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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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通报

关于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通报

关于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通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周密高效做好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迎检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下沉督察情况。

某年某月某日,督察组下沉我县某水库进行现场督察,用时一天。

督察组现场督察某水库主坝、某村民聚居点、某村污水处理站、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等9个具体点位,查阅资料14类55份,召开座谈会问询了解相关情况。

从现场督察情况来看,展板、路线、备查资料、服务保障准备较为充分,现场组织紧凑有序,总体情况较好。

根据督察规定,督察组现场未反馈问题。

(二)信访受理情况。

8月26日-9月28日,督察组共交办某县群众信访举报案件36件,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相比,信访件数量同比减少50%o按污染类型统计:水21件,生态1件,土壤2件,噪音3件,大气7件,其他2件;按行业类型统计:畜禽养殖14件,采矿1件,建筑3件,医院1件,住宿、餐饮、娱乐2件,其他15件。

已办结35件,阶段性办结1件。

办理过程中,根据调查研判,共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人,批评教育处理1人。

二、经验做法(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某县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组建2个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县迎检工作。

先后制定出台《某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某县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轮督察工作方案》等24个文件,全县形成了县委、县政府牵头抓总、县级领导各负其责、各级各部门具体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督察进驻期间,全县累计召开迎检动员会1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接受省市领导现场督导10余次,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调研督导25次,四大班子其他领导调研督导37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议题5个,高位推动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01•【文号】厅字〔2018〕70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编制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8月1日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态环境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加挂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常委班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稿

常委班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稿

常委班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稿尊敬的领导和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了一场专题生活会,就是对照督察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在这次会议中,我们将重点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内容,深入剖析工作中的问题,并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措施,以期把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有成效。

自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改工作:一、制定并落实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在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中,我们逐一分析、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及时逐项落实。

目前,我们已完成督察组提出的全部问题整改。

二、全力排查治理环境污染。

我们加强了生态环境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环境保护的问题。

此外,我们采取了多项环保治理措施,深入开展废气、废水和噪声等方面的治理,有效提高了环境质量。

三、推进环保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实施。

我们研究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并积极推广和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了生态环保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生态环保知识,普及环保理念,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以上四个方面中,我们的工作效果是明显的。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排污企业管理混乱、监管不力;环保检测机构相互间竞争,对监管部门产生压力等。

因此,我们还需要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举措,以进一步提高生态环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合作协调,进一步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工作力度,深化工作实践,在不断探索创新的同时,切实解决好督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态环境离我们更近、更美好。

最后,我们还要号召全体干部职工一起行动,共同做好环保工作,共同建设绿色家园,共同体现我们对于地球母亲的爱戴和回报。

谢谢大家!稿件始于2021年9月24日,结束于2021年9月25日,全部稿件由AI-Assistant编写。

(900字)以上是我们全面回顾和总结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一个梳理。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当前,随着人类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保护工作呼之欲出。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的试行,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背景和意义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督察制度探索全覆盖、常态化、全流程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

随后,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迅速推进,先后开展了五轮督察。

通过督察,发现了许多重大环境问题,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推动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从机制性改革、制度性建设和法治化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一)创新机制,强化执行力:理顺监管机制,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提高督察效能。

同时,推动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一个环节与环节之间的衔接,提高行政执法的制约力和约束力。

(二)推进行业制度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巡查发现问题,对企业环保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出要求和促进作用,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实现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实现政治、法制、业务等多方面融合:环境保护督察强调对“事中事后”监管,着眼于法律、政治、业务、制度等多方面融合,保证环保工作科学、精准和高效地开展。

二、环境保护督察的主要内容和流程环境保护督察主要涉及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源监管等多个方面。

