绩突出,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备一定教龄的中学教师,可以申请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三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主要包括教学科研业绩、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四章聘任评价第四条聘任评价主要包括个人申报、学术评审和终审三个环节。
第五章个人申报第五条中学教师申请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按照本细则要求,填写个人申报,并提交本人的教学科研业绩材料与申报书。
第六章学术评审第六条学术评审由学校组织,设置专家学术评审组进行评审。
评审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科研业绩、师德表现和学术水平。
第七章终审第七条终审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学术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聘任结果。
第八章聘任结果公示和申诉第八条聘任结果应当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并且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的申诉。
第九章聘任证书第九条聘任成功的教职工应颁发聘任证书,并记入档案。
第十章相关规定第十条对于教职工的奖励、晋升和调整等问题,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进行规范。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负责具体执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并于(日期)起施行。
以上是一份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范本,具体实施过程和评价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范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学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在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中,应明确以下内容:一、聘任制度1.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倡导真实、公正、透明的评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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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及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服务水平,科学、规范地做好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苏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按照“总量控制、分类指导、按需设岗、科学评价、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培养和造就具有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增强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校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根据“分类指导”原则,教师高级职务按岗位性质设置教学型、科研型、应用推广型、临床教学型四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教学型岗位教师主要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及大类基础课程、专业教学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任务;科研型岗位教师同时承担高质量课程教学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或在学院(部)和相关科研机构、重
点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应用推广型教师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成果转换和校企合作等工作以及承担国家重点重大项目或横向重大项目(单项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的实体性团队成员;临床教学型岗位教师承担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学任务。
第五条学校实行限岗评聘,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按以下原则设定:
正高为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通过人数的70%,副高为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通过人数的80%(四舍五入计)。
同级转评不占当年岗位数。
第三章申请基本条件
第六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规范,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破格人员至少有1次为优秀。
第七条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正常年限基础上延迟应聘或不能应聘:
1、违背师德规范,产生不良影响者,延迟1年以上。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应聘。
3、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应聘。
4、受行政处分或党员纪律处分期限内,不能应聘。
5、有伪造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能应聘。
第八条出国(境)要求
鼓励应聘人员到国(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访学或合作研究,提升国际交流能力,提高学校国际知名度,海外研修经历不再作为应聘正高级职务的必备条件。
第九条岗前培训要求
凡1997年(含)以后补充到高校的教师,应聘中、高级职务的,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条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应聘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者,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社会工作要求
受聘现职务以来,应积极承担各项校内社会工作及公益性工作,包括承担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学生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工作。
第十二条2018年度应聘者所应聘各级各类岗位的学历资历及学术标准要求仍参照《苏州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苏大人〔2011〕66号)、《应聘创新创业团队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科研业绩及学术能力》(苏大人〔2012〕31号)、《应聘人文社会科学类(体育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科研业绩及
学术能力》(苏大人〔2013〕35号)、《关于< 苏州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苏大人〔2013〕46号)规定执行。
应聘教学型岗位对应《苏州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苏大人〔2011〕66号)中教学为主型的基本科研业绩及学术能力要求;
应聘科研型岗位对应《苏州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苏大人〔2011〕66号)中的教学科研并重型或科研为主型的基本科研业绩及学术能力要求;
应聘应用推广型岗位对应《苏州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苏大人〔2011〕66号)或《应聘创新创业团队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科研业绩及学术能力》(苏大人〔2012〕31号)中应用推广型的基本科研业绩及学术能力要求。
应聘临床教学型岗位对应《苏州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苏大人〔2011〕66号)中临床教学型的基本科研业绩及学术能力要求。
不满足教学、科研基本条件要求者不可破格应聘。
第十三条聘任程序按照《苏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应聘高一级职务或同级转评未获通过者,不再实行隔年申报,但再次申报时必须有新增科研成果,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材料
中须包含至少一项未送审过的新论文或论著。
自2018年起实行有限次晋升制度。
申请人申请高一等级高级职务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申请次数的计算以通过学校资格复核为准。
第四章评审规则
第十五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对应聘正高职务者,学校聘请7名校外正高级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议,三分之二以上为“已达到”且得分超过85分视为通过;对应聘副高职务者,学校聘请5名校外正高级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议,二分之一以上为“已达到”且得分超过80分视为通过。
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结果有效期为两年。
2018年度评审中,2017年度的外审结果视为有效。
第十六条学院(部)聘任工作小组、校学科评议组、高评委须有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会议,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为通过。
第十七条对聘任过程中学术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依据《苏州大学职称评审学术申诉及处理办法(试行)》(苏大学术委【2016】1号)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
对于工作程序、操作规范等有异议的,可向教职工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苏州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人员应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临床带教医师申请应聘教师职务的,必须已聘任相应级别卫生技术职务。
第十九条专职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应聘基本条件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中对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教学业绩的相关条件可不作要求,科研水平及学术能力的基本要求按相同学科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要求的2倍执行。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若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庄子云:“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是呀,春秋置换,日月交替,这从指尖悄然划过的时光,没有一点声响,没有一刻停留,仿佛眨眼的功夫,半生已过。
人活在世上,就像暂时寄宿于尘世,当生命的列车驶到终点,情愿也罢,不情愿也罢,微笑也罢,苦笑也罢,都不得不向生命挥手作别。
我们无法挽住时光的脚步,无法改变人生的宿命。
但我们可以拿起生活的画笔,把自己的人生涂抹成色彩靓丽的颜色。
生命如此短暂,岂容随意挥霍!只有在该辛勤耕耘的时候播洒汗水,一程风雨后,人生的筐篓里才能装满硕果。
就算是烟花划过天空,也要留下短暂的绚烂。
只有让这仅有一次的生命丰盈充实,才不枉来尘世走一遭。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这一趟人生旅程,总该留下点儿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