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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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为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
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
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
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
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
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乡镇
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
任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
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
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 19 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
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
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代收的医疗机构需做好台账
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
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
接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
确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
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
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
构医疗
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
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落实(2018 年 6 月 14 日前)。制定
我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医疗废物专
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6 月 20 日)。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
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
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
定对医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
泄物进行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情况,
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情况。建立问题
清单和整改台账存档。
(三)集中督察(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5
日)。县卫生和
计划生育局按照组织领导中的责任分
工,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
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
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及暂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四)迎接市级抽检(2018 年 6 月 26 日至 7 月
5 日)。市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疗废
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组织领导
县卫计局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
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任务措
施,摸排基础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确
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
步完善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
处有人管,消除日常监管空白,实现医疗废物监管的
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卫生监督所要驾驶对
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督察中
发现的设施不健全、设施运行不规范、管理不规范、
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