督察从主题、时间、地域、监测指标、随机考核等多个角度进行,形成专项、定期、日常三大检查平台。

专项督察属于针对某个领域、问题、行业的检查,为深入挖掘突出问题和隐患提供支撑。

日常监督属于常态化督察,这种方式较为谨慎,通过定期监督评估某个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定期督察属于一年一次的督察模式,以对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和检查,并补短板。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一、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一)共性问题1.序号1:市县政府约谈不少,但表态多,落实少。

2020年以来,市政府对16个县(市、区)公开约谈53次,多数县(市、区)既没有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部署,也没有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约谈效果不明显。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约谈会议精神与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议程常提、常议。

及时针对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全力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整改情况: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上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部署调度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多次就环境保护工作及当前环境形势进行研究,统筹协调,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形成长期坚持、长抓不懈的工作态势,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进行。

2.序号2:沧州市秸秆禁烧管控力度严重不足,市县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安排部署不到位、宣传发动不深入等问题,全市着火点数量始终居全省前例;处罚力度不够,各县(市、区)2020年1-9月应缴纳秸秆禁烧惩罚款4969万元,实际缴纳到位仅1364万元,占比27.5%。

整改目标:加大秸秆垃圾禁烧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火点数量稳中有降。

整改措施:提高重视程度,强化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以人防加技防的方式严防死守,持续开展禁烧巡查工作,加大对露天焚烧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力的按年度扣缴财政资金。

整改情况:我市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

属地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引导,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焚烧秸秆人员处罚到位。

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缴纳了秸秆禁烧惩罚款。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31•【字号】办〔2018〕85号•【施行日期】201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3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方案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环明传〔2018〕9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办明电〔2018〕64号)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2018年10月29日进驻我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为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宣城市协调联络组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宣城市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研究有关重要问题,全力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组长:严琛市委副书记牛传勇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彭禧元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家祥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施怀中市环保局局长汪磊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童志龙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聂海斌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王爱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范就成市委群工部(市政府信访局)副部长(副局长)王刚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许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成市财政局副局长章传跃市环保局副局长包宁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陈娟市网宣办主任二、设置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宣城市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组、材料组、信访组、宣传组、后勤组、追责问责组等6个专项工作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精品通用范文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目录目录 (1)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一、近三年来贯彻实施环保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2)(一)广泛宣传引导,逐步健全机制体制 (2)(二)加大建设投入,全面整治环境污染 (3)(三)严格生态保护,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4)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6)(一)园区规划建设滞后 (6)(二)“双修”“双改”任务艰巨 (6)(三)饮水安全不容乐观 (8)(四)机制体制有待完善 (11)三、整改建议 (13)(一)宣传引导,提升环境意识。

(13)(二)压实责任,提升监管能力。

(13)(三)补齐短板,提升治理成效。

(14)(四)齐抓共管,提升保护水平。

(1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2018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六个现场检查组,对我市2015年以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各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共计检查环保基础设施14个、基层环保站15个、环境治理现场15个、工矿企业18家、规模养殖场10个、医疗机构3家、自来水厂7家、饮用水水源地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8处、河道排污口12个,听取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汇报25次,走访座谈镇村基层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普通群众248人次。

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汇报如下:一、近三年来贯彻实施环保法取得的主要成效(一)广泛宣传引导,逐步健全机制体制市委、市政府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摆在建设“三个汨罗”的首要位置,成立高规格的XX市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统一决策、领导、规划、协调的长效机制。

制定《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严格目标管理考核,促进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

编印《生态汨罗建设简报》,在市属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定期公布污染防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公开环境质量;通过宣传手册、广播、微信、倡议书、横幅标语等形式,结合平安创建、校园教育,促进环保宣传进村入户。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9•【字号】敦政办发〔2018〕357号•【施行日期】2018.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敦政办发〔2018〕357号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敦各单位:为进一步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狠抓环境问题整改,及时弥补工作不足,根据近期市整改办的集中督导检查情况和7月27日至29日省第四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下沉我市实地核查反馈情况,现将全市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区域突出问题等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涉及我市共19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16个,还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及提标改造项目、方山口矿山环境治理和燃煤锅炉提标改造3个问题正在整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5个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涉及我市问题共32个,现已完成整改15个,市供热公司环保“三同时”设施建设、煤炭交易市场二级配送网点建设、青海油田社区管理中心污水处理场污泥处置和中水回用提标改造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水源地范围内的违规建筑整治等17个问题正在整改。

(三)区域突出环境问题。

涉及我市共18个,现已完成整改14个,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山口地区矿山开采环境遗留问题及石材矿整治等4个问题正在整改。

(四)“绿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

涉及我市三个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共57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8个,未完成整改19个,其中西湖自然保护区和雅丹国家地质公园重叠区的15个问题调区后将得到解决。

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飞天科技生态园问题、水务管理用房问题、S303公路穿越保护区问题和保护区内的农田、机井等4个问题正在整改。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8.04•【字号】豫环[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生态环境部:按照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要求,现将我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专项行动总体开展情况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得到稳步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30处,总面积76239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4.6%。

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7处。

初步形成了类型较齐全、分布较广泛的自然保护区网络,较好地保护了重点珍稀野生动物、植物和生物多样性,而且发挥了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蓄洪水、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为我省生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特别是中办发电13号文件后,省委、省政府和环境部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先后做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常务会议对全省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红线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涉及自然保护区中的问题整改工作也进行了部署。

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到河南省环保厅和市县调研生态保护工作。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结束后,王国生书记第一时间到河南省环保厅调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推动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做出重要指示;陈润儿省长先后主持召开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总结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18年环境保护任务;7月30日,陈润儿省长带队到省环保厅座谈调研生态文明建设专题,他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树立大生态环保理念,坚持消减污染排量与扩大环境容量“两手抓”,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生态治理“三管齐下”,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黄强常务副省长、舒庆副省长、XXX副省长也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实地督察、暗访调研,推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一系列环境突出问题解决和生态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最新)

(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最新)

(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最新)一、有的地方和部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整改目标和措施:(一)强化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抓生态建设就是讲政治、就是抓民生福祉、就是抓高质量发展,就是抓长远、抓可持续,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生态xx建设,确保环境质量改善走在全省前列,使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生态xx建设重点工作会议,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工作目标。

各级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研究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市委、市政府分别与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

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王浩书记、丁绣峰市长任组长;成立市政府系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丁绣峰市长任组长。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包联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

市委、市政府将督察整改和“退出后十”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门督查组,注重现场检查和实地核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持续跟踪问效。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7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7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7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18.10.14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7号
•【施行日期】2019.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47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
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现批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该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0月14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7.12•【字号】豫环函[2019]341号•【施行日期】2019.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函各省辖市党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面了解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从2019年6月开始每月调度各省辖市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现将近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函告如下:一、总体情况18个省辖市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数量共计1003项。

截至7月5日,各省辖市报送已完成的任务数量为416项,其中郑州、安阳、商丘、济源4市整改进度较快,完成任务数量比例较高;达到序时进度的任务数量为577项;未达序时进度的任务数量为8项,其中,开封市2项、新乡市1项、许昌市1项、三门峡市3项、驻马店市1项;另有2项推进缓慢,其中开封市1项、鹤壁市1项。

二、主要问题(一)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部分省辖市个别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共8项,涉及开封市、新乡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和驻马店市。

1. 开封市2项。

第26项“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还有养殖场、鱼塘和砂石场未整治到位”,整改时限为2019年6月底前。

目前,未整改到位的养殖场还有13家;砂石场已全部关停,还有8处砂石场未恢复生态。

第65项“祥符区陈留镇90多家预制板场,大量露天使用袋装水泥,场地没有硬化,搅拌工段密封不严,沙料未进大棚或大棚未封闭,生产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严重”,整改时限为2019年6月底前,持续监管。

目前,陈留镇已梳理预制板厂基本情况,非建设用地的厂房5月12日进行停电停产,建设用地企业与区发改委对接,立项上报,实行网格化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老厂房予以拆除,目前已拆除41家,仍有49家在推进中。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9.13•【文号】环办环监〔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察正文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环办环监〔201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近年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但也应当看到,一些企业仍然存在违法排污、难以监管等突出环境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纠正违法排污乱象,压实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守法成为常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督促其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责任清晰。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负第一责任。

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杜绝超标排污、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杜绝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接受执法检查等方面履行领导职责。

企业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对以上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当对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和公众人身、财产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同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

一般企业落实“双随机”抽查,发挥“双随机”抽查对各个行业领域、各种规模类型企业的执法震慑作用。

探索建立政府部门间“随机联查”制度,减轻分散检查对企业造成的负担。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8.30•【文号】环规财〔2018〕86号•【施行日期】2018.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以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为重点,以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为抓手,以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为保障,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活力,激发有效投资空间,创造公平营商环境,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

以解决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为导向,强化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正向拉动作用。

坚持改革引领。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简政放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持分类施策。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差异性,统筹兼顾,着力体现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公平性、严肃性。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险和危害。
03
整改落实方案
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的原则
科学性
全面性
整改落实方案应基于科学原理和实际情况 ,充分考虑技术、经济、社会等因素,确 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针对性
整改落实方案应涵盖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 到的所有问题,确保全面覆盖并针对每个 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可操作性
整改落实方案应针对督察反馈意见中的重 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和措施,确保整改效果明显。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督察反馈意见的问题分析
问题分类与分布
01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各类问题在各地、各领域
的分布情况。
问题成因分析
02
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深入剖析其成因,为后续整改提供思路

影响评估与风险分析
03
对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潜在的风
时间安排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方案二
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
实施步骤
1.制定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方案;2.实施重大生态修复 工程;3.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
时间安排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THANKS
感谢观看
01
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我们遇到 了一些技术难题和资金压力。
02
部分企业存在环保设施老化、 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投入 大量资金进行整改。
03
由于时间紧迫,部分整改措施 需要进一步细化,以确保达到 预期效果。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
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务,我们进行了原因分析 。
部分企业存在抵触情绪,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思 想引导。

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美丽浙江”目标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高标准落实督察整改意见,高质量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全力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以下称“两个高水平”)提供更优质量的生态公共产品。

二、基本原则(一)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强化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分类处置。

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拉条挂账、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着眼长效,标本兼治。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既解决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好面上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8•【字号】市政办函〔2018〕199号•【施行日期】2018.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8日西安市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和省环境保护厅《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关中地区强化督查配合保障方案》,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定于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4月28日进驻我市开展强化督查工作。

为做好配合保障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做好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深化综合整治,加大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把强化督查作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依据生态环境部督办移交问题清单,按照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跟踪督导问题整改,确保涉气企业、涉气行业和涉气点位存在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上官吉庆市长副组长:吕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杲市委常委、副市长聂仲秋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方光华副市长董劲威副市长强晓安副市长李元副市长杨广亭副市长成员: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监察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维稳办分管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农林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房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城(棚)改办、市轨道办、西安城投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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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6 月 20 日)。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
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
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
定对医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
步完善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
处有人管,消除日常监管空白,实现医疗废物监管的
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卫生监督所要驾驶对
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督察中
发现的设施不健全、设施运行不规范、管理不规范、
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
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
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
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乡镇
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2018 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为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
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
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代收的医疗机构需做好台账
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
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
接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
确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
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
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组织领导
县卫计局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
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任务措
施,摸排基础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确
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泄物进行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情况,
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情况。建立问题
清单和整改台账存档。
(三)集中督察(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5
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
构医疗
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
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落实(2018 年 6 月 14 日前)。制定
我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医疗废物专
三、检查内容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
任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
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
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 19 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
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
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
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
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及暂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四)迎接市级抽检(2018 年 6 月 26 日至 7 月
5 日)。市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疗废
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